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
(南京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苏 南京210023)
就党的建设部分而言,与党的十八大报告①本文关于“党的十八大报告”相关阐述参照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关于“党的十九大报告”相关阐述参照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相比,党的十九大报告①本文关于“党的十八大报告”相关阐述参照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关于“党的十九大报告”相关阐述参照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发生了很大程度的变化。首先,最直观的体现就是文本框架结构的调整。由于十九大报告在第三部分新增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内容,故十九大报告中党的建设内容就由十八大报告中所处的第十二部分变为了第十三部分,但这部分内容的行文结构并没有发生变化,依然延存了十八大报告的八部分框架,需要提及的是,这两个报告的“八部分”内容在结构序列上不再是一一对应,十九大报告结合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新方位、新形势,对十八大报告关于党的建设内容进行了与时俱进的增删与重并,致使其架构有了全新的布局景观。其次,除了外在结构形式上的变化外,其中具体内容也有很大程度的改动,不仅新增了一些条目,就是留存的条目内容在具体措辞表述上也发生了明显变化。笔者在对十八大和十九大报告中党的建设板块进行耕读的基础上,从“单列提出”和“局部变动”两个维度对两个报告文本中党的建设部分进行对比、分析、研究,由此厘清十九大报告中党的建设理论在提法、表述、观点和要求等方面的新变化,并归纳提炼十九大报告中党的建设理论进展所呈现的新特点。这对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建方略,纵深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较之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党的建设部分的文本变化主要体现为“三个单列提出”和“六个局部变动”。所谓“三个单列提出”,就是指十九大报告对“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及“全面增强执政本领”三部分内容进行单列阐发;所谓“六个局部变动”,就是指“标题引言、党员理想信念、党的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及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在诸多提法和措辞表达上所作的增删调整。
1.单列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关于执政党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五重建设”,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等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则出现了一个显著变化,其首次将“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建总布局并以“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为题将其单列为一部分进行着重阐发。这一部分旨在厘清四个问题:其一,揭示了“党的政治建设”之于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战略重要性。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这也就内在决定了政治建设在党的六大建设布局中处于统领地位;其二,明晰了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其三,指出了政治路线、纪律、规矩、立场、方向、原则和道路是党的政治建设的基本构成要素;其四,明确了政治建设的基本路径:一是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二是贯彻各项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不仅充分发扬民主,还要善于集中统一;三是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防止和反对六种主义(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和宗派主义)、两种文化(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和两面性(两面派、两面人);四是全党同志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1](P413)
2.单列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关于“监督”一词,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及了24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及了35次,词频明显增加,这与党的十八大以来所形成的高压反腐态势紧密相关,也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权力强化制约的愈加重视。与十八大报告单独强调“民主监督”不同,十九大报告把“监督”单独摘出着墨阐发:一是,厘清了党的自我净化能力与党的两种监督方式(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内在逻辑关系,即党的自我净化能力的提升根本在于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二是,凸显了制度之于权力监督的重要作用,即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指出了监督的双重路径。宏观上发挥四种监督形态(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同级相互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的合力作用;微观上统筹做到深化政治巡视,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制定国家监察法;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完善统计体制;构筑由各级党委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3.单列提出“全面增强执政本领”。“执政本领”概念,党的十八大报告并未述及,而党的十九大报告则把这一内容单列提出,并用较大篇幅着墨加以论述。这一论述的逻辑进路相当清晰,主要包含两个维度:一是,阐明了“全面增强执政本领”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主要是从党所肩负的使命任务进行审视,如十九大报告所指出的,领导十三亿多人的社会主义大国,我们党不但要政治过硬,还要本领出众。二是,立足八个方面阐发了“本领”的具体意涵。即增强八个方面的本领:增强学习本领,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增强政治领导本领,科学制定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增强科学发展本领,善于落地新发展理念;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和方式;增强狠抓落实本领,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增强驾驭风险本领,健全各方面风险防控机制,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矛盾。这八个方面的“本领”,既各自区别,又相互勾连,共同构筑了党执政的本领体系。这是对新时代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新鲜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执政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1.关于标题、引言部分的变动。党的建设重心的新表述:从“全面提高科学化”到强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首次提出,[2](P22)党的十九大报告将之作为此部分的标题,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深化跃升。回顾党的建设历程,如果说毛泽东建党思想的鲜明特点是“思想建党”、邓小平执政党建设思想的鲜明特点是“制度建党”、江泽民执政党建设思想的鲜明特点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党的建设、胡锦涛建党思想的鲜明特点是“科学建党”的话,[3]那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论述所呈现出来的鲜明特点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在面临“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的严峻形势下,我们党正面临着向“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大转变,党的十九大将之确立为一个富有战略意义的理论命题,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重大的理论意义。
