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体育“合成教学”模式架构探析
——基于“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的反思

2020-02-22 02:57王凯兵帅先伟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警务公安

□王凯兵,石 岩,帅先伟

(1.山西警察学院,山西 太原 030401;2.山西大学体育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警察体育教学是公安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提高警察体力和技能的重要手段,也是练思想、练作风,培养和铸造人民警察坚强意志品格的教育过程,是警察获得警务实战技能重要的、基本的途径。其教学效果将直接关系到人民警察能否规范、高效地履行法律职责,从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根本任务。

当前,在公安教育工作中,仍然存在对警察体育教育认识和理解的片面化、简单化、轻视化误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察体育的教学质量和训练水平,针对新时期公安工作对警察警务实战素质提出的高要求,高标准,迫使公安院校的警察体育教学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要以公安工作需求为导向,从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调整公安院校教学理念,把教学改革深化到实处,实现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而要达到此要求,警察体育教学模式的选择和优化就尤为重要。

通过对公安院校当前推崇的“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的多维分析并反思和总结,笔者认为该模式不宜大力推广。这是因为从实际教学效果看它难以适应当前公安工作对公安人才培养的需要。[1]要实现警察体育教学快速高质发展,应尽快推广实施“合成教学模式”,以实现警察教育“产出”与警察实战“需求”的平衡,为培育“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公安人才服务,为公安教育训练改革注入新思路、新内容、新方案。

警察体育“合成教学”模式,是在打破原有单一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条件、教学模式和教学评价的基础上,以专题为导向整合特定案例中所涉及的知识和技能,以检验受训学员知识和技能掌握程度,提升人才质量为目的的一体化教学模式。这是顺应互联网+时代,响应公安机关推行“大部门制、大警种制”(1)所谓“大部制、大警种制”,就是将职能相近的部门整合重组为一个较大部门而形成的政府组织形式,以减少机构重叠、部门职能交叉,增强综合协调能力,使政府组成部门的数量保持适中精干,减少工作中的“缺位、错位、越位”现象,提高工作效率。改革,实现多警种、多手段合成作战的背景下催生的新型教学模式。

一、 “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反思

“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是公安院校近年来大力推崇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概念最初出现在2008年8月26日公安部政治部下发的《关于制定公安院校招录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2)详见2008年8月26日,公安部政治部下发的《关于制定公安院校招录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中,当时在该意见里没有对这一概念进行详细的阐述与界定,多年来各公安院校也是在自己理解的基础上对这一教学模式进行探索。此后,曾洪(2014)在《公安院校“实战型”教学模式初探》中又提出“实战型”教学模式,[2]随之对“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的研究内容丰富起来,曾出现“一枝独秀百家争鸣”现象。这种教学模式强调“教学中要突出实战,接近实战”,然而许多年过去,这种教学模式并未得到发展完善,更没有形成一套稳定的模式体系。其症结所在,有如下一些原因:

首先,警察教育虽属职业教育,但不能简单地移植职业教育的一般教学模式。警察教育不同于一般的职业教育,譬如医学院可以有附属医院、师范学院可以有附属中学,很多行业性职业院校可以办附属企业,等等。而公安院校没有附属公安局或派出所,无法有效实施师徒式或诊所式教学模式。[3]此外,由于在现行警察招录体制下的公安院校学生既没有执法权力,未来能否成为一名警察也不确定,因此,公安院校与武警等军事院校的教学模式也不尽相同。

其次,现在许多公安院校都在“教、学、练、战一体化”思想的指导下推行“校局联动、校所合作”的教学模式,但很难持久。因为这种模式其实是一种行政协作机制,是需要一定的体制做保障的,没有体制保障情况下的“校局联动、校所合作”,不是动不起来,就是动不持久。武警学院“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的成功之处在于其学员本身就是现役军人,联动性实施在统一体制内,因而便于实施和取得成效。

