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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适应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发展方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两场相互交织的行业变革,历经十余年起伏,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其中,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简称“综合执法改革”)于2002年在“一省一市”试点启动;2015年在22个省份和138个城市广泛推开;2018年底在全国全面推行,在重点领域持续深化,加速落地。
综合执法改革经历了“职责交叉、多头执法、标准不一”的迷茫期,也经历了“人少了、钱少了、事多了”的阵痛期,迈入了“一次行为行使多项执法职能,降本增效,规范统一”的磨合期。从试点到全面推行历时13年之久,可见改革之难、改革之痛。
面对中央和地方在各层级、各方面责权利的重新梳理,在螺旋式的改革进程中,往往会天然而清晰地形成两个派别:勇往直前和犹疑观望。
在综合执法改革的酝酿期,重庆就首开全国高速公路统一执法、综合管理的先河,勇往直前,先行探路。事实上,重庆从1994年4月便确立了由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成立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打破部门界限,由成渝高速公路开始试点,统一行使公路路政、运政、征费稽查和交通安全管理四项执法职责。重庆在完全没有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摸着石头过河,为全国的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在后续的推进中,重庆自身的改革线路图也越来越清晰:高速公路综合执法、区县综合执法、全市综合执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对综合执法情况的调研中,用六个字形容了重庆试点的成效:“两降低、两提高”,即降低了行政成本、降低了事故率,提高了执法效率、提高了管理综合效益。之后,重庆在高速公路综合执法改革中先试先行的“旗帜效应”,在海南、山西、甘肃等省份也显现了出来。
2018年12月初,《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明确了改革的总基调和整体思路,改革进入加速期。然而,在最后冲刺阶段,一些必要环节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形式上的“落地”,比如“三定方案”只有“一定”实施到位;在省级主管部门内设处室加挂牌子却缺少人员履行职责;名称上“局队合一”了,但权责上并没有“局队合一”等。在漫长的改革中“从一而终”也需要勇往直前的决心和胆识。
今年6月,安徽省六安市举行了一场特殊的新闻发布会,专门介绍了六安市综合执法改革的背景、做法和成效。在发布会上,一种态度贯穿始终——“改革就要改彻底”。2013年底,六安市借鉴联合治超的经验,提出了综合执法改革的构想,比国家明确提出的综合执法改革提前近两年实施;2017年底,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运营;2019年市级深化方案出台,内设机构补充到位。现在,六安市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张清单管边界、一个指令管调度、一枚公章管处罚”的执法局面,机制顺畅,体制完善。
在繁复的改革中勇往直前,是一种胆识,也是一种能力。与其在尚不完善、不科学的体制机制中游移不前,不如用公路人敬业、坚韧的作风和精神去弥补、去创新、去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