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均
(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川 成都 611731)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1]。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治理主体完善国家制度,优化治理体系,强化制度执行,聚合治理效能的过程。这个过程构成了一个“起承转合”的逻辑径路,其中制度优势是治理效能的逻辑前提,治理效能则是制度优势的现实彰显。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实现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度优势向国家治理效能的“更好转化”,这意味着党和国家认识到当下我们的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转化还有不充分、不到位的情况。
恩格斯晚年时期,历史唯物主义在广泛传播的同时也遭遇了歪曲和挑战。恩格斯在几封讨论历史唯物主义的通信中全面准确地阐发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有效坚持和捍卫了历史唯物主义。恩格斯还在深入分析资本主义发展的新变化,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新经验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历史合力论的思想,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合力论将个人意志、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诸多因素都纳入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系统,科学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问题和影响因素,为今天我们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和实践启示。
历史合力论坚持经济因素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恩格斯在致约·布洛赫的复信开篇就申明:“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2](P695)“经济的状况”既是人们“归根到底”最想得到的东西,又是人们创造历史的众多前提和条件中具有“归根到底”决定性的东西。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同时上层建筑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并非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但总的来说,经济条件归根到底制约着历史的发展,经济条件“归根到底还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它构成一条贯穿于全部发展进程并唯一能使我们理解这个发展进程的红线”[2](P732)。正如恩格斯的论述,普鲁士国家的形成,历史的、政治的等因素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归根到底是经济的原因而产生出来和发展起来的。
经济发展成果是国家制度发挥效用的物质基础和现实前提。正是因为充分认识到了经济因素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创造出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奠定了我们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实物质基础。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了我国社会各方面的协调进步和共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得以有效发挥和充分彰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国家制度发挥效用,实现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更好转化的先决条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制度效用的发挥和制度优势的转化,必须以国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坚实的物质基础作为根基和前提。新时代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对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但新时代的发展必须是科学的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是遵循经济发展规律、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必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不断调整和变革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新要求,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陈旧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必须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上层建筑改革同经济基础变革结合起来,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推动我国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进步和协调发展,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助力和可靠保障。只有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推动社会的协同发展和全面进步,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才能为社会主义制度发挥效用和更好转化构筑起坚实的物质前提。
历史合力论坚持人民是历史的主人翁和创造者。经济因素虽然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但是“这并不像某些人为着简便起见而设想的那样是经济状况自动发生作用,而是人们自己创造着自己的历史”[2](P732)。人既是历史的剧中人,又是历史的剧作者,“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社会历史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是现实的人及其活动,而个人需要的不断满足又推动着社会历史的进步和发展。同时恩格斯也指出人不能脱离他所身处的社会历史客观条件,随心所欲恣意妄为地创造历史,因为“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创造的”[2](P696)。历史合力论既肯定人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又坚持社会历史发展是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这是恩格斯在社会发展问题上的重大深入。
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是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逻辑起点。长期保持并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是这一步的核心要旨。我国国家制度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但是我们应该辩证地、发展地看待这些优势。只有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与时俱进推动“中国之制”守正创新,才能使国家制度永葆生机活力,制度优势长盛不衰。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都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也是我国制度效用的力量之源和制度优势的根基。人民是创造历史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主体,离开人民的自觉拥护和广泛参与,制度优势如同无源之水,国家治理犹如无本之木。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实现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更好转化的基本要求。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人民是推动社会发展,创造历史伟业,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主体,我国国家制度建立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实现人民群众的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过程中使社会主义制度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和激发人民创造。人民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主体,是探索、创造、发展和践行我国国家制度的主体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切实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实实在在地参与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以制度体系巩固发展成果并保证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唯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才能推进我国制度不断创新发展和自我完善,也才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永葆生机活力。
建设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是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必需环节。国家治理体系是制度优势从“死”的文本向“活”的治理实践转化的中间承载体。把国家制度贯彻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目标、治理方式、治理手段等各种要素系统集成就构成了国家治理体系。人是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最革命、最活跃的要素,因此治理主体也就成为了国家治理体系中最大的变数和最关键的要素。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逻辑理路[3]。在现代国家治理中,政府不再是国家治理的唯一主体,党的各级组织、人民政府、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构成了国家治理的多元主体。这些主体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和价值理念,因此他们在国家治理实践中也必然存在着不同的思想取向和行为选择。这些多元主体如何弥合分歧、凝聚共识,协同参与国家治理,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着国家治理的水平和效能,成为了当下国家治理面临的时代难题。
