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养老:给你一本“百年护照”

2020-02-20 21:12:15贺创业
山东国资 2020年12期
关键词:委托人信托养老

□ 贺创业

众所周知,日本是较早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并且在应对老龄化方面走在世界前列的国家。2017年末,日本70 岁以上的老龄人口比例史上首次超过20%,达到20.7%,而65 岁以上的老年人也达到了总人口的28.1%。日本厚生劳动省称,日本老年人口比例为28.1%,居世界首位,其次是意大利(23.3%)、葡萄牙(21.9%)、德国(21.7%)。日本国立社会保障和人口问题研究所预计,到2040 年日本老龄人口的比例将达到35.3%。

为此,日本政府希望打造“以老养老、工作到老”的社会。日本老年人就业人数连续第14 年增加,2017 年达到了创纪录的807 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口的12.4%。《经济学人》将进入“退而不休”这一新人生阶段的群体称为“猫头鹰一族”,他们打破教育、工作和退休的“三段式”人生,“既长寿、又年轻”地安享属于他们的晚年。

在此背景下,日本养老金融业也较为发达。2019年10 月,三井住友信托银行在东京地区首次推出一款养老信托产品——“人生100 年应援信托”,又称“100年护照”。

“100 年护照”长啥样

“100 年护照”信托产品的概况如下。

四大目标。牢牢守护资产,远离欺诈和受骗(专业管理,实现信托资产保值增值,以保本、稳健为主,多以存款配置);进行资金管理,预防痴呆症、守护健康(受托收取/支付服务);减少家族发生继承时的混乱(财富传承和遗产继承);快乐度过漫长人生(高龄人群消费,衣食住行医学乐)。

三大特征。人生100 年,生活可能会有大的变化。“100 年护照”是可以为将来的痴呆症和健康的不安而准备的信托产品。通过一站式的四大功能和多种服务,在各种各样的场合提供安心服务。一站式:使客户的资金实现保护、使用、继承;服务型:在信托存续期间,以优惠价格实现多种服务,多达102953 项,涵盖住宿、餐饮、娱乐、旅行、机票、运动、购物、护理、学习等资源;咨询台:使本商品功能的活用方法,让每一位客人都满意。

一站式的四大功能。防范安全功能:为了防止特殊欺诈,可使用信托产品的委托支付功能;养老金领取功能金额指定/账户指定:每天的生活费一个月一次,可以定期收取;支付功能(年金型+目的内随时型)金额指定/账户指定/手续代理人指定/同意者指定:为了防止痴呆症和健康的不安,可以指定委托支付手续的人(年金型:以20 万日元为上限,定期支取;目的内随时型:支付医疗、护理、居住相关费用、税金和社会保险费);继承功能金额指定/继承指定:发生继承后,在遗产分割协议前,以500 万日元为上限顺利拨付。

服务型。为了充实日常生活和消除不安而提供的多种服务,以优惠价格提供。健康维持:包括体育俱乐部、健康检查、住院补贴等等;生活便利: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美食、旅行、咖啡、茶艺等等;学习挑战:终生学习网上教育、文化学校、电脑学校等等;痴呆症、看护的准备:代办家务等等。

信托要素。信托金额:初次设立信托金额不低于1000 万日元(约合人民币65 万元),追加金额单次不少于100 万日元。信托报酬分为两部分:一是设立时,信托报酬为信托金额的1%(含消费税),设定时信托报酬上限为110 万日元(含消费税);二是管理报酬,又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基本型,每月管理费用5500 日元,二是扩展型,如含有委托支付功能,每月管理费用8800 日元。信托期限:除非有特别约定,信托期限以委托人亡故为结束。

我国的养老金融业如何

众所周知,“未富先老”的我们正在走向“深度老龄化”。2019 年末,我国65 岁及以上人口为17603 万人,占12.6%。深度老龄化社会的国际通行标准是14%,我国距此仅有一步之遥。与此同时,家庭出现小型化、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等特征和问题,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冲击,人们开始认识到“养儿防老”已经难以满足年老生活需求(这也许是近几年国家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后,人口出生率不增反降的原因之一)。

养老服务产业化、市场化、机构化、金融化日益成为各界的共识。从2013 年开始,我国政府各级各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支持养老服务的政策指导意见。银行、基金、保险、信托等机构均探索开展了养老金融产品。

银行业主要是养老储蓄产品和养老理财产品;基金业主要是养老主题基金,主体是养老目标风险基金和养老目标日期基金两种产品;保险业主要是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养老保障产品。但是,当前开展的养老保障业务并不提供保险功能,而更多体现财富管理的属性。信托公司开展的养老相关业务主要是养老金融信托、养老消费信托、养老产业发展信托。

然而,前述这些养老金融业务总体上仍存在产品设计和服务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供给数量不足,中短期产品为主,中长期产品有限;产品同质化严重,养老功能名不副实,各类养老服务金融产品虽有养老之名,但从实际运作来看,很多产品设计并不是以养老为目标,客户在购买相关产品后,到期可赎回并随意用于其他用途;养老服务金融针对性服务不足,没有针对这类跨生命周期的金融产品形成更加科学、专业的顾问服务,缺少类似国外智能投顾等服务项目的同步跟进,加上民众对产品的理解有限,阻碍了供给的有效性。

