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墉
有一天,我的儿子接受访问。
“你觉得你母亲跟你父亲,在对你的管教上有什么不同?”记者问。
“我老爸和我老妈都是炸弹。”刘轩劈头就来了这么一句,“但是我老爸炸弹的引信很短,一下子就爆炸;我老妈的引信很长,摸不清什么时候会爆。”
听完访问,我偷偷问他,你觉得那个“短引信”的炸弹容易对付,还是“长引信”的好对付?
他想都没想,就说:“当然是短的!因为可以猜到什么时候会炸。有时候说错话,心里数一、二、三,你就炸了!”
我一怔,发现“严父”可能还不如“慈母”的威力大。严父“严”的常常是“法”,也就是他定下来的规矩和目标,你如果无法达到,他就要发威。
慈母“慈”的常常是“情”,当你有负于她的情、当你伤了她的心,她就要发作。
“法”比较有形,容易摸得到。“情”则是无形的,让你常在她发作了半天之后,还陷于云里雾中,不知怎么回事。比较起来,当然“严父”比“慈母”容易“控制”。
举个例子,有一回我叮嘱儿子放学之后帮我送一样东西到某处,他一时忙,忘了。
我大发雷霆,认为他没把我的事放在心上。
(5)The above-mentioned working paper has received favorable responded from many countries.
又有一回,我太太对儿子大冒火。原因是儿子拿筷子时,只拿了自己的,没拿我太太那一双。她认为儿子没把她放在心上。
乍看,我们生气的原因差不多。细想,差异可就大了!
“没把事放在心上”和“没把她放在心上”,一个是“事”、一个是“人”。事没办好,是未履行约定。没把人放在心上,可就伤了“人心”。
妙的是,当我发脾气时,我太太觉得小题大做,说:“当然儿子自己的事重要,你难道要叫他赶死? 今 天 没送,明天可以送!”
而当我太太冒火时,我也觉得莫名其妙,说:“少拿双筷子,是小事,何必发那么大火?”
这是因为做母亲的总从“情”的角度看事,做父亲的又总由“事”的角度看情。
父爱与母爱天生就有差异。道理很简单!孩子是由母亲的肚子里出来,不是从父亲的肚子里出来。
从怀孕,做母亲的要害喜、要“带球走步”地腆着肚子行动,甚至因为胎儿压到肾脏而双脚浮肿;弄不好,那捣蛋鬼还会在里面练功夫,左一拳、右一腿地搞“内斗”。
做母亲的从一开始,就是亲身经验。在她的感觉上,那孩子根本就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这也正是俗话所说“孩子是妈身上一块肉”的道理。
相对地,父亲没有妊娠,不曾胎动,更不曾阵痛,他顶多只是“冷眼旁观”地见到事情发生。
他再有心,也不是“亲身在经验”这孩子的发生。所以,我们顶多能说:父爱是认知的!
就在这“亲身经验”与“认知”之间,造成母爱与父爱的差异。
就母亲而言,她会说:“你是我身上的一块肉,我拿半条命换来的,你是我的命根子。你好、你坏,都是我的,我都爱你,我甚至可以为你舍命。但是你别负了我,你要是负了我,我就跟你拼命!”
就父亲而言,他会说:“我养你不容易,辛苦赚钱给你吃穿、读书。你要好好努力,别辜负我的期望。我看你长得挺像我,希望我的优点你都能保有,我的缺点你都能没有。你要是不听我的话,我就把你踢出去!”
这就是母爱与父爱最大的差异。
他们一个重“情”、一个重“法”。只是当重“情”的太“泥于情”,重“法”的又太“泥于法”的时候就产生了问题。
“泥于情”的易“惑”;“泥于法”的易“苛”。
“惑”的表现会让子女不能捉摸,搞不清妈妈的情绪。太溺爱子女的母亲,把孩子看成私有财产,造成孩子不能独立,或是把自己的情绪压力放在子女身上,让孩子喘不过气来。
“苛”的表现则太无情。一个命令一个动作,亲子间甜蜜的感觉全失去了。甚至有些“严父”在子女的眼中,简直有点可怕。他成了“执法者”,不再是“施恩者”。
其实我们每个人,不论在成长的过程中是否父母双全,都应该同时学习这两种爱的特质。
我们要有母爱的牺牲和父爱的责任,也要有母爱的“情”与父爱的“法”。我们更要知道,在人生中有许多情,如同对待母亲的爱,需要小心维护。也有许多情,如同对待父亲的爱,需要小心培养和赢得。
我们要把这两种特质,很平衡地放在心中,才能造就“完整的人格”。
此外,做母亲的人应该尽量让自己的丈夫参与带孩子的工作,因为“他”愈去做愈会关怀,就愈能培养出对孩子的爱。千万别有旧时代观念,认为换尿布、给孩子洗澡是男人碰不得的事,而拒绝他的帮助。
要知道:愈不管,愈无关;愈疏离,愈冷漠。而父亲对孩子的爱,却是维系整个家庭,甚至婚姻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