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资本管理为核心全面深化高校企业体制改革

2020-02-20 02:46金仁东郑包林
实验室研究与探索 2020年2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资产学校

金仁东, 于 伟, 郑包林

(北京科技大学a.资产管理处;b.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北京100083)

0 引 言

改革开放以来,高校依托自身优势创办企业,对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校件、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高校所属企业事企不分、监管缺位、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资本运营效率不高等问题凸显,对高校资产安全带来一定风险。2018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通过了《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科技体制改革、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尊重教育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改革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高校所属企业清理规范、提质增效,促进高校聚焦教学科研主业,提升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1]。2018年7月,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8〕23号)指出:应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市场化机制[2]。

2018年以来,多部门、多方面、多层次的国有资本及资产管理文件相继出台,以“管企业”向“管资本”的思路转变为导向[3],对高校所属企业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高度、深刻、全面的指导意义。本文结合高校近年来企业资本及资产管理实践与经验,从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四权分开”的特色校企管理新模式、瘦身强体切实提高国资收益、探索推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党建引领国有资本发展,提出了一些思考建议,为高校企业资产管理提供借鉴。

1 高校所属企业资产管理现状

高校所属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在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教学科研与人才培养、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但2015年底教育部国资专项检查中,发现高校所属企业管理中存在很多共性问题,给高校资产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

1.1 管理制度不健全,国资管理观念认识不到位

2005年《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指出:高校将学校所有经营性资产划转到高校资产公司[4]。但是,目前的实际情况是,高校企业管理体制仍然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观念认识不到位等情况。①尚未完全建立起以资产公司为防火墙的高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表现为一是很多高校仍然没有按要求成立资产公司[5]。二是即使成立了资产公司,但部分高校所办企业股东仍然是学校。三是成立资产公司并且名义上也纳入资产公司,但是实际未纳入资产公司进行管理,仍然由学校或学校二级单位实际管理。② 国有资产观念淡薄,一些高校所属企业负责人甚至认为,当初股权是赠予学校,所以在分红收益、股权退出时应当宽松处置;甚至一些所属企业在改制中,存在故意调整账目,隐藏、转移资产的情况,造成国资流失;还有的企业多年不分红,对学校相关管理要求不予配合,消极拖延,造成国有资产隐形流失。这些情况反映了高校所属企业资产管理实践中制度缺乏与流程不完善,以及高校相关部门及所属企业对企业资产管理的要求认识不到位、执行不到位[6]。

1.2 管理主体职能不清晰,存在管办重合、事企不分

一些高校的资产公司,多年来同时承担高校所属企业资产的经营、管理、监督和行政职能,管办重合、事企不分,出现很多弊端[7]。①无法实现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资产公司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多重职能交叉,难以实现自我监管。高校作为资产公司的出资人,没有专门的“代言人”,造成对资产公司监管弱化[2]。②出现资产公司考核时按事业单位行政及公益属性考核,取酬时按企业属性领取薪酬的情况,造成薪酬待遇和兼职任职管理混乱。③ 资产公司承担学校行政职能,使得学校资产公司与学校不能实现真正的“政企分开”,无法按市场规律运行,致使国有资产运作低效率,不利于国资保值增值。

1.3 管理目标不明确,功能定位模糊

在高校产业十几年的建设过程中,一些高校的资产公司,既不能像一般企业一样面向市场开展经营工作,又没有紧密围绕教学科研主业发挥作用,同时,对于科技成果转化和中试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又存在较大畏难情绪,导致管理目标不明确,功能定位模糊。

1.4 管理过程不规范,容易造成国有资产隐形流失

从管理实践经验来看,学校经营性资产是指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如企业股权、授权出租房屋及实验仪器设备等。由于经营性资产类型的不同,在动态的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不同的问题。①对企业股权管理尚未建立起全覆盖、全流程、全方位的动态监督管理过程,存在相关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具体体现为:企业股权处置未按教育部要求履行报批报备手续,在增资扩股、重大对外投资等事项上不报批报备,存在国资流失风险;一些企业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分红;一些企业长期亏损、扭亏无望,没有及时清理,造成国有资产被动损失。② 对授权出租的房屋管理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如未按照规定进行出租出借价格招投标,造成实际收益少于市场的同地段住房价格;出租出借房屋产生的收益,未完全纳入所属高校统一预决算管理;高校资产公司多年来无偿占用学校房屋资产[8]。③实验仪器设备有偿出租及使用的管理过程中,存在账实不符、账外经营情况。

2 紧扣资本管理,全面深化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

2.1 以管资本为题眼,培养资本管理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强调,要“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9]。制度约束具有根本性、长期性、持续性。应从以下三方面重点推进。① 完善高校企业资产管理制度。根据高校企业管理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制定覆盖面广、操作性强、科学规范的高校企业资产管理制度。② 依托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制度落实。在高校所属企业全面、实际纳入学校资产公司统一管理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高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③ 在高校所属企业管理过程中,应加强内控审计评价,充分发挥学校审计部门、资产公司内设审计部门、第三方审计部门在高校企业资产管理、国资保值增值中的作用。在资产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中,明确设立独立的内控审计部门,全面加强日常监管及重大事项监管,建立起一道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的内部防火墙[10]。充分调动发挥学校审计及纪检部门作用,结合资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引入学校审计室等部门担任资产公司监事会成员,抓住相关企业负责人任期审计、离任审计、重大项目审计等关键环节,通过学校审计室对资产公司进行全过程监督。落实教育部要求,引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工作。三方合力,充分发挥审计“有效监督、防范风险、提高效益”的积极作用[11]。

