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同文 吕云虹
摘 要 当社会学已经进入“新的综合”阶段时,结构功能主义范式依然占据传播学研究的主流。文章从凯瑞的传播“仪式观”入手,将传播理论纳入西方社会学理论的发展脉络,试图“超越结构功能主义”。在“仪式观”中传播被视为一种社会行动。人们通过符号互动使个体与社会成为可能。为了走向传播学的多元话语分析,这种文化诠释中的传播需要被置于“行动者网络”,以交互的视角探究人与非人的行动者如何组成网络。在关于传播的行动者网络中,以往人与非人、人与技术、实在与虚拟等诸多的二元对立被打破,从而为传播学研究增添了新的面向。
关键词 传播;仪式观;行动者;行动者网络
中图分类号 G2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20)22-0008-05
基金项目: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科项目“消费文化与休闲生活:近代广州市民的身份建构——基于1920年代《广州民国日报》广告的文化考察”(C18031)。
如何理解“传播”,关乎对传播学研究的“想象力”。长久以来,国内对于“传播”的理解大都囿于结构功能主义的框架,这种范式下的传播研究“以结构存在为前提,以工具理性为基础,以媒介功用为重点,以秩序整合为依归”[ 1 ]。如果将这种范式视为“元模型”、“元话语实践”[ 2 ]的话,那么其二元论、决定论、类型化的弊端也就限制了我们对于传播学的想象力,从而使传播研究日益“内眷化”[3]。学术研究的起点往往决定终点,因此我们需要重新定义传播,从而“超越结构功能主义”[4]。但问题是如何超越。本文从凯瑞的“仪式观”出发将传播视为“行动”。作为行动的传播,跳脱了结构功能主义,走向了诠释社会学。为了走向传播学的多元话语分析,这种诠释中的传播需要被置于“行动者网络”,以交互的视角探究人与非人的行动者如何组成网络、如何使个体与社会成为可能。
1 传播的“传递观”与“仪式观”:从结构功能主义到建构主义
凯瑞认为19世纪传播第一次进入公共话语时,美国文化就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传播观念,分别是传播的传递观与传播的仪式观:传递观基于一种地理和运输的隐喻,意指信息从此地向彼地传送的过程;仪式观则是从仪式的角度定义传播,于是传播与“分享”“联合”“团体”“共同信仰”这一类词密切相关[5]4-7。谢立中将自孔德以来的“现代主义社会学”粗略分为“实证主义社会学”“诠释社会学”“批判社会学”三类[6]3。将传递观和仪式观与此对照,我们基本上可以说,其分别对应于以结构功能主义范式为特征的实证主义社会学和以建构主义范式为特征的诠释社会学。
1.1 “传递观”:结构功能主义范式下的传播观
传递观将传播视为信息跨空间流动的过程,人们在此过程中需要控制信息流,从而达到劝服、改变态度与行为的目的。其典型代表是美国的效果研究,从最初的强效果理论,到有限效果理论,再到宏观效果理论皆是如此。在此范式下,传播完全沦为权力或个体的工具,前者的目的是控制,以达到宣传、推销等目的,而对于后者来说是一种“使用与满足”。凯瑞将前者称为权力模式,将后者称为焦虑模式,并认为这完全源自经济理论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功利主义原则[5]19。
这沿袭的是结构功能主义的路子。结构功能主义起源于孔德、斯宾塞、涂尔干,帕森斯和默顿又对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在结构功能主义看来,社会与自然(生物有机体)一样,是一个有机体。有机体内部各个部分有不同的功能,各个部分相互依存,一部分的变化会影响其他部分的变化。基于这一前提预设,传播活动也成为社会有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重要的功能。于是在研究方法上,传播的传递观与结构功能主义一样,也多采取实证科学的研究方法,认为在个体之外存在一个相对不变的实存,可以通过自然科学的方法加以测量。但这种测量的结果大多是一种相关或不相关的关系。而且这种前因或者后果的相关关系,是一种含混的“潜在功能”[5]40。这种传播观天生地带有结构功能主义的缺陷,如“过于抽象,缺乏经验基础;过于注重社会过程中客观的层面,忽视其主观层面;注重宏观分析,缺乏微观分析”[7]10等。也就是说,在行动与结构这一相互连接的系统中,传播的传递观仅仅关注了结构,忽略了行动,或者说行动成为结构的内部环节,受结构影响、为结构服务。
在社会科学中,面对结构功能主义的缺陷,以韦伯等为代表的诠释社会学,否定了结构功能主义用自然类比社会的预设,认为自然主体是无意识的物质,而社会主体则是有意识的人,而人的行动是具有意义的[7]6。从这一视角来看,社会学研究需要从实证走向诠释,从行动者内部,而不是外部结构的视角去研究行动。传播学亦是如此。
