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博
摘 要:古建筑水平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社会财富水平、建造工艺水平以及相应的工业水平等等。文章通过研究中国古建筑保护的历程,分析了我国在古建筑保护工作上存在的部分不足之处,并结合古建筑保护的相关方法与人才培养等方面对古建筑保护提出了一定的建议。
关键词:古建筑保护;古建筑文化;古建筑美学
古建筑是非常重要的文化遗产,但是部分地方工作人员对古建筑保护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误区与不足,如思想层面误区以及操作层面的误区。而公众对于古建筑的保护意识也比较缺乏,相应的古建筑研究与保护人才储备不足,甚至部分古建筑发生自然性损坏时,没有相应的维护人员进行专项维护,这些情况在我国部分地区仍有出现。可以借鉴一些其他国家先进的古建筑保护理念以及维护方法,从各个层面提高古建筑保护水平。
一、中国古建筑保护发展的历史
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我国拥有种类繁多、历史悠久的古建筑。从种类上来说,包括宫廷建筑、陵墓建筑、宗教建筑、生产建筑、纪念建筑、祭祀建筑等等。这些古建筑都是中国人民所共同拥有的宝贵财富,但由于人们对于古建筑保护的忽视,部分古建筑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损毁。古代人们自发地对古建筑进行保护,多是为了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因此大多仅对建筑结构进行保护,而很少对建筑的外观等具有观赏价值的部分进行保护。随着年代的变化,部分古建筑会渐渐失去原有的建筑风格及样貌。古人更加重视的是建筑代表的实用价值,而不是建筑本身的风格,所以古人没有这种保存古建筑文化与古建筑风格的意识[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开始重视全国各地的建筑文物保护问题,由文化局牵头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文物保护的文件。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直到“文革”时期,文物保护方面的工作一直做得较好,使大量的古建筑得到了相应的维护和翻修,但在一些特殊时期,大量历史建筑物遭到破坏。在此时期过后,党和政府开始重新重视对于传统古建筑的保护,还提出了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概念,并用法律的形式保护文化区内的古建筑。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民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所以传承以古建筑为主的建筑文化就显得非常重要。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量城市的旧街区与古建筑也在不断被拆毁,加上许多的仿古建筑不断建立,各式各样的古建筑维修和翻新工作使得古建筑保护工作陷入了混乱。加上历史建筑的保护体系建设不完善,使大量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被拆毁。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20世纪90年代左右,随着90年代历史建筑保护法律的出台,以及历史建筑保护体系的建设,古建筑保护开始得到国家的重视,并得到了法律和政府方面的相应支持。所以古建筑保护工作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进入了新的局面[2]。
总而言之,根据近几年来的不断发展,我国在古建筑保护方面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在一些具体的维护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所以我们不但要完善古建筑的保护工作,也要进行相应的保护实践研究。
二、中国古建筑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公众的古建筑保护意识薄弱
一方面,保护古建筑不仅仅要从国家层面入手,也要带动群众自发产生古建筑保护意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护为数众多的古建筑。此前人们缺乏古建筑保护相关的知识,且历史意识薄弱,文物保护意识并不强,虽然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出台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但并没有得到广大公众的配合与理解。另一方面,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与中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部分城区拆除了古居民建筑来进行现代化建筑的建设,在此期间经常对一些有浓厚历史古韵的古建筑进行彻底翻新或者拆除重建,这对古居民建筑的伤害特别大。古建筑的价值在于具有历史气息,以及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如果开发商只看中眼前的经济利益,直接将房屋进行彻底翻修,只会对古建筑造成非常严重的破坏。随着旅游业与房地产业的逐渐兴盛,许多的开发商只注重当下的经济利益,不重视古建筑的传统文化价值以及其蕴含的历史价值,对于大量的古建筑进行非法改造甚至摧毁。有一部分古民居建筑的内部设施较差,达不到现代化生活水平的标准,也有部分的居民会对古建筑进行现代化改造,或者进行摧毁重建等等,这种现象是存在的,会对古民居建筑造成非常严重的破坏[3]。
