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霞 永济市虞乡镇人民政府
随着我国政府部门内部机制的不断完善,再结合《新政府会计准则》的要求,我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面临着新旧交替的变迁问题。政府会计制度是实现政府与社会利益合理分配和规划的主要工具,目前我国政府部门大部分机构仍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主,预算会计还处于改革发展阶段,仍然还不成熟。在会计制度改革模式的选择上存在着一定的争议,会计制度的执行给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了难题,在制度模式上相关利益者更加倾向于收付实现制,但是政府会计改革是以满足公众或者相关群体的利益,是衡量我国经济发展现状以及政府部门内部机制的重要抓手,这就要求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要符合社会公众利益诉求。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政府部门服务更加趋于社会公共服务化,所设机构其主要的目的不在于谋取社会利益而是满足社会服务需要,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其目的在于优化政府部门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组织职能,以此提高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的服务工作水平,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会违背相关人员的个人利益,但在制度设计上缺乏行之有效的整体布局,归纳下来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在我国,政府是会计制度的制定者和推行者,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其目的并不在于利益的获取,更多的是满足政府职能行使的便利,不断解决内部机制中难以解决的制度难题,通过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的优化来改善内部工作诉求,这与社会其他组织的目的并不相同,容易偏离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核心诉求,导致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难以在会计制度改革中提出相关参考意见,在组织设计上仍然保持了原有利益需求匹配的制度条约,导致会计制度改革不充分,在变迁过程中效率低下,没有创新意识和驱动力,难以实现最优制度安排。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是全面性改革,也是自上而下的过程,顶层设计的意愿呈现出强制性意图,同时制度变迁的主体主要通过行政权力来实现对会计制度的变迁过程。但因不同利益群体的意图不同,在设计中下级部门以及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对改革后的会计制度表现出消极的不利面,难以实现“上下一条心”的效果,在制度执行过程难以落实既定要求,最终实现的目的仍然不尽人意,也难以准确的反映社会需求和内部问题。
政府会计属于强制性制度改革,设计主体的代表多由相关政府机关人员或者相关专家组成,因个人思维和认知的不同,以及代表的利益群体不同,在制度设计过程中会根据个人的认知和利益需求受到多方面的限制,设计角度过于片面,制度设计的核心目标会逐渐偏离,备选方案严重不足,制定缺乏社会参与共同讨论,对社会服务核心诉求不能满足,仍然会出现多方面的会计制度问题。
根据我国现阶段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政府部门组织内部结构优化的需要,笔者认为我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模式更加倾向于政府权力部门主管强制性制度变迁的设计过程和初始方案,让下级机构以及社会组织共同参与讨论决策,一方面通过政府行政权力来统一制度的权威,另一方面获取下级机关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的帮助对会计制度进行全面思考和梳理,顾及多方利益分配,尽可能满足广大社会群众的需求,消除内部组织消极面,提高下级部门与社会组织对政府会计制度的认可和肯定,积极推动财务会计工作的改善,不断完善优化政府部门内部机制。
1.要体现对信息使用者利益的保护。根据政府会计改革的动因,社会公众、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改革主体等是主要信息使用者,在制度改革模式的优化过程中,必须要提高对相关信息使用者的利益考量,无论参与与否都需要在制度上有所体现。同时政府本身也是政府会计信息的重要使用者,在满足社会服务发展过程中也需要不断认清当前发展环境,发挥会计制度的约束职能,合理设计内部机制结构和制度条约,以此完善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能。
2.以企业会计准则完善政府会计制度。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不断趋于完善,已经由计划经济模式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模式,政府会计主体在设计过程中可以借鉴企业会计准则的经验,汲取文化取向进行设计。企业主体与政府主体代表的利益是不同的,但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企业具有自身的优势,在内部管理和财务会计管理上更加有驱动力和创造力,会计制度的理解也是对企业发展模式的了解,尤其是服务性质较强的社会公共性质服务企业,在这一方面具有很多的共同点,能够提供很好的借鉴经验。
3.统一上下级改革思想,健全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在变迁的过程中主要是由上下级组织和相关人员共同来完成,在政府会计制度统一的同时,要对相关人员思想进行统一,一方面要提高对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的了解和认可,另一方面要建立相关制度进行约束,提高组织领导层对相关政府会计工作的支持,避免云龙混杂的情况出现,从上至下统一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特别是政府具体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等,都要不断与时俱进,这样才能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