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引发的劳动关系问题调查

2020-02-22 04:15黄大立任建宇马小林罗智刚周卫曾宣陈晓剑
四川劳动保障 2020年5期
关键词:稳岗复产争议

文 /黄大立 任建宇 马小林 罗智刚 周卫 曾宣 陈晓剑

按照人社部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引发的劳动关系有关问题调研的要求,泸州市人社局及时成立课题调研组,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调查了全市受疫情影响劳动争议和矛盾纠纷情况,并提出建议意见。

3月以来,泸州市劳动关系类案件同比增长243.7%,其中工资拖欠类占73%,解除劳动关系类占19.4%,社会保险类占7.6%。整体来看,疫情期间全市劳动关系相对和谐稳定,未发生因工资拖欠等重大群体性劳动争议和矛盾纠纷事件。

目前泸州市劳动关系基本情况

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截至3月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89家,已复产人数逾10万人,占正常情况用工人数的95%;已复产企业的达产率为93.2%。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409家、限额以上商贸企业769家,复工率达98%。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复工复产160家,全市25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复工复产。

就业总体情况。目前,全市农民工外出返岗129.21万人,返岗率99.4%,其中,省外63.23万人,返岗率98.8%;省内65.98万人,返岗率99.9%;省内返岗中的市内返岗人员56.23万人,返岗率98.65%。泸州市失业动态监测的203户企业在岗职工总数为72382人,截至3月底,比上月建档期岗位总数增加96人,增幅为0.13%。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情况。1-3月,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立案4件,协调处理案件178件。各级劳动人事仲裁院受处的直接因疫情导致的劳动争议14件,其中,通过立案前在线调解方式成功案前调解劳动争议7件;依法立案7件,通过庭审调解已成功调解结案2件,其余案件均未开庭。争议类型主要为疫情期间解除劳动关系引发的关于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等复合型劳动争议;发生争议的行业主要集中在酒店餐饮等服务行业和建筑业。接受与疫情直接相关的政策咨询共82件,主要问题:一是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以停工停产为由拒不支付工资(占80%以上);二是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关停导致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及一系列相关问题;三是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擅自调整用工模式,导致劳动者收入降低;其余的为社保、稳岗补贴等问题。

工作措施及主要做法

泸州市及时下发了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创新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方式,以“柔性执法”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全市劳动关系和谐。

加大就业招聘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通过“智慧泸州就业”微信公众号、泸州公共招聘网以及各区县线上平台,开展“春风行动”、返乡人才网络招聘等网上招聘会10场,推送招聘企业930家岗位54996个,累计上线求职464377人,确保了疫情期间“就业创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通过就业复工平台提供健康证明预约服务,开具健康申报证明59.92万份,组织专车开展“点对点、一站式”返岗送达服务,输送外出务工农民工92.86万人,其中省外50.09万人、省内42.77万人。组织人员对接浙江、广东、福建等省的15个市开展劳务协作,协助外省来泸20个招工组对接老员工返岗32768人、新招工924人。

积极落实社保降费政策,助力企业稳岗。积极发挥就业和社保相关政策在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中的作用,研究制定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参保企业予以缓缴。继续阶段性降低、减免社保缴费,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给予稳岗返还。同时,及时调整职业培训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线上技能培训,按培训实际支出成本给予补贴,有61家企业的7376人正在参加线上培训,预计发放线上职业培训补贴364万元。1-3月,全市已为11545户企业降低养老保险费17263.92万元、减免养老保险费25483.32万元;为14057户企业降低工伤保险费1998.62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904.6万元;为9873户企业降低和减免失业保险费4080万元;符合条件的1846户企业普惠稳岗补贴返还资金2078万元,惠及职工80503人,96户困难企业稳岗补贴返还资金5558万元,惠及职工4932人。

加大劳动关系指导,提高劳动监察效能。全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及时组织人员实地调研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情况,指导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处理疫情期间劳动关系,鼓励企业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岗位、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劳动监察执法以“柔性执法”方式为主营造和谐劳动关系,通过行政调解和灵活处置促使劳资双方达成谅解并成功化解矛盾。据统计,案件处理数同比下降43.6%,行政调解成功化解数同比增加18%。

