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工智能领域标准化顶层设计,推动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标准委、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于近日联合印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提出,到2021 年,明确人工智能标准化顶层设计,研究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研制的总体规则,明确标准之间的关系,指导人工智能标准化工作的有序开展,完成关键通用技术、关键领域技术、伦理等方面20 项以上重点标准的预研工作;到 2023 年,初步建立人工智能标准体系,重点研制数据、算法、系统、服务等重点急需标准,并率先在制造、交通、金融、安防、家居、养老、环保、教育、医疗健康、司法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推进,建设人工智能标准试验验证平台,提供公共服务能力。
《指南》将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分为8 部分:一是基础共性标准,主要包括术语、参考架构、测试评估等;二是支撑技术与产品标准,主要包括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边缘计算、智能传感器、数据存储及传输设备等;三是基础软硬件平台标准,主要包括智能芯片、系统软件、开发框架等;四是关键通用技术标准,主要包括机器学习、知识图谱、类脑智能计算、量子智能计算、模式识别等;五是关键领域技术标准,主要包括自然语言处理、智能语音、计算机视觉、生物特征识别、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机交互等;六是产品与服务标准,主要包括智能机器人、智能运载工具、智能终端、智能服务等;七是行业应用标准,包括智能制造、智能农业、 智能交通、智能医疗等领域;八是安全/伦理标准,包括人工智能领域的安全与隐私保护、伦理等。
(来源:国家标准委)
9 月8 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4 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我国将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8 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投资增长点,推动重点产业领域加快形成规模效应。
其中,《意见》提出加大5G 建设投资,加快基础材料、关键芯片、高端元器件、关键软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大力推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车联网等技术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重点支持工业机器人、建筑、医疗等特种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等高端装备生产,实施智能制造、智能建造试点示范,研发推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运维、农业生产专用传感器、智能装备、自动化系统和管理平台,建设一批创新中心和示范基地、试点县,鼓励龙头企业建设“互联网+”协同制造示范工厂,建立高标准工业互联网平台;实施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加大车联网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智能汽车特定场景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来源:国家发改委)
为加快推进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转型,构建满足产业发展需要、先进适用的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在船舶设计、制造、管理等全过程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工信部组织制定并于8 月10 日发布《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0 版)》(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提出,到2021 年,初步建立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标准体系,制定 30 项以上船舶智能制造急需标准,基本覆盖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和船厂应用等领域,与国际先进造船国家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到2025 年,建立较为完善的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标准体系,全面覆盖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和船厂应用等领域,基本达到国际先进造船国家同等水平。
《指南》将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标准体系分为3 部分:一是基础共性标准,主要包括通用标准、检测标准、评价标准和安全标准等;二是关键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互联互通与系统集成、智能船厂、智能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等;三是船厂应用标准,包括材料堆场、零件制造车间、中小组立车间、分段制造车间、喷涂车间、管加工车间、舾装件车间、智能仓库、总装区域、船台/船坞区域、码头区域等。
(来源:工信部)
9 月3 日,科技部函复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支持广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
广州市试验区建设计划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人工智能激发广州“老城市新活力”,示范引领粤港澳大湾区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广州在人工智能科教资源、应用场景、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优势,建立高水平研发体系,加大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和前沿技术研发力度,聚焦医疗健康、高端制造、汽车交通等重点领域,加强技术集成和融合应用,提升产业智能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发挥人工智能对城市治理、社会民生等领域的支撑保障作用,探索智慧城市建设新路径;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在数据开放共享、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高端要素集聚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探索推进人工智能立法,构建国际化人工智能创新生态圈,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探索智能社会治理新模式,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加强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建设。
