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26 日,《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0)(以下简称《标准》)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会在北京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经质询讨论,专家组认为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全、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一致通过《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技术审查,同时就《标准》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建议。该《标准》正式发布后,将代替《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495-2013)。
与会专家认为,《标准》的制订对于控制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促进玻璃工业的技术进步及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标准》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企业边界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等八部分内容。项目承担单位下一步将根据会上专家建议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并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