1.2 “仪式观”:建构主义范式下的传播观
在韦伯看来,人及其有意义的社会行动构成了社会,因此社会学应该关注的是有意义的行动,而不仅仅是抽象的社会结构[8]。格尔兹承袭了这一观点,认为人坐落于自己编制的意义之网中。因此对于社会的研究不应该是企图寻找某种规律性,而应该是“阐释”[9]。依此关照传播,凯瑞转向了传播的仪式观。
从传播的仪式观来看,“传播是社会现实得以生产、维系、修正和转变的符号过程”“通过符号形态的建构、理解与利用创造了现实,并使现实成为一种存在”。其核心论点是“现实的符号生产”,传播学研究的任务是“考察各种有意义的符号形态被创造、理解和使用这一实实在在的过程”[5]12-13,18。于是,传播被看作是一种文化,其研究对象是人的行动。这种行动生成了人类社会活动的意义之网(即文化)。社会个体正是生活在这一传播活动所构成的意义之网上。在这里,我们似乎看到了行动与结构的相互关系,看到了吉登斯所谓的结构二重性。在吉登斯看来结构既是行动的中介,又是行动的结果,结构内在于人的行動中[ 1 0 ]。依此关照传播,“传播一下子就成了一种人类行为(包括活动、过程、实践)结构,成了一种表达形式的综合,一个被建构了的与正在建构的整套社会关系。”[5]64而传播学的任务就是要对这一社会过程进行诠释,显然这一目标不能通过实证的方式达成。
在20世纪80年代,传统的结构功能主义已经由亚历山大等人发展为“新功能主义”。与此同时,出现了众多以“新的综合”为取向的理论流派,如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哈贝马斯的沟通行动理论,布尔迪厄的实践理论等[7]14-20。在社会理论已经进入第三阶段即“新的综合”时,传播学的研究却依然停留在第二阶段(有时甚至是停留在第一阶段),死守功能主义的传统,迟迟不肯走向建构主义。从传播的仪式观出发,我们能够窥见些许与当下西方社会理论接轨的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凯瑞提示我们除了韦伯、马克思、威廉斯、霍加特之外,“我们不能忘记另外四维来自欧洲的精神大师的声音:哈贝马斯、福柯、吉登斯、布尔迪厄。”[5]74
总之,从传播的仪式观出发,传播学研究从“功能主义走向了建构主义”,行动在“作为文化的传播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成为研究的起点。将传播视为一种行动,也即意味着传播建构了个体生活的意义之网。
2 作为“行动”的传播:走向“诠释社会学”
按照谢立中的观点,现代主义社会学基本上可以分为三大类型:实证主义社会学、诠释社会学、批判社会学。其中,实证主义社会学主要包括孔德、斯宾塞、涂尔干的早期实证主义,默顿、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等;诠释社会学主要包括韦伯、齐美尔、滕尼斯等人的早期诠释社会学,符号互动主义,拟剧论,现象学的社会学,常人方法论以及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批判社会学主要是马克思的早期批判理论,霍克海默、阿多诺、马尔库塞、哈贝马斯等人为代表的法兰克福学派。诠释社会学与实证主义社会学最大的区别在于,诠释社会学不认同实证社会学的社会有机体的预设,其主张结构、组织、制度等社会现象本质上都不过是人们意向行动(或符号互动)的产物。研究者需要从行动者的主观意向出发,探究行动的主观意义[6]3-5。作为文化的传播,可以说是一种诠释社会学的路子,即探究作为行动的传播,如何建构了行动的结构。
2.1 传播是“符号互动”式的“社会行动”
在传播的仪式观中,传播应被视为一种“社会行动”。韦伯开创了以“社会行动”作为研究对象的社会学传统,也是诠释社会学的重要创始人。在韦伯看来“所谓行动意指行动个体对其行为赋予主观的意义”,以社会行动作为研究对象,社会学的主要意图“在于对社会行动进行诠释性理解,并从而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及结果予以因果性的解释”[8]。从社会行动这一概念出发,诠释社会学无论是在本体论方面还是在方法论方面,都明显不同于实证主义社会学。虽然韦伯明确提出社会学的任务是分析人们的行动,行动又是以意义为基础的。但韦伯并没有没明确回答意义从何而来这一问题[6]190。
承接韦伯的社会行动概念,我们可以将传播看作是一种社会行动。正是通过传播这种社会行动,形成了一种行为结构,编织了个体社会生活的意义之网。但是,传播作为一种社会行动的具体表现是什么?或者说传播可以被视为一种什么样的社会行动?“符号互动论”给出了相关解释。在互动论看来人类社会环境是互动的产物。而互动是一个符号过程,符号被行动者注入了诸般意义[ 1 1 ]。经由符号中介的互动行为是传播学研究的重要内容。然而,长久以来,在传递观的主导之下,符号互动仅仅是有机体保持正常运转的一個环节,在结构的指引下发挥功能,其本身并无实际意义。但从符号互动主义的视角来看,这种观念显然是不成立的。
