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燕珍,吴海广
(1.中国水利报社,100038,北京; 2.河南黄河明珠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72000,郑州)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要求,在落实新时期治水思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新形势下,水利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要高瞻远瞩,提升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动能,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增强企业活力,提高抗风险能力,保障水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水利事业改革与发展。
近年,随着《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监督管理的意见》(水财务〔2013〕503 号、以下简称“503号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对所投资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水财务〔2015〕190 号,以下简称“190 号文”)等有关文件的出台,水利部及各级事业单位以 “强监管”为抓手,不断加大所属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加快清理整合、加强风险防控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在各级事业单位的改革发展中做出了积极贡献,尤其是不少企业在特定时期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承担公益事务和弥补事业经费不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在经营运行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水利部各级事业单位作为监管主体的缺失问题较为严重。 一方面,“政企不分、事企不分”现象严重,所属企业纳入事业单位行政管理,或者事企双方在人员、业务、账务等方面互相交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少事业单位利用与企业之间的财务往来转移收支,投资收益以在企业列支相关费用的形式体现;另一方面,管理粗放或者放任自流。自“503 号文”出台以后,事业单位对所属企业的监督管理成为巡视、审计、专项检查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对照“503 号文”的要求,各级事业单位暴露出很多问题,经逐一整改落实,事业单位逐步厘清与所属企业之间的关系,找准定位,逐步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
按照“503 号文”的要求,水利部各级事业单位于2014 年开始着手所属企业清理整合工作。 通过调整投资级次、整合重组、产权转让或解散等方式全面开展清理整合工作,重点注销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或经营不善的企业; 加快清理整合经营范围偏离事业单位的产业链、 经营越来越困难、近三年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目前已经没有在岗职工的企业; 主动剥离与水利事业主业关系不大的企业;根据《水利部财务司关于规范部属事业单位投资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改制有关程序的通知》(财务资〔2018〕12 号), 加快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进程。 截至2019 年年底,全民所有制企业已由2014 年的109 户减少到66 户。近5 年清理整合累计减少企业181 户。
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妥善应对重大风险挑战, 2018 年财务司组织编制《中央级水利单位企业监管手册》, 为各级事业单位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实际操作指导。 以“补短板”为切入点,紧盯薄弱环节防风险, 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查缺补漏;以“强监管”为动力和压力,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各级事业单位在建立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的事企关系、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外部监督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如成立了企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及建立 “三重一大”报告制度等。 根据部印发的加强水利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工作方案,督促相关单位降低资产负债率, 提高投资收益。 全面加强水利资产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程序, 严控对外投资规模,完善绩效考核和结果使用,严格责任追究。 多管齐下,全方位合围,提升风险防控能力,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水力发电企业发电量受调水计划增加、全国电价普降、税负负担较高等因素影响,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受限;水利勘测设计企业则面临外部市场竞争激烈、 国内水电市场急速萎缩、大项目储备严重不足等,技术、人才及创新能力与国内同行设计单位差距明显,转型升级压力增大;随着施工建设和监理行业市场准入基本放开,勘测设计、建筑施工、监理咨询企业将面临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城市供水与污水处理企业受国家环保政策要求,环保压力大;水利管理类企业创收渠道受限,盈利能力偏低。
随着事业单位与所属企业在人、财、物三方面相互剥离,过去企业借助或依托事业单位的科技、 人才、设备等优势丧失,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大大削弱,在逐步完善规范的市场经济体制大环境下,势必会丢掉相当部分的市场份额,影响企业的整体经营效益。按照“190 号文”要求,事业单位逐步加大与履行职责关系不大的“非主业投资”清理力度,虽然加强了系统风险防控,但也不可否认,一些诸如房地产开发等市场竞争性强的企业剥离后, 在与水利行业主业相关、市场吸引力大的其他产业尚未成熟或兴起的时候,水利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仍未有大的突破,进而影响了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
如企业在成立之初,组建单位和出资单位不一致,组建单位与出资单位因责任分歧无法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影响清理整合进度;或企业存续时间长,财务管理不规范,企业债权债务长期未清理,导致在企业清算时风险加大;或企业经营过程中事业单位长期监管不到位, 企业管理混乱,责任无法追究;或因水、电部门分家,单位体制改革遗留问题导致某些企业成为“烫手山芋”,因涉及人员安置等维稳问题,现任事业单位领导不敢或不想触碰。 另一方面,为避免目前直面企业历史遗留风险, 利用合并、兼并等重组方式进行对企业清理整合,让现有企业经营风险继续遗留在重组后的企业, 留待将来再做处置。 投资收益体现方式多种多样,没有遵守财务核算要求。 企业党的建设意识薄弱, 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完善, 甚至利用企业成为事业单位的“避风港”。 这些问题仅靠事业单位一家难以解决,协调其他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不仅工作战线拉长,难度也加大,容易让事业单位“望而却步”,影响企业改革发展进程。
为支持水利改革发展, 促进事业单位良性运行,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必须坚持问题导向, 按照有关规定推进所属企业改革, 理顺事业单位与所属企业产权关系,正确处理好“监”和“管”的关系。
水利企业的发展要坚定不移地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人水和谐共生。 近年,中央财政对水利的投资稳中有升,金融支持水利力度也逐步加大,水利扶贫资金得到有效落实,国务院确定的172 项重大水利工程逐步开工建设。 为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水利部所属各级事业单位兴办的各类企业,必须成为水利事业改革发展强有力的补充和支撑。 水利企业必须结合新要求,准确把握水利市场脉搏,找准定位,以市场要求的新标准对照检查, 查缺补漏,全方位强力推行“补短板”,通过自身刻苦或“草船借箭”等多种方式,努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操作,降低审计风险。 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核心作用。 完善事业单位监管体制, 进一步理顺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人、 财、 物关系, 让事业单位和企业回到各自正常轨道,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事企分开、绩效提升”为工作目标,促进事业单位和企业健康发展。 加强制度建设,尤其是“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 事业单位企业监管实施办法等。 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让“监”和“管”落到实处。
随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逐步推进,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拨改买”工作全面铺开,无疑为水利企业的市场参与打开了另一扇窗户。 但是,“打铁还得自身硬”,蛋糕虽有,能不能吃得上全靠自己的本事。
近年,创意文化异军突起,新兴事物层出不穷。 水利企业必须将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内核动力,在经营策划、企业文化、人才管理等方面不断寻求新的突破, 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适应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