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曲直
(河南省陆浑水库管理局,471003,洛阳)
陆浑灌区位于河南省西部浅山丘陵地区,跨越黄河、淮河两大流域。灌区输水工程包括总干渠、 东一干渠、东二干渠和西干渠。 灌区设计灌溉范围涉及洛阳、平顶山、郑州3 个市的嵩县、伊川、汝阳、偃师、汝州、巩义和荥阳等7 个县的12 万hm2耕地,有效灌溉面积4.5 万hm2。 截至2019年年底,渠道累计输水56 亿m3,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累计增产折合人民币72.43 亿元, 水费收入累计2.30 亿元,发挥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陆浑灌区修建于20 世纪70 年代,管理理念、管理机制、管理模式长期在新旧之间徘徊, 不少问题长期困扰着灌区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效益的进一步发挥。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布后,陆浑灌区借潮行船,探索通过推行河长制解决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在直辖的总干渠段、东一干渠段开展试点工作。参照《意见》精神构建新的灌区管理保护机制,以要素对接、问题导向、联动机制、经费保障和深化监督为抓手,开展探索与实践,灌区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 截至2020 年7月,陆浑灌区总干渠、西干渠、东一干渠、东二干渠各渠段各片区水体全部比照《意见》要求推行河长制管理。
推行河长制, 对陆浑灌区而言,首要任务是做好现有理念、 身份、素质和机制等管理要素的转化工作,实现与河长制相关要求的有机对接。
陆浑灌区抓实要素对接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致力于理念对接。 要使灌区现有管理职能对接河长制管理职能,必须将职工传统的管理理念转化到符合河长制要求的管理理念上来。 陆浑灌区全体职工深入学习《意见》精神,以开放的思维领会河长制,以创新的思维贯彻河长制。
二是致力于机构对接。 对内,根据灌区现有的机构设置和管理状况,实施原有管理人员的身份转换,原有各级行政主要负责人均兼任同级执行渠长, 职工则转换为巡渠员身份。对外,着手做好本系统河长制管理体系与属地各级河长制管理体系的有机衔接,转化为专管与属地三级渠长协同治理、共同担责。
三是致力于素质对接。 灌区分期分批组织业务骨干到河长制管理先进单位和灌区管理先进单位学习管理理念和经验,为对接河长制培养了骨干力量。
四是致力于制度对接。 吸收原有管理制度的合理成分, 协同属地各级渠长着手建立日常巡查报告制度、联动协作配合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和警示教育制度, 推行双轨运行, 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将原有制度融合到河长制制度体系中,力求达到有机对接。
针对各级渠长的职责和任务,陆浑灌区的做法是:因地制宜与《意见》灵活接轨, 坚持问题导向差异化施策。 《意见》有规定而本灌区不存在的事项直接做销号处理, 比如对非法采砂、破坏航道、毒鱼炸鱼这些问题都做了销号处理。 《意见》没有明确规定而实际工作中问题比较突出的则纳入河长制职责任务体系, 比如防溺水职责就是结合自身实际加进来的管理任务。 《意见》规定比较笼统的则作具体化针对性处理。比如对《意见》“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加强水量调度, 控制用水总量, 提高用水效率”“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的规定,陆浑灌区将其具体化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贯彻新的水价改革和收费政策, 根治无偿取水和拖欠水费现象”等内容。针对《意见》水污染防治的规定,灌区参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全面控制灌区污染物排放, 结合每个渠段的不同情况实施差异化的治理措施: 沿岸有工厂的渠段以防治工矿企业污染为主要职责任务, 沿岸人口稠密的渠段以防治城镇生活污染为主要职责任务, 沿岸有畜禽养殖场的渠段以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为主要职责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与所在地灌区各级渠长的沟通,协商划定渠道管理范围和任务,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渠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 形成各级渠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面对灌区存在的群众无偿取水对抗执法、水利设施遭破坏、秸秆入渠、围垦岸线开荒种地、水费拖欠、落水溺亡等不良事件时有发生的问题,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印发后,洛阳市出台了《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服务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陆浑灌区以两个意见为抓手,以意见中的激励问责机制和联动工作机制为推手,加强与各级渠长和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协同推进管理、治理,效果日益显现。
一是联合执法的态度改善。 以秸秆入渠治理为例, 实施河长制前,每年秋季秸秆入渠的高发期,安全输水和水污染防治均存在较大隐患,因所在地配合不积极,灌区自身治理投入大、收效微。 推行河长制之后,有了河长制联动工作机制服务平台,联合执法有了依据,联合执法惩戒秸秆入渠等不法行为有了抓手,沿线秸秆入渠现象基本绝迹。
二是执法效率提高。 因为协同主体明确,问责机制明确,解决问题的效率大大提高。 2020 年3 月,东一干渠第二电厂输水计量室被撬,计量水表损坏,核心部件被盗。 该案件灌区动用联动工作机制服务平台,属地执法部门积极配合,几天之内处理结果就有了回音,执法效率和办案质量与推行河长制之前相比明显提高。
三是部门联动“清四乱”。 灌区抓住“清四乱”的政策机遇和河长制部门联动的机遇,对灌区法定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影响灌区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灌区管理秩序得以好转,久拖不决的渠道规划岸线定边划界工作也迎来新的转机。
灌区推行河长制之前,由于一些地方经费投入不到位,尤其是基层一线巡河员的待遇、仪器设备和代步工具不到位影响了管理工作的开展。
推行河长制以来,从经费上做到保障基础设施到位、履职设备到位、人工经费到位。 一是强化灌区基础设施投入,结合现代化灌区建设,斥资将直辖渠段全线安装防护网和电子监控,设置警示标志,从硬件上补齐了工程短板。 二是保障巡渠履职设备到位, 灌区配备了救生器材和设备,购置了无人机照相机、录像机等现代化监测、取证器材,车辆充分保障巡渠查渠人员使用。 三是明确办公场所、实施挂牌办公,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各级渠长办公经费和属地各级渠长办协管巡渠员的巡渠补助。
陆浑灌区推行河长制以来,建立了灌区渠道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渠长名单,在灌区渠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渠长公示牌,标明渠长职责、渠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宣传舆论引导,提高沿岸群众对灌区渠道保护的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
为了做好宣传工作,广泛深入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有秩序用水、有秩序管水、有秩序护水,确保输水期间沿渠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设施安全。 每次渠道输水之前,陆浑灌区都要向各有关市县、 沿途乡村、学校发送通水告知书, 明确通水时间、 通水的目标任务和注意事项,重申各有关责任主体在通水中的职责任务。 各相关主体责任部门遵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召开会议、 电视公告、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配合宣传,让全社会参与通水管理, 监督水量分配、节约用水、安全输水等事项。 为防止通水期间发生人身安全事故、避免溺水事件,灌区在渠道沿线设置安全警示牌、安全警示标语756 处。 每次输水都请沿渠乡村派出协管人员协助巡视渠道, 监督巡渠员履职情况,提出批评改进意见。
陆浑灌区顺应新时代深化水利改革的要求,打破灌区管理的思维定式,率先推行河长制管理,激活了责任主体的内驱动力,加快了迈向现代化灌区的前进步伐,不仅改善了自身的管理、治理状况,使长期困扰灌区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呈破冰之势,而且对全省乃至全国灌区推行河长制管理均具有示范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