布鲁默是符号互动主义的创始人,其将符号互动主义的基本观点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人们是根据事物对于他们来说所具有的意义而针对这些事物进行活动,而不是在各种内部或外部因素的作用下对事物做出简单的反应,人们对意义的理解不同,所做出的反应或行动也就不同;第二,事物的意义是从人与其他同伴进行的社会互动过程中产生出来的;第三,通过对事物意义的解释和使用过程,人们可以对他在互动中所获得的意义进行修正[6]172。那么,在符号互动论中,我们似乎找到了传播的立足之地,传播即社会行动,即符号互动的行为和过程。
2.2 在符号互动中人与社会成为可能
在符号互动主义者看来,个体与社会的存在也基于一种符号互动。如在杜威看来:“社会不仅通过传递、通过沟通继续生存,而且简直可以说,社会在传递中、在沟通中生存。在共同、共同体和沟通这几个词之间,不仅字面上有联系,人们因为有共同的东西而生活在一个共同体内;而沟通乃是他们达到占有共同的东西的方法。”[ 1 2 ]杜威的沟通在这里就是通过符号的互动完成的,其是“真正有效的大众存在的前提”[13]。在米德看来,个体和社会同样是基于符号互动的“社会过程”。在米德那里,社会是以心灵和自我为前提,“如果心灵和自我不存在,那么,我们所知道的社会也就不存在了”。因为人类社会的基本组织原则就是“把其他人的参与包含在内的沟通”。而心灵和自我则源自一种“符号化过程”[14]。库利认为人的生命里有“河流”和“公路”两条线,“河流是遗传或者动物传递,公路是交流或者社会传递。河流里传递的是生命种质,公路上传递的是语言、交流和教育。”[15]而人恰好处于两条线的交汇处。
总之,在符号互动主义看来,符号互动是个人和社会得以形成的重要原因。人们的社会活动是基于意义的,而意义则生成于符号互动的过程之中,因此个体与社会都存在于米德所谓的“社会过程”之中。这也即是行动的意义所在。符号互动主义视角下的社会研究则就成了对于这种符号互动以及意义生成的研究、对于行动者赋予其行动的主观意义的研究。这也即一种诠释的视角。传播本身就是有关符号互动的一种行为。追随符号互动主义,我们发现传播成为型构个体与社会的重要因素,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基础性的因素。传播的过程也就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符号互动的过程,一种“社会过程”,一种意义的生成与修正的过程。基于此,传播摆脱了传统社会学和心理学的局限,而增添了仪式观的想象力。因为从方法论上来讲,传统社会学关注的是“诸如社会角色、地位、文化惯例、规范、价值观、参照群体从属关系以及各种社会均衡机制”对人行为的影响,而心理学则关注的是“诸如刺激完形、有机体内驱力、需要倾向、情绪、态度、观念、有意识动机以及各种人格组织机制”,这都不符合符号互动主义的初衷,因为这些做法都忽略了这样的一个事实,“即社会互动本身是一种型构过程——处于互动过程之中的人们在形成他们各自的行动线索的过程中……不断根据他们在其他人的行动中所遇到的东西引导、检查、改变他们的行动线索,并且改变这些行动线索的方向。”[16]
3 谁是“行动者”?:关系网络中的传播
将符号互动主义纳入传播学研究的视野(或者将传播学研究纳入符号互动主义的视野),传播学这一“边缘”学科,或许就找到了它在社会科学领域的一个立足点。然而,如果我们追问“社会行动”的行动者是谁,这些行动者间除符号之外的互动还有何种互动,或许我们就可以“超越(beyond)诠释社会学”。
3.1 行动者网络中的人与物
在符号互动论的视野中,社会现实是一种行动者基于符号的互动的结果。互动行为既是以意义为指导的,又是意义产生原因。因此不存在唯一的一种意义或者结构,不同的行动者通过不尽相同的符号互动建构不同的意义。但在符号互动论的视野中,行动者是进行符号互动的个体,也即是说行动者是人。物的因素并没有包含在其中。或者可以这样说,在符号互动论的视野中,物仅仅是符号互动行为得以顺利展开的渠道、工具,其本身并无意义。但这一点在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中,却被改写了。
在拉图尔的“行动本体论”中,行动者既包括人的因素,也包括非人的因素。而且这些行动者“互相联结(alliances)的活动是被动的、转义(mediation)的”[17]。这一理论的突出贡献在于,物也成为了行动者。这也是拉图尔对于韦伯、舒茨等人的传统阐释学派只考虑人的因素,而忽视物的因素的批判。物在行动的过程中,拥有了同等重要的地位,成为行动的参与者[18]。于是物也就成了拉图尔所谓的“转译者”或“中介者”。
