2019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以保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2019年6月,国务院颁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2020年是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我国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得到历史性解决,全国很多地区提前完成了脱贫摘帽的任务。接下来会面临两个问题:第一,如何巩固脱贫成果,也就是如何防止返贫;第二,如何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实现两个历史阶段的顺利过渡。产业脱贫是完成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任务的关键举措,是实现“两个100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支撑,属于 “牛鼻子”工程,因此,研究产业脱贫长效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根据政府部门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陕西贫困人口由2015年底的229.88万减少到18.34万,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75%,56个贫困县区全部脱贫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基本解决。
2020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只争朝夕,真抓实干,积极克服疫情和洪涝灾害影响。与产业脱贫相关的举措具体表现在:贫困地区发展活力显著增强,2019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7692元上升到11412元,全省56个贫困县实现生产总值6170.29亿元,同比增长5.6%; 各地大力开展消费扶贫行动,设立消费扶贫专馆专区,组织消费扶贫专柜进机关、进社区、进商场,全省扶贫产品销售额累计达40.9亿元;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建立防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共纳入边缘户4.37万人,脱贫监测户4.33万人;完善产业带贫益贫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产业扶贫工程。鼓励支持全省1.4万家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扶贫,将50多万贫困户精准嵌入产业链;持续深化大扶贫格局,苏陕扶贫协作持续深化,江苏省拨付财政援助资金27.01亿元,启动实施项目1234个。中央帮扶单位作出重要贡献,对37个中央定点扶贫单位加大了帮扶力度,直接投入资金4.25亿元,引进资金1.37亿元,实施扶贫项目600个。
产业脱贫质量直接关系到巩固脱贫成果,以及产业扶贫与产业兴旺是否能顺利过渡。但目前陕西产业脱贫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2.1 产业扶贫以政府推动为主,造血能力不足
多数扶贫产业项目由政府推动,过度依赖政府,背离了乡村产业振兴“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要求。产业脱贫既要完成带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社会任务,也要遵循市场经济产业发展逻辑。产业脱贫项目很多是一种政府行为,靠政府“输血”,扶贫资金效率低不能盘活,部分产业项目没有形成产业链,可持续性差,未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很多产业一旦失去政府的支持,贫困户的利益就无法保证,很有可能再度返贫。
1.2.2 产业脱贫项目短期化、同质化严重
为了完成脱贫攻坚的任务,部分产业扶贫项目急功近利,重视短期内带动脱贫的数量,短期内给农民带来实惠,但缺乏分析市场,缺乏技术引导和培训,缺乏经营管理技术,甚至通过行政命令推进产业发展。很多地方的消费扶贫就是靠政府的行政手段在起作用。这类“短平快”的产业项目缺乏系统思维,对产业项目的选择和发展没有进行SWOT分析,既不能充分挖掘优势产业项目,也不能正视并改善自身不足,不能充分利用外部资源优势,也不能应对突如其来的外部市场风险。虽然短期内改变了脱贫数字,但经不起市场和时间的考验,不能长期稳定发展,一旦遇到同类竞争者,可替代性就比较强,可持续脱贫就受到影响。
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禀赋有限,他们没有实力参与新型高科技产业,产业扶贫项目大多只依靠技术含量较低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劳动密集型非农产业,收益较低。要实现增收和稳定持续的发展,就不能立足单一产业。相当多的扶贫产业停留在生产初级产品阶段,没有进行深加工,没有科学的营销策略,也没有自己的知名品牌,更没有与农业观光、乡村旅游这样新型的第三产业融合发展,因此不仅产品附加值低,而且不能形成有效利益联结机制,生命力不强。
由于贫困群体抗风险能力较弱,必须借力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结成利益联盟,才能增强活力和生命力。但实际却是很多合作社本身管理运行不规范,龙头企业因激励政策较少从而带动意愿不足。有一部分新型经营主体主动带贫意识不高,也不愿意与贫困户共担风险,利益联结机制比较松散。这些问题都导致新型主体在产业脱贫中不能如期履行社会职责。
要遵循“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首先,市场在产业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在产业选择方面,让经营主体按照市场需求通过SWOT分析进行产业项目选择。产业供给方面,在对市场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供给侧结构改革,提高特色产业市场占有率,让市场配置资金、劳动力、技术等资源。其次,政府在产业发展中起引导作用。一方面,加大脱贫产业在生产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监管水平,创造公正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快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硬件支撑,也可以通过创新信贷、保险产品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因此,只有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和市场各司其职,才能增强脱贫产业良性循环,提升“造血”能力,从而培育出适应市场变化、符合人民需求的可持续发展的特色乡村产业。
优化顶层设计,就要将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结合起来,在国家扶贫政策的支持下,做好科学的产业布局规划,产业项目选择上要有前瞻性、长远性,增强产业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利用地方优势资源,充分挖掘优势产业项目,打造特色产业,走专业化和品牌化道路。因地制宜指导产业发展,提升产品质量是维护品牌的关键举措,品牌战略可以增添产品附加值,促进产业升级,也可以拉开同类产品区分度,让特色产业具有不可替代性。利用外部政策和市场条件优势,积极改善自身不足,并努力在市场风险中提高自身免疫力。
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不能仅把农业的功能局限在提供农产品上,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还要将当地自然资源、社会资源、文化资源功能充分释放出来,通过发展农业生态旅游来放大现代农业的多重效应,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乘数效应。同时,需要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4月在陕西调研脱贫攻坚工作时也特别提到,电商作为新兴业态在推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利用互联网平台的优势将会极大地促进农村产业链的延伸,使传统农业经济呈现新的活力。但需要注意的是,要提升企业和农民对品牌的认知水平,强化质量意识、诚信意识,打造精品品牌,坚持诚信经营,这样才能在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首先,要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的带贫能力,比如要对运营不规范的合作社进行整顿,提高其规范化运营水平和能力,同时也要采取一定的激励机制来调动龙头企业积极性,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的带贫动力。其次,要完善新型经营主体带贫方式,让低收入人群更多地参与到相应的经营活动中,提高贫困户脱贫致富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最后,要健全稳定带贫主体与贫困群众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多种合作模式,引导其积极参与产业发展,获得长期稳定的增收。
在国家战略由脱贫攻坚迈向乡村振兴的衔接之际,关于产业脱贫长效机制的研究既是巩固脱贫成果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实施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陕西省是贫困县区较多的省份,脱贫攻坚工作难做,脱贫摘帽后返贫的因素也较为明显,因此研究并建立产业脱贫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