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4 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门印发《河南省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项目开复工条件、疫情防控责任、疫情排查、疫情防控、处置流程和信息报送做出具体要求。
《指南》明确指出,项目需满足7 个条件,才能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开复工申请。这7 个条件分别是: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疾病控制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要求;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排查开复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安全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达到开复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