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杰, 张 畅
(江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
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直观唯物主义哲学过程中,创造性地提出了“对象性活动”这个概念。在马克思看来,世界是人的对象性活动所创造的结果,不是由思辨理性设想出来的。对象性活动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或者说是有意识的活动,有意识意味着人的自觉性、主体性,这种意识即为对象性意识。自从笛卡尔以“我思故我在”确立了人类的主体意识,其后对于“自我意识”的探索成为西方哲学发展的主流,尤其是以黑格尔为集大成者的近代哲学将“自我意识”延展到了极致,俨然成为了造物主的角色,社会现实则成为无法触及的彼岸。马克思不满意于以往哲学家们如此这般地解释世界,力主要改变世界,因此,马克思的本体论革命便不可避免地展开了对以“自我意识”为出发点的思辨哲学的批判,“对象性意识”便是其中重要的理论成果。然而,人们容易将之与费尔巴哈的“感性直观”相一致的意义上解读,这是对马克思的本体论革命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误读。因此,对“对象性意识”的解读,不仅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西方近代思辨哲学的困境,而且能够深入领会其中所包含的马克思本体论革命的意涵,同时,这也将成为我们准确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学说的理论前提。
西方近代思辨哲学从笛卡尔的“我思”开始,便进入了对于自我意识的探究之中。由于“自我意识”的觉醒,对于这一概念的研究成为其后许多哲学家的逻辑起点,在近代哲学发展进程中蔚为大观。应当说,“自我意识”一词是近代思辨哲学的核心概念,思辨哲学家将世界二重化,从纯粹的“自我意识”出发去说明和构造世界,不是使概念去适应客观现实,而是使客观现实去适应纯粹概念。在思辨哲学那里,“自我意识”是所有“存在”的规定者,那么,自我意识如何从自身中出来到达外部世界?由于思辨哲学意识的内在性问题,必然造成了近代思辨哲学最大的困境:“思维”与“存在”的二元对立。
“近代哲学并不是淳朴的,也就是说,它意识到了思维与存在的对立。必须通过思维去克服这一对立,这就意味着把握住统一。”[1]7黑格尔对于思维与存在这种二元对立的局面有着清晰的判断,在他看来想要解决这种“对立”,需要使思维与存在有一个统一的归宿。为此,黑格尔借助了绝对者的自我活动,达成“实体即主体”的目的,重新建立了“上帝”“绝对精神”这个无限者的存在。“实体在本质上即是主体,这乃是绝对即精神这句话所要表达的观念。”[2]43在“绝对精神”的运动过程中,思维与存在便具有了同一性的归属。按照黑格尔的设想,由绝对精神出发似乎就能解决二者对立的矛盾。但是,这一解决途径仍然局限于自我意识内部,依然难以逃离抽象的思辨哲学基地。
对此,马克思说:“意识的存在方式,以及对意识说来某个东西的存在方式,这就是知识。知识是意识的唯一的行动。因此,只要意识知道某个东西,那么这个东西就成为意识的对象了。知识是意识的唯一的、对象性的关系。——意识所以知道对象的虚无性,就是说知道对象同它没有区别,对象对它来说是非存在,因为意识知道对象是它的自我外化,也就是说,意识所以知道自己(作为对象的知识),是因为对象只是对象的外观、障眼的烟云,而就它的本质来说不过是知识本身。”[3]170-171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这段话中,马克思揭示了思辨哲学的“意识”的存在方式及其固有的局限性:意识的存在与意识对于对象的认知是同一件事,最终得到的认识仍然为意识本身,或者称其为虚无的“知识”,而“知识”本身是在意识建构对象中的经验积累。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自我意识”其实是与意识之外有广延的“存在”相脱离的“纯粹意识”,而知识则是纯粹意识的表现形式,是一种“纯粹知识”。换言之,黑格尔只不过是从绝对精神出发对于世界的抽象把握,由于自我意识仍然处于意识内在性之中,黑格尔的哲学也不能不是“抽象的”。为了更深入地批判纯粹意识这一概念所具有的内在性、抽象性,进而打破长久以来局限于纯粹观念的思考,马克思立足于现实生活本身,提出的是“意识都是关于对象的意识”——“对象性意识”。
即便马克思本人没有明确提出“对象性意识”这个概念,然而,我们可以从马克思的“对象性活动”思想中合乎逻辑地推导出来。“对象性”与“意识”看似不相关的两个概念,在马克思的思想中为何要将其组合在一起,难道仅仅是为了批判纯粹意识而进行的随意组合吗?考察哲学史,我们发现这一概念并不是马克思率先提出的,费尔巴哈和黑格尔都有所提及,但是他们赋予对这一概念的含义却与马克思大相径庭。在黑格尔看来,这个概念仍然是为“自我意识”所服务,“只是作为自我意识、思想的对象,它只是自我确认范围内的思想的外化。”[4]70对于“对象性意识”这一概念,黑格尔并没有深入地观察与思索过。费尔巴哈的理解也仅仅局限于“感性存在”在人们头脑中的直观对象,是与“感性直观”联系在一起的。
