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王笑飞
当前,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始终牵挂着党和政府的心。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提出“以人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是要打好的“四张牌”之一。改善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是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以人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就是要切实加强住房保障工作。
长期以来,水平过低、质量不高的城镇化是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多重矛盾的症结所在。2013年底,河南城镇化率仅为44%,落后全国近10个百分点,严重制约了河南的发展。近年来,河南深入推进中原城市群建设,特别是2017年启动实施的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成为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城镇化率大大提高,首次突破50%。这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功不可没。
近年来,河南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稳增长、惠民生,科学部署、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管理,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尤其是棚户区改造,有效带动了建筑、建材、家居、家电等相关产业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完成投资近7500亿元,有力推动了社会经济发展。2008年以来,全省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321.74万套,开工总量居全国第二,已使110余万户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极大地提高了居民居住品质;全省累计开工建设公租房115.72万套,开工总量居全国第一,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水平从人均8平方米,提高到了人均15-20平方米,有力保障了民生。
从全国范围来看,河南住房保障工作起步较晚,近年来,我省不断探索完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构筑保障性住房建管模式。经过多年发展,我省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建立,资金投入不断增多,住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住有所居”目标逐步得到实现,保障房建设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推进机制方面,河南省委、省政府连续多年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列入“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管理体系。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省政府成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住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15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局面。各市县针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建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建立联动机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联审联批,加快推进项目进度。
漯河市保障房公开分配现场
2017年,我省把县级城市建设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点,统筹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城市要发展,老区要改造,棚户区征地拆迁安置不可避免。各地政府根据《2017年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在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过程中,将棚户区改造与百城建设提质工作统筹推进,使棚户区改造逐渐从“先拆迁后安置”到“边拆迁边安置”再到“先安置再拆迁”转变,不仅大大缩短了开发周期,还保障了商业、学校、医院、交通等配套服务不缺失,切实践行了“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庄严承诺。
在政策保障方面,我省先后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入住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政策法规,形成了保障房规划、建设、分配的完整政策体系,奠定了住房保障工作顺利推进的基础。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有力推动了工作开展。尤其是围绕商品房去库存,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的意见》,打通房地产与保障房的通道,有效推动了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市场的衔接。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政府投资公租房盘活利用、推行公租房专业化运营、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等提出了要求。
在工作要求和落实方面,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棚改工作“早开工、早落地、早见效”的总体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学制定改造规划,提前谋划年度实施计划,并及时分解年度责任目标。同时,要求各地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倒排工期,争取尽早开工,确保完成省政府提出的“棚改新开工项目6月底开工率达到90%,8月底实现全面开工”的要求。
全省各级住房保障部门紧盯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要求尽早开工。省政府组织专项督查,对新开工项目及续建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资金筹备安排情况等进行督导。逐月对各市县开工、基本建成、分配入住、审计整改等工作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对开工滞后、进展不力的市县进行约谈,并明确整改要求,较好地推动了项目的开展。
2018年,为加快棚改回迁安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省2011年以来所有棚改项目、居民未完全回迁安置的计划内棚改项目及未回迁居民进行排查,建立台帐。制定印发了《河南省棚改居民回迁进度三级监测预警制度》(试行),通过建立红、黄、绿三级预警机制,加快回迁进度。将棚改逾期项目整改列入市县住房保障责任目标,纳入省政府督查范围,督导推进。
与此同时,河南各地市也开拓思路,创新方法,把加快保障房建设与提高城市新区、产业聚集区承载能力相结合,与解决失地农民住房问题相结合,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相结合,积极探索保障房建设新模式。各地市因地制宜,推出了符合本地实际的相关政策及管理机制。
焦作市出台了《焦作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审批流程暂行规定》。将安置房建设用地招拍挂工作权下放到城区,为加快棚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实施了“零距离服务棚改项目”活动,组织中介审图服务机构一类、二类两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接项目,分批次进行施工图审查,出具初步图审意见,大大减少了审图周期;安排有关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对拟开工项目文明施工、六个百分之百等环保措施进行现场指导,确保项目标准化开工建设。