第三,全面推行这种“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目前也还存在争议,仍属于局部探索。据了解,国内只有上海在警察招录体制的保障下实施“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比较成功地实现了“校局联动、校所合作”和学员培养的“育用衔接”“练战一体”。在没有制度做保证的前提下,对大多省属公安院校来讲是行不通的,只能是辅助性的实习和应急性的警务支援,无法“一刀切”地全面推行。

第四,“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但在现实条件下目前公安院校教学模式更应着重体现“教、学、练一体化”,做到“融教与练、融学与练、以练促学”,即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在真实或模拟的教学环境中进行实际性操作和训练,其中的“教”,是指教师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教学;“学”,是指学生的学校内外的学习;“练”,是指综合训练与专项训练、基础训练与专业训练,而要达到这样的效果,真正提高教学质量,“合成教学”模式是当前深化公安改革时期的最优选择。

二、推行“合成教学”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合成作战”警务模式倒逼教学模式的革新

当前是一个信息化与互联网发展的快速时代,各种类型的犯罪活动组织形态与方式手段正呈现出新型化、组织化、复合化、智能化、网上网下一体化以及分工精细化等特征,对公安机关传统的犯罪治理与打击模式提出了严峻挑战。传统的警务模式,各警种、各部门独自为战,协同意识不强,导致在信息、情报、资源等方面共享缺失,作战优势发挥不畅,难以形成有效合力。[4]2010年,公安部党委提出“合成作战”新理念,要求各地公安部门推进以打好“合成作战、科技战、信息战、证据战”为重点的侦查模式创新。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和运行,各地公安机关的“合成化作战”警务实现了警种间由“各管一摊”向“齐抓共管”,由“单打独斗”向“合成作战”的转变,以“现代警务理念”“现代科技手段”“现代管理机制”为特点的合成化警务体系内涵得到了进一步拓展,实现了在警力没有大量增加,机构设置也没有“伤筋动骨”的变化下“低成本高效率”的显著效果,社会治安整体打防控水平大幅提升。这种“合成作战”的警务模式改革倒逼公安院校革新传统的以专业“分而教之”的教学模式,跨专业组建“和而不同”的合成教研团队,实施“合成教学”模式既适应当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趋势,也顺应当前警务运行模式的改革创新。[4]

(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的必然选择

2015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3)详见2015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由此吹响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集结号。

2016年1月23日,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强调“要深化警务机制改革,积极探索推行大部门制、大警种制,探索建立警力随着警情走的编制动态……着力增强公安工作整体效能”;“在动态化、信息化社会环境下,我们要构建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5]2017年9月8日,郭声琨部长在北京会见全国公安教育系统优秀教师教官代表时说“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要为全国公安机关培养输送大批优秀人才,要为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作出重要贡献”“要积极适应现代科技发展和治安形势的新变化新要求,不断创新教育训练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适应实战需求的公安教育训练体系,切实把公安院校建设成为培养公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努力培养更多党和人民满意的忠诚卫士”。[6]

可见,公安改革的全面深化迫切要求我们以问题为导向,巧打改革“组合拳”,要重点围绕公安工作各领域,强化实战引领,注重改革创新,使公安改革工作蹄疾步稳,扎实前行,推行“合成教学”模式是深化公安工作改革背景下的必然选择。

(三)新常态下公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必然选择

当前,公安院校的系、部编制基本与公安工作各业务局相对应,在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上也是基于其设置和组织,这种教学组织模式在推进和深化专业建设和培养专业人才方面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新形势新常态下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逐渐暴露出许多固有的顽疾。具体表现为:(1)各专业的单独建设和授课,容易造成学生知识零散,全面性不够;(2)各专业过度的扩张发展,容易造成各专业的重复建设和争夺教学资源的现象;(3)各专业独自发展的后果,容易产生“闭门造车”和真空局面;(4)本位主义造成的垄断格局;(4)专业之间的分散发展,难以适应犯罪的“新型化”“复合化”趋势。

当前,公安机关正在推行“大部门制”改革,实现多警种、多手段的合成作战机制,公安院校必须顺应公安改革要求,转变传统以专业为导向的“分而教之”的教学模式,应实施以专题为导向的跨专业跨课目的“合成教学”,应注重多学科知识的综合实践应用,进一步提高调动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参与度,充分激发其想象力和创造力,从而达到提高学生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新时期新常态下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出的要求。

