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西望
许久不见,林城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见过这种花吗?泛着清香,挂在胸口非常好闻。哈哈哈哈哈像你这样的女生是不会知道的吧?”
我看着他手上拿着的花沉默了很久,突然很想问问他,像我这样的女生是什么样的女生?
那是丁香,每到这个季节,街上都有很多人串成手链或胸针拿出来卖。好看而且有香味,和市面上那种喷滿了香精的花不一样。
我其实最喜欢不过,总会买一只挂在胸前的口袋,于是些微的花香沾染在身上,像是少女时期的心思,隐晦且深沉。
只是林城这家伙从来没有意识到。
他将手上的花放在我的书桌上,得意洋洋拿出一封粉色的、一看就知道是什么内容的信:“我又收到了,这次是楼上班的。”
我盯着他得意得要上天的脸,又瞥了一眼他手上的信,不动声色转过头去:“恭喜你,声名远播,驰名中外,古今中外一朵奇葩。”
1 青梅竹马不过是一个自欺欺人的谎言
我和林城又大吵了一架,原因已经忘记了,反正我们总是会因为各种莫名其妙的理由吵架。反正发展到最后,他拍着桌子说我“唯女子和小人难养也”,我指着他的鼻子骂他“道貌岸然伪君子”。
总结一下就是:两个人都不是什么好人。
林城是我的青梅竹马,在“青梅竹马”四个字只要说出来就洋溢着一股诗情画意的美好年代,我们两个是打破刻板印象的利刃。
所谓青梅竹马,处得好是天生一对,处不好就是冤家路窄。很不巧,我和林城就是后者。
从小到大,我和他的关系糟糕到两家的家长不敢让我们独处半个小时,怕两人突然打起来,没个轻重还得折腾叫救护车。
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关系,嘲讽对方的时候不留余地,抓住对方的软肋便得意忘形,所以,连我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改变的。
在我意识到我大概喜欢林城的时候,他并没有察觉出半分,依旧一门心把我当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兄弟。有什么坏事分分钟想拉我入坑、拖我垫背,典型的“有难同当,有福你谁”类型。
我甚至怀疑他压根没把我当女生看。
我还没有喜欢上谁的时候从来不知道喜欢一个人会这么辛苦,尤其是还需要偷偷将这份感情藏起来。
我相信,如果有一天林城知道我喜欢他,第一反应一定是我有病。这世界谁都能喜欢他,好像只有我不能。那些说什么近水楼台先得月的都是骗人的,骗的就是那些以为我是林城女朋友知道真相之后欣喜而去的姑娘们。
林城说:“你看看,她们知道你不是我的女朋友之后多高兴啊!你知道为什么吗?她们就是怕你辣手摧花!”
我如果不是真的心塞能吐他一脸血沫子。
近水楼台得的不是月,而是一场虚无缥缈的幻觉和从一开始就不可能消失的隔阂。我永远离他最近,也永远离他最远。
那些女生也从来没把我当一回事,我很清楚。所以她们会在放学回家路上光明正大叫住我,让我帮忙传礼物。我并不经常送,偶尔是会要利息的,在坑林城这件事上我向来得心应手。但她们每次都能排除万难实现我的要求就为了通过我送份礼物给林城。我有时候也会感慨,林城那家伙到底何德何能。
我自认我是做不到的,林城他小时候就是跟我抢口吃的都会被我按在地上打到哭,直到他比我高,我确定自己打不过他后才停止我的恶行。
2 我想我应该不会喜欢他
“你不要喜欢他了,有什么好喜欢的啊,你这就是典型的从众心理。其实你不喜欢他,但是周围的人都觉得他好,你就也觉得他好,觉得应该喜欢他了。”
我一度觉得如果这个学校有一个人不喜欢林城,这个人会是笑笑。
她是典型的追星女孩,每天看的都是电视上的大帅哥,眼光贼高。即便是一开始对林城有些好感,在看见林城极其不绅士地和我吵架之后,她断然决定脱离现实的苦海,彻底投入纸片人的虚幻当中。
不为世俗的爱恨情仇所困扰实在是可喜可贺,我着实为她感到欣慰和由衷的钦佩。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说话难免会有倾向,而笑笑不一样。因为她不喜欢,所以她说的话纵使再不靠谱,也是有些道理的,偶尔心情好,我也会听听。
比如现在。
笑笑大概是唯一一个看出我喜欢林城的人,但是她又把我的喜欢想得过于复杂。她以为我喜欢林城喜欢到醉生梦死的地步了,但其实不然。
你能不能把我当一个女生看待啊?我无数次询问这句话,得到的无一例外是他一个略带惊悚的眼神,好像单单我是女生这件事就足够让他吃惊。
