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秀芳
摘 要:婴幼儿托育服务是我国政府实行儿童福利服务的主要方法之一,助力于0~3岁婴幼儿身心发展需要。从当前婴幼儿托育服务现状来看,由于缺乏对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清晰化定位,使其职责不明确,影响到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对此,立足于婴幼儿托育服务内涵及内容,分析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与完善要素,提出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立与完善建议,旨在提升婴幼儿托育服务水平。
关键词:婴幼儿 托育服务体系 建立 完善
中图分类号:G61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20)12(c)-0234-03
Establishment and Improvement of Infant Care Service System
YIN Xiufang
(Zhengzhou Preschool Teachers College, Zhengzhou, Henan Province, 450000 China)
Abstract: Infant care service is one of the main methods of child welfare service implemented by our government, which helps the physical and mental development of 0-3-year-old infants. From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infant care service, its responsibility is not clear due to the lack of clear positioning of infant care service, which affects the construction and improvement of infant care service system. In this regard, based on the connotation and content of infant care servic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and improvement elements of infant care service system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the establishment and improvement of infant care service system, aiming at improving the level of infant care service.
Key Words: Infants; Nursery service system; Establishment; Improvement
在以往社会发展体系中0~3岁的婴幼儿大都是由家庭直接照顾,由母亲承担照顾婴幼儿的职责。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女性步入职场,使女性外出工作与照顾孩子之间形成冲突,使0~3岁婴幼儿照顾问题演变成为社会性的问题。在此背景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的生成,成为家庭照顾0~3岁婴幼儿的“帮手”。针对当前婴幼儿托育服务存在的不足现状,立足于婴幼儿托育服务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方法、措施,优化婴幼儿托育服务模式,构建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实现以往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的完善,进而彰显婴幼儿托育服务效益,并且获取家庭以及社会发展的满意度。
1 婴幼儿托育服务概述
1.1 婴幼儿托育服务内涵
婴幼儿托育服务是指家庭领域中对婴幼儿正常的照顾功能不足,或者是婴幼儿原生家庭受到一定的破坏,不能够为婴幼儿提供合理、必要的照顾,需要婴幼儿一天在内的某一段时间离开父母,通过其他教育机构代为照顾与看管,教育机构根据相关的婴幼儿托育服务模式、制度模式,为婴幼儿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以此使婴幼儿在成长过程中得到良好的照顾。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婴幼儿托育服务是由以往的家庭照顾模式转向为机构照顾模式,由与婴幼儿没有血缘关系的专业人员进行暂时的照顾。因此,在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中,婴幼儿托育服务肩负亲职的建设扮演功能。婴幼儿托育服务的目的是实现婴幼儿的良好照顾,在政府的支持下,能够通过该机构育人模式,解放女性家庭照顾婴幼儿压力,使女性具有更多的时间干自己的事业,实现自己的梦想。同时也能够满足婴幼儿一些特殊的需求,彰显婴幼儿托育服务效能。
1.2 婴幼儿托育服务内容
婴幼儿托育服务在婴幼儿成长过程中,肩负早期教育、启蒙的重任,同样也是我国早期教育的重要构成部分,其服务内容体现以下几方面。
一是婴幼儿托育服务为婴幼儿提供生理、心理的照顾。专业人员根据0~3岁婴幼儿身心发展需要,在照顾的过程中给予婴幼儿心理、生理的照顾。首先,为婴幼儿照顾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例如:婴幼儿的睡房、游戏室、卫生间等都应该定期清理,并且提供安全的设备,促进婴幼儿安全发展。其次,根据婴幼儿发展能力阶段的需要,制定不同的课程服务,促进婴幼儿活动,并且在活动过程中由专业人员记录婴幼儿生活点滴,如写宝宝日记等,以此更好地理解婴幼儿发展实际情况,为家长提供所需要的婴幼儿日常生活信息。
二是婴幼儿托育服务为2岁以上的婴幼儿提供学习辅导。针对2岁以上的婴幼儿应通过学习辅导模式,加强婴幼儿兴趣培育,为婴幼儿提供思维发展、能力发展的活动室,促进婴幼儿自由活动,获取较多的生活信息,为婴幼儿學前教育发展奠定基础。
三是婴幼儿托育服务为婴幼儿发展提供有益身心健康发展的服务模式。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专业化能力与职业化素养,能够在照顾婴幼儿过程中给予所需要的服务模式,耐心、细心地照顾每一名婴幼儿,并且根据婴幼儿托育服务要求,做好相关的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模式,诸如写婴幼儿成长日记等,避免疏忽、虐待婴幼儿,需要以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能力、素养、品质,助力于婴幼儿健康发展,吸引较多的婴幼儿进行托育服务与照顾,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2 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立与完善要素
2.1 构建婴幼儿托育服务协调发展机制
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作为婴幼儿早期教育发展的有力支撑形式之一,需要在其发展过程中,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模式,实现婴幼儿发展信息资源的整合。从婴幼儿实际发展模式来看,家庭教育始终占据重要地位,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作为辅助家庭教育的支撑点,需要根据家庭教育模式,提供家庭教育趋势的教育因素,获取家庭教育满意度,以此实现自身工作模式开展的有效性。例如: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根据婴幼儿发展的定位模式,需要研究女性的生育假期、制度、父母灵活的支配时间等信息,根据这些信息,制订有针对性的婴幼儿托育服务方案,辅助家庭教育助力于婴幼儿成长,为家庭教育解决困难,提供良好的婴幼儿托育服务模式。
2.2 实现婴幼儿托育服务的供给