(四)实现“以理论为主”“以静为主”到“以实践为主”“以动为主”教学模式转变的需要

当前,公安院校输送的人才与公安实际工作需求存在很大差距,主要原因有:一是公安院校在教育理念导向上过度重视学生的学历教育,轻职业培训。二是注重理论课的讲授,轻实战技能培养。三是注重严格教育管理,轻开放自由式引导。公安院校基本都实行警务化管理,对学生要求必须听从命令、服从指挥,这对培养政治忠诚信念坚定的警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这种思想的灌输有时可能导致警察在工作中倾于保守,缺少了创新和自信。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学生对社会知识了解不多不够,对将来公安工作难以适应。四是一些公安院校受经费场地师资等方面制约,在教学中提倡的案例、模拟和情景教学实施不多而且直观性不强,不够生动,学生的自主性和参与意识不强。因此,我们应在深化公安工作改革和教育改革的双重背景下,实现由“以理论为主” “以静为主”到“以实践为主”“以动为主”教学模式的转变,实施缺什么,教什么,注重实践教学,注意调动学生的参与性积极性,激发想象力和创造力,达到提高警察分析解决问题、领导决策和总览全局的能力,以适应公安工作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五)“合成教学”模式符合警察体育教学特点

警察体育教学除具有一般体育的健身性、娱乐性、快乐性等特点外,还具有公安学科自身的实践性、对抗性和竞技性特点。实践性表现在警察院校学生通过教学训练在发展体能增强体质的基础上,要提高在公安实践中处警和惩治犯罪分子的实战技能和本领。对抗性是通过公安实战的情景或案例,推演双方在体能、技能、战术、心理等方面具有冲突特征的矛盾斗争形式。竞技性是双方以完成预定目标或在规定时间内追求胜负为结果的“比赛”形式,使警察院校学生在教学中强烈体验胜利后的狂喜、失败后的沮伤、战胜自我的自豪和意志软弱的羞愧,以此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意志品质和顽强精神,同时也具有弘扬警威、活跃警营生活的意义。三个特征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检验警察体育教学的效果,促进警察体育工作水平的提高。[7]

“合成教学”就是在一般理论和基本技能知识的基础上,通过预设专题,以案例为导向,使学生按教学内容设计的标准将所学到的警察体育知识以公安实际工作的要求逐一呈现的过程。在“合成教学”设计中,可以单个学生或某一警察体育技能为单位,突出实践性和个人的成就感体验,也可以以小组为单位,突出对抗性和竞技性。“合成教学”的过程既锻炼了学生身体、心理,增强了体质,促进了学生运动参与、运动技能的实现,又能达到在实践过程中提高解决实战问题能力的教学目标。

三、“合成教学”模式架构

(一)“合成教学”基本理念——注重顶层设计,科学定位

教学理念是人们在教学过程中持有的看法和态度,对教学活动具有指导性和规范性意义。警察体育教学首先要注重教学过程中的顶层设计,科学定位教学理念。

1.“突出实战,强化实战,指导实战”的理念

“合成教学”过程中必须坚持“突出实战,强化实战,指导实战”的理念,这是世界各国警察人才培养的共同理念,也符合当前警察队伍教育训练“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方针。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观念,紧紧围绕公安实战开展极富针对性的警察体育教育。

“突出实战,强化实战”就是坚持“学、练、做”合一,一切为了公安工作,一切服务公安工作,在教学过程中以提高警察技能的实用性为目标,摒弃贪多求全以及漂亮花哨等不良倾向,贯彻简单、易练、实效原则。同时要注重实景化的设置,积极开展各种实战情景下的对抗训练,把学生置于“真实”的实战中进行体验和训练,[8]避免学生在未来工作岗位上“一遇到警情就迷茫”的状况。

“指导实战”,是指警察体育的教师要成为公安业务部门理论和实践工作的强力后盾,不做脱离公安实战工作的空头理论研究,也不做“空手套白狼”的教学活动。[9]要对公安实践活动产生直接的指导性,从而体现公安院校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

