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2020-01-21 02:24
治淮 2020年2期
关键词:巡河河湖河长

周 敏

宿州市埇桥区位于安徽省北部,地处淮北平原,辖24个乡镇和12个街道,国土总面积2868km2,耕地总面积223万亩,常住人口174.3万。地势为西北高、东南低,地面广阔、平坦,高程46.00~22.00m,地面坡降约为1/5000~1/15000。境内有主要河道27条,大沟113条,水库29座,分属奎濉河、新汴河、怀洪新河水系,是埇桥区防洪灌溉排涝的神经网络。水域面积83500亩,可分为池塘、河沟、水库、采煤沉陷区四种类型。目前设立了区级河长的有河道15条、水库6座,湖泊一处,其中河道长度合计363.44km、流域面积13587.6km2,水库总库容合计1229.6万m3,湖泊湖区总面积789.5hm2,总蓄水库容5160万m3。

河长制的推行加大了河道整治与管理的力度,使区内沟河环境得到显著改变,水体污染得到控制,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河长制推行时间较短,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在积累经验和取得成效的同时,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成效与做法

1.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

一是建成全覆盖河长网络。在全区范围内所有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覆盖区、乡、村三级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埇桥区共设立15名区级河长、7名区级湖长,250名乡级河长、31名乡级湖长,设立区级河湖长公示牌94面,乡级公示牌314面。二是落实河长制常设办事机构。设置区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具体负责全区河长制日常工作,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交通局、农村农业局等成员单位安排1名分管领导作为联络人,参与区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目前配备10名工作人员,2017年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365万元,2018年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30万元,2019年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30万元。三是成员单位整体联动。通过河长牵头的优势,充分调动部门积极性,有效形成了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职责明晰,围绕沟河管护工作,通过协调联动、紧密配合,形成了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四是启用无人机巡河。埇桥区采用“天眼”治水,启用无人机巡河,利用科技手段进行空地结合、人机结合的新模式,对常规巡河中存在盲区和死角的情况了如指掌。目前对全区21条(座)纳入区级河长管理的河(库)进行无人机巡河,将巡河中发现的问题梳理汇总形成纪录短片。五是动员社会管护力量。埇桥区将河长制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共聘用313名河道管护员,经常深入本村(居)内开展日常巡查,对破坏水环境的行为及时劝阻,确保各自责任片区内河面干净整洁,严防垃圾河、黑河、臭河等现象死灰复燃。

2.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埇桥区委区政府先后印发了《埇桥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埇桥区〈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关于成立埇桥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建立河长会议、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制度,明确了信息报送、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等工作制度,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落实市总河长2号令、区总河长1号令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大力推进巡河整治,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建立“一河一档”,根据埇桥区各级河道的特点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建立涵盖河道基本特性、环境面貌、治理情况、管理现状以及水质、排污、违章建筑物等多方面内容的台账资料,并针对河道问题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措施。严格执行“交办督办制”,区级河长巡河100余次,乡级河长巡河2800余次,坚持“谁的问题谁领走”,有效推进工作的落实。

3.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河道专项整治

为切实提高水环境治理成效,区河长制办公室瞄准污染源头,精准发力。一是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二是加快河道整治,全面提升水质。已完成唐河疏浚长度19.6km、新河疏浚长度9.6km,入唐沱河流域的支沟支流累计治理长度102km。三是针对“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彻底整改,予以销号,保护好水域岸线。四是加快黑臭水体整治,目前已对124条黑臭水体(汇水水体48条,非汇水水体76条)实施整治。五是对全区存在菹草的河道进行清理,减少季节性菹草腐烂污染。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了水岸共治,切实提高了水环境治理工作绩效。

二、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

近年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直是埇桥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自河长制推行以来,各部门、各乡镇村虽能按照要求有序推进,但依然有一些河长思想认识还有偏差,存在消极应付心理。一方面是重视程度不够。河长履职积极性成逐级递减,即上级河长重视程度很高,基层镇村河长推动工作力度不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甚至颇有怨言,巡河也多是敷衍了事,认为拍拍照片就是完成任务。另一方面是对河长的职责不清、意识不明。有些河长对河长制的内容和自身的职责不清晰,不了解自己包片河道(湖)沟情况,对影响水质的原因没有进行深入调查,更没有积极思考寻找解决方法,依然只是盲目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而已。