2.2 探索“四权分开”高校企业资产管理新模式

公司权利分为所有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应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行使。这种分权制衡关系,奠定了一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础。对于高校企业资产管理部门,作为学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代言人,对资产公司进行管理时,应紧扣“四权”,探索四权清晰、统筹合作的高校企业资产管理新模式。①紧扣资本管理,凸显学校股东行使国资所有权的职能,进行“到位又不越位”的管理。所有权“到位”,该管的人和事要管到管好,强化来自股东的约束和激励,充分维护国有资本权益。所有权“不越位”,就是只行使股东权利,决不干预其他权利[12]。② 健全资产公司董事会,充分行使决策职能。资产公司应以资本管理为纽带,按照学校规划,加强顶层设计,管好重大资本事项。③充分发挥经理办公会的作用,提升企业管理专业能力。④将学校国资办、审计室等相关部门人员纳入资产公司监事会,充分发挥监事会职能。

资产公司对所属企业管理时,“四权”又有了新内涵。①资产公司作为学校对授权经营的经营性资产进行管理的唯一法人,代表国资属性,应规范管理,促进国资保值增值。②资产公司按照董事派出办法,在各公司董事会中,对企业重大事项,行使好决策权限。③以“管资本”为边界,充分保障所属企业经营自主权。④根据监事派出办法,资产公司应派驻监事至各下属公司监事会,充分行使监事职能,保证国资安全。

2.3 全面清理规范,瘦身强体切实提高管理效益

面对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这一历史任务,高校应制定路线图、时间表,统筹协调,全力推进。① 统筹全校之力,推进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高校应成立改革领导小组,资产处、资产公司、财务处、人事处等多部门协同,结合实际情况,厘清企业资产家底,一企一策,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② 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创新办法。我校近年来,在高校企业资产“清理规范、瘦身正风”方面开拓思路,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针对大量校办企业需要在较短时间内、规范股权退出的重点难题,在深刻领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规,灵活运用《公司法》的基础上,分析原有常用的无偿划转、协议转让、挂牌交易股权退出3种方式的优缺点,总结了一套合法合规、流程简化的参股公司“减资退出”的方法,2年内就完成近20家企业的股权退出、吸收合并等工作,效果显著。③ 在改革过程中,也要紧扣资本管理、强化日常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结合教育部每年对各高校所属企业进行年度审计、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各、年度决算申报、月报申报等工作要求,及北京市教委对于校办企业每年开展内控审计的要求,指导和督促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建立健全各种风险管理制度,切实防范各种风险。

2.4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教育与产业高效互动

科技创新是我国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一步重要先手棋。2016年8月,科技部、教育部出台《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明确提出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益分配政策[13]。更有效地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教育与产业高效联动是我国科技与教育下一步发展的重点方向。

高校企业资产管理部门应从切实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整合实验室资源服务社会、引入社会资本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三个方面重点发力,充分发挥资本撬动创新的先手棋作用。①高校应紧扣国家文件精神,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在科技成果转让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管理办法》,通过成果持有人申报、第三方评估价值、确定持股比例、学校审批备案、最终实现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等方式,切实推动科技成果转化。②应在整合学校实验室资源服务社会、促进实验室仪器设备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区域与行业发展、反馈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更好助力高校科研教学与人才培养方面发挥更突出的作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和人才队伍作为高校教学科研重要条件与支撑,在服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之余,也是一项重要的经营性资产。北京科大分析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作为北科大所属企业,是“首都科技条件平台”首批机制创新试点单位之一。该公司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立足北京科技大学新材料领域丰富的科技成果资源,全面托管北京科技大学实验检测资源,开展材料制备与分析检验及培训等服务,打造了“北科检测”“北科标样”品牌,取得了较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14]。下一步,应结合“聚焦教学科研主业”的核心要求,持续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建立以服务经济发展需求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导向的科技服务体系。③ 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基金建设。多年来,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面临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资金短缺诸多问题的困扰。应从引入专业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将包括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重大事项完全授权专业化的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运作,加快促进相关文件和办法出台,切实推动科技与经济结合,教育与产业互动。

2.5 坚持党建引领,把高校企业资产做大做强

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开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局面》讲话中明确指出,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最根本的是加强党的领导。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同一人担任。对于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前置程序。当前,各个层面的国资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15]。高校所属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牢记国有资本这一根本属性,以党建工作引领资本管理工作。尤其是在推进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过程中,更应切实履行教育部对于党委书记、校长是改革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充分发挥党委作用,坚定不移走中国高校产业改革发展道路。

3 结 语

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历史时刻,高校企业资产管理部门,应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使命,不忘初心,聚焦教学科研主业,以党建为引领,以管资本为题眼、边界、标尺和先手棋,加强制度建设,探索资本制衡新模式,推动高校所属企业提质增效,深化高校所属企业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高校与产业高效联动,为“双一流”建设、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做出更大历史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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