警察是一个高危的职业,在警务实战中常常面临较大的危险。在教学过程中强调“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就是要进一步突出警察生命重要性的理念。在警察处警过程中,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追求“安全合理有效处置”的效果,否则就应缓处置。这种缓处置不意味着对犯罪行为的放纵,向犯罪嫌疑人屈服,而是为了缓和现场的紧张气氛,寻求合理有效的处置方式;是在有效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警察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以退为进的战术和策略的考虑。[10]以暂时的缓处置,换来最终的成功处置,避免不必要的流血牺牲。

3.“警务行为必须规范”的理念

警察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警察形象直接影响着党和国家以及公安机关的形象。警察在公安工作中更多的是面对普通群众,即使是违法犯罪嫌疑人,乃至穷凶极恶的歹徒,处警行为也必须规范。所以在警察体育教学中必须着力灌输“警务行为必须规范”的理念,规范的警务活动应当合法正当,无懈可击,反之,将会造成错误或遭到非议。

警务行为规范主要有:一是言语规范。即说话文明礼貌,提问针对性强,口令简单、准确、有力,回答解释有事实法律依据,具有说服力。二是动作规范。动作不以整齐、好看为标准,而要实用、有效,并且合理、有度。三是程序规范。警务行为要按照合法程序进行,杜绝出现想当然执法和随心所欲执法,强调在什么法定情形和条件下采取什么方式或什么强度的应对措施。四是警械使用规范。警械使用中对法律规定条件要熟悉,佩戴要符合规定标准,使用要尺度适当。五是武器使用规范。对武器什么时候使用,什么时候不使用,什么时候停止使用的法律规定一定要明晰,对常用武器的结构和故障排除要熟练。六是法律依据规范。要求对违法犯罪行为或突发事件的处置、处理,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在警察体育教学中,也要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融入,而避免学习警务战术技术就单纯地学警务战术技术,学习法律就单纯地学法律,要将两者紧密结合起来,这也是“合成教学”的应有之义。

(二)“合成教学”的教学目标——以公安工作需求为导向,培养实战型警务人才

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意见》(4)详见2015 年 12 月8 日,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 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的人才培养定位里明确指出,公安院校教育应以公安工作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公安专业人才为主要目标。在人才质量上要求公安院校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任务,要为公安机关培养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素质优良的公安专业人才。公安院校培养的学生在政治上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在纪律作风中要做到令行禁止、英勇顽强、团结协作、无私奉献;在业务和素质中要符合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建设要求。

“合成教学”模式的教学目标就是要以上述要求为指引,以提高警察综合实战素质为核心,围绕警察实战中各个环节,通过警察体能、警察技能、警察战术、警察射击、警察心理等课程教学,强化学生在情报搜集研判、自我防范、违法犯罪嫌疑人打击处置等方面的综合工作能力,实现复合型、专业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三)“合成教学”的课程设置——改革传统的课程设置,创新课程内容,实现课程本位向能力本位转变

以往警察体育教育的课程设置,多数公安院校均高度重视课程本位建设,但忽视对学员警务能力本位课程体系的构建,随着公安机关“大部门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分而治之的课程模式已无法适应新时代警察体育教育实际,迫切需要开展实施以能力建设为本位的创新课程设置。

传统的警察教育在专业设置方面,均以公安各业务部门为依据设立,各专业“单打独斗”现象突出,课程内容重理论轻能力,教学团队建设、科研管理也是以各专业设置为依据展开,“山头主义”现象凸显,学生知识碎片化严重。课程设置过于细致,过度重视理论性,缺少专业之间的交涉与融合。“合成教学”的课程设置,是要重视学员能力建设,重视教学与科研中学科、系部之间的高度契合。要突出校局结合模式,构建动态课程体系。所谓校局结合,就是警察院校与特定公安机关签署“合作协议”、搭建实训平台等方式,培养高素质公安应用型人才,实现警察院校与警务部门的资源互通、协作双赢,构建校局联动课程体系,实现动态化的课程管理。