(来源:科技部)
为加速推进人工智能与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培育人工智能产业,构建人工智能创新生态体系,湖北省人民政府于8 月25 日印发《湖北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总体规划(2020—2030 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提出3 个阶段的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到2022 年,人工智能发展环境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工智能产业规模、技术创新能力和应用示范处于全国第一方阵,初步形成具有国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及产业集聚区,并且明确了3 个方面的具体目标,包括:深度学习、语音识别、神经网络芯片等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要突破,获得一批标志性科研成果,培育一批人工智能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形成创新生态体系,将武汉打造成为全国人工智能创新引领区;在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形成特色应用,实施100 个以上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培育一批专注深度应用场景的创新型企业,形成10 家以上国内有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企业;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200 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达到1500 亿元。
中期目标。到2025 年,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生态体系渐趋完善,在人工智能基础前沿理论、核心技术、支撑平台、创新应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均取得显著进展,人工智能总体技术与产业发展水平全国领先,并且明确了3 个方面的具体目标,包括:深度学习、自主无人智能等前沿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取得一批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引领性研究成果;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创新生态体系更趋完善,打造若干全国领先的人工智能示范应用产业集群,形成30 家以上国内有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企业;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600 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达到6000 亿元。
远期目标。到2030 年,构建成熟的人工智能发展环境,形成关键技术领先、特色应用引领、软件硬件均衡发展的产业体系。新一代人工智能总体技术和应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若干人工智能融合应用重点领域涌现一批国际知名企业,产业集群吸引创新资源集聚效应明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区域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达到1800 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达到1.2 万亿元,形成50 家以上国内有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企业。
科技部于9 月3 日函复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支持武汉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武汉市表示,试验区建设计划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人工智能在复工复产和提升城市韧性中的重要作用,更好示范带动中部地区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依托武汉在人工智能科教资源、产业基础等方面优势,加强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建立安全高效的智能化基础设施体系,拓展应用场景,在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等领域打造创新应用标杆,促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智慧城市、社会民生深度融合;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在人才培养引进、数据开放共享等方面建立新机制,培育人工智能领军企业,探索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模式,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推动社会治理智能化,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建立人工智能伦理规范。
(文)