信托在养老金融中能干啥

日本三井住友信托银行这一“人生100 年应援信托”产品,显然属于由商业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金融产品。

先梳理几个概念。

养老服务金融,指的是除制度化的养老金以外,社会成员为了满足养老需求所采取的财富积累(财富安全、资产保值增值)、消费(就如“100 年护照”产品中的健康维护、生活便利、学习挑战、失能半失能看护)以及其他衍生的(遗产继承)一系列金融活动,其本质是通过金融活动参与来满足人们多元化的养老需求。

那么,什么是养老信托?信托的本质是一种财产转移和财产管理制度。中国信托业协会认为,养老信托是指信托制度在养老金管理(属于养老金金融)和养老服务业发展上的具体运用(包括养老消费信托和养老产业信托)。信托的财产独立性与受托人专业、连续管理功能既能够保证养老财产的安全,又解决了老年人无力或不愿管理财产的问题,促进财产的充分利用与增值,为老年人养老生活提供资金安排。

现就职于中信信托金融实验室的高级研究员张明玺认为,养老信托首先属于事务型信托类别,其次它融合了养老服务与金融服务,最后实现了老年人的资产管理及增值与日常身体照顾及医养的愿望。

普益标准认为,养老信托是事务型信托之一,它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养老目的而对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或为受益人提供全面养老服务的行为,或将财产或财产权用于养老产业的开发和建设的行为或安排。

养老信托可为老年人或其利益相关人提供养老服务、投资理财服务并实现财富传承等功能,融合了养老服务与金融服务,实现了老年人的资产保值增值、日常身体照料及医养的愿望。具有契约性(解决信任问题,避免被欺骗)、独立性(解决资产的安全性、资产隔离,避免家产纷争)、长期性(解决终老问题)和目的性(解决受益人的特定养老需求和服务,财产传承和遗产继承)四大特征。

可见,信托作为一种制度工具,可以在养老金融的三大领域都发挥作用。如果仅从个人养老的角度讨论信托,养老信托或信托养老主要是指养老金受托管理和养老服务信托。

信托养老的独特优势有哪些

在制度层面,与银行、证券、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养老信托具有资产隔离的安全性、保护机制的完善性和管理运作的灵活性等优势。

在产品层面,就像“百年护照”产品,养老服务信托独具优势。从高龄者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来看,我国现行的金融产品大多只有财富保值增值的功能,和其他非养老金融产品并无本质差别。

其实,内乡县衙大堂上还挂着一副对联:“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建议当代官员们多念叨几遍这副对联,多照照镜子。没有民,哪有官,你给谁当官?官待民要不“欺”不“负”,要爱要畏,否则,为官者羞见内乡县衙的对联!

从现金流来看,银行养老理财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养老主题公募基金等没有抵御破产和合理规避遗产税的功能。信托和人寿保险则能在持有人破产清算时起到保护作用,具有资产隔离功能;在持有人离世时可以合理避税,能在最大程度上保留委托人的家族财富。

进一步比较信托与人寿保险的区别,可以发现,信托一直保持稳定的、比例较高的分红,受益人可以持续地享有该收益。在受益人与委托人相同时(也就是自益信托),委托人生前就可以使用这些分红用于养老消费。而就人寿保险来说,被保人生前分红比例则较小,通常在被保人去世时按较高杠杆率赔付相应金额至受益人,也就是说被保人自己的养老消费需要其他资金来源。

从财产管理的长期性来看,在委托人离世后,银行养老理财产品等将直接划入遗产,按照法定程序或遗嘱进行分配;信托财产则可由委托人生前主动安排(如指定用于子女的教育),受托人会按照委托人意愿,代委托人进行遗产管理和收益分配;而大部分人寿保险会在被保人离世后,将赔付金额一次性交给受益人,只有极少数种类人寿保险的发行方在被保人离世后继续代受益人持有这笔资产。

综合来看,信托制度在财产管理和使用方面,具有其他制度不具备的长期性和连续性。体现在委托人的目的通过信托行为而成为信托目的后,受托人对于信托财产的一切管理运用活动均围绕该目的展开;在委托人破产、行为能力丧失后或死亡时,委托人此前设定的信托目的将持续下去。

信托养老离我们还有多远

国内最早的养老金融信托产品是外贸信托与兴业银行合作的“安愉人生”养老金融信托——针对50 岁以上、资产在600 万元以上的高端客户推出的综合性养老金融方案,实现养老保障和财富传承。

中信信托于2014 年发行“中信和信居家养老消费信托”,这是中信信托与四川晚霞合作推出的首只居家养老产品,双方合作为老人提供性价比更高、更有保障的居家照护、养老保健、紧急救援及金融理财等全方位的贴心服务。