警察院校体育课程设置一般包括队列训练、普通体育训练、专项技能训练和警察体育专业课等。随着“大部门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这样的课程设置显然无法满足“一警多能、综合执法”的集约化警务发展需求,因此,需要在跨专业、跨领域课程设置方面下大功夫。一方面要在以往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增加系部、专业之间的横向联合,日常管理与专业建设仍以系部、专业为单位开展实施,并增设促进教师之间交流合作、有助于塑造学员综合警务能力的课程。根据教师自身优势以自由组合的方式,跨专业设置以专题或案例研究为主的合成类课程。另一方面在与警察院校协作教学的警务部门课程设置上,应当强化警务实战方面的教学协作,对新时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需求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热点警务对警察体育教育的新要求、新期待,分实验、实习、实训、实战四个层面,进行警察体育协作教学的课程设置。

(四)“合成教学”的教学内容及教学模式

“合成教学”的教学内容,要突出实战教学内容,努力培养学员的警务实战综合能力。内容应当涉及体育学、公安学、法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诸多学科。警察体育教育的目的是帮助学员将所学知识、技能最大限度转化为公安工作实践能力,从而在一切警务工作中发挥实际效用。因此,警察体育教育的内容就应当围绕警务实践展开。要遵循警察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将学员设定为警察角色,从警察的基本素养和基础能力、公安专业理论和能力以及警察体能、技能、战术等方面出发,整合警察体能、技能、战术为一体,突出警察实战教学,强化实战训练,形成警察体育教育的特色教学内容。

从教学模式来看,警察体育教育要满足合成教学需求,凸显合作学习特性,从两个方面着手实施:一是校内“小”合成,二是校外“大”合成。所谓的“大”和“小”,是以空间范围为依据而人为分界的。校内“小”合成,即要求教师结合国内外先进教学模式,如慕课、翻转教学、研究性教学、专项化教学、合作式参与教学等等,或是借助信息技术,让学员在观看视频资料的过程中,启迪思维、钻研理论知识,倒逼学员对基础知识进行拓展与强化,形成自主探索学习能力,实现由知识向技能的转变,或是以热点警务案例、情景为依托,强化学员的问题解决能力,或是还原某个典型警务实例,让学生扮演其中的人物角色,在实景中体悟各项知识技能的综合运用,以期增强教学真实性、应用性,从而提高教学质量。校外“大”合成,主要有校局合作和教学俱乐部等教学形式,后者也是现代学徒制的表现形式。在“校局合作”教学模式中,与警察院校合作的警务部门要以警察实战需求来要求受训学员,无警情时,让学员做好日常警务的自我管理,包括对理论知识的自我温习,勤习警务技能,为群众做好防火、防盗、防诈骗等警务知识宣传,进行治安管理,完成巡逻勤务、监所及交通管理任务等,营造和谐良好的警民环境;出现警情时,让学员在实战过程中学习处警应对能力、自我保护技能,观摩警察在实战中的心理战术及谈判话术,观察学习不同警种警员之间的协作配合技巧,等等,形成“合成学习”意识。在学校自建俱乐部教学模式中,要以警察的角色来要求受训学员,组织学员经常参加模拟实战训练。实训载体的选择可以是一个或多个轮换岗位,可以是某一项工作任务,也可以是某一项工作流程的模拟系统,提高实战训练的真实性,让学员不会认为只是在“演戏”。

四、结语

综上所述,合成教学模式在理念设定、教学目标及课程设置等方面,具备更强的综合性,相较于以往的“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合成教学模式的综合性并非是简单的、多个专业类别的知识叠加,而是在信息技术、教学资源以及教学手段等方面的集中与合成,是与警察实践能够实现高度契合的融创性教学手段。随着公安机关“大部门制”与“合成作战”改革的不断深入,未来合成教学模式不仅在警察体育教学和课程改革中有所助益,还将在跨领域跨知识技能合成、专业专题教研活动合成以及科研教学合成中发挥作用,为培育“一专多能”型优秀公安人才开辟重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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