党担负的时代重任的新表述:关于党所担负的时代重任和历史使命,党的十八大报告是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方面展开论述,而党的十九大报告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全新背景,聚焦“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三重维度,作出了“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的战略论断。
党面临形势的新表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大报告加入了“两个复杂”和“三个不纯”,即“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这就足以表明,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依然任重道远,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这场攻坚战,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关于执政党形象的新表述:“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一贯是我们党不懈探索的重大课题,从毛泽东提出把党建设成为“团结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力量”,[4](P115)到邓小平强调把党锻造为“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核心”;[5](P39)从江泽民提出党要成为“三个代表”,到十七大提出建设“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6](P652)再到十八大发出“三型政党”(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政党)建设目标的号召。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的理想形象一直在接续探索中逐步明晰。立足此前探索的基础,党的十九大提出了要塑造一个“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光辉形象。这一形象不仅是中国共产党自我身份的认定,也是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明标志。
2.关于党的理想信念部分的变动。思想建设的新要求:从“坚定理想信念”到强调“用思想武装全党”。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行了创新发展,强调“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察其变化原因有二:一是,单纯口头上强调坚定理想信念,必然会流于宣讲形式而言之无物且力度不足,对增强坚定理想信念实效助益甚微;二是,报告在第三部分提出并详尽阐发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内涵,而这一思想结晶是十九大报告的基本内核,是领航广大民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科学指针。故而,唯有用此思想来武装全党同志的头脑,方可使中国共产党人补足精神之钙,挺起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思想建设路径的新概括:一是,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全党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3.关于党的干部队伍和人才建设部分的变动。队伍建设重点:由“执政骨干队伍”转变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立足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定位,十九大报告提出了“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建设要求,并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以及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等方面厘定了“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模范标准。由此变化可以看出,十九大报告在继续坚持干部队伍“高素质”的同时,更加强调其“专业化”的特质。这种变化的内在逻辑落脚于二者侧重点的差异,于此论域,所谓“高素质”有两个方面的语义关涉:一是广泛而笼统地强调干部队伍要各方面素质过硬,但是这种强调并没有具体所指,也就无法使广大干部养成内心的“素质自觉”,各方面素质的合力难以凝聚,那么,高素质的应然状态也就难以呈现;二是在更多语境下是指干部队伍所具有的良好思想道德素养。由此可见,“高素质”是干部队伍的内在修为,是每个党员干部均须具备的良好品质,倘若单纯地强调“高素质”,反而会使干部队伍的素质建设遭遇中梗阻。而所谓“专业化”,也有两层含义:一是集中强调某一个方面的素质过硬;二是更多情况下是指专业技能的精湛高超。所以,为了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执政队伍,提高党的执政效率,在坚持普遍性的“高素质”的同时,也务必要强调特殊性的“专业化”,使二者相互促进、相互补益。
党管干部要求:“三个坚持”的顺序和内容有所调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三个坚持”,即为“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党的十九大报告依然是“三个坚持”,只是把其顺序和内容作了相应调整。它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置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之前,把第三个“坚持”(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改为了“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很显然,无论是顺序前后调整还是其中内容的修改,都旨在凸显党员干部品德的重要性。
干部选拔任用:在党的十八大报告的基础上,十九大报告对“年轻干部”和“基层干部”给予了特别关注。即要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着力从基层一线和艰苦前线培养磨砺年轻干部,不断选用经由实践锤炼的优秀年轻干部。对“年轻干部”高度重视,主要是虑及两个方面:一是,就党的自身建设而言,不仅有利于党的队伍结构的平衡优化,而且党的干部队伍也唯有不断注入新鲜血液,方可以不断保持生机与活力。二是,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言,这项“伟大事业”的推进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期间需要数辈中国共产党人的艰辛付出和不懈努力,尤其是作为中坚力量的广大年轻干部更是责无旁贷、义不容辞。除了“年轻干部”,十九大报告也特别强调“基层干部”,即“各级党组织要关心爱护基层干部,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之所以关注“基层干部”,就是因为基层干部是党的组织结构的坚固基石。