为高标准建设天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根据《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科技部关于支持天津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等文件精神,天津市人民政府于8 月25 日印发《天津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提出到2024 年,人工智能试验区建设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效,综合支撑力、产业聚集力、创新创业活力大幅提升,成为引领天津全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核心载体,在智慧城市、自主算力引擎、智慧港口、车联网应用等重点领域走在全国前列,并且明确了3 个方面的具体目标,包括:在智能制造、智慧港口、智慧城市等方面打造天津样板,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高水平人工智能应用解决方案,加快人工智能、车联网等应用场景建设,打造100个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场景示范项目,推动中新天津生态城等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培育10 家百亿级的人工智能领军企业、50 家以上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人工智能高新技术企业,形成3-5 个千亿规模的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集群;加快集聚人工智能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10 个以上有国际影响力的人才或团队、100 名领军人才、1000 名高端研发和技术人才,为构建人工智能领域创新生态、产业生态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同时,《计划》提出3 方面重点任务,包括:打造“1+3”国家级标杆示范区——智慧城市建设的国家级标杆区、自主算力引擎的国家级领航区、智慧港口的国家级示范区、车联网应用的国家级先导区,促进人工智能重大应用场景落地;实施三大工程——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工程、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培育工程、人工智能政策创新突破工程,构建有利于人工智能发展的良好生态;强化三大保障——组织领导、人才引育、环境营造,夯实人工智能发展基础。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近日,济南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领导小组发布《济南市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 年)》(以下简称《方案》),为济南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明确重点任务和路线图。
《方案》提出,通过开展“1+311”系列活动,推动特色产品创新、优势产业突破和应用场景开放,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产业集聚并赋能于经济社会各领域,构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良好生态,实现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其中,“1”即开展一个“AI 泉城”赋能行动,包括深度挖掘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征集解决方案、组织N 对一精准对接、评选创新应用示范项目、评选优秀产品、评选优秀企业等系列活动,打造人工智能产业生态链;“3”即聚焦产业创新引领赋能、应用融合先导赋能、载体壮大提升赋能三个赋能方向;“11”即形成11 类成果:突破一批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培育一批人工智能领军企业、打造一批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建设一个人工智能岛、编制一系列人工智能产业地图及分析报告、开放一批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场景、形成一批人工智能解决方案资源池、评选一批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一个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矩阵、建设一批人工智能人才实训基地、形成一个人工智能品牌峰会。
下一步,济南市将重点围绕产业发展、创新应用、平台载体建设三个方面,实施产业创新引领赋能、应用融合先导赋能、载体壮大提升赋能三大行动,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助推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打造国内领先的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高地和智能产业集聚高地。
(来源: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 月15 日,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CAICV,以下简称联盟)正式发布《智能网联汽车团体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根据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现状、产业需求及未来发展趋势,《指南》提出分阶段建立智能网联汽车团体标准体系:到2022 年,累计制定25 项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急需重点团体标准,促进智能化产品的初步普及与网联化技术的逐步应用;到2025 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高级别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系列团体标准,支持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协同配套新型标准体系,促进智能化与网联化深度融合发展,加速技术和产品的全面推广普及。
《指南》将智能网联汽车团体标准体系分为3 部分:一是车辆关键技术,主要包括环境感知、智能决策、控制执行、系统设计等;二是信息交互关键技术,主要包括专用通信与网络、大数据及信息服务、车路协同与网联融合等;三是基础支撑关键技术,主要包括信息安全、高精度地图及定位、测试评价与示范推广等。根据行业需求与专家调研征集,联盟目前已梳理形成93 项团体标准项目和18 项研究项目。
(来源:CAICV)
为规范海南省智能汽车开放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工作,按照海南自贸港建设制度创新精神要求,8 月14 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文件于今年10 月1 日起施行,有效期2 年。