马克思曾经使用过“感性意识”概念,我们经过分析发现“感性意识”与“对象性意识”这两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完全一致。但是,使用“对象性意识”则能更精确地阐明马克思思想中的实践本体论和辩证法因素,因此,我们更倾向于使用“对象性意识”这个概念来阐明马克思思想中实践的革命性和否定性意涵,还能避免仅仅从理性的对立面立场来理解马克思的“感性意识”。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的“感性意识”中的“感性”不是指人的感知能力意义上的感性,而是指感性活动,也就是对象性活动、实践。马克思多次清晰地阐明了意识与人的对象性活动之间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意识的来源就是人的对象性活动,只有成为对象性活动的对象,才能进入人的意识,不是人的对象人就无法去意识它。因此,马克思批判了思辨哲学无对象的纯粹意识的抽象性,“非对象的存在物,是一种非现实的、非感性的、只是思想上的即只是想象出来的存在物,是抽象的东西。”[3]169进而,马克思揭穿了思辨哲学连同费尔巴哈哲学中的一切幻想,反驳了黑格尔哲学中由自我意识的外化来设定物性,抽象的思维俨然以现实性自居,其实,抽象的思维与感性的现实是对立的。
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意识——作为知识的知识——作为思维的思维——直接地冒充为它自身的他物,冒充为感性、现实、生命,——在思维中超越自身的思维(费尔巴哈)。”[3]171由此可见,马克思与思辨哲学的不同之处在于:“感性意识不是抽象感性的意识,而是人的感性意识。”[3]162在马克思的本体论革命语境中,在意识的概念天然地含有感性对象性。马克思阐明了这一意识并非人的与生俱来之物,而是与人的对象性活动有所关联,是在对象性活动中被构造而成。
为了便于对这一概念的展开深度解读,我们需要了解人的外在行为——对象性活动。对于“活动”一词的理解,思辨哲学将其看作纯粹主体的精神性活动,这是一种缺失“对象性”的活动,是一种观念上的设定、虚幻的存在。与之相反,在马克思而言,活动是一种感性的、存在于现实世界中的人的实践行为。由于人类不会被动地接受周遭的一切,为了不断满足自身增长的需求会主动与周围环境建立联系,并逐步将其现实化。因此,人的对象性活动的由来并不是偶然的、随机的,更不是一种头脑中的纯粹观念。“对象性的存在物客观地活动着,而只要它的本质规定中不包含对象性的东西,它就不能客观地活动。它所以能创造或设定对象,只是因为它本身是被对象所设定的,因为它本来就是自然界。”[3]167由此,对于对象性活动的理解,我们不仅要看到人类满足了自身的需求,而且人类在创造对象的过程中,同时也被对象所规定。换言之,人类在其本质上也是自然界的产物,人对自然界中的对象所产生的意识就是对象性意识。
通过对对象性活动的阐发,马克思进一步展示出了人的主体性作用。在对象性活动中,自然界中的一部分进入人的实践活动范围,成为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这种对象性原则无疑表现在人的物质性实践活动中,并非主体纯粹意识的活动对象。至此,马克思与近代思辨哲学的边界就清晰地呈现了出来。进而,从马克思的对象性活动入手,对象性意识也能合乎逻辑地推导出来。当人们创造所需之物时,一定是在与外部对象产生对象性关系。此时,为满足人的需要不得不对对象有所理解和领会,这就是对象性意识。对象性意识内在地包含于对象性活动中,是对象性活动的结果之一。正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言:“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动地、现实地使自己二重化,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3]97在人类创造出所需的对象物时,同时也直观到了自身的存在,随之对象性意识在创造活动中被建构,对象性意识是人类作为社会存在物,伴随对象性活动自然而然出现的意识。因此,对象性意识是人类感知到自身与对象的存在而出现的意识,是人类所独有。随着人们新需求的不断出现并且在对象性活动中被满足,会不断产生新的对象性意识代替旧的对象性意识。
