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丹霞
(甘肃第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兰州 730020)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会产生很多的工程变更问题。工程变更是指导致形式发生变化的变更,包括业主违约、不可抗力因素的负面影响造成的变更问题。有些人认为工程变更主要是指工程量的改变,这一认知是不全面的。工程变更所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合同中任何工作内容的变化;工作质量、特性改变;工程位置、尺寸、标高等的改变;工作内容增加、删减;永久性工程生产设备、构件加工、材料、服务、竣工试验、勘探工作变化;施工顺序和施工时间改变等。工程变更会直接影响工程施工、管理、投资方案,给工程最终成本、效益带来影响,这就必须要做好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变更的控制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由参建方提出、设计单位以设计变更或设计补充文件形式提出的工程变更指令就是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所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对工程建设效益影响最大的变更种类,占据工程总变更量的70%以上[1]。造成设计变更的原因有:由于设计计算错误、图示错误发出的变更通知;设计深度不够或设计遗漏所发出的补充通知书;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请求对设计内容进行优化调整所产生的变更等。
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地质条件变化、施工条件改变、施工环境改变等施工方向业主提出原有施工方案改变被称之为施工方案变更。施工方案变更需要经过监理工程师、业主签字同意之后方能实施,否则造成的成本增加、建设周期延长等由承包单位负责。对于施工方案重大变更还需要与设计单位协商,进行专家论证,取得专家和设计单位同意方可实施。建设工程施工整个过程中随时都有可能出现施工方案变更,如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施工条件或是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工程无法按照原有方案实施。如业主要求二次深化设计的图纸没有如期通过审查,导致工程建设中途停工;由于重大疫情影响造成工程停工等。因此条件变更主要是指业主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程变更。
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上级指令变更、经营范围、技术原因,对施工进度、顺序、时间节点进行的改变就是计划变更。如房建施工中业主计划调整或业主需要提前竣工、工期顺延等。这些因素造成施工计划改变就是计划变更。
建筑施工过程中,业主使用暂列金额,在原有施工蓝图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增加了原有招标工程量清单外的其他建设内容。
据研究表明,工程变更中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的可控性更强,其余变更可控性较弱。从技术层面看,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其变更内容涵盖了工程建设全过程,其余变更种类更多是在工程主体施工或收尾阶段。以上几种变更种类中,设计变更发生率最高、施工方案变更其次。同时,设计变更影响范围最广,业主、承包方、监理方、设计方都可以提出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主要是由承包方提出,新增工程、计划变更通常由业主提出,条件变更主要受业主、自然因素的影响[2]。
以上多种工程变更当中,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具有频率高、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特点,也是合同履约中主要的变更控制内容。设计变更中,业主对项目管理人员提出设计变更控制,也可以是监理方、承包方、设计方提出设计变更控制。绝大部分工程招标过程中都是以合理低价中标,很多承包方为了能够获取更大利润空间,通过设计变更形式达到调整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母目的。这就必须要高度重视由承包方提出的设计变更,重点展开合同变更控制。
对项目变更进行审查、批准过程中,要确保变更审批的选择性、及时性,重点关注变更后对本工序、相邻工序预期进度带来影响的变更,应给予放弃,避免产生频繁变更导致无序施工。同时在审查、批准过程中,应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也就是变更前后造价差额最大化,降低工序投入,优化投资成本,减少后续投资量。当然,效率和效益往往是成正比关系,这就需要同时兼顾,实现效率和效益的统一平衡和良性互动。
业主发出工程变更指令时,参建各方管理人员的创造性、主动性要全面发挥出来,采用适当的经济手段激励相关人员正确行使岗位职责,借助预先设定的合同变更价款目标,做到奖惩分明,从而保证变更合理性、经济性。如以节约成本作为目标提出的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案变更,可以给予提出人、审批人一定经济奖励;如果变更价款高于正常数值且无法提出合理原因的主体,业主方要给予一定的处罚[3]。这样的适时激励可以激发从业人员恪尽职守,让工程变更从源头上趋于健康合理。实际施工中,业主在签订承包合同时,特别是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时,必须要在合同主要条款中明确提出工程变更奖励的内容,并将奖惩信息细化,确保后期工程变更奖罚工作的可操作性。
进行工程变更控制过程中,不同层次相关人员具有不同的变更主张、审批权限,这样可以保证工程变更可控性。特别是在重大建设工程中,至少要有三个层级审批权限,包括公司领导(总工程师)、职能部门、业主现场代表。以不同变更金额范围作为审批权限划分,这样公司各个层次管理部门都可以在职责范围内作出正确判断,实现工程变更结果的可追溯性,提高各个层次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发挥公司管理资源的重要作用。
工程变更活动的最终目标就是实现经济价值。建设项目是以提升工程价值、工序最优为目标,通过对工序流程、施工方案进行完善,在全寿命周期中寻求最低成本,实现管理者所需的合理方案。价值不是功能,也不是成本,而是功能与成本的比值。在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当中,工程价值所涵盖内容非常广泛,施工合同条件变更直接对工程价值带来积极影响,包括提高竣工速度;降低工程建设费用;提升雇主竣工价值;给雇主带来其他利益等[4]。因此要结合工程价值对工程变更方案进行评估,优先选择价值系数高的变更方法给予实施,这样才能够保证工程变更的比较价值。
综上所述,在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变更控制是一项非常系统、复杂的工作,其涉及多方参建单位利益,特别是对于业主和承包商来说,二者既是合作关系,同时也是利益关系。而工程变更控制中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高低是变更影响的第一要素,这就要不断加强合同变更控制中专业人才培养和奖惩力度,让工程变更更加合理、科学。总之,工程变更是一项涉及参建方多方利益的活动,需要权衡工程建设需求、各方利益、投资成本合理性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