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 俊,汤 凝,张银珠,金海萍,章 薇,冯建跃
(浙江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杭州310058)
高校实验室是开展教学实践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全面实施综合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实验技能、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必要场所[1,2]。随着我国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教学科研的快速发展,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量也逐年激增,尤其是化学类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成分组成越来越复杂,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风险也越来越大[3],处置工作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故,对高校乃至我国高等教育事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4]。因此,如何科学地、规范地做好高校化学类实验废弃物处置工作已成当务之急,这对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促进新时期创新性人才培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目前,国内高校的化学类实验废弃物处置工作多数由实验设备处(或)后勤处等部门兼管或由院系自行管理,缺乏专设机构,职责界限不够清晰,且缺乏相应的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以及实验废弃物分类标准[5],师生无法正确地、便捷地收集、运送实验废弃物。
由于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意识淡薄,导致出现化学类实验废弃物随意排放入下水道,随意堆放在走廊、过道等公共区域,未进行必要的预处理和分类收集、与生活垃圾混放、缺乏有效的标识等情况[6],严重威胁着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提高了处置成本和风险,并对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例如:某高校一同学将硝酸废液倒入原来盛装有机溶液的空桶后未贴上相应的标识,另一个同学在不了解该桶内已有溶液的属性且未进行判定的情况下,按照惯性思维直接在该桶上贴上了“有机废液”的标识,而第3 名同学看到标识后将有机废液—丙酮倒入该桶,造成有机废液和强氧化剂发生剧烈反应引发爆炸事故,最终导致2 名同学受伤。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高校实验废弃物中转站的建设标准,高校如果要建造只能参照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设计规范,而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 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相关规定,绝大多数高校由于校内或周边建筑林立、人员密集无法满足与民用建筑或公共建筑的距离须大于50 m、人员稀少这2 条最基本的建设要求,因此无法建造实验废弃物中转设施。实验废弃物平时只能分散暂存在各实验室内,占据了有限的实验空间,能否及时消除这一潜在的安全隐患,完全取决于实验废弃物处置企业收处频率的高低。
部分高校内虽有实验废弃物中转站,但大多过于简陋,缺乏相应的安全防范设施,本身就潜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高校面临着“想建无法建,不建更危险的”的尴尬困境。
1.4.1 缺乏实验废弃物处置企业
一些高校所在城市或地区缺少有资质的实验废弃物处置企业,而跨地区转移处理需经两地的环保部门以及沿途公安部门繁琐的审批,提高了处置成本。另外,一些城市或地区已有具有资质的实验废弃物处置企业,但由于此类企业非常少,往往处于垄断或半垄断的状态,处置定价较高,甚至出现了处置价格远高于购买价格的情况。同时,因部分城市或地区的废弃物处置企业所具有清运、处置的能力无法满足全地区的需要,导致高校实验废弃物无法得到及时的清运。
1.4.2 实验试剂包装规格较大
高校科研所需的实验试剂具有种类多、用量少的特点,尤其是化学品,有时只需几克、甚至几微克,而一些企业提供的包装规格较大,科研人员往往需多花钱去购买,最后为了减少暂存空间和潜在风险,还得花钱将较长时间内不会再使用的多余实验试剂作为实验废弃物进行处理,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
1.4.3 企业运营成本转嫁到用户
政府部门对剧毒品经营和运输的严格管理,提高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企业则将成本转嫁给用户,最终往往导致剧毒品购买和处置的运输成本是其本身价值和处置价值的数倍乃至数十倍。
各高校应统筹协调,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7],指导、协调和督促切实做好实验废弃物处置工作,避免出现“谁都管、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8];并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规范化、科学化、具有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实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标准,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9],规范实验废弃物的处置和管理。
高校应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实验试剂统一采购平台,建立从实验废弃物产生到送处理的全过程链条式闭环管理体系,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分类收集、暂存过程中的安全,杜绝乱排乱放现象的发生,并依据“谁使用、谁产生、谁治理”原则,将处置费用由学校全额承担转变为实验室承担或分担,促使实验人员有意识减少实验废弃物的产生。
同时,在供应商准备进驻校统一采购平台环节时,约定由其负责回收试剂空瓶等废弃物包装以及已过期或损坏的试剂和药品,减少处置成本[10-11]。
高校需加强实验室安全环保的宣教,提高大家的安全环保意识,将绿色环保的安全理念贯穿于实验教学与科研工作中,使师生员工全面了解实验废弃物分类收集和送处要求,同时提高违规成本,建立相互监督的机制,加强日常的巡查工作,杜绝违规排放,降低潜在的安全风险。
政府部门应出台适合高校实际情况的实验废弃物中转站的建设标准,指导高校建造具备防渗、防泄漏、防雷、防爆、防静电、防震、防盗等功能的安全中转站,按照实验废弃物的性质、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并实行分类存放和专人管理,从而降低实验室内分散贮存的风险。有条件的高校可实行上门收贮,降低师生送贮过程的风险。
高校实验人员在开展教学实验和科学研究活动的过程中,应在确保能够达到实验目的的前提下,遵循“尽量少用、用危险性低和对环境影响低的物质替代危险性高和对环境危害大的物质、能重复利用就重复利用”的原则[12],规范操作,减少实验废弃物的产生,并切实做好实验废弃物的预处理工作,通过中和、吸收等技术手段降低实验废弃物的危害性。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实验试剂的数据库,供各实验室调剂使用,避免重复购买,减少实验废弃物的产生,从而降低处置环节中潜在的风险和处置成本。
有条件的高校可依托本单位化学、环境保护、能源等相关学科,利用与实验废液治理相关的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建设校内实验废液处理系统,在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师生业务水平的同时,解决了实验废液处置的出口问题,降低了转运风险和处置成本。尤其是对位于缺乏有资质处置企业地区的高校,不失为一条很好的解决之道。例如:扬州大学自2011 年起依托环境学院教学实验中心,建立了实验室废液处理实验装置[13],使得本校产生的实验废液得到有效治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政府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利用科研院所、高校的科学技术力量,构建强有力的社会服务支撑体系,加快实验废弃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使实验废弃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相匹配,打通实验废弃物出口瓶颈,降低转运风险;同时,优化管理程序,降低处置收费标准和运输成本,为当地的科技和经济发展助力。例如:台湾成功大学在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在校内建立化学废弃物处置工厂,不但解决自身的化学废弃物处置问题,提供教学、研究及示范等功能,同时也辐射到周边,为当地其他高校和企业提供处置服务[14]。
此外,政府部门应积极敦促企业销售包装规格较小的实验试剂,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降低随之而来的处置成本,减小对环境的污染。
保护环境是一项关系到社会发展和人类生存的重要工作,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体现。只有社会各环节、各方面、各层次都有足够的责任意识,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实验废弃物的处理才能得到有效解决[15],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因此,高校需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宣传教育,规范化学类实验废弃物的处置,强化师生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培养具有安全环保理念的创新性人才,推进各项事业有序、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