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小虎 青海省地质调查院 韩小龙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宁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作为中国宝贵的发展资源,应合理科学地利用矿产资源,并应及早解决由矿产开采引起的环境问题,以避免对矿山周围环境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国家及其人民的基础是与可持续发展内容有关的。有关部门要发挥作用,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提出并颁布有关环境保护政策,以减轻严峻的形势。
(1)地下水减少。为了促进采矿,人们将去除地表的植被和积水,这将严重降低水位。随着矿石的开采和运输,矿山容易倒塌。含水层中的积水是由矿石引起的。地面的破裂和变形会造成损失,进一步加速植被干燥,并将地下水位降低到更深的水平。在较大的矿区中,经常会看到没有植被和积水的采矿,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极大地破坏了生态平衡[2]。
(2)尾矿库。采矿期间会产生矿石和尾矿。在大多数矿区,采矿方法是在两座山之间堆积尾矿。尾矿池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尾矿存储的安全性。对下游居民造成严重后果和悲剧。同时,尾矿中所含的一些对环境有害的物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当发生尾矿事故时,会增加空气污染程度。当空气受到污染时,首先受到影响的是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了一系列污染[1]。
(3)植被破坏。植被是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植被造成的损害直接影响外部环境,并且由于矿山的勘探有必要开辟一条道路,以更好地运输矿产资源。则将植被覆盖的区域更改为交通道路,从而易于进入钻井设备和运输车辆,从而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水土流失。矿产资源勘探阶段造成的土壤侵蚀有限,虽然不多,但这仍然是一个环境问题。发展阶段也是水土流失最严重的阶段,尤其是以露天开采的形式,这会增加水土流失的速度。以盆地的地形为例,盆地的开采方法需要积累碎屑。开采的碎片的堆积越来越多。在强对流天气(例如降雨)中,矿石堆积会加剧冲刷力度。由于盆地的局部性质和矿石堆积的性质,使得雨水没有补充到地下水就流失了[2]。
(5)地面变形。开采结束,地层变得不稳定,容易发生塌陷。地面塌陷和地面开裂是非常严重的地质问题。地面上的房屋倾斜或倒塌,不利于人们的生活。
通过对已知的矿物地质勘探的环境问题采取合理的处理措施,具体措施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1)调整矿产结构。矿区中可能有许多矿业公司。这些公司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机构,不利于整个司法管辖区。另外,一些公司坚持优先开采的原则,而不考虑诸如非理性开采之类的环境问题。由于这个问题,需要调整矿物结构。政府应及时介入矿产管理,建立统一的采矿标准,严格遵守同一要求限制每个企业,加强监督调查和处罚,发现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提高矿业企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认真做好矿业发展[5]。此外,还做出了更多努力来减少同一矿区中的公司数量,减轻矿山负担,实现合理的资源分配目标,并调整矿产结构[4]。
(2)查明原因,据实处理。为了应对矿物地质勘探的环境问题,有关部门和公司应首先收集数据,检查数据,了解整个矿区的环境状况,并加深对周围设施和采矿方法的了解。从事实中发现真相的原则有效地处理环境问题。也基于人的发展和管理的原则,充分履行企业责任,有效地激励采矿企业采用创新的矿产资源开采方法,并避免破坏勘探环境。
(3)对露天开采剥离物堆积进行复垦。在露天矿区,土壤和石头堆积在一起,不利于将来的开垦。应将其分层,并应分阶段进行有序的填海。可以将表土层开挖并单独放置,然后可以剥去石层,可以将去皮的石层放在土壤层下,这为后续的开垦创造了机会和条件。反之会造成水土流失和安全隐患[3]。
(4)植被恢复与绿化。由于植被已被矿物勘探时破坏,有必要对其进行恢复。申请矿山建设时,必须计划植被恢复和绿化,减少支出,有效利用资金恢复植被,购买苗木进行种植,恢复矿区的生命力,有效改善环境质量。要加强对不符合原则,无序经营的企业的处罚,加强矿区企业管理和植被管理。
(5)政府加强监督,确保矿产勘查切合理。除了加强企业的自我管理外,还应利用政府职能来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能并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责。组建专门的有监督的矿产勘查队,定期进行地表检查,增加灵活的隐蔽检查,牢牢控制矿山的所有状况,达到实时掌握最新情况。需要有效地推动勘探。确保有效解决环境问题[1]。此外,有必要有效地为个人分配监督责任,采取分工进行监督,确保合理分配和利用人力资源,提高监督效率,建立监督体系,以确保实施治理措施。
总之,我们对矿物地质勘探中的环境问题和治理措施进行了研究,确定了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但这并不意味着不会再出现新的问题。这并不意味着治理措施始终可以有效,并且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为此,相关组织的相关人员根据真实的矿物地质情况调查环境问题,不断尝试并采用新的方法,并通过创新思想和创新解决方案来解决各种问题,从而实现“绿色采矿”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