概而言之,马克思的“对象性意识”终结了近代思辨哲学纯粹的“自我意识”概念,二者的根本分歧在于起源不同。对于思辨哲学而言,纯粹意识是世界存在之根据,人对于世界的理解是由纯粹意识所创造出来的。与纯粹意识的对象所具有的这种先验性相反,马克思的对象性意识所反映的对象具有现实性,是人的对象性活动所创造出了对象世界,同时,人的意识在对象性活动中也直观到了自己,所以,意识只能源于被意识到了的人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在马克思的本体论革命中,意识不应当脱离人的对象性世界而被抽象谈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5]72显然,在马克思那里,人们的意识是与现实世界的对象相连的,因而不能不是对象性意识。换言之,对于对象性关系的自觉意识就是对象性意识;如果抛开对象空谈意识,就退化为思辨哲学的纯粹意识。
通过仔细考察,我们发现在马克思那里,对象性意识是人在自己所创造的对象世界中对自身与外部世界以及二者关系的观念自觉。那么,何为“自身”?是否为人类在自己所创造的对象性活动中发现自己的个体特征?如果按照这样的定义,关于对象性意识的解释就更多地偏向了心理学原则。其实,对于“自身”可以更好地理解为“类”、人之类。对于“类”概念形成的原因,则是马克思对于意识内在性展开批判性反思的成果。依循思辨哲学,从“我思”出发来理解人自身,只能是一种抽象的主体性,并导致思维与存在二元对立的局面。与之相反,马克思重视人的现实性并沿用了“类”这一概念,同时为其注入了新的内涵。人们不再封闭于自我意识去解释世间万物,而是走向了社会现实,通过人自身的对象性活动与世界融为一体,“类”原本就内在于人类自身,而人的对象性活动就是其呈现方式。在马克思看来,当我们实际地改变自然物时,这个自然物就进入我们的视野成为实践活动的对象,得出的成果是对象性活动带来的,这其中包含的并不是单个人的对象性活动的成就,而是带有人之“类”的对象性活动成果。譬如贝多芬所创造的乐曲享誉世界,如果这一对象性活动只有贝多芬所独有的个性特征,那么,就不可能被广为传颂。显然,人领会到自身为“类”存在的可能性是由人的对象性活动所提供,只有通过人的对象性活动才能创造出属人的对象性世界,对象性意识就是对对象性世界的领会。可以说,人的对象性活动的意义便是人作为“类”的生存。由此,人们才能不再封闭于纯粹意识所构造的空间去解释世间万物,即由对象性意识走向现实世界。
马克思关于“类”的表述,很容易引起误读。第一种误读是将之理解为理性思维的产物,这种误读是认为“类”是单纯的总括性范畴,这是完全冲刷掉感性的思维活动的结果,代表的不是活生生的从事实践活动的人之类。此种关于“类”的解释是属于生物学的范围,将“类”范畴固定化、静止化。相比于此,马克思的“类”概念与之截然不同,“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就是说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看作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作类存在物。”[3]96这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于人的“类”特性所作的描述,这句话充分说明了人的“类”本性只能体现在人类的对象性活动中,因为只有在这一活动中才可留下人类共同劳动的痕迹,人才能领会到自身为人的存在,这种领会就是对象性意识,这一活动的结果是人类共同活动的结晶。因此,与生物学定义的“类”概念相比,马克思对于“类”的规定则体现了人的本质——自由自觉的活动,带有鲜明的实践品质,与马之类、树之类等作为物种的类不同。
第二种误读是将马克思的“类”概念与费尔巴哈所提出的“类”混为一谈。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思想中强调着人的“类存在”,主张正是因为人拥有“类意识”才得以使人作为与动物相区分的存在。费尔巴哈对于“类”的理解冲破了之前思辨哲学对于“类”概念定义的局限性,达到了感性的类意识。这是费尔巴哈的理论贡献。马克思对于“类”概念的使用借鉴了费尔巴哈对于“类”概念的理解,然而,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对于“类”的定义虽然达到了人与人之间彼此的直观,领会到了人的社会存在,但是费尔巴哈的直观却将只能将人的本质认定为抽象化的存在。马克思也曾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批判道:“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60这句话有力地驳斥了费尔巴哈对于“类”的理解——将人的本质视作感性之物,并对其思辨化、非历史性地看待。换言之,费尔巴哈将人的“类”本质实体化,最终只能返回到感性直观的抽象理解中去,而马克思的“类”概念清洗掉了其中感性直观的特征,使其进入到了社会历史领域中。简言之,费尔巴哈的感性直观无法直观到人类的历史性——人类的辩证运动过程。由此,我们可以发现费尔巴哈哲学中存在的弊端——在历史领域依然没有脱离思辨哲学的,没有形成具有革命性、否定性、历史性的对象性意识。如此,我们也就能理解为什么马克思将费尔巴哈的哲学归类到旧唯物主义,并在其旧唯物主义止步的地方开启了新唯物主义。