郑州市政府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降低了本市常住户口和“郑州市居住证”时限,扩大了保障范围。同时,探索实行“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这一新的保障方式,并简化申请程序,减少了社区受理和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这两个申请审批环节,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正是有了从省级统一规划,到各地市细化落实,不断丰富完善的各类保障房管理办法、配套政策、管理机制,才有效推动了我省保障房体系的不断改革、不断完善。经过十余年发展,我省已基本形成了法规制度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管理机制完备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对我省而言,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大额、长期的资金支持,如何凝聚各方力量,在政策框架内破解“钱从哪里来”,成为一大难题。但河南省住房保障相关部门在困难与挑战面前,不退缩,不低头,上下求索,情系民生,视困难为机遇,变难点为亮点,在破解瓶颈问题的基础上,基本形成了较为系统的保障房建设推进机制,初步实现了保障房建设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省发改、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密切合作,共同破解难题,建立了稳定的资金筹措渠道和“应保尽保”的土地供应机制,住房保障部门积极协调,做好财政资金的分配,并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做好融资对接服务,提前安排项目融资前期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做好资金准备。
为建立稳定的资金筹措渠道,我省创新模式,探寻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方面优化省级财政支出结构,筹措资金对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奖补。另一方面,从2011年起,按3%的比例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保障房建设资金。成立融资平台,豫资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全省保障房建设融资主体,负责对纳入国家和全省保障房建设规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统一借款、统一还款。截至2018年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完成投资近7500亿元,确保了我省保障房的开工建设。
为形成“应保尽保”的土地供应机制,一方面通过采取单独组卷,随报随批,先行用地等措施,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统一纳入建设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另一方面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且符合划拨方式供地的项目,依法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允许申请先行用地;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较慢的市县,暂停一切商业用地审批,直至保障房用地完成供应。
全省各地市充分把握国家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利好政策,全力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并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融资模式,形成了各自有效的融资模式。
平顶山市建立财政牵头、融资平台采购,发投、融城等投融资企业承接的融资机制,棚改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以国开行、农发行为主导,以商业银行为补充,加大融资力度。同时,鼓励推行企业施工总承包(EPC)和投资建设一体化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棚改。建立土地收储、协议出让的供地机制,棚改费用全部纳入土地收储成本,项目用地协议出让,出让收益纳入偿贷预算,既缓解了棚改资金问题,又满足了群众对房屋产权和上市交易的诉求。
三门峡市积极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又采取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支持、债券融资、统贷统还项目资金4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保障建设资金需要。严格落实国家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税收优惠政策,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免收,对棚户区改造涉及的手续办理予以简化、及时审批。2008年以来,三门峡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共筹措财政资金73.69亿元,仅2018年就争取中央和省奖补资金13.49亿元,获得省政府特别奖励资金3412万元。
我省将棚户区改造与百城建设提质工作统筹推进,有效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完善了城市设施功能,改观了城市市容面貌,提升了城市品味
资金是保障房建设的难题,我省围绕资金问题,多措并举,建立长效机制,既发挥省平台的调配作用,又发挥各地市的灵活性,做到统筹推进,分级管理,为保障房建设提供充足资金支持。
保障性住房,关系国计民生,质量是根本。在建设过程中,我省住房保障部门本着群众满意的目标,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各项规定,切实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质量过硬、人民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德政工程,确保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这条“生命线”。
在项目选址方面,要求做到“三不”,即对选址距离中心城区过远、缺少配套基础设施的廉租房和公租房项目不予立项,不予审批;对配套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基本入住条件的项目限期整改,不达标的一律不组织验收;对不按要求配建廉租房或公租房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不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在配套基础设施方面,要求各地在安排城建投资计划时,向廉租房和公租房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倾斜,优先安排。从2012年起,做到了所有集中建设的廉租房和公租房项目,其配套的市政基础设施,与保障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和交付使用。
在工程质量方面,严把工程招标审查关、施工图审查关、建筑材料进场关、监理关、竣工验收关等环节。要求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都要实行项目永久性标示牌制度、分户验收制度和质量终身责任制。
同时,把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巡查作为常态。制定下发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住建多个单位分多组,在全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巡查,并就巡查情况进行了全省通报。由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出版的《保障性住房装修工程质量控制规程》,有力保证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