历史合力论充分认可了个人意志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指出个人意志只有融合到意志合力之中,才能对历史发展有所作用。众多的个人意志在相互冲突中最后会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因此“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正是因为这种意志冲突的存在,使得人们常常不能得尝所愿,“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2](P697)。恩格斯在写给瓦·博尔吉乌斯的书信中指出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人们自己创造着自己的历史,但是到现在为止,他们并不是按照共同的意志,根据一个共同的计划,甚至不是在某个特定的局限的社会内来创造这个历史”[2](P733)。历史合力论在这里启示我们:“共同的意志”和“共同的计划”是消解个人意志冲突,融合最大意志合力的解题之法。人民越是同心合意同向同行,众多意志最终融合的意志合力就越大,对社会历史发展的推动作用自然也就越大。
构建国家治理共同体,是建设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实现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更好转化的现实需求。实践表明,多元主体的有效协作配合,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4]。共同体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内容,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22 次提及“共同”二字并提出构建三大共同体,为我们理顺多元主体关系,构建国家治理共同体,实现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各民族的共同价值追求和精神依归,推动各民族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中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凝聚共识聚合民心,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定不移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创造和平的国际环境和外部条件。国家治理共同体赋予全体中华儿女共同的价值理念和目标追求,为融合多元治理主体的共同意志画出了最大同心圆。全国上下休戚与共同心合意,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14 亿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必将汇集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合力。
推进国家治理有效运转是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根本要求。在国家治理实践中把制度执行落到实处发挥实效是这一步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国家治理就是国家制度在治理实践中的贯彻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国家治理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也只有在国家治理实践中才能得到发挥和转化。制度执行能力的强弱不仅制约着国家治理实践的开展,更是直接关系到制度执行效果的好坏以及制度优势的发挥和转化。如果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不去落实执行,再显著的制度优势也难以转化为治理效能。
历史合力论认为社会历史的发展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形成合力的结果,这是历史合力论最具价值的核心思想。经济因素是影响社会历史发展“归根到底”的决定性因素,但恩格斯反对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因为这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误解和歪曲,“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例如上层建筑同样是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2](P696)。恩格斯不但揭示了表示各个个人意志和力量之间相互作用的狭义合力思想,而且也阐明了基于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传统的交互作用所形成的合力,即广义合力思想[5]。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因素,经济因素和上层建筑则共同构成人们创造历史的外部因素,社会历史的发展就是主体的人和客体的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合力结果。
强化制度执行,是推进国家治理有效运转,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更好转化的根本途径。与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相类似,国家治理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形成合力的结果。国家治理的主体执行能力的强弱与否,国家治理的手段方式的好坏优劣,都会影响到制度执行的质量和效率,从而制约制度优势的发挥和转化。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中国之治”基于“中国之执”。要推进国家治理有效运转,我们必须强化制度执行意识,健全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制度执行监督,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提升干部队伍的治理能力。要自觉尊崇制度维护制度权威,以提高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能力为切入点,增强全党全社会的制度意识和制度自信。要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打破部门壁垒,狠抓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强化制度执行的协同联动,从而提高制度执行的力度和效率。要创新和改进国家治理方式,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既激发社会活力又维持社会稳定,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推动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治理新格局。要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的问责机制,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把目标考核、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汇聚起推动制度执行的强大助力。要围绕治理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把治理能力和制度执行力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履职尽责。
实现治理效能聚合是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涵盖多层次、多领域、多方面的具体制度,是一整套宏大而严密的制度体系。只有实现国家制度系统集成,各项制度同频共振,才能推动众多国家制度的显著优势的高效转化;只有实现国家治理协同高效,各项治理协调推进,才能达成众多国家治理的强大效能的最大整合。世界发展正在经历大调整大变革,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国外部环境和条件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与日俱增。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能否保持战略定力,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和方向前进;能否高效聚合治理效能,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
历史合力论旗帜鲜明地反对宿命论和经济决定论,指出社会历史发展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统一。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归根到底仍然是经济的必然性”,换言之经济因素决定着历史发展的性质和方向。在越是远离经济领域、越是接近于纯粹抽象的思想领域,发展中看到的偶然性就越多,历史的曲线就越是曲折;但如果研究的时期越长,研究的范围越广,历史曲线的中轴线就会越是接近经济发展的轴线。在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必然性占统治地位,以偶然性为其补充和表现形式,并透过各种偶然性来为自己开辟前进的道路。因此社会历史的发展“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相互作用,而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向前发展”。历史合力论坚持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统一,就是要透过社会历史发展的偶然性表现形式来揭示其背后的经济因素所决定的历史必然性。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增强治理效能聚合,实现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更好转化的最大政治保证。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于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所在和命脉所在,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和最本质的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党的优势的独特而全面的,包括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6]。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国家制度建设和治理实践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优势,把方向谋大局促发展,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实现治理效能更大聚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最终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和要求,必须发挥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起到的“主心骨”和“定心丸”的作用。既要充分发挥党的理论优势,不断深化对“三大规律”的科学认识,准确把握历史发展的方位和趋势;又要发挥党保持政治稳定的显著优势,保持国家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聚合最大治理效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就必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既要依靠党的组织优势,发挥好各级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用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梦”共同理想来凝聚党心民心;又要依靠党的民主集中制优势,既激发全党活力凝聚全党智慧,又能统一全党的思想和行动,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贯彻落实;还要依靠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反映人民诉求体现人民意愿,激发和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汇集民智民力,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