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收官”之年中国金融的创新与跨越

2020-01-25 11:19毕夫
中关村 2020年12期
关键词:数字

毕夫

围绕着实体经济全面赋能发力,推动着法律规章日臻严整完备,驾驭着政策工具充分精耕细作,瞄准着高危部位彻底排雷除险,引领着多层市场加大开放力度……在“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收官之年,中国金融不仅在增量风险控制与存量风险化解两大赛道上悉数告捷,而且在创新快道上留下了一个又一个革故鼎新的变革脚印,从而为“十四五”的开局锻造了一支有序而勃发的行业引擎。

为实体经济护航

阻断与隔离新冠肺炎对实体经济的侵蚀与戳伤,货币政策在过去一年不断踩大逆周期政策的调节力度,除了年初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全面下调0.5个百分点之外,央行还针对考核达标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实施了两次定向降准,前后三次降准共向市场释放1.75万亿元长期资金。不仅如此,央行还先后两次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由此3个月、6个月和1年期支农与支小再贷款利率分别降至1.95%、2.15%和2.25%。另外,央行还两次下调7天期逆回购利率共计30个基点,引导中期借贷利率(MLF)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下调。

运用价格手段的同时,央行还综合启动了数量调控手段。一方面,人民银行设立了3000亿元抗疫专项再贷款,在此基础上增加用于支农、支小的再贷款额度4000亿元,另外还拨出了1.1万亿元的再贴现专用额度,同时央行通过SLF(短期借贷便利)、MLF等逆周期货币工具不断地向市场注入流动性。另一方面,央行创设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个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全年惠及小微企业310多万户,同时两大具有精准意义的工具推动银行金融系统面向实体经济让利1.5万亿元。

财政政策方面,作为“更加积极有为”的直观体现,公共赤字率从2.8%提高到3.6%以上,赤字规模增加1万亿到3.76万亿,并且发行了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同时增加了1.6万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达3.75万亿元。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对实体企业的大力度减税降费无疑是财税政策中最硬的一道菜,全年共计为企业减降税费超过2.5万亿元,由此保住了上亿市场主体,支撑了近900万人城镇新增就业,为经济增长尽快回到正常轨道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大金融“基本法”修身

策应全球金融尤其是国内金融市场新变局的需要,同时进一步规范与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建立起功能齐全的中央银行制度,作为金融法治顶层设计的重要成果,《中国人民银行法》在落地实施17年后于2020年迎来了历史上的首次修订。新修订的央行大法首先将“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立法准绳,同时明确了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宏观审慎政策的职责定位,并完善了人民币管理规定,明确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售代币票券和数字代币,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此外,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法》将罚款上限提高到了二千万元。

稍早于《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修订,《商业银行法》也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重修,新的《商业银行法》完善了商业银行类别,扩大了立法调整范围,包括明确村镇银行法律地位,明确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财务公司等办理商业银行业务的适用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分类准入和差异化监管机制,尤其在商业银行市场准入条件方面,《商业银行法》增加了对股东资质和禁入情形的规定,并就引导商业银行专业化发展、差异化风险监管要求等提出了具体法律要求。

作为金融领域法制化的又一分量不轻的建设成果,《证券法》也在推进了整整20年后迎来了最重大的一次修订。新的《证券法》不仅首次赋予了IPO注册制的合法地位,而且首次大幅提升了信息披露的法律地位与市场作用,在此基础上显著提高了证券违法犯罪成本;另外,新《证券法》进一步完善了投资者保护制度,并进一步压实了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

数字货币落地加速

在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数字货币研究小组并展开研发达六年的基础上,法定数字货币(CBDC)进入2020年终于取得实质性成效。按照商务部印发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雄安、苏州、成都、深圳和冬奥会场景等地首先展开了CBDC的封闭性测试,其中苏州部分公务员工资采用了数字货币形式发放,深圳罗湖区向居民派发了总价值1000万元的“数字人民币红包”,而在北京自由贸易区建设方案中,也提出建立法定数字货币试验区,同时过去一年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还与包括滴滴、美团、京东数科、银联商务、拉卡拉等多家企业及支付机构达成合作,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

央行数字货币由Digital Currency和 Electronic  Payment两部分组成,前者意为数字货币,后者名为电子支付;前者代表数字货币在线上流通,后者说明DCEP的一个主要业务就是数字钱包。按照设计,DCEP采取双层运营体系,即央行是数字货币发行人,商业银行负责储存与保管数字货币,其他机构与用户通过商业银行存取与兑换数字货币,等于就是數字货币存放在商业银行的数字钱包中,性质上为是央行负债,受到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的保护,信用背书程度之高由此可见。

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广使用既可以提高央行对市场流动性的及时跟踪与调节效率,也能提升跨境结算的速度与安全性,降低国际贸易交易成本,最终有利于促进人民币国际化。另外,数字货币不同于现金交易具有完全匿名的特点,而是在区块链底层技术的支持下采取线上实名交易,因此对于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反逃税具有强大而精准的威慑与打击功能,进而一定程度上可以确保跨境贸易与金融秩序的稳定,并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强力度惩处纠偏

或虚构财务数据,或信息披露违规,或风控体系松散,或投资管理失准……过去一年金融系统越轨乱象频发,监管层也不断祭出大力度的惩处罚没之剑,受罚被处对象既有国有四大商业银行,也有城市商业银行;既有中国人寿等国有大型保险机构,也有海峡财保等中小保险企业。数据显示,2020年银保监系统仅向银行业各类机构和个人就开出了2607张罚单,合计罚没金额约13.09亿元,其中亿元级罚单两张,千万级罚单八张,百万级罚单40余张。