针对婴幼儿托育服务不足的现象,应加强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的实施,以政府支撑、财政补贴等工作模式,加强引领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发展。在婴幼儿托育服务模式中,创新以往的婴幼儿托育服务机制,根据婴幼儿发展需要,开展多元化、个性化的婴幼儿托育服务模式,尽可能地满足每一个家庭婴幼儿照顾需要,配合婴幼儿父母上班、工作时间,提供快速、便捷的婴幼儿托育服务模式,进而使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获取家庭的满意度,推进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全面性发展。与此同时,在政府的扶持下,照顾关注弱势群体,推进普惠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实施,根据家庭发展需要,实现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以此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
2.3 优化婴幼儿托育服务结构模式
在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构建中,不断地优化婴幼儿托育服务结构模式,能够实现婴幼儿托育服务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多数家庭都选择将婴幼儿送往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据相关数据调查而知,65.2%的父母乐于让婴幼儿进入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即使一些全职妈妈也希望将婴幼儿送到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中,能让婴幼儿从小接受系统性、规范化的教育,促进婴幼儿思维能力的发展,增强婴幼儿社会化能力,为学前教育做好准备工作。由此可见,当前,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越来越完善,并且获取多数家长的认可。但也存在部分家庭对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认同度低,对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缺乏信任。因此,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在发展过程中,以政府政策方针为导向,加强婴幼儿托育服务模式、理念的普及,促进婴幼儿托育服务结构模式的调整,构建完善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提升家庭教育认知,让更多的家庭知晓婴幼儿托育服务模式。例如:在婴幼儿托育服务结构调整中,建设婴幼儿托育服务全业务指导模式、考核奖惩制度模式、安全保障机制等,为家庭教育提供放心的婴幼儿托育服务。
3 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立与完善建议
3.1 政策建议
在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应发挥作用效能。首先,我国政府应响应党中央政策方针,大力普及惠普教育,推进多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模式的开展,使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成为辅助家庭教育的支撑。其次,政府针对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发展模式,加强专业化服务人员的培育,为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输送应用型、创新型、教育型人才,满足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创新需要。最后,政府加强行政管理工作,立足于婴幼儿托育服务模式,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方针的支撑。
3.2 婴幼儿家长建议
在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与完善中,需要家庭成员的参与。家长作为家庭的重要个体,在婴幼儿发展中起到关键性作用,需要家长能够与时俱进,提升婴幼儿托育服务模式的认知,以此配合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为婴幼儿提供针对性的教育。首先,婴幼儿家长应重视0~3岁婴幼儿的成长教育阶段,根据婴幼儿发展实际情况,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助力于婴幼儿全面性成长。其次,正确地认知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服务模式,选择适合婴幼儿发展的机构以及婴幼儿托育服务模式,为婴幼儿全面性发展保驾护航。最后,在家长育儿中,应及时多与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交流沟通,并且从中学习一些婴幼儿培育经验,明确自身不足情况,提升自身幼儿能力,实现家庭教育与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相互配合、相互协同的育儿模式,进而增强家庭教育对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服务的满意度。
3.3 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建议
在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构建中,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应发挥引领性效度,根据婴幼儿发展需要,及时做出调整,使婴幼儿托育服务模式、结构能够满足婴幼儿发展需要。首先,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发展特殊性、普遍性的婴幼儿托育服务模式,深入理解价值的不同需要,针对婴幼儿自身特性,构建婴幼儿托育服务方案,满足婴幼儿以及家长需要。例如:根据家长的生活需要,开展全天婴幼儿托育服务模式、半天婴幼儿托育服务模式、临时婴幼儿托育服务模式以及弹性的婴幼儿托育服务模式,使家长在婴幼儿托育服务中具有较多的选择。同时,针对特殊的婴幼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优质的教育环境、生活环境促进特殊婴幼儿成长、发展。其次,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加强环境建设,为婴幼儿发展提供活动设备以及材料,彰显婴幼儿托育服务的育人效应。安全、舒适、合理的婴幼儿活动场地,是婴幼儿托育服务模式中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婴幼儿全面性发展的支撑。0~3岁的婴幼儿在获取事物中具有直观的体验,在其中事物接触中,能够直观、形象地获取事物本质信息。因此,婴幼儿托育服务环境的设计,应根据0~3岁婴幼儿实际情况,实现婴幼儿托育服务环境的构造。最后,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应不断地提升婴幼儿托育服务方案质量,提升服务人员专业化能力,使服务人员更好地为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服务。在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发展中,应采取培训方案,不断地提升服务人员婴幼儿托育服务质量,使服务人员为婴幼儿提供良好的服务效应。同时,婴幼儿托育服务聘请专业化强的服务人员,构建优质的婴幼儿托育服务团队。此外,服务人员在婴幼儿托育服务中,应加强与婴幼儿互动、交流,实现针对性的婴幼儿发展指导。
4 结语
研究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立与完善十分必要,不仅是婴幼儿托育服务模式得以优化的需要,也是实现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立的发展需要,更是促进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因此,国家应重视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实施,发挥政府、家庭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作用效能,实现三者的融合性,构建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进而提升婴幼儿托育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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