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秀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8)
落实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之一,有利于实现规模经济,对提高农业生产率、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促进区域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农业地区因自然资源、劳动资源、交通运输条件等要素的不同,产品的产量、质量、种类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如何根据自身优势条件选择合适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这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对此,大量文献就传统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选择进行了分析。回顾并评价了龙头企业带动型、专业市场带动型、主导产业带动型,以及合作经济(中介组织)带动型等模式的优劣势后,认为我国农业产业化应以主导产业和专业协会结合型经营模式为主要发展方向。探讨了“公司领办合作社与农户对接”“农户与公司合办合作社”“农户自办合作社与公司对接”“农户自办合作社,合作社自办加工企业”4 种不同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下公司与农户的关系及其对农户福利改善的影响,认为政府扶持的重点应该是第四种“农户自办合作社,合作社自办加工企业”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分析了“家庭农场+合作社+公司”“家庭农场+合作社+超市”“家庭农场+合作社+直销(社区)”“家庭农场+合作社+合作社自办加工企业”4 种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生成机制和制度效益,认为“家庭农场+合作社”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是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有效载体。
然而,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与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务和新生态的发展,“互联网+”正在重塑农业资源的配置方式,重构农业经营主体的组合模式。与传统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相比,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影响下,“互联网+”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互联网+”以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大众创新、协同创新为特点,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了新平台,打破了传统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极大地降低了各参与主体间的交易费用。因而,在“互联网+”的参与下,如何选择最佳的现代产业化经营模式,这需要进一步分析。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利益为纽带,以农户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围绕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实行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将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联结成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将小生产转变为社会化大生产的经营方式。农业产业化也称农业一体化,其实质是通过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方式来整合农业资源要素,将小、散、弱的农户进行集中,把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联结成一个生态系统,带动农户实现增产增收,实现农业的集约化、现代化发展。在我国,根据各主体在经营中的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包括了龙头企业带动型模式、专业市场带动型模式、主导产业带动型模式、专业协作组织带动型模式等。
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与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的进步, “互联网+”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不断普及,丰富了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模式,加速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现代化。“互联网+”具有开放、共享、共赢的特点,能有效地降低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信息搜集成本。农产品的提供者可以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的网络平台发布产品信息,迅速找到合作经营者;也可以通过查看信息公开平台上的交易数据,掌握消费者的需求动向;甚至可以及时接收到消费者的反馈意见,改善产品质量和服务,实现农产品的增产增值。“互联网+”加速了信息的传递速度,压缩了农产品流通中的过多环节。在传统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农产品要流通到市场上,需经过“农户—采购商—批发商—物流商—零售商—消费者”等多个环节。“互联网+”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农户的农产品能有效地避免采购商、批发商、零售商等中间企业或中间组织,可直接通过物流由产品生产者送给消费者,极大的降低了合同的执行和监督费用。“互联网+”的加入,促进了制冷系统、节能系统、动态实时监控系统、质量可追溯系统等现代化技术和设备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应用,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打基础。此外,“互联网+”的融入,促使一、二、三产业的不断融合,创新农业发展方式,容易形成“观光农业”、“休闲农业”、“体验农业”等新业态。
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参与者连接成一个产业链,“互联网+”巩固了这种连接,让农户直接参与产业化经营成为可能,丰富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交易主体,降低了参与主体间的交易费用,扩宽了交易渠道,促进了农产品的多元化,有助于农业产业价值的提高,实现农业的循环、绿色、生态发展。在“互联网+”的协助下,出现了“互联网+农户”“互联网+龙头企业”“互联网+专业协作组织” “互联网+基地”等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