从严处罚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是过去一年监管实施拨乱反正的最主要代表性案例。随着WTI原油期货合约出现历史负值的结算价-37.63美元/桶,中国银行“原油宝”产品当月合约出现“穿仓”,投资人不但本金全部亏光,还面临倒欠银行1-2倍钱的境地,银保监会针对“原油宝”风险事件相关违法违规与管理不善行为,作出了对中国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合计罚款5050万元的决定,同时多名中银全球市场部负责人也受到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

当然,强力度纠偏矫正并不仅仅局限在传统金融领域,针对支付行业施与的监管高压态势也日渐升级,处罚力度更现加码趋势。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第三方支付机构至少收到了100张罚单,罚金总额近3.03亿元,创下历年之最,其中,商银信支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收到1.16亿元“天价”罚单,成为支付机构首张超亿元罚单;另外,往年罕见的千万元级别罚单也频频出现,涉及深圳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新浪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银盈通支付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完美的拆弹排雷

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成果,监管层在过去一年中针对可能引爆违约、破产以及欺诈等恶性后果的重点金融风险部位展开了抽刀断水式的成功处置,从而不仅切断了风险传染源,而且助推了相关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其中体量超过两万亿级的安邦集团被中国银保监会接管后不仅完成了成功分拆,并在此基础上新设的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基本具备正常经营能力。同样,因各种违规被银保监会、证监会接管的明天系9家机构高达500亿元风险敞口也被悉数关闭。另外,被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接管的包商银行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规定在2020年底对已发行的65亿元“二级债”本金也实施了全额减记。

曾经红极一时的P2P网贷也在持续不间断的专项整治力量规制下陷入沉寂。数据显示,相比于高峰时期全国多达5000余家P2P网贷机构,至2020年底全国在运营网贷机构只有15家,借贷余额下降了84%,出借人与借款人分别下降88% 和73%,网络借贷领域风险持续收敛,互联网金融风险市场出清,为期5年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至2020年底基本告一段落并转入常规监管。

值得指出的是,2020年还是信用债违约的高发之年,全年共有140只信用债发生违约,涉及债券本金金额1800多亿元,且违约主体中还有华晨集团、永煤控股、紫光集团等国有企业。对此,中央金融委会议多次明确提出要严厉打击逃废债,同时声明破刚兑的整体政策方向并没有改变,在此基础上,央行、发改委与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推动交易所与银行间市场信息披露机制的统一,以通过加强信息披露的方式约束而强化“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市场理念,进而彻底清除了市场的“刚兑”信仰。

划出商业红线

成功金融治理不仅仅表现为危机的事后处置,也不会满足于对正在聚集中的风险排除,而是通过建章立制,超前规范与引导市场的行为,使经营主体行进中有航标,运营中懂规矩,管理上有底线。本着这样的制度化与法治化取向,过去一年中高层监管机构划出了两道明亮而且威慑力度不小的政策红线。

一是确定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限。由于市场上出现了利率过高、范围过宽、边界模糊等失范现象,同时有些民间借贷以金融创新为名规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套利,加之不少民间借贷与网络借贷、资管计划、场外配资、资产证券化、股权众筹等金融现象相交织,多种因素导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涉众性和复杂性不断增加,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即以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LPR的4倍为标准,最终大约15%左右的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线较过去24%和36%的基准出现大幅下降,由此为有效防止借出人与借款人的财务风险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划定网络小贷出资比例。针对一些金融科技企业依托互联网进行跨省经营、利用大数据进行风险模型分析时可能涉及个人隐私保护,以及过度使用杠杆和金融通道表外资产的监管缺位等行为可能酿造的金融系统性风险,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在重申小贷公司属地经营原则的基础上,明确规定跨区域经营需银保监会审批,且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需达50亿元,联合贷款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同时强调“一参一控”,即只能控股一家小贷公司,参股小贷公司数量不得多于两家。新规的出台既有利于形成对网络小贷行业的优胜劣汰,也降低了金融科技公司的财务杠杆,并使其监管越来越接近银行监管。

開放快节奏

遵循着银保监会过去三年中陆续出台的34条对外开放措施,除了外资银行机构在华经营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经营活动得到全面拓展外,国内保险也的开放步伐在过去一年中也不断提速,其中银保监会专门发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删去了对外资保险“51%的股本限制”之规定,提出了针对外资保险不增设准入条件、不提高准入门槛以及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政策指向。外资保险进入中国的节奏由此明显加快。资料显示,至2020年底,境外保险机构在我国设立了64家外资保险机构、124家代表处和18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1.46万亿元。

相比于银行业与保险业的开放格局,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大有后来居上态势。除了中国国债被正式纳入摩根大通全球新兴市场政府债券指数外,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也接纳了中国国债,受到影响,2020年通过债券通买卖中国国债的日均成交额达到200亿人民币,为债券通推出初期的10倍。另外,中国政策性金融债也被完全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之中。更有导向意义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不仅取消了单币种(人民币或外币)投资的汇出比例限制,而且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汇出比例由110%放宽至120%。数据显示,2020年外资流入中国债市的规模达到了1万亿元。

中国财政部在时隔15年后重启欧元主权债券发行并在2020年首次发行负利率欧元债券应当是中国债券走向全球的一个里程碑事件。在由5年期、10年期和15年期三个品种构成的中国政府新发欧元债券中,融资规模为7.5亿欧元的5年期债券发行收益率为-0.152%,最终不仅该档期债券得以成功发行,而且总规模40亿欧元的债券也受到了包括全球央行、主权基金、养老基金以及资管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踊跃认购,订单规模更是达到发行量的4.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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