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萍 潘煜 王占峰 林武星 白亚伟
(1.国家电网公司西北分部 陕西省西安市 710000 2.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国网金融科技集团)北京市 100020)
随着信息化的深入推进,电网公司电费结算管理也面临着变革,由数据平台对结算主数据信息统一管理、实现电费智能计算势在必行。同时为了适应电力体制改革要求、公司内部管理要求,巩固电网公司在电力市场的主体地位,建设电费结算应用[1]。电费结算应用将承担合约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电费清分结算任务[2],实现与多数据平台等业务系统交互主数据,满足数据即时共享和业务互动需求的数据交互。具体实现如下:
(1)通过本应用建设将搭建公开透明的电费结算交易平台,使公司更好地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满足市场各方的需求。
(2)通过本应用建设将有效支撑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开展,按照“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总体思路,为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搭建直接交易结算的“桥梁”,通过市场形成价格,积极推动引导政府建立完善科学的电价体系,促进电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3]。
(3)通过本应用建设将有效支撑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的市场运作,扩大跨区跨省交易电量和交易范围,促进实现电力资源的大范围优化配置,在落实国家能源战略、保障电力可靠供应和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等方面带来巨大社会效益的同时,电网企业也将获得相应经济效益。
电力市场电费结算分为用户侧结算和发电侧结算,主要是指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或电厂通过电力市场交易所应支付或获取的结算总电费,包含考核电费、往期追退补电费等。其中,分部电网公司电力市场电费结算主要针对电网侧结算和发电侧结算,开展跨区跨省交易业务,定位于落实国家能源战略,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和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建立资源配置型市场。跨区跨省交易以相对固化送电量的中长期交易为主,以增量交易方式的现货交易为补充(主要开展日前、日内交易),同时,现货交易可以进一步挖掘跨区跨省通道输电潜力。
为了方便及时结清电费,我国目前普遍采取“预购电”方式结算电费,用电方按照预购电量用电,由电网公司提供收费凭证,待电费结算后用电方携带收费凭证换取正式电费发票。
结算系统建设思路如下:
应用范围上,满足省间合约市场[4]、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的电费结算要求。
设计先进性上,电费结算系统应充分考虑未来发展的需求,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网情,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经验和技术,充分利用已有的管理模式和技术资源,统筹规划。
系统接口要求上,电费结算系统应支持与交易系统和调度系统等进行横向数据集成,同时也支持与省间市场进行数据交换与业务衔接。
图1:流程图符号说明
图2:系统流程图
业务完整性上,电费结算系统面向发电企业、电网公司(未来考虑需求侧响应主体等)支持中长期交易、日前交易、实时交易等全周期结算,覆盖电能结算、辅助服务结算等电费结算全业务,并且需要满足性能、人机等非功能性要求。
本系统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有:
(1)系统需要通过身份验证,合法用户才可登录。
(2)不同身份的用户在本系统中的操作权限不同。
图3:业务架构图
图4:账单全生命周期
(3)拥有权限用户在结算月份时间内进入结算系统,可对当前月份所有类型电费做结算,且生成结算账单。
(4)生成结算账单后,拥有权限用户可对结算账单进行提交、审核、发布等账单全生命周期操作。
(5)发布后的账单,可进行后续的应付应收。
电费结算系统,实现各类市场主体的电费结算和数据信息规范,构建方便快捷、即时高效办公信息化、统一管理网络化平台[5]。
系统主要由基础数据管理、价格管理、结算依据管理、电费结算管理、清算管理、账单管理等主要功能模块组成[6]。其中,基础数据是承载电力市场交易各类业务数据的核心对象,主要提供主数据等静态数据的管理功能,实现对这些数据的录入、修改等业务;价格管理作为电费结算系统的底层数据支撑,主要提供各类价格的管理功能,实现对这些数据的录入、修改等业务;结算依据管理主要提供电力市场交易产生的电量数据的管理功能;电费结算是对合约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管理;清算管理主要是对结算月之前已经发生的历史费用数据进行修正调整;账单管理是对各个交易主体需结算的费用生成账单,并实现对账单进行全流程管理。
本文侧重于三部分:
(1)电费结算,根据有关电费结算中主数据和结算数据信息,实现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电费结算;
(2)清算管理,根据已结算月份的历史数据,在当月进行修正调整时进行清算处理;
(3)账单管理,根据结算内容灵活配置电费结算账单,实现账单的生成、提交、审核与发布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通过对业务调研和系统功能的需求分析,通过图1 和图2 简单介绍结算系统的操作流程。
3.3.1 符号说明
如图1所示。
3.3.2 流程图
如图2所示。
电费结算系统与交易、调度等业务系统集成基础数据、电量结算依据,开展日清月结电费结算,出具电费结算单,后与财务系统交互实现预算、支付和记账等的无缝衔接,实现结算数据信息统一和在线实时交互,保障电力市场电费结算和资金的高效安全。如图3所示。
4.2.1 电费结算
电网公司电费结算系统覆盖省间电力市场。实现省间中长期[7]、省间现货、辅助服务等各交易品种电费结算全覆盖。其中主要针对电网和发电企业的电费结算,如下:
对电网的电费结算,主要指跨区跨省交易电费结算,各送端省、受端省参与跨区跨省交易涉及的电费结算[8],由对应的总部、分部进行电费结算[9],对相关的送、受端省份和分部提供电费结算账单,涉及的电费成分包含中长期与现货电能电费等,需要考虑购售模式和输电模式两种结算方式[10]。
对发电企业的电费结算:主要是对参与跨区跨省交易的发电企业进行结算[11]。
4.2.2 清算管理
针对历史账单的计量数据、偏差结算数据、考核数据等,在需要对其历史数据进行修正调整时,统一在清算管理中进行处理。清算数据可单独出具账单或与月度结算账单合并,与月度账单一并生成。其中清算管理包括以下类型:
(1)补结算,对已结算完成的历史月份数据进行重新结算,重新结算时生成的结果不影响历史月份已完成的结果,重新结算完的结果与历史月份已结算结果进行对比,偏差进行单独结算支付。
(2)调价结算,对中长期合约交易,在结算前或结算后进行了调价,需要重新进行电费结算,然后与历史数据进行对比,最后生成清算电费数据。
(3)合同周期清算,按照合约周期进行清算,并与历史该合约已结算完的电量、电费数据进行对比,生成清算偏差电量、电费数据。
4.2.3 账单生命周期
电费结算账单从生成到电费收支完成,可以分为“生成结算账单、审核结算账单、结算账单公示、结算账单确认、结算账单争议处理、结算账单发布”等全生命周期环节,并对结算账单状态进行分类处理,提高查看账单生命周期的针对性。如图4所示。
电费结算系统功能是电网公司适应新模式、新环境、新需求搭建的新型业务应用系统,为此电网公司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结算业务规则与工作流程,明确特殊业务处理方式,构建发售电价格市场化后的电费结算模式,实现与财务管控、交易结算功能之间的对接。通过开发、部署和应用新的电费结算业务系统平台,确保电费结算工作积极、稳妥、有序、科学的开展,理顺电费交易工作流程,有效保障公司营收规模和现金流量,有效巩固公司在电力市场结算的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