在马克思的本体论革命视域中,为“类”这一概念赋予了新的内涵,带有了人类特有的实践性,马克思主张人之“类”是现实的人作为社会存在物的呈现与表达。人作为“类”的证明只能存在于对象性活动中,人们的对象性活动会随着实践能力的变化而变化,这也进一步说明人类所独有的类特性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与人类的实践活动密切相关。因此,人虽然意识到自身为“类”的存在,但是不会被“类”的尺度所规定,而是会不断突破人类自身的局限性,最终实现人的类特性——自由自觉的活动。正如马克思所言:“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3]96其实,这也是人较之其他动物的高明之处所在,因为其他动物的活动是由其所属的那个物种所决定,它们只能在自然界限制的条件下被动地适应自然并繁衍后代。而人类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自然限制,因为人作为类存在物,其类本质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人的一切生产活动都是遵循其自由意志和自然规律的合一而开展的。由于人发现了自身为“类”同时便领会到了自身在社会中的存在,由此产生的“类”意识正是对象性意识。人们在对人所创造出的对象物打交道之时,感知到了自身为“类”之存在,而后所萌发的一系列意识,便是对象性意识。可以说,一切属人的意识都是类意识,而类意识也就是对象性意识。
依照马克思,人的类特性是自由自觉的活动。那么,人作为自由自觉的活动主体,为了自身的生存与进步,就不会停止改造世界的对象性活动,因此,与对象性活动相伴而生的对象性意识同样处于不断生成之中。其实,在谈论对象性意识的建构之时,我们便已进入了对象性意识的历史性。对于对象性意识的历史性讨论,可以从两个方面展开:对象性意识的主体性建构与对象性建构。
一方面,对象性意识的主体性建构即构建属人的感觉。在解读这一概念时,需要先行界定其边界。我们应当清楚心理学中的感觉与哲学中属人的感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心理学中对于感觉的解释是大脑对外部对象作用于感觉器官后所产生的反应,对于感觉这一反应的生物性来源的揭示,人与动物皆有。而马克思将感觉这一范畴赋予了“属人”的标签,说明它超越了心理学所划定的范围,由人类的实践活动建构而成。属人的感觉是人类个体把“类”看作自己存在的本质需要,是对象性意识的进一步延伸,并非生而有之。因此,属人感觉的建构是对象性活动在历史展开过程中必然伴随其中的。
“如有音乐感的耳朵、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总之,那些能成为人的享受的感觉,即确证自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觉,才一部分发展起来,一部分产生出来。”[3]126从马克思对于属人感觉的描述中,我们可以得出有关于它的第一个重要特征,即属人的感觉确证着人的本质力量。何为人的本质力量?这是指人明确自身为社会存在物而迸发出的力量,是人去创造所需之物所产生的力量,不仅包含对对象物的需要,也有对美之需求。马克思正是明确了人的本质力量,人们才会进一步拥有音乐感的耳朵、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而这些无疑都是属人的感觉。当然,属人的感觉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自它产生之日时,便会随着人的对象性活动不断扩充与更新。所以,马克思说,“五官感觉的形成是迄今为止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3]126显而易见,属人感觉具有一个在历史中形成和演变的过程,这个过程同时就是对象性意识的过程,是人类对象性活动的产物。
有关于属人感觉的第二个重要特征为:属人的感觉便是社会的感觉。前已述及,人类自身存在便是“类”存在。正因为人类个体将“类”存在看作为自身的确证,人类认识到自身为社会存在物,为了更好地融入人类构建的社会共同体中,不得不与同时代的他人达成共识。“有音乐感的耳朵”“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成为人证明自身为社会共同体成员之一的标志。因此,可以说属人的感觉其实也是社会的感觉,即人类共有的对象性意识,为人这种社会存在物所独有。
