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杭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对在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分别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两步走”的战略目标。可以看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中国的发展进程相伴随,体现了社会的跃升、文明的进步。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深度把握以下几对关系。
坚定自信与深化改革。中国特色社會主义制度具有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正是这种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不断地坚定着我们的制度自信。此次全会历史性地提出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又系统地提出了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等多个方面的举措,落实了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的要求。
立足长远与回应现实。此次全会的部署,既立足于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制度保障,又着眼于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更加注重体制机制的长远引领效应;既接续了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实践,更形成了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改革顶层设计。
聚焦问题与升华经验。权力与权利的关系,需要制度来摆正;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需要制度来划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需要制度来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最终要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深水区改革、高质量发展等领域的新问题进行了梳理,与时俱进地提出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切中肯綮地强调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无不蕴含着一种新时代的眼光和气度。
今天,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中国的发展经验正在形成一种制度表达。
(作者系渝北区两路街道张家口社区党支部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