反正面对我,他的绅士都喂了狗。
喜欢他是很容易的,他本来就讨人喜欢。但事实上我也没花多少工夫就不喜欢他了,或许就像笑笑说的,我的喜欢过于单薄,只是奠基在别人的喜欢的占有欲上。
3 友谊万古长青,爱情雪满肩头
不知道在哪里听到的,朋友才能长久,爱情只是转瞬。我一度觉得或许就是因为我清楚这个原因,才违背本性一直压抑着没吭声。
我可以没有林城这个恋人,但我不能没他这个朋友,我心知肚明。所以我一直都没告诉过他关于我的心思。
不仅仅是他,身边所有人都不知道,即便我没事就会去他家吃饭,进出他的房间。但这只有在不喜欢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下去,一旦他知道我对他的心思,或许一切就都结束了。
林城让我给曲妙妙送纸条的时候,我有一瞬间的惘然,心里的第一感觉居然是一棵上好的白菜终于被猪拱了。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有些不好意思,摸着后脑勺,头往旁边微微侧着,眼睛往下瞥,眼神温柔:“帮个忙,我请你吃饭,帮你写作业。”
我沉默一会儿,心口有一点酸涩。但是很奇怪,其实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过,好像是可以接受的状态。
我点头:“好的。”
只是单纯的回答好像有些尴尬,我下意识又哈哈笑了两声:“什么年代了还送情书?老不老土!记得请我吃大餐,我要狠狠讹你一顿。”
他也哈哈大笑,拍着我的肩膀说好。
曲妙妙是很精细的一个人儿,我不知道这个词形容得对不对,但我是这么认为的。她温婉和善,和她同班这么久我都没看见过她发脾气。人小小的,说话声音也小小的糯糯的,看着就让人心生保护欲望。
是和我完全不一样的类型。
我将纸条递给她的时候,她小鹿一样清澈的眼神懵懵懂懂望着我,然后在清楚情况之后,脸色一瞬间涨红,耳朵尖都泛着粉,接过我给的纸条小声道了谢。
当天晚上林城没有同我一起回家。我看见他站在校门口的梧桐树下,曲妙妙垂着头小步朝他走过去。
我没有看下去,转身朝和他们相反的方向走。一路走去满地都是秋日落败的黄叶,踩在上面会发出细碎的声响。
回家后收到林城的微信,是他给我带的奶茶和蛋糕的照片,附带一张夸张的谢谢表情包。
我突然觉得有些疲惫,没回复就睡了。
第二天母亲和我说,昨天晚上林城来过了,买了奶茶蛋糕放进了冰箱,看见我睡了便没有打扰。
我拿出来吃,蛋糕是榴莲千层,奶茶是烤奶半糖椰果。全是最合我口味的。
我想到他的前女友和我抱怨,说林城不会记住她最喜欢的东西,总是不够上心。
但是原来也是可以记住的,只是需要换个身份。心里有个声音在问我,你还有什么不满足吗?
我想了想,道,没有了。
4 友达以上,恋爱未满
阿霖问我还喜不喜欢林城的时候,我有些愣。
我问:“你怎么知道的?”
她侧头,也不看我一眼:“全世界都知道了,你表现得太明显了!”
我咽了咽口水,想到曲妙妙看我的迷惑的眼神,想到林城知道我送好信后的歉意,想到我每次靠近他的僵硬。
喜欢一个人,只要有细微的喜欢就会表现出来,你以为你可以隐藏,其实都是自欺欺人。
我想我明白了,我早早就得到了他的回答,只是当局者迷,不想相信而已。我终于可以说,没有啊,没喜欢了。
已经不喜欢了。我也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就不喜欢了,这种感情很虚无缥缈,就像是当初我说喜欢他一样。
喜欢过,我不想称这种感情为年少无知,我应该是真的喜欢过他。即便現在说不喜欢了,也觉得那种不被回应的喜欢是什么需要遗憾的事情,青春原本就是这样。
我喜欢的人比我通透百倍,拐着弯让我清醒。
我自然明白他的意图,朋友比其他任何关系都要长远,我没必要让我们的关系变成像浮萍一样尴尬的模样。
我问过他:“你觉得我们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
他头也不回:“两面三刀的关系。”
我嗤笑一声。
他把我当兄弟,可以为了我和别人打一架,可以让我递情书,可以陪我在深夜打电话,可以和我半夜对酒当歌哈哈大笑。
但是他不会像喜欢一个女生那样喜欢我。
有人说,喜欢你的时候你谁都是,不喜欢你的时候你是谁?
那么,林城,你是谁?
如果你只是喜欢一朵明艳的花,而我只能是一株长在荒野的草。你找你的花,我做我的草,以后互不相干,只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