人才地位: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人才是保证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根本之举,这是从宏观视角所作的概述。而十九大报告更“接地气”,立足微观具体的奋斗目标,把人才视作实现民族复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这种“资源”式定位,是以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为内在根据的,可谓更加契合中国的发展实际和具体国情,地位导向更加鲜明。
人才建设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依然延续了十八大报告中“人才强国”的提法,同中有异的是,十八大报告更加强调“人才大国”向“人才强国”的“迈向”,而十九大报告在这个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人才强国”建设的“加快”。强调“加快”,是针对十八大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此目标的实现无疑须以加快“人才强国”建设为前提。此外,十九大报告还新增了“党内和党外人才”。此新增内容,主要是针对“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这一论断提出的,[2](P43)因为“伟大的事业必须有坚强的党来领导”,而把党建设得坚强有力,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党内外人才便是一种必然性选择。
人才建设路径: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人才培养方式偏向微观具体,主要包含“创新创业支持”和“体制机制改革”两个方面。但人才培养是一个浩繁的系统工程,单纯依靠这两项具体举措无法完成,由此十九大报告关于人才的培养方案,视角更加宏观、立意更加深远,提出了“三更”(更加积极、开放和有效)政策和“五才”(识才、爱才、用才、容才和聚才)方略。同时,十九大报告还提出了在“三区一线”(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基层一线)中加强人才的培养历练。显然,如此宏观包容的人才建设方式更加适应、契合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多方面人才诉求。
4.关于基层党建部分的变动。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关于地位,两份报告的厘定并无实质性不同,只是在措辞表达上存在些许差异,党的十八大报告的用语更加形象生动,把党的基层党组织看成是贯彻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而党的十九大报告的语言则更显朴实直接,认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关于作用,由十八大报告的“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改为了十九大报告的“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这一变化,使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指向更加具体、全面、鲜明,无疑会有助于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而有力夯实我们党执政的基层组织基础。
基层党组织建设路径: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诸多基层党组织建设措施基础上又作了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一是,把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改为了党支部要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二是,把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具体化为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由此推动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这一举措可以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三是,把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健全民主评议制度改为了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所谓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也就是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四是,对党员发展群体的定位更加精准。十八大报告提及要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而十九大报告对此群体进行了扩充,提到要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五是,新增了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这一措施便于党内同志之间的交流、互助、成长和进步,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大有助益。
5.关于党的纪律建设部分的变动。纪律建设的作用:两大报告对纪律建设作用的阐述虽都是立足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这一核心命题,但具体的切入视角却大相径庭,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严明党的纪律紧密联系起来,指出前者是目的,后者是途径。党的十九大报告则以党的作风建设为视角凸显纪律建设的重要作用,亦即唯有加强纪律建设,方可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纪律建设的内容: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严肃党的纪律,主要是指政治纪律,十九大报告则扩充了纪律的适用范围,在政治纪律的基础上又提出了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等纪律,由此囊括了纪律建设的多个领域和方面,使纪律建设的内涵更加具体和丰富。
纪律建设的方式:由于党的十八大报告只是着重强调了政治纪律建设,并没有从整体上论及纪律建设的具体方式,故十九大报告便着墨述之。概括而言,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坚持由上率下,整治“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现象。二是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三是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四是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这四维举措既有示范教育的软约束,又有执纪问责的硬约束,软硬联动,从而为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实践提出了明确要求。
6.关于反腐败斗争部分的变动。反腐败态度: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一些新表述不仅表明了我们党面临的反腐形势依然严峻,还表明了我们党对于这场攻坚战认识清醒、立场坚定、态度坚决。较之于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在反腐问题上的措辞表达更显锋锐:由十八大报告的“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变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由“人民关注”变为“人民最痛恨”,由“致命伤害”变为“最大威胁”,由“常抓不懈”和“警钟长鸣”变为“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在“三清”(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目标基础上宣示要“跳出历史周期率”。总而言之,十九大报告关于反腐败斗争坚如磐石的决绝态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大民众真挚心声和渴盼诉求的强力回应,也是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的价值归旨所在。