北京信托紧跟其后于2015 年初正式发行“养老消费201400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者认购“养老消费信托”产品后,可选择“货币收益”或实现“养老消费权益”,可提前锁定未来养老消费的价格及优先权益,在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拥有对汇晨养老旗下养老公寓的优先入住权,可避免未来“一床难求”的风险。

2018 年,安信信托发行“安信·安颐养老消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尝试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养老服务,解决老年人群体面临的问题。认购产品的投资者可获得一系列经安信信托整体筛选、谈判的养老服务,包括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的优惠购买权及高端养老机构的优先入住权。在获取一站式养老服务的同时,信托产品本身还会为老人持续贡献收益,以补充其在高端养老机构消费、生活的费用。该信托产品为受益人的养老目的设计投资策略,平衡信托计划整体的流动性及收益性,以期为客户提供至少20 年稳定回报,有效补充了客户的养老资金,基本覆盖了客户的养老时间跨度和基础消费。

在此基础上,该产品借助信托制度的优势,让信托资产最安全地与非信托资产相隔离,帮助委托人实现家族财富传承。在医养照护服务方面,为了应对高端养老机构一房难求、门槛持续提高问题,安信信托为客户锁定了养老资源,客户可根据身体或家庭情况随时提出入住“上海市颐和院养老服务中心”申请,且不限受益人本人。入住者可以享受专业及价格优惠的全套养老服务。除此之外,受益人还可享受福寿康、恺邻照护、爱照护、颈医卫等专业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消费的优惠权。

虽然手头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但我国信托公司目前开展的类似“百年护照”这种养老(服务)信托总体规模不大。

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首先,国民的养老观念仍以“养儿防老”等家庭养老模式为主,机构(专业)化、市场化、金融化、普惠化的养老模式尚未成熟。这其中有文化和社会心理方面的因素,需要慢慢来,同时也从根本上决定着养老方式的演变,决定着养老服务需求。

其次,我国居民养老金融储备意识严重不足。目前,我国老年人收入的主要来源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劳动收入和养老金收入;年轻一代(35岁以下)大部分人计划40 岁以后才开始进行养老储备。我国居民的金融专业知识相比发达国家较为匮乏,养老投资参与意愿不足。

相比之下,日本国民的家庭财富主要集中在老年人手中(2014年,约65%的金融资产由60岁以上人群持有。有人预计,到2030 年,日本老年痴呆症患者持有的金融资产将达到215 万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3 万亿元),加上较为发达的养老产业和服务体系,其养老金融意识很强,养老服务需求巨大。

第三,信托在我国仍属小众,信托概念尚未普及。信托在日本发展历史悠久,法律体系完善,商业模式成熟,加上银行兼营信托,服务网络广布,信托服务深入人心。利用信托工具,发挥信托功能,服务百姓家庭的民事需求(比如家族信托,但是门槛太高),在我国才刚刚开始。

第四,信托公司目前采取单一机构方式,没有分支网络,更没有银行账户管理和收付结算功能,总体实力不强,整合其他养老金融服务(银行、保险、基金)和养老产业(实体)服务的能力较弱,面对貌似蓝海的养老产业有心无力。

此外,政策引领亟待加强。我国在鼓励养老服务金融发展的同时,缺乏配套制度(如税收优惠)和激励机制,导致供需双方对于养老服务金融的参与动力都受到限制。近两年,监管部门倡导信托公司大力探索服务信托,但是在信托观念、基于信托独特功能的商业共识和实践、制度环境、基础设施、监管政策以及信托公司现实基础等方面,都还有很多功课需要做。

总之,信托养老仍然在路上。

2016 年,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针对不同年龄群体的养老需求,积极开发长期稳定收益、符合养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金融产品。

2019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支持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开发养老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

政策在升级,形势不等人,养老服务需求巨大,养老金融前景广阔,应当说蓄势待发、未来可期。

随着我国立法、监管政策的完善,信托观念的普及,信托门槛的降低,社会对信托认可度的提高,养老信托的内容将更加丰富,并且可以发展成为普惠金融产品,提供各个层次的服务,推动养老产业全面发展,满足各人群的需求,覆盖大部分高龄者。

我国社会距“深度老龄化”仅有一步之遥。

真心希望养老服务金融离百姓家庭不再遥远。

更加期待:信托护航国民养老,人人拥有“百年护照”。

猜你喜欢
委托人信托养老
找到那间格格不入的房间
委托人介入权的制度困局与破解
行政与法(2020年6期)2020-07-04 03:26:11
信托QDⅡ业务新征程
中国外汇(2019年9期)2019-07-13 05:46:28
养生不是养老
基层中医药(2018年2期)2018-05-31 08:45:06
养老更无忧了
民生周刊(2017年19期)2017-10-25 15:47:39
以房养老为何会“水土不服”?
华人时刊(2017年19期)2017-02-03 02:51:37
跟单托收委托人与代收行法律关系的界定
养老之要在于“安”
大社会(2016年5期)2016-05-04 03:41:44
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分析
金融理财(2014年11期)2015-01-19 09:24:15
让与担保和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