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全面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

2020-02-21 10:23李科仲,赖晓薇
四川劳动保障 2020年4期
关键词:青白江区试点工作医疗机构

为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成都市青白江区医保局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稳步实施,积极探索和总结经验,全面完成试点工作各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部门责任。成立青白江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推进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分工协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把好关键环节,夯实目标任务。分批次、分类别、分阶段对全区14家试点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人、招采负责人、医保办负责人及临床医生开展政策和经办流程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求,向各试点医疗机构合理下达国家药品采购和使用目标任务,组织试点医疗机构按中选价格、约定采购量与中选药品生产企业、药品配送企业签订合同,保证质优价廉的中选药品“买得进来,用得出去”。多次深入试点医疗机构听取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建议,进行现场指导,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试点工作实行全链条、立体式监督,实时监控中选药品购销数据,现场监督检查率达100%。制定舆情应对机制和应急维稳预案,逐项梳理把控药品企业、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三个方面的风险点,在试点工作推行过程中青白江区未发生一起舆情事件。

三是推行创新举措,夯实激励机制。由医保基金直接向中选药品生产(配送)企业预付采购货款,医疗机构每3个月按照总金额的10%、20%、30%、40%向医保基金返还预付货款,实现中选企业“先款制药”和医疗机构“赊帐购药”的双赢。对于优先使用、保证用量的医疗机构,在公立医院改革奖补资金、评优评先、职称评定中予以倾斜,允许试点医疗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按规定核增医务人员改革性绩效工资进行奖励。鼓励医疗机构使用集中采购药品,不因使用中选药品费用下降降低总控指标,不下调按病种付费标准、门特结算标准、按床日付费标准、门统支付标准等,结余部分留用医疗机构。

当前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超额完成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目标任务。2019年,全区14家试点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完成国家组织药品采购和使用目标任务。截至2020年3月底,试点一年全区累计采购“4+7”中选药品31.88万盒,使用量达29.87万盒,25种品规中选药品采购量和使用量均达到目标值,采购量达目标值198.01%,超额完成了计划采购量任务。

二是实现减轻患者负担和节省医保基金“双赢”。通过试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大幅降低了中选药品对应的疾病治疗成本,鼓励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质优价廉的好药投放市场,带动非中选药品的主动降价。“4+7”的25种品规中选药品平均降幅达52%,最高降幅达96%,实现医疗保障减负增效,患者负担减轻。

三是打破传统药品购销模式推动医药制度改革。通过试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打破传统只招不采的药品购销模式,以巨量的采购订单换取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产销积极性,以药价的大幅下降赢得参保群众的支持,以通过一致性评价来保障药品的质量,切实净化药品流通环境,带动医药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三医联动”,激发医疗行业创新动力。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压实责任,取得成效。提高试点扩面和扩围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各项医保配套措施,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做好政策衔接,进一步实现药价降低,减轻患者药费负担,减少企业交易成本,净化流通环境,改善行业生态,引导医疗机构规范用药,支持公立医疗机构改革,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正确引导,营造氛围。加强政策培训,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认真开展跟踪调查研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报告,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部门协同,严格督导。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健全考核机制,扩大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约束效力,将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情况纳入协议管理并与医保总额预算挂钩,统一医保支付标准,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做好运行数据监测,加强过程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的医疗服务行为。

猜你喜欢
青白江区试点工作医疗机构
公费农科生培养试点工作实施
青白江区:高效推进人社服务 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青白江区医保保局“四举措”推行医保“适老化”服务
青白江区医保局多点发力提升医疗救助群众获得感
“涉军”企业信用评价扩大试点工作即将启动
城市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对策——以成都市青白江区为例
关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改革试点工作的几点思考
“五个到位”推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试点工作
医生集团为什么不是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面临“二孩”生育高峰大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