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佳丽 吉县财政局
由于农业和农业保险具有特殊性,在农业保险的推动过程中需要政府给予强大的财政支持,国际经验及国内实践也证实了这一点,政府财政支持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与有效保障。2004年,中国保监会开始批准了在我国不同省区试行专业农业保险公司模式,随即上海安信、法国安盟、吉林安华、黑龙江阳光农业等专业农业保险公司相继成立。并且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江苏、新疆、四川、内蒙古、湖南等省份,也陆续开始开展了省级财政补贴为主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从此逐渐激活了我国农业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2007年,中央财政也开始对农业保险给予一定的保险补贴,随即,各省区也相继跟进,并逐步加大对保险补贴的财政支持力度。仅2007年底,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农业保险已经能够遍及我国所有省、自治区及直辖市,并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进。
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效果,帮助农民减负,提高参保率。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各项基本政策,使整个实施过程中取得积极效果。对于存在的补贴资金利用率低的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应当重点从合理控制保费补贴规模、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以及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差异化的保险补贴额度等方面入手,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有效提高资金利用率。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指财政部门针对投保农户,对农业保险办理过程中的产生的保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农业保险的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相对其他类保险较高一些,保费也高一些,靠农民自身负担很难承担。因此,财政部门如果提供一定比例的补贴,可以帮助农民支付一部分保费,帮农民减轻负担,有效缓解农业保险的供需矛盾,使保险公司和农民都能接受保费。但是近年来存在政府补贴保险保费,财政负担加重,但是补贴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
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利用方面,目前存在的首要问题是保险补贴规模普遍过大,体现在补贴资金的额度、补贴资金的划拨以及补贴资金的整个补贴额度方面,具有资金基数大、补贴范围广的特点。保险补贴规模大,对于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落实具有积极的影响,但是也会导致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以及未按规范要求使用的问题,整个资金没有实现定向补贴。既影响了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导致了补贴资金在管理过程中处于粗放式管理等局面,影响实施效果。
由于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规模较大,在资金利用过程中在资金的具体使用过程中没有划分资金的用途和资金的具体使用方向,对资金的使用缺乏必要的了解。并且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具有随意性的特点,导致了保费补贴资金的利用过程中存在利用率低的现象。补贴资金的主要目的在于降低农民的投保压力,提高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使农民在参保过程中能够通过资金补贴的方式,解决参保和理赔的问题。目前在保险补贴资金的利用过程中存在资金利用方向不明确、资金审批流程长以及资金未充分利用等问题[1]。导致整个保险补贴资金在利用过程中未达到预期目标。
基于保险补贴资金的特殊性以及保险补贴资金的定位,在保险补贴资金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每一笔保险补贴资金的审批发放和监管对提高保险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满足保险补贴资金的使用需要具有重要影响。但是从目前保险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来看,缺乏监管成为主要的问题。在整个保险补贴资金的使用过程中,既没有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同时也缺乏必要的监管措施,导致保险补贴资金的使用方向不明确,存在未按要求使用以及资金用作其他用途的现象,既增加了保险补贴资金的利用风险,同时也不利于保险补贴资金的综合利用。
目前保险补贴资金在资金审批额度方面各地区差异较小,这一设置方式虽然有利于控制保险补贴资金的额度,使保险补贴资金在审批过程中有清晰的额度标准。但是由于未考虑到地区的差异,导致保险补贴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缺乏弹性,无法根据地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于有些地区需要增加保险补贴资金额度,有些地区需要降低保险补贴资金额度。如果采取统一的标准,不利于调整的权限,无法充分发挥保险补贴资金的作用,导致保险补贴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无法满足地区的要求[2]。因此,如何分析地区差异,如何调整保险补贴资金的额度,做到差异化设置,对整个保险补贴资金的发放和使用具有重要影响。
基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特点及功能,在保费补贴资金的利用过程中,应当合理控制保险补贴资金规模,使整个保险补贴资金能够按照农业保险的实施要求和市场反馈进行合理的设置和调整,保证补贴资金在额度的确定过程中建立弹性的调整机制,根据上一年度补贴资金的利用情况进行合理设置,最终达到贴近市场实际。避免在补贴资金规模设置上出现规模过大问题,致使资金闲置影响农业保险保费资金利用率。因此,分析保费补贴资金的利用情况,并根据其使用额度、增长趋势以及市场的具体反馈情况设置保险补贴资金规模,对整个保险补贴资金的使用具有重要影响,同时保证保险补贴资金在利用过程中达到预期目标。
保险补贴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提高利用率对发挥保险补贴资金的功能和作用具有重要影响。目前影响保险补贴资金利用率的因素较多,在资金的审批、发放以及管理方面应当简化流程,既要做好关键环节的审核,也要建立畅通的资金发放机制,使整个保险补贴资金能够按照规范要求快速补贴到位。推动农业保险的落实,确定使用范围,解决农民观望心理的问题,让农民在农业保险交纳方面能够更加主动积极[3]。除此之外,要建立规范明确的审批措施,使整个审批流程能够更加快速有效,根据资金使用的特点和要求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保证资金在使用过程中能够达到使用要求,解决资金使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所以,提高保险补贴资金的利用率,对满足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的使用要求和推动农业保险补贴政策的落实具有现实意义。
基于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的特殊性以及补贴资金的作用,在目前补贴资金使用过程中缺乏有力监管,应当根据保险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保险补贴资金的具体运用采取全过程式监管,包括资金的流向、资金的使用,以及资金的用途进行监督管理,避免保险补贴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未按用途以及超范围使用的情况。所以,采取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落实各项监管政策,同时建立相对完善的监管机制,是做好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保险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重要手段,对整个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的使用具有重要影响。
从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的使用来看,应当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保险补贴额度,既要考虑到地区的接受程度,同时也要根据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市场接受程度、实际发展情况、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增长趋势进行综合判断,使整个保险补贴额度能够达到差异化的要求。通过差异化的设置,解决保险补贴额度的设置问题,使整个保险补贴在额度设置和资金的审批以及资金使用监管方面能够达到相关要求,保证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提高使用效率,避免因补贴额度问题影响保险补贴资金的使用[4]。由此可见,采取差异化的设置方式,对整个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的使用具有重要影响,同时也是保证保险补贴资金能够得到有效利用的关键。
通过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的了解,在使用过程中提高补贴资金的利用率,对整个农业保险的推进具有重要影响。结合当前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应从合理控制保险补贴资金规模,提高保险补贴资金利用率,加强对保险补贴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以及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差异化的保险补贴额度等方面入手,使其在利用过程中能达到使用要求,解决资金使用问题,提高资金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