创新执法方式,助力和谐劳动关系。疫情防控期间泸州调整了人社公共服务,畅通网络问政和24小时值班电话,及时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咨询及预约办理业务,在网上受理行政复议、信访等事项。同时,在市和区县建立联防联动处理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对紧急投诉举报,采取通过电话预约后到现场投诉举报,现场统一设立卡口,对进入人员测量体温、消毒,要求投诉举报人戴口罩,询问近期是否出入疫区及有无疫情接触史。

加强宣传引导,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加强宣传、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问题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发放停工停产期间职工工资。市仲裁院对受疫情影响会引发的劳动争议进行预判,并提前做好应对集体案件的准备。通过裁审衔接机制,加大与法院的沟通。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

疫情对企业用工融资的影响。部分智能终端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因招工困难影响产能扩大;由于国际物流费用上涨,导致经营成本升高,影响企业市场竞争和进一步发展;部分外贸企业融资越加困难。在此情况下,企业会采取缩减业务规模、调岗调薪、轮岗轮休等措施以降低成本,谋求生存发展。

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外贸企业的海外市场需求下降,导致用工困难,不能正常生产、出货;企业之前的定单有被取消的风险,后续定单也会受影响;物流未能正常运转,可能会产生原材料短缺。

疫情对劳动关系影响和趋势。一是企业收缩产能,工人收入减少。部分外贸企业年前订单交付困难,新增订单锐减,产品积压,被迫收缩产能。由于工人工资大多由基本工资加效益工资两部分构成,企业收缩产能会导致工人工资收入减少。二是企业转变思路,工人岗位调整。为应对外贸产品滞销,部分外贸企业转向国内市场,调整主营产品,大量工人需要调整岗位。三是企业资金困难,工人人数难以保障。受国际疫情影响,一些外贸企业回款困难,资金压力较大,工资收入减少,造成部分职工自愿离职。四是国外疫情仍处上升趋势,劳动关系领域仍存在风险隐患。预计外贸企业生产经营存在进一步恶化可能,岗位稳定性降低,失业风险加剧,如果企业处理劳动关系措施不当,极有可能引发职工不满,产生劳动关系纠纷等问题。

风险隐患分析。一是劳动争议数量可能出现阶段性增长。目前,通过稳岗补贴、税收优惠及社保暂缓缴纳等措施推动复工复产稳定就业,暂时缓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部分劳动争议当事人处于观望状态,一旦疫情结束,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会呈现阶段性爆发性增长。另外,企业因经营困难进行裁员、降低薪资待遇或者调整岗位等用工矛盾的现象将逐步呈现,劳动争议也会随之阶段性上升。二是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劳动争议比例发生变化。一直以来,70%以上的劳动争议发生在小微型企业,但从2019年起,中型以上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占60%以上。疫情以来,部分全国性连锁企业因为资金断链导致裁员的劳动争议已初现端倪,中型以上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数量有继续上升的趋势。三是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可能大幅上升。若企业因生产经营不善或不能及时复工复产,将会产生劳动关系不和谐不稳定的潜在风险,导致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随之增加。

应对措施及建议

尽快解决灵活就业新业态从业人员保障问题。新业态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也进一步暴露了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问题。亟待研究制定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共享员工”等权益保障办法,研究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障问题。

研究制定支持企业生产政策。加快推动扶持企业的相关政策落地,简化用工补贴、社保补贴、稳岗补贴等申报流程,最大程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针对企业和工人的用工补贴、社保补贴、稳岗补贴等要简化申报流程,尽快落实。

简化优化行政执法程序。明确疫情防控期间简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对无法现场调查取证、监察文书送达等情况,明确办理方式。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未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的用人单位,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同时做好受疫情影响企业劳动用工的服务指导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加大职业培训政策宣传。鼓励院校、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等加强和企业合作,开展外贸企业工人职业技能轮岗轮训,培训合格按规定给于培训补贴,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化解劳动关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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