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着较为严峻的挑战与影响。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想真正的实现持续发展,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就要规范现有的融资服务体系。民间借贷具有手续灵活、利率弹性较大的特点,是现阶段融资的重要手段与途径,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而在整体上来说,民间借贷还是存在诸多的问题与不足,如果不解决此种问题就会严重的影响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基于此,文章主要基于完善融资服务体系为基础,探究了民间借贷规范路径与手段。
关键词:完善融资服务体系 民间借货 规范路径
完善融资服务体系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化的工作,在实践中随我我国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发展。而民间借贷是我国体制之外的金融形勢,在长期的发展中受到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限制与影响,在正规金融挤压影响之下其呈现半隐蔽的状态。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也逐渐的在完善发展,逐渐成为企业以及人们的重要融资手段。在此种环境中为了合理的规避民间借贷的各种不良行为,构建完善的融资服务体系,就要综合实际状况探究科学合理的路径与手段。
一、完善融资服务体系视角下规范民间借贷分析
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要想切实完善融资服务体系,整合社会资源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就要分析现阶段民间借贷的实际状况。综合实际状况,在国家政策、各个部门以及单位的共同努力配合之下探究合理的完善对策与手段,才可以切实的解决各种问题,进而构建一个完善的融资服务体系。现阶段,民间借贷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资金应用恶性循环、债务纠纷问题严重以及不利于宏观调控的问题,其主要如下:
(一)资金应用恶性循环
民间借贷手续快捷简单,方式灵活,可以有效的解决资金困难等问题。而民间借贷要高于正规的金融借贷利率,这样就会导致高利贷问题逐渐凸显,此种问题的存在严重的影响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民间借贷活动中互助型借贷以及中介借贷方式的资金借贷是一种短期的行为,在长期上来说会造成资金恶性循环的问题。
(二)容易产生债务纠纷
民间借贷中的债权人会增加财务杠杆,增加资金回收的风险问题,这样就会导致到期无法归还,产生了各种债务纠纷隐患问题。
(三)不利于宏观调控
民间借贷会造成部分闲散资金在正规的借贷体系中分离,逐渐形成独立的借贷系统。而为了合理的预防此种问题,降低其产生的影响。国家就要对其进行有效监控,合理规范发展,实现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
在金融市场中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总量是确定的,而正规借贷与民间借贷互为替代则就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国家缺乏有效的监督则就会导致借贷转化为民间借贷,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问题。
民间借贷企业众多,发展规模以及程度不同,无法指定统一规范的管理模式,增加了国家对其营业税以及所得税的有效监督,降低了国家的税收收入。
同时,因为民间借贷利率水平较高很容易筹集大额社会资金,这样就会导致民间借贷逐渐演变为非法集资、非法洗钱以及团伙案诈骗等相关犯罪行为,这样就会增加社会安全隐患问题。
二、完善融资服务体系视角下规范民间借贷的合理路径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之下,推动我国企业的持续发展。为了确保我国社会经济环境的规范性,科学性,就要探究规范民间借贷合理路径,这也是现阶段解决现阶段民间借贷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构建完善的融资服务体系的重要手段,对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来说与重要的价值意义,有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完善融资服务体系,规范民间借贷,通过政府、法律以及市场三个方面强化管理,可以合理的规避各种不良行为与问题,对于我国民间借贷工作开展来说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一)政府政策