《办法》分别从管理机构及职责、道路测试或应用示范申请条件、流程管理、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同时坚持创新发展原则,根据海南特点对国家《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进行了细化与补充,如提出对省外封闭测试结果认可、允许有条件开展高速公路测试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办法》,在海南省道路测试过程中,一年内累计单车自动驾驶道路测试行驶里程超过1 万km 且无责任交通事故及失控状况发生的车辆,其申请主体可申请海南省高速公路测试。开展高速公路测试前须在海南省智能汽车封闭测试区进行高速自动驾驶能力评估验证,并由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会评审,且报联席工作小组审核通过。
海南省还建立了由交通、通信、汽车、电子、计算机、法律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评审专家库,依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有关工作,负责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全过程监管、数据采集、日常监管、标准制定等工作。
(来源: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联合发布《深圳市关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界定了载人、城市环卫作业、载货及其他专项作业3 种应用示范场景。其中,载人应用示范是指:以智能网联汽车为载体、在指定的开放道路开展非营利性的载人测试示范活动;城市环卫作业是指:以智能网联汽车为载体、在指定的开放道路开展非营利性的城市道路无人清扫和无人洒水作业测试示范活动;载货及其他专项作业是指:以智能网联汽车为载体、在指定的开放道路开展非营利性的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除外)和其他专项作业测试示范活动。
《意见》规定,开展载人应用示范的申请应用示范车辆,在申请开展应用示范所在区域道路测试里程累计应不低于每车1000km,且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或有责任交通事故,并提交相关证明;申请应用示范车辆自动驾驶功能检测项目应包含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识别及响应、交通信号灯识别及响应、交叉路口通行、环形路口通行等,并获得合格证明;应用示范主体可通过互联网、媒体、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方式采用实名制招募年满18 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志愿者,在向志愿者充分告知安全风险的前提下签订相关责任协议,且应保证志愿者具备座位险、人身意外险等必要的商业保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志愿者人身安全;应用示范主体不得向志愿者收取费用或给予报酬,不得利用应用示范车辆从事或者变相从事运输经营活动。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9 月15 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长沙市关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长沙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及示范区域拓展方案》(以下简称《拓展方案》)、《长沙市智能网联汽车无驾驶人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规程-乘用车版》(以下简称《规程》)、《长沙市智能网联汽车无驾驶人测试道路选线方案》(以下简称《选线方案》)等4 份文件,同时长沙市向负责运营百度Robotaxi 项目的湖南阿波罗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发放了《智能网联汽车试运营通知书》,并向该公司运营的2 辆百度Robotaxi 发放了《智能网联汽车无驾驶人测试通知书》,允许该公司车辆凭现有道路测试牌照启动无驾驶人测试。
《意见》明确了重点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项目的总体指导思想和坚持先行先试、加强安全管控、坚持循序渐进、夯实测试基础的基本工作原则,详细介绍了载人示范项目、载物示范项目、智能环卫示范项目三类应用示范与运营示范场景,明确了示范范围及各类示范项目和试运营项目的申请条件,界定了试运营的性质,明确了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支持企业合法合规地进行运营探索。同时,《意见》还对应用示范和试运营的申请程序、事故及交通违法处理的基本原则、四种示范终止的情形和联席小组工作机制进行了明确。
为了支持《意见》得到更好实施,长沙市同步发布了《拓展方案》,在原有长度157km城市开放测试道路范围基础上,开放路网进一步扩充里程合计约18km,同时新增了橘子洲景区、洋湖湿地公园、金霞物流园等典型场景示范区域。
今年6 月,长沙市修订出台了《长沙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V3.0》,最新实施细则规定了无驾驶人自动驾驶测试等相关内容。此次发布的《规程》和《选线方案》将指导无驾驶人自动驾驶车辆在开放道路开展测试。
《规程》对测试性质进行了界定,无驾驶人不是无安全员测试,车内非驾驶位仍需配置能够进行车辆制动操作的安全员,并配置可远程接管车辆的安全员。申请无驾驶人测试的车辆,除了需通过所有原有自动驾驶功能评估测试项目以外,还需要通过预碰撞、功能安全以及远程脱困等三类测试,以上三类测试的测试场景主要来源于国内外交通事故数据库、标准法规测试场景以及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接管频率高的典型场景,有利于对车辆智能化程度、安全性、可靠性进行更充分的判断。
根据《选线方案》,长沙市计划在175km 城市道路和封闭测试区开展无驾驶人测试。基于安全优先和以需求为导向等原则,无驾驶人测试区域将分期开放,首期确定了长度14.9km 的测试道路和面积9500m2的封闭测试场地。无驾驶人测试早期以封闭测试区为主,在验证充分、条件成熟后,测试车辆即可进入本次发布的城市开放道路无驾驶人测试专线进行测试。无驾驶人测试专线将结合行业技术发展速度和安全评估结果逐步扩展。
(来源:中新网)
8 月17 日,自动驾驶初创公司AutoX 在上海的自动驾驶示范应用正式向公众开放,用户可通过高德地图App 呼叫Auto X 自动驾驶车辆,免费进行乘坐,并且不限制呼叫次数。
据悉,用户可以在高德地图的打车界面中,输入始发地和目的地,在“舒适”服务类型中勾选“AutoX”,即可完成呼叫。呼叫完成后,系统会自动调度附近的AutoX 自动驾驶车辆行驶到距离用户指定上车点最近的规定位置,以接用户。随后,用户签订志愿者协议,待系统确认用户身份后,便开始行程。车辆行驶过程中,用户可以通过车内屏幕,看到当前车辆的行驶路线,以及自动驾驶系统对周围物体的识别和决策等信息。到达目的地后,系统会提示用户已到达目的地,提醒其下车。
为了保证运营初期的安全性,每辆自动驾驶车辆均在驾驶座位上配备一名安全员,以备处理一些突发情况。
(来源: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