在此过程中,各地市也积极行动起来,落实相关制度和要求,确保保障房质量目标。
商丘市加大住房保障督查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一是对各县(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的项目跟踪推进机制。组成督查组适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听取汇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问责、现场纠正、现场办结。并要求各县(区)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程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二是召开全市住房保障会议,听取各县(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政策落实、手续办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情况汇报,并把项目推进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作为重点,随时通报,及时化解,形成迅速协调解决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优质工程、放心工程。
许昌市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创优工作。同时,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对保障性住房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和巡查,根据排查和巡查情况,每季度召开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会议进行通报;对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在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监管日常巡查的基础上,要求每个项目由当地住建部门派驻管理人员驻点监督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一套舒心的房子,一个温暖的家,是很多住房困难群众真切而朴实的愿望
保民生更保质量和安全。我省在推进保障房建设的过程中,始终把质量和安全放在重要位置,从制度上规定,行动上落实,检查中纠正,建立责任制、问责制,落实到人,严格到位,不存死角,不留空白,把保障房建成民心工程。
加快健全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好、管理好保障性住房,是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
保障房三分在建,七分在管。如何管理关系到保障房政策落实的成效和质量。为此,我省一方面下发《河南省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2011〕84号),明确实行“三审两公示”的保障房审核公示制度;另一方面要求各地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十个方面的住房保障信息,避免暗箱操作,实现分配全过程阳光透明;此外,要求总结推广各地开展住房保障服务大厅的模式,实现保障房一站式申请。不断降低保障门槛,简化办事程序,让分配阳光化,服务贴心化。
尤其是我省各地市在管理实践中积极探索创新,涌现了很多值得推广的经验。
郑州市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市级统筹管理。对政府产权的公租房,根据区域实际需求,在市区范围内统筹调配供应,构建统一管理平台,统筹管理目前市内公共租赁住房资源。在管理方式上,加紧完善智能化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推广应用智能管理平台,进一步优化申请审批流程,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促进房屋接收、查验、合同签订、租金收缴、日常维修、巡查监管、职住合理调换等运营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确保房源科学合理使用,最大程度上发挥政府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努力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许昌市在保障房建设项目选址上,注重选取一些绿化格局新颖,公共服务设施完备的小区,在不同区块配建保障房,有效避免形成新的“贫民窟”,使低收入群体共享城市发展成果。在后期管理上,建立定期联系住户制度,要求房管员每月至少与廉租住房承租户联系1次,以及时了解群众所需所盼,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开通服务热线,进一步方便群众,随时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对于房屋维护维修,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界定了大修、中修和小修的维修时间,按照服务承诺制做好维护维修承诺服务。
济源市全面规范公租房后期管理。一是创新政策机制。推行房管员制度,按照每300套房源配置一名房管员,招聘房管员参与后期管理,缓解了人员短缺的状况。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租金交纳实现了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方便了群众。二是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公租房行为。加大对骗租骗保、转借转租、拖欠租金等违规行为的监督力度,采取定期核查、随机抽查、调取用水用电信息、群众举报等方式。三是加强保障资格动态监管,加强保障资格动态监管,提高保障房利用率。为优化公租房运营保障环境,济源市逐步落实“放管服”有关要求,实行“前台受理,后台运作”,目前受理审核、退房退租等环节基本实现了“最多跑一次”。2018年,济源市以创建全国人居环境奖为契机,对豫港花园、园丁苑、喜洋洋小区公租房进行改造提升,完成墙体粉刷3582平方米、垃圾清理6吨,更换落水管260米,入户维修55处。按照政务公开等工作要求,及时将房源信息、资格审核、分配方案、分配结果等通过报纸、网站、政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载体进行公告公示,全流程公开。
三门峡按照“以人为本、人房结合、综合管理、创新服务”的思路,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管理机制,实现“管理房和服务人”的有机统一。一是实行物业管理专业化。由物业公司负责公共设施维护、房屋日常管理,确保住户居住环境整洁、小区安全、管理有序。二是社会服务综合化。在维护住户自我管理权基础上,引入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保障、卫生、文化、体育和街道等部门入住小区,实现办事零距离。三是住户管理信息化。以小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为平台,做好住户动态信息收集、租金收缴工作,发挥其前沿服务、快捷服务、综合服务的优势,积极为小区居民生活提供优质服务。四是成立党支部参与小区管理。保障房社区党支部、支部委员全部在党员住户中产生,党支部积极参与小区的管理工作,对社区服务情况予以监督。党支部的参与和带动增强了社区凝聚力,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威信。
一方面让越来越多的低收入群体能够享受到保障政策,扩大保障房,确保分配的公平、公平和公开;另一方面,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提高水平配套水平,让保障性住房群体住得舒心、满意。通过不断探索和验推广,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充满温度。
郑州市廉租房湖光新苑小区
在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的过程中,我省各地市开拓思路,创新方法,把加快保障房建设与城市建设、旧城改造、产业聚集区建设等相结合,涌现出许多保障房建设的新模式和新经验。
