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中国刑法学搞上去,使我们跻身于世界民族之林。
对于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刑法学泰斗高铭暄来说,过去的2019年可以说是收获之年。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他收获了“人民教育家”的荣誉称号。至此,他几乎已成为教育领域的“大满贯”选手。
高铭暄是我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士生导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也是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也是唯一一位全程参与了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制定的学者。
1947年,高铭暄从温州中学毕业后,进入浙江大学法学院学习,由于刑法教授还没有聘请到,院长李浩培去讲授刑法学。这次偶然的替课之举,让高铭暄对刑法学产生了很大兴趣,从此矢志以刑法学为终身事业。两年后,浙江大学法学院被撤销,经李浩培举荐,高铭暄转至北京大学法律系继续完成学业。本科毕业之后,他被保送到人民大学攻读刑法学研究生。从此,他大半辈子的时光都在人大法律系度过。1951年7月,高铭暄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学系毕业,从此见证了新中国刑法的孕育与诞生。
1954年,高铭暄开始参与我国刑法的起草工作,到1957年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共送审了22稿,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的命运因政治环境变化而变得多舛。一直到了1979年7月1日,人民大会堂三楼传来表决通过刑法草案掌声的那一刻,高铭暄热泪盈眶。从1954到1979年,从青春年少的小伙子到两鬓填白的半百中年,他说,泱泱大国自此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刑事法典,我们国家终于有法可依了。
此后40年间,无论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25部单行刑法,还是刑事法典的“升级再造”,每一次修改拟定的过程高铭暄都亲自参与。
作为法学泰斗,高铭暄还是我国第一位刑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由此结束了中国不能培养刑法学博士的历史。至今为止他一共培养了67位刑法学博士。他经常说:“培养、指导学生们是我一生中最大的乐趣和成就。”他珍视三尺讲台,从最开始“摸着石头过河”,到研究出一套“三三制”课堂教学方法——课堂上第一个小时让学生对研究课题提出观点和论据,接下来一个小时让其他学生进行评价、补充和反驳,在最后一个小时由教授发表意见并给出解答。他秉持“老师不能太过于拘束学生”的观点,一直鼓励学生要有自己的想法。“师不必贤于弟子,弟子不必不如师”,他认为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力求创新,才能解决更多的学术问题。
■ 以法治国 倾情奉献
1999到2009年这跨越世纪的十年中,高铭暄作为国际刑法学协会的个人会员,带领中国法学会以组织的名义加入,使我国在国际刑法学领域有了一席之地。2015年,他被授予“切萨雷·贝卡利亚奖”,成为首位获此殊荣的亚洲人。在答谢词中,他说道:“这份荣誉不仅仅属于我个人,更属于我的祖国,属于中国刑法界。”耄耋之时本该颐养天年,可他却以91岁高龄组织讲座、参加会议,一刻也不停歇,把自己当成“空中飞人”。他在法学舞台上倾注了全部热情与心血,留下了坚定的脚步和温暖的力量。正是这种“为国家奋斗,矢志不渝”的执着精神让他成为入选“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的法学界唯一代表,他用實际行动告诉人们,他还在奋斗,他的心还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