另一方面,对象性意识的感性建构即构建社会存在。现实的社会生活通过人所创造的对象物而构成,对象性意识是一种具有向外性的意识,它又是如何确证人的现实社会生活,二者之间是如何产生联系?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说,“语言和意识具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自身而存在的、现实的意识。”[5]81由此可知,在马克思那里,意识显然不是思辨哲学的纯粹意识,而是包含着对实践对象有所领会的对象性意识。也就是说,对象性意识与语言具有相通性,语言就是对象性意识的外在表现形式。此外,马克思曾经论述过关于语言与对象性意识的渊源,认为二者具有同样长久的历史,人的对象性意识的形成同时就是语言的形成。这又进一步确证了语言与对象性意识的关系,即语言作为对象性意识的住所。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马克思对于对象性意识与语言关系的探讨,也是对费尔巴哈的一种超越。因为在费尔巴哈那里,“对于感性意识来说,语言正是不实在的东西,虚无的东西。”[4]68感性意识与语言是割裂的双方,感性意识仅仅是对感性存在的直接反映,而语言作为一种中介,起到的只是“以最快捷的方法来达到意识的目的。”[4]68
我们明确了马克思的思想——对象性意识通过语言来建构,那么,这一对象性建构的产物为什么是社会存在?在展开深入分析之前,我们需要先阐明何为“语言”。关于语言的理解,大多数人仅仅会把它当作相互之间交流的工具、信息传递的工具。这种看法也不错,然而,还没有看到语言与人类生活之间的关联。就语言形成的来源而言,语言是人类对于存在的共同领会,否则,语言便是个人的独白,而无法令同时代的人所理解。可以说,语言就是人类的对象性意识的展现。因为,在语言中,人类保存着共同的对存在的领会,这种领会无疑就是对象性意识。语言还保存了他物与我们在生存上的关联,并不仅仅只是信息传递的工具。马克思说,“思维本身的要素,思想的生命表现的要素,即语言,是感性的自然界。”[3]129这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语言”所做的判定,从中我们可以发现:语言作为人与人之间物质交往的纽带,加速人与人之间物质交往关系——社会存在的形成。
这也就意味着,在人与人物质交往的过程中必然夹杂着人与自然的交往,因为人改变自然界的活动从来不是单个人面对自然界的活动,总是穿插在人与人的交往活动中,这二者是共时的,此时必定需要人与人交往的中介——语言。“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5]72因此,按语言的本性来说,作为对象性意识的要素,向来就包含着感性活动,植根于人所创造的现实世界,因而,马克思将语言视为“感性的自然界”。同样,马克思这里所谓的“感性”,是指感性活动,感性的自然界是指成为人的感性活动对象的那部分自然界,马克思不会讨论非对象的自然界。马克思的这个论断着重体现了语言的对象性特征,正因为如此,语言——这种对象性意识与社会存在息息相关。对象性意识中蕴含着对过去和当下的领会以及对未来的筹划,这种筹划引领着对象性活动不断建构着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些关系的形成也就建构起了人们现实的社会生活——社会存在。简言之,社会存在是对象性意识通过实践建构而成的产物。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革命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强心剂,推动着社会历史的不断变迁。关于社会革命产生的根源,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写道:“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到来了。”[6]32-33社会革命产生的根源在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这是在现实层面对于社会革命爆发原因的解读,但是从其源头探究,对象性意识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生产力也是对象性意识建构的产物之一。
人类智力的进步、生产工具的革新是我们通常理解的生产力得以发展的缘由。但是从此层面探讨生产力发展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将生产力理解为一种工艺学。[7]那么,究竟何为生产力?对于生产力的解读,需要从人类感知自身为“类”存在说起。马克思曾经提到过,一个种的全部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因此,人作为类存在物是一个自由自为的存在物,在其不断涌现感性需求的驱使下,会主动探索人与自然的关系,尝试进行创造性的活动,以便于更好地适应自然、满足自身的需要。生产力便是在探求人与自然关系之时产生的,这是一种改造自然的能力,是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所诞生的力量。从中可知,正是因为人类感知到自身存在的意识即对象性意识的萌发,才能有后续的一系列创造性行为。对象性意识驱使着人们不断达到自由自觉的人之类本质的最终目的,必然包含着人们的自觉性与向外探索的需求性。对于生产力而言,作为一种人的外在行动力是人在对象性意识驱动下的外在表现,生产力水平也就是对象性意识的高低不同程度的呈现。换言之,对象性意识的历史就是实践、对象性活动、生产力水平变迁的历史。