(二)古建筑的保护与改造出现表面化现象
我国有一部分的古建筑在保护和改造的过程中只局限于对古建筑的外观进行维护,甚至只是进行表面工程而已,并没有将古建筑的保护与改造落到实处,古建筑的保护与改造需要对整体架构进行修复,对内部构造进行修补。但是修补的过程并不能完全改变古建筑的内部构造,因为如果进行强硬的翻修与改造,也会破坏古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有一部分的古建筑,虽然外部维护得非常好,但是古建筑内部大量使用钢筋混凝土进行加固,这样的古建筑就失去了原有的历史韵味和传统文化价值。
(三)忽视古建筑群的整体保护
以往的古建筑保护工作主要是保护单个的古建筑,从而保留了建筑,却消亡了建筑群遗留下来的传统文化,这种保护是得不偿失的,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政府也创造性地提出了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概念,来保护古建筑群遗留下来的悠久的传统文化。但是这种保护操作起来难度比较大,执行起来也有一定的困难,所以在一些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并没有得到重视。因而许多的历史街区出于历史原因或者其他原因,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四)古建筑消防措施不到位
我国的古建筑大部分都是以木质结构为主。木材建造的古建筑有诸多的优点,如居住起来比较适宜,而且也方便生活,但是木质结构最大的缺点便是木材自带的火灾隐患,当消防措施不到位时,一点小小的火星就可以对整个古建筑造成大量的燃烧伤害,我国大部分的古建筑耐火极限比较低,经过一次焚烧后往往难以修复,而且古建筑内也有大量的易燃装饰品,一旦突然起火,难以抢救。虽然古建筑都配备有消防栓系统以及火灾报警系统,但是这些装备的数量有限,作用也有限,对于大规模的火灾而言,很难起到较好的防护作用,所以在真正发生火灾的时候,并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利用。
三、我国目前保护古建筑的对策与法律
(一)增强公众的古建筑保护意识
古建筑的保护不能仅仅依靠法律和政府来推进,更需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古建筑的保护中来,以群众为主体,培养群众的古建筑保护意识。并且应组织大量的人民群众,成立相应的古建筑保护团体和自发的古建筑保护公益组织,向人民群众宣扬传统建筑的历史价值与艺术价值,使得人民群众配合政府部门,一起来保护古建筑,维护古建筑的传统价值。
(二)保护古建筑也要与现代化建设并驾齐驱
一方面,古建筑在文化传承方面有着非常大的作用,所以在古建筑保护的过程中,必须要保护古建筑原有的历史文化。另一方面,要顺应历史的发展潮流,不断发展现代化的城市。城市发展与古建筑保护并不冲突,应坚持古建筑保护与城市改建双线并行的原则,合理规划古建筑的保护工作,在城市改建的过程中加强对古建筑本身以及周边文化的保护,使得古建筑的保护工作与城市发展協调一致[4]。
(三)加大古建筑保护的力度
我国古建筑一直以来都是以木材建筑材料为主,主要原因是木材易于雕刻,并且原料获取非常方便,但是坏处是木材腐烂起来比较难以处理,而且木材的易燃性也容易导致防问题,所以后期需要对古建筑进行定期的修复与维修。在进行古建筑维护的同时,不能破坏古建筑遗留的传统文化痕迹,以及原来的美感,需要保证古建筑本身的历史性、美学性,按照古建筑风格利用现代科技来进行古建筑维护,降低维护过程中产生的损坏。
(四)加强古建筑的消防防护工作
古建筑的消防防护工作要做到防患于未然,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的发生。当发生火灾时,不可以使用破坏性较大的消防设施,尽量减少对建筑的损坏,同时加强对电源和火源的管控,需要时刻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完善消防系统的布置,加强火灾预防技术的应用,布置各种探测报警系统。
国家也需要加强相应的古建筑维护人才的培养。目前我国古建筑保护理论的相关研究比较匮乏,大量的专业性人才也缺乏,虽然大多数的高校设置有建筑学的专业,但是主要的研究方向仅仅只是建筑设计和结构工程,很少涉及古建筑的保护研究方面,所以需要加强专业人员的培养,提高古建筑保护的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此外,高校也要加强相应专业的人才培养,提高其对古建筑保护理论的研究水平,以及研究操作能力,向国外学习先进的保护理论,开创古建筑保护的新局面。
四、结语
受政治、经济、法律及民众思想水平的影响,我国的古建筑保护工作历经曲折,如今我国的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应该加强对古建筑的保护,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古建筑保护与新城市建设协同发展,让传承历史和文化遗产的古建筑能够不断传承下去。
参考文献:
[1]陈蕊.中国古建筑保护的发展及对策探究[J].参花,2018(11):118.
[2]何岩,卢裕兴.中国古建筑保护的发展及对策探析[J].建材与装饰,2016(16):172-173.
[3]常海平.中国古建筑保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引文版:工程技术,2016(6):25.
[4]郭丹,卞晓晨,张琳.中国古代建筑保护情况调查及对策分析:以西安、包头为例[J].中国科技博览,2015(41):328.
作者单位:
吉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