“互联网+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是在“互联网+”的引导下,农户以家庭或家族为单位,提供农产品的产、供、销服务。对于农户而言,由于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均为自有,一定程度上节约了生产成本。农户可以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特色农产品,如野生菌、野生植物等稀有产品,产品数量少、规模小、附加值较高。与传统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相比,该模式有助于农户走出被动地位,打破弱势地位,直接接触消费者。该模式可进一步发展为“休闲农业”“体验农业”。
“互联网+龙头企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是在传统龙头企业中运用现代网络技术联系上下游、进行实时监控生产、标准化加工、网络私人专属定制、网上销售等一体化产业服务,以提高企业和产品的价值。与传统的龙头企业带动模式相比,“互联网+龙头企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避免了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成本,农户与企业间的联系更为紧密。在该模式下,龙头企业可以大规模生产、精细化加工、专业化营销,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的管理和营销成本,有利于企业维护良好的信誉,有助于企业实现及时进货、发货、补货的“零库存”管理模式。当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后,该模式容易产生关联效应,带动前、后向产业发展。
“互联网+专业协作组织” 产业化经营模式是农户以自愿原则组成的农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通过“互联网+”整合现有资源,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该模式最大的特点是以农户为基础,农户之间通过“平等、互利、自助”等原则形成一个共同体,以改善农户在产业化经营中的弱势地位,分享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成果。与传统的专业协作组织带动型模式相比,该模式的农业专业协作组织(或专业协会)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在组织内部快速传递信息,实现信息和资源的共享,打破地域限制,壮大组织规模;组织在短时间内也实现融资,发展规模经济。农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可以借助互联网的力量组织大量农户生产并提供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产品,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
“互联网+基地”产业化经营模式是在互联网技术的帮助下出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一种创新,是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在研发基地或实验基地将最有竞争力的两种要素——技术和人才,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新模式。该模式将农业现有资源与服务业融合,形成了以咨询服务为主的融合性产业。在“互联网+”的帮助下,基地的意义已不再局限于试验与研究,开发出了实地调研、技术创新、人工咨询、技能培训、人才开发等多种服务。主要业务除了农产品品种研发与培育、病虫害控制研究、自然环境调研分析、种养植技术咨询等外,还提供专家实地考察、产量产值改造咨询等服务,甚至有部分基地直接发明并提供农业现代化智能设备。
“互联网+”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创新提供了可能。除了以上主要模式外,还有“互联网+市场”模式和“互联网+产业”模式。其中“互联网+市场”模式是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整合市场资源,预测市场走向,监控市场动态,线下交货线上交易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互联网+产业”模式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平台,以现代产业发展为基础,通过区域产业发展带动农业发展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这两种模式都是基于需求的角度划分的,对市场走向和政府政策的依赖性较强。
农业产业化具有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产品商品化市场化等特征。“互联网+” 促使农业产业化经营朝着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差异化营销的方向发展。然而,各种“互联网+”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选择适合区域经济发展的“互联网+”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有助于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区域经济。各农业地区可在了解各模式的优劣下,充分利用区域优势,选择适合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的最优模式。
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整合与农业相关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与传统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相比,“互联网+”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压缩了许多中间环节,降低了对中间商的依赖度,节省了大量的信息成本和交易费用,让农户直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可能。横向比较来看,“互联网+”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了解其优劣势有利于准确选择最佳的“互联网+”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
“互联网+龙头企业” 产业化经营模式的特点在于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体,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连接农户与市场的桥梁。与其他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相比,龙头企业内部需要成立专门的网络销售服务部门,对技术依赖性较强,投资金额较高。“互联网+专业协作组织” 产业化经营模式是所有模式中参与户数最广的,可以全村甚至全镇农户参与,在配套基础设施完善的前提下,容易形成具有规模效益的“庄园经济”。该模式下,农户处于平等地位且有权享受最终利润的分配,农户积极性较高,产品规模也较大,能带动所在区域农业的发展。不足之处是对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要求,只有住宿、餐饮、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起来,其经济效益才能被放大。“互联网+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比较适合能生产具有特色农产品的小型规模农户,具有进入退出容易、组织方便灵活、可获附加值高等优势。农户大都是自主经营,是生产者也是经营者,即要懂得如何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又要能运筹帷幄、掌握全局。“互联网+基地”产业化经营模式在所有现代产业化经营模式中较为前沿,具有知识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的特点。与其他模式相比,该模式对技术和人才要求较高,短期内难以形成,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难以被接受。