1.构建多层次、多主体的监督管理系统。民间借贷渠道多样,具有方式灵活便捷的特征,很容易出现各种风险隐患问题。而为了解决此种问题,完善融资服务系统,政府机构就要求强化管控监管,在实践中要构建一个多层次、多主体的全面化监管系统。(1)完善借贷登记备案。创建民间借贷登记备案管理制度,通过专业部门进行监督监控管理,形成完善的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对于一些资金需求较大的企业要制定强制性的民间借贷融资方案,严格制裁各种非法行为。(2)构建完善的民间借贷监测系统。综合民间借贷具体领域、大小、方法与成本,综合各个方面的信息,强化监督管理,充分了解借贷双方的动态变化,通过科学有效的方式与手段强化风险管控与监督管理。(3)构建全国民间借贷监测系统。县域、区域等监测部门要对辖区范围中的民间借贷信息定期搜集整理,及时给相关部门汇报信息内容,通过对各项信息内容进行加工分析,对其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分析,进而为各项监管机构提供全面、精准的信息数据参考与支持。
2.强化民间借贷监管。政府部门要明确民间借贷的金融监管范畴。因为民间渠道形式多样,不同形式的民间借贷活动对于经济发展产生的作用与影响也是不同的。监管机构进行民间借贷处理中,要明确划分,区别对待分析,根据不同的融资活动,实施适度的进行进行金融监管。针对个人以及企业之间的私人借贷行为要通过法律的方式严厉打击高利贷等各项行为。而针对典当行等一些具有组织性的中介组织则要通过行业协会进行规范。
(二)法律规范
1.完善法律规定。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缺乏对民间借贷的约束与管理,整体上来说法律法规相对较为零散,我国缺乏专门的民间借贷的规范法律以及行政法规,法律法规呈现滞后的问题。现有非案例无法满足民间借贷现有发展趋势,无法充分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对此,在实践中就要根据实际状况构建完善的民间借贷法律系统。在实践中要在法律上对民间借贷合理性进行界定分析,通过法律规定明确准入门槛、资金借贷范围以及过程风险控制、财务内控制度等等内容,要制定完善的市场推出机制与手段,进而为民间借贷进行系统化的监督管理。
2.重视法律金融知识宣传。我国民间借贷的债务纠纷问题屡见不鲜。而一些因为债务纠纷而造成的非法拘禁以及敲诈等问题也时有出现,为了有效的规避此种问题,就要真正的实现民间借贷的合法化。在实践中,要综合民间借贷的区域范围,强化宣传教育,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强化法制教育,通过宣传《合同法》《担保法》《民法通则》等相关内容,完善各项金融理论知識以及法律法规,提升人们的维权意识,充分的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完善市场机制
1.强化民间借贷利率管理。基于形成机制的角度分析民间借贷利率的市场化程度较高,而在缺乏市场干预的环境中,资金的使用状态直接反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现状。政府部门构建完善的民间借贷利率定价机制,强化民间借贷利率管理,可以有效的遏止高利率的投机行为。
为了快速的适应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现状,国家要重视民间借贷的金融管制,综合民间借贷市场供求状况,制定合理的利率水平,根据不同地区、行业以及企业也的应力状况合理的确定民间借贷的具体范围,明确民间借贷的平均利率,进而为借贷双方提供可以参考的标准,通过构建完善的预警管理机制,可以有效的遏止各种违法行为。
2.构建民间借贷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主要包括了组织形式准入、市场准入以及业务准入、高级管理人员准入等几个方面的内容。为了合理的、全面的防范金融交易风险问题,充分的凸显规范民间借贷机构的积极作用与影响,就要对民间借贷组织进行重新的倡导与组织建设,在实践中要做到合理定位、谨慎开展。(1)合理定位。构建开放性民间借贷组织市场准入机制,在初期阶段要精准定位各种行为,避免因为定位出错等出现各种安全隐患问题,综合我国基本国情以及状况,要基于中小型金融机构基础,基于服务与个体商户、中小企业以及农民,强化组织建设与完善。(2)谨慎开展。创建创新民间借贷中介机制要谨慎开展,通过试点建设,积累经验的方式根据实际状况在全国范围中推进。在业务发展的范围与角度来说,要构建传统的金融业务模式,在市场成熟之后根据市场规律以及实际状况不断的创新完善现代金融业务。
完善融资服务,规范民间借贷融资风险是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内容。现阶段,在我国市场经济高速发展背景之下,融资问题逐渐凸显,在市场经济发展发展资金缺口矛盾问题逐渐凸显。在此种状况之下,要对民间借贷融资活动进行完善优化,在政府、法律等多个方面构建完善的管理机制,在根本上完善融资服务,才可以真正的为我国市场经济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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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