在仪式观中,传播被视为一种行动、一种意义建构的过程。但这一过程中的行动者仅仅只包括人,而忽视了物的因素。如果我们追随拉图尔的视角,不仅人是行动者,物同样可以被视为行动者。在传播过程中,这种物的典型便是媒介。这自麦克卢汉、伊尼斯以来,一直存在于“非主流”的传播视野中,其典型代表是媒介环境学。
媒介是文化的技术条件,这是媒介环境学的一个基本预设[19]。从媒介环境学的视野来看,媒介成为改变社会形式的重要力量。在“媒介即讯息”的隐喻中,麦克卢汉认为媒介延伸了人的感官。每一种新媒介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是一种 “新尺度”[ 2 0 ]。媒介技术作为传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宏观方面影响文明的进程,在微观方面影响社会交往活动的发生[ 2 1 ]。梅罗维茨认为电子媒介技术改变了人类的交往场景,引发了新的行为[ 2 2 ]。霍顿和沃尔认为电视这一新媒介引发一种“副社会交往”,让电视机前的观众与电视上的人建立了一种亲密关系[23]。在宏观层面,社会结构也因媒介的变化而变化。如大众媒体进入社会及个人生活之后,对公众及社会的组织形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塔尔德认为报纸可以促进思想的远距离传输与共享,进而造就了现代社会的公众与舆论[24]。戴扬和卡茨认为,电视直播造就了一种如“竞争”、“加冕”、“征服”等“媒介事件”[25]。网络信息技术促成了卡斯特所谓的“网络社会”。互联网建构了我们社会的新社会形态,“其特征在于社会形态胜于社会行动的优越性”[26]569。
将媒介技术视为行动者,可能会被冠以“技术决定论”。但这一帽子,恐怕麦克卢汉等媒介环境学派的学者是并不承认的[27]。卡斯特就认为,“技术决定论的困境可能在于问错了问题,因为技术就是社会,而且无技术工具,社会也就无法被了解或再现。”“技术并未决定社会,而是技术具体化了社会;社会也并未决定技术发明,而是社会利用技术。”[26]6
3.2 行动者间的“交互”
媒介环境学派所谓的物仅限于媒介技术。但对于行动者网络来说,这种物不能仅仅囿于技术。我们需要将更多的物纳入进来,比如物理空间、身体、声音等。在行动者网络中,这也是一种行动者,参与进了行动或者意义建构的过程。以空间为例,Adams和Jansson认为“空间是‘通过‘为了‘在中介化的传播创造的。”[28]Jansson和Falkheimer认为地理与传播关系密切,所有的传播都发生于空间,所有的空间都需要通过传播表征。因此,关于空间生产的理论也就可以被理解为是传播和中介化的理论[29]。在这个意义上,空间也成为传播过程中的行动者。再比如说身体,这一因素在主流传播学研究中一直是被忽视的,但其本身也是行动者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梅洛庞蒂等看来,身体关乎人的体验与客观思维[30]。这是一种具身传播的问题。再如,声音也成为人们认知城市、理解空间的重要元素[31]。
在符号互动论中,人们经由符号的互动进行意义的生产。当我们在人之外发现物这一行动者之后,将人与各种物的因素都置于行动者网络之后,就需要关注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互动。在这种互动的关系视角中,诸多行动者被连缀成一个互相交互网络。比如,数字媒介技术与物理空间之间的交互。在这种交互中,数字技术嵌入物理空间,成为物理空间的组成部分,生成了一种“城市-建筑的复合体”(media-architecture complex)[32],或者一种“地理媒介”(geomeida)[33]。当下的内置GPS设备的位置媒体[34]也是新媒体技术与物理空间融合的一个案例。再比如,人与数字媒介的融合生成了一种“赛博格”[35],这种赛博格以控制论为视角,模糊了人与物、有机与无机之间的界限。人与物都被视为一种节点。赛博格也成为了一種新型的人类主体。赛博格穿行于物理空间中,成为赛博空间与物理空间交互的界面,成为数字时代的一种“元媒介”。
4 结语:走向传播的多元话语分析
借助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我们基于传播的仪式观,又向前迈进了一步。不仅仅是符号互动使个体与社会成为可能。个体与社会是存在于人与物相互关联而构成的行动网络中的。这种网络打破了以往传播学中主体与客体、人与技术、实在与虚拟等诸多的二元对立,形成了一种交互的状态。基于此,传播学的重要任务就是诠释这种网络中诸多行动者的交互,以及在这种交互中建构了怎样的个体与社会。我们在摆脱结构功能主义带给传播学研究“内眷化”的过程中,便找到了传播学发展深化的可能路径,也找到了传播学与社会理论对话的可能性。也为传播学走向多元话语分析提供了一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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