2.引导全民参与手段不多

水环境问题既和当前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技术水平等有关,更和每个人的生活理念、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息息相关。目前埇桥区河长制推进已经完成了政府层面的动员阶段,对沟河水环境的治理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在社会力量的调动方面存在不足。由于宣传发动面不广、力度不大,人民群众对河长制的认知广度和参与深度还不高,大多数群众不知道河长制的实施及意义,参与保护管理水环境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主动担任“民间河长”的更是凤毛麟角。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仍然保持原有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占河道、乱设网簖等不良生活习惯,导致出现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

3.污染顽疾依然突出

水环境问题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调研中发现,对水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还存在“重过程、轻结果”的思想,大量人力物力及资金投入后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是农村生产、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农作物秸秆收购利用率不高,在秸秆禁烧工作的强大压力下,大量废弃农作物随意倾倒进河道。农村建筑垃圾收集点不足、设置不合理,加上农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淡薄,导致建筑垃圾任意堆放在堤岸。二是污水直排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城市截污管道规划建设相对滞后,污水管网存在较大范围“盲区”,部分老小区未实行雨污分流。部分企业偷排、漏排工业污水和废水现象依然存在。以上种种问题增加了河长工作压力,严重影响河长制的有序推进。

4.河长制推行常态化、长效化有待加强

河长制工作涉及许多部门,尽管区相关部门已经探索形成了一些上下联动巡查推进、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等行动,但常态化的联动监管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影响治理效果。

三、意见建议

埇桥区河长制工作目前仍处于不断摸索和完善的阶段,要在未来的发展中,解决现存问题,实现长效治理,需要从顶层设计、社会管理和公众参与等方面为河长功能的实现提供多渠道保障,逐渐形成规则明确,政府主导,公众、媒体共同参与,多种手段并用的长效机制。

1.统一思想认识,理顺工作体制机制

一是提高河长责任意识。提高各级河长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区、镇、村三级河长水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协调好不同级别河长之间的工作和职责,各级河长应成为责任主体,将任务细化、实化,上级对下级进行管理和监督,下级对上级进行汇报和反馈,做到责任明确,使工作由虚变实。二是提高工作主动性。充分认识到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沟河健康生命、改善水环境的有力措施,是助力埇桥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有效途径,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激发推行河长制的积极性、自觉性,变被动为主动,变“应付做”为“我必做”。三是坚持协调配合。对企业排污、农村污水、河道整治、水源地保护等,明确分工,统筹协调,避免各自为政、任务重复,提升整体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项目支持,逐步建立水生态保护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项目整合力度,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将涉及水土保持、水环境整治等建设资金捆绑使用,确保水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

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参与意识

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是保障河长制有效实施的关键所在,要切实抓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多渠道全方位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一是参与决策。在“一河一策”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动和发挥群众积极性。二是参与治理。通过群众参与治理,可以把原来认为“政府该干的事”看作是“自己该干的事”,从旁观者转换为参与者,形成“大家治河为大家”的良好氛围。三是参与监督。鼓励群众争做“民间河长”,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积极的参与解决问题。从而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3.强化面源治理,坚决消除污染源头

一是实施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全面推进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范围。有序开展城区河道整治工作,实现人水和谐。二是加快垃圾分类处置推进速度。建立符合埇桥区农村实际的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合理规划垃圾分类收集站点,确保农村垃圾收得拢、运得出,从而减少生产、生活垃圾入河造成二次污染。三是加大企业偷排、漏排行为惩罚力度。坚持对偷排、漏排行为的“零容忍”,加大对偷排漏排企业和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发现恶意偷排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是加强考核问责,建立完善奖惩制度。完善区、镇、村三级考核激励机制,对河道整治进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定期组织对河长进行考核打分、评比,并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年终进行综合验收、评比,对好的镇区进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进行跟踪督查,限期整改。五是建立长效机制,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河湖的治理是基础,管理是常态。要使河长制长期有效的发挥作用,在进行水生态环境治理的同时,还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完备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公众参与制度、验收制度、考核问责和奖励制度等,健全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河湖采砂管理、水域占用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制度,构建河湖管制长效机制。

四、结语

埇桥区将继续以推进河长制为契机,全力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依法治水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凝聚起全社会珍爱河湖、保护河湖的强大合力,以推行河长制促进河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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