焦作市推出“双配套”做法,规定商品住房项目要按照不低于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10%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城中村(含老城区)、城郊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在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扣除拆迁安置用房面积后,也要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被称为“双配套”。这是焦作市多渠道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有效措施,此举已在全省进行推广。
漯河市作为我省住房保障创新试点城市,积极探索建立一套能够适应现实环境的住房保障制度,努力实现保障性住房可持续发展。在公租房建设中,漯河市始终坚持“两个结合”和“三个为主”。“两个结合”即坚持公租房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公租房与产业集聚区发展相结合。“三个为主”即在布局上以中心城区为主,在建设主体上以政府投资为主,在建设方式上以集中建设为主。“漯河模式”破解了保障房建设中政府效率低下的难题,完善了保障房分配进退管理不公平和缺乏市场参与、活力不足等一系列问题,使公租房产生使用价值的同时,也回归了住房的商品价值,为全省各地市保障房建设提供了积极的借鉴。
三门峡推出“科学规划、政府开发、规模建设、综合管理”的“三门峡模式”,由政府主管,集中规划、建设和管理,走出了一条特色发展之路,得到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肯定。2011年,在全省“十一五”城乡建设成就评选活动中,康乐家园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德馨苑小区同时被评为“十佳保障性安居工程”,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河南省“十一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劳动竞赛中,三门峡市住房保障中心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管理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获得省“工人先锋号”,迎宾花园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荣获国家住建部颁发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省级文明社区”,德馨苑小区荣获河南省“优秀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荣誉,迎宾花园二期(9、11号楼)获得河南省“保障性住房安居奖”等荣誉。
我省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形成的住房保障体系,成为我省住房保障体系的特色组成部分,对推动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建设提供了积极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住有所居、安居宜居,是万千家庭的共同心愿。随着我省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住房需求还在不断扩大,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还将是一项长期任务。下一步,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推动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原更加出彩贡献力量。
努力实现“精准棚改”。一是严格棚改项目准入。要明确改造重点,按照住建部“三不”和“七个严禁”工作要求确定棚改项目,围绕国有企业老旧居住区等难啃的“硬骨头”集中攻坚,重点推进国有土地上的传统棚户区改造、老企业老旧居住区棚户区改造。二是配合做好国有企业棚户区现状调查工作,重点是国有、省属和市属国有企业棚户区。三是提高改造质量。优化安置房规划布局和户型设计,提高工程质量,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板块化改造,切实提高改造质量。
做好公租房管理服务工作。一是建立高效率、常态化申请受理机制。要按照“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审核流程、压缩办件时限、提升审核效率,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二是着力推进精准保障。加大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力度,重点保障环卫、公交、教育、卫生、基础科研、公共管理等公共服务行业,以及重点发展产业符合条件的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三是进一步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能力。完善相关措施,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推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公租房运营管理,切实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增强群众满意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申请轮候制度。各地要在提高审核效率的情况下,完善轮候制度,为实施租赁补贴提供支撑。五是探索公租房调换调整工作机制。借鉴经验,通过建立完善公租房调换调整政策,切实满足承租家庭实际生活居住需求,实现职住平衡,增强住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六是做好公租房盘活工作。继续做好政府投资公租房盘活工作,同时做好总结政府投资公租房盘活工作取得的经验,探索开展企业投资公租房盘活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快棚改回迁安置。明确至2018年5月底已逾期三年以上的项目要于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所有逾期项目要于2020年底前实现清零。同时,加快在建项目建设和安置进度,确保不产生新的逾期项目。二是强力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加强对往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梳理、归类、分析,对共性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共同探讨、研究审计整改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要采取领导分片、重点指导、逐项检查、整改约谈等方式,确保各项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强化对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不仅仅是业务工作,更是政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完成整改。涉及相关市县要强化责任意识,紧盯问题整改进度,多举措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公租房配建小区环境
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对群众关心的棚改政策、补偿标准、公租房分配信息等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公开,切实满足群众知情权,保障群众利益。
保障性住房是民生之重,建立健全符合河南省情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百姓住有所居,责任重如山。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将继续坚持以民生为本,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将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统筹谋划,实施板块式改造,促进棚改和城市更新改造一体推进。同时,加强公租房的分配管理,提高公租房配置效率,实施精准保障,切实增强困难群众住房保障获得感。
过去已成为历史,新的起点、新的目标已经确定,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从严从实、奋发有为,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全力当好住房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先行军,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