农业所在区域生产要素的密集情况决定了农业的发展模式,比如自然资源禀赋较高的地区农业主要表现为自然资源密集型,劳动资源丰富的地区主要采用劳动密集型发展模式,资金充足的地区可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所以,“互联网+”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选择需要掌握区域生产要素禀赋状况。只有了解了区域生产要素密集情况,才能对症下药,发挥区域要素优势。“互联网+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需要在自然资源丰富的地区生产特色产品,对自然资源依赖性较强。“互联网+龙头企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要进行大规模生产和销售就离不开大量劳动力和资金,所以一般需要在金融市场活跃的农业人口密集地区进行。“互联网+专业协作组织”产业化经营模式可以将农户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用于发展农业,但也需要人才和市场的支持。“互联网+基地”产业化经营模式以知识技术为核心竞争力,需要在知识技术密集的区域执行。
“互联网+”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不是简单地在传统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而是将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是区域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因而,准确判断区域经济发展阶段对科学选择“互联网+”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经济的发展,区域依赖的要素禀赋呈现出“资源—劳动—技术—知识—制度”的转化过程。与此相对应的是,“互联网+”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也呈现出阶段性特征:“互联网+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较容易形成,但对农户的思想意识及区域基础设施的要求极高,一般适合在区域经济发展较为发达的郊区进行;“互联网+龙头企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对龙头企业依赖性较强,只要区域内具有优质的龙头企业或是通过招商引资引入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龙头企业都可以发展该模式;“互联网+专业协作组织”产业化经营模式是较为高级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该模式需要一批在当地具有影响力的“农民领导者”或一些当地的能工巧匠,带头组织农户开展合作社或合作协会,这需要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农户能准确判断市场走向;“互联网+基地”产业化经营模式需要的是知识和技术,而这些高端的生产要素一般集中于高校和科研机构,因而,该模式的普及需要在知识技术密集且具有相应鼓励政策的区域。
“互联网+”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打破了传统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多环节、多参与者的限制,极大地减少了中间环节,有效地降低了各参与主体的交易费用,让农户直接参与经营成为可能,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信息技术不断普及的今天,“互联网+”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不断创新,出现了“互联网+农户”“互联网+龙头企业”“互联网+专业协作组织”“互联网+基地”等现代产业化经营模式。各模式特点鲜明,对区域生产要素、发展阶段的要求也不一致。在新时代下,各区域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在了解区域生产要素状况和分析区域经济发展阶段后,科学的选择适合区域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以促进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对此,为了普及适合区域发展的“互联网+”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政府及相关参与主体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是完善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在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不仅是个平台,更是一种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落实“互联网+”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需要搭建信息支撑平台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如电缆、光缆、移动数据发收塔等。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能够越过中间组织环节并将农产品直接销往国内外,靠的是现代物流条件。完善道路交通等运输条件有助于提高现代物流条件,帮助农业实现产业化经营。二是构建区域人才培养体系。若基础设施是硬件,那么人才就是驱动系统运转的软件。人才是实现“互联网+”农业产业化经营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构建区域人才培养体系时,不仅要针对高技术人员进行培养,还要针对售后服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人才进行培养。三是发展关联产业。发展与农业具有关联性的产业是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及区域产业结构优化的有效途径。“互联网+”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实施及发展离不开相关产业的发展。区域内的农业若能与当地餐饮、住宿及旅游业融合发展,就能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的扩大及创新。四是保护好自然资源。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绿色、生态已成为时代主题,区域内的自然资源也是一种核心竞争力。保护好区域内自然资源,也有助于形成地标性农产品,提高区域品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