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1月19日发布。意见明确,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意见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
意见提出,要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推进三项主要任务。一是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分步骤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分步骤、分领域禁止或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制品、快递塑料包装等。二是研发推广绿色环保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探索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三是加强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清运,规范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
(据新华社1.19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