反腐败进路:由于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反腐和廉政建设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筹谋划,所以其关于反腐进路的阐述不仅具有二者结合的特色,而且还更显具体微观,这由“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各级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加强反腐败国家合作”以及“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等诸多举措便可窥一斑。虽然十九大报告在反腐部分,并没有再把廉政建设融入其中,就整体来看,其所提及的相关举措与十八大报告相比也并无实质性差别,但十九大报告的创新就在于实现了宏观指导思路和微观重点举措的有机统一。所谓宏观指导思路,就是指报告中所提出的“三个坚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和“一个坚决”(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所谓微观重点举措,主要是指十九大报告对十八大报告中个别措施所作的进一步深化,譬如,十八大报告中提及了巡视制度,十九大报告就很明确地强调了要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十八大报告中提及了反腐败法律制度,十九大报告就相应指出了要着力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纵观十九大报告中的反腐进路,无论是宏观思路还是微观举措,除了可以表征空前高压的反腐态势外,其中所承载的法治化思维也是一个鲜明特点,无须讳言,反腐败斗争工程唯有被纳入法治化轨道才可真正代表党和人民群众的意志诉求,进而在标本兼治的协同推进过程中不断取得实效。
通过党的十八大与十九大报告的文本比较,我们可以发现,新时代党的建设理论进展主要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特点:创新意识更突出、国情意识更鲜明、忧患意识更强烈和实效意识更明显。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7](P537)这就说明一个政党唯有不断自我创新才可以激发内生活力,变得愈发稳固强大。这里的创新包含多个方面,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维度。较之党的十八大报告,这种创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得到了直观鲜明的体现。首先,立足宏观层面看,报告单列提出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及“全面增强执政本领”三部分内容;其次,立足微观层面看,报告的“标题引言、党员理想信念、党的队伍人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及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论述也注入了新时代特色,作出了与时俱进的创变。总之,无论是大幅度的单列提出还是小幅度的微调变动均有力凸显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理论进展所彰明的突出创新特质。
“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2](P61)“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5](P3)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不尊重本国发展实际,不考虑本国具体国情而酿成亡党亡国悲剧的例子并不鲜见。所以,较之党的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中党的建设理论更是紧紧立足我国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动实践不断取得新进展。譬如,在坚定理想信念上,以生发成长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沃土中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而不是以其他别的什么主义思想来武装全党,筑牢全党全国团结统一的思想根基;在干部队伍建设上,强调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在权力监督上,注重形成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的联动效应,这是一种具有刚性约束力的真实监督,而非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虚假的形式监督;在增强执政本领上,明确以党领导十三亿多人的社会主义大国这个艰巨使命为内在依循。要言之,凡此种种的以十八大以来中国实际境域为基本依据的理论阐发便足以确证新时代党的建设理论进展所承载的鲜明国情意识。
古人曾云,“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安不忘危,盛必虑衰”。这些古语箴言无不在警醒今人忧患意识的重要性。特别是立足人类社会发展史来看,中国历代王朝更迭及国外政党衰亡的教训,更是时刻在给我们敲响警钟。毋庸讳言,“一个政党,最大的忧患是没有忧患意识”。[8](P266)而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一个具有强烈忧患意识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种忧患意识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得到了鲜明体现:一方面,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以及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都是复杂的,且党内存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依旧在场;另一方面,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种风险”具有长期性、尖锐性和严峻性。较之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内容上,十九大报告不仅特别指出了弱化党的纯洁性和影响党的先进性因素的复杂性,还着重提及了党内存在的“三个不纯”等问题;在表述上,使用了“永远”“清醒”“突出”和“根本”等表征形势严峻的措辞。很显然,正是这些内容和措辞上的变化有力赋予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理论进展浓郁的忧患意识色彩。
所谓“实效”,顾名思义,即指求真务实、实在有效,这是我们历代中国共产党人干事创业的一贯作风和优良传统。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党的建设理论也彰显了这种务实特性,更加注重党的建设过程中诸多实际问题的解决,把宏观的东西写得更加微观、把抽象的东西写得更加形象具体,所提举措也更精准到位、更注重贯彻落实、更具现实针对性。就是在对现实工作的部署中,也提出了很多详实要求,并明确了时间表,制定了路线图,可谓钉是钉、铆是铆,掷地有声,此处不再一一赘言。
综上所述,通过对这两个报告文本的比较研究,一方面,我们可以透视十九大报告中党的建设理论进展的理论轨迹,也就是可以清晰辨识其中所呈现出来的一系列新提法、新要求、新举措和新战略。譬如,首次把“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布局,并标定了其在总框架中的根本性地位;首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概念,这一崭新论断是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目标定位和任务诉求。当然,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党建理论创新绝非仅限于这两处“首次”纳入或提出,只是囿于篇幅,于此不再一一尽述。总而言之,其中凡此种种的党建创新理念均有力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管党治党、治国理政智慧经验的深刻总结,亦是对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的严峻挑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的科学审视。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些新课题也亟待我们去面对、解决和攻坚。譬如,全面从严治党的标准与保障机制是什么、如何理解党建总布局中各要素间的逻辑关联、基层党组织“三化”(弱化、虚化、边缘化)难题的化解之道、民主和集中的张力关系如何把控、执政本领的基本内涵还有无继续拓展的空间等,这些都是我们党的理论和实践工作者在未来新时代征程中需要驰而不息深入思考和久久为功不断探讨的重要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