对于生产力的产生与其发展的动力来源,出自于人们对于“类”本质的觉醒而萌发的类意识即感性意识与自身感性需要得以实现的必然展开,[7]生产力便是人类对象性意识的产物。正如马克思所言:“我们看到,富有的人和富有的人的需要代替了国民经济学上的富有和贫困。富有的人同时就是需要有完整的人的生命表现的人,在这样的人身上,他自己的实现表现为内在的必然性、表现为需要。……贫困是被动的纽带,它迫使人感觉到需要最大的财富即另一种人。”[3]129此外,对于生产力的理解,不能抽象化为一种工艺学,或者片面地将其理解为人类获取生存资料的能力。生产力是人对自然界社会化的方式,是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所具有的改造自然的能力。因此,当我们探究社会革命爆发的原因,在一定意义上,可以将其归为对象性意识的变革。新的对象性意识是如何代替旧的对象性意识,进而促使人们产生革命的萌芽,或许可以从对象性意识自身的变动性来说明。
人类的对象性意识一直处于不断的变化当中,其自身存在着一个历史性展开的过程。先前时代的对象性意识会被新的对象性意识所取代,产生这一变化的原因在于对象性意识中包含着人们的需求以及需求满足之后新需求的产生,需求的更新会不断持续下去,人们的对象性意识也会随之改变。人们的需要是包含着多方面内容,对于社会革命即对象性意识的变革而言,对象性意识之间的替换是因为人们不接受原来的感性交往形式,需要寻求一种新的感性交往关系,进而对象性意识激起了社会民众的革命。关于这一例子的确证,可由欧洲第三等级,即手工业劳动者和商人的革命说明。[8]在封建社会内部,手工业劳动者通过自身劳动造就了手艺并积累了有限的动产,商人在广泛的贸易活动中积累了大量的货币。正是由于这些财富的积累,使得第三等级的民众看到了奔向个人自由劳动的未来。由于第三等级所产生新的对象性意识即奔向个人自由劳动意识的兴起,使其想要摆脱旧的感性交往关系即摆脱封建劳动的桎梏。因此,近代欧洲由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转变,在很大程度上便是由革命阶级即产生新的对象性意识的欧洲第三等级推动下所促成。马克思在《哲学贫困》中也曾说道:“最强大的生产力是革命阶级本身。”[5]194何为革命阶级?是指这一阶级具备了新的对象性意识,并在其影响下,为实现自身理想的实现而斗争。由此可见,在社会革命中对象性意识扮演着不可忽视的角色,是作为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动力。可以说,人类进步发展的历史离不开对象性意识的展开及其建构作用。
正如马克思所言:“全部历史是为了使‘人’成为感性意识的对象和使‘人作为人’的需要成为(自然的、感性的)需要而做准备的发展史。”[3]128对象性意识作为马克思本体论革命中产生的概念,存在于人与人的感性交往之中,与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紧密交织,是人们在对象性活动中对于对象性关系的自觉领会。如果仅仅将“对象性意识”当作认识论意义上的概念理解,或者将其看作所属于人类感官世界的一种能力,这些误解的产生是由于在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进行分工之后,掌控生产资料的“意识形态家”成为意识生产的掌控者,掩盖了意识“向外”的一面而产生的。
概而言之,“对象性意识”作为马克思本体论革命中的重要理论成果,需要我们准确理解、掌握精髓、消解歧见。对象性意识作为马克思本体论革命中的重要概念,它产生于人与人的感性交往活动之中,并与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紧密交织,是人们在对象性活动中对于对象性关系的观念自觉。如果没有准确领会马克思的本体论革命,那么,将出现仅仅从认识论意义上来理解对象性意识,或者视其为从属于人类感官的一种能力等偏误,其中的缘由是忽视了马克思的重要论断——“非对象的存在物只是想象出来的存在物,是抽象的东西”。因此,应当在马克思的本体论革命的视域中展开对于“对象性意识”的讨论,才能真正理解其意涵。我们需要做的工作是厘清人们所误解的意识概念,将“对象性意识”当作马克思本体论思想中的重要概念,并进一步揭示出其在哲学史上的重要意义。与近代思辨哲学的纯粹意识相比较而言,在对象性意识中,对象才是真实的存在,人们才能领会到自身作为类存在物,进而产生出属人的感觉,建构社会存在。对于社会革命而言,对象性意识作为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它来自对象性活动又筹划着未来的对象性活动,这是社会革命产生的重要动力,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前进。简言之,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对象性意识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