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洲 谭启平 龙宣辰
中国首部民法典出台。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
走进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松柏四季如翠。法学家金平已在这里生活了60多年。
金平曾3次参加民法典起草工作,被誉为“当代民法史活化石”,以他名字命名的“金平法学成就奖”,被称为中国法学界的“诺贝尔奖”。
在5月28日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通过表决,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天,恰是金平98岁的生日。面对大家的祝福,他动情地说:“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礼物,此生无憾了!”
“第一次参加民法典起草时,我才32岁。”那是1954年,宪法刚出台几个月,金平也刚到西南政法大学的前身西南政法学院任教,没想到就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通知,去北京参与民法典的起草工作。
金平记得,第一次民法典起草小组的办公地点在中南海,按照“党的领导、群众路线、从实际出发”三大立法原则,起草小组做了大量调研,并形成意见稿,但不久后因故中断。
1962年,中国经济开始复苏,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又被提上议程,金平再次受邀北上,但还未来得及完成调研,便又停了下来。
1979年,中国开启改革开放大幕,金平再次受邀前往北京参加第三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并担任所有权分组的负责人。
“到1980年8月,大家草拟出了民法草案‘试拟稿,并向部分经济单位和政法部门征求意见。后来我们又修改了3次,到1982年5月形成了第四稿。”金平回忆道。
当时正值改革开放初期,民法典所涉及的内容广泛而复杂,最终中央决定采取“成熟一个、解决一个”的办法,针对现实生活中一些迫切需要解決的问题,先制定一个民法大纲。这就是1986年4月1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但不久之后,第三次民法典的编纂也再次被搁置。
那时,金平已经64岁了。
回望这3次立法活动,金平坦言虽然可惜,留下了遗憾,但并不是没有收获。
那些与法学专家们日夜研究的日子,有过面红耳赤的争论,有过抚掌大笑的畅快,大家千百遍地征询、研讨,不知疲倦,沉醉其中。
在多年的执教生涯中,金平培养了几十名研究生。他的很多学生也参与了民法典的编纂工作,这成为金平治学生涯中最为欣慰的事情。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谭启平就是金平培养的学生之一,他是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编纂民法典”也被列入其中。
“在《决定》出来的当天,我就到老校区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金老师,当时他激动万分。”谭启平回忆道。
“民法典的诞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金平认为,通过几代人的努力,国家法治建设不断进步,一切都是水到渠成。能成为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参与者与见证者,是一生的荣幸。
如今,红色封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摆在谭启平的案头。
谭启平说:“老师嘱咐与国家信任在肩,我哪敢放松,只愿能为推动中国法治前行贡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