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燕 林 群 李珏闻 吕晓依 张金玉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北京 100091)
教育部网站发布的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研究生培养机构共有815个,其中普通高校有580个,科研院所有235个。这说明科研院所研究生培养工作也是我国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研院所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具有与科学研究结合紧密、师生比例高、科研项目多、科研经费充足等先天优势,但也存在着培养规模小、校园文化氛围不浓厚、课程建设环节薄弱等问题。
目前,科研院所研究生培养有研究生院、研究所(研究生院是科研院所设置的非职能部门,研究所是科研院所设置的具有独立法人的机构,二者属于平级关系)两段式培养模式及科研院所和高校联合培养两种模式(此文主要以研究生院、研究所两段式培养模式为例)。一些科研综合实力雄厚的国家级科研院所,例如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等采取的是院所结合的两段式培养模式[1]。第一阶段,由科研院所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研究生在研究生院进行半年到一年的基础课程学习;第二阶段,研究生回到各研究所进行科研论文的撰写工作。这一阶段由导师、研究所、研究生部、学位委员会层层把关,进行精细管理[2]。
科研院所的首要职能是开展科学研究。《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提出科研院所从事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着骨干和引领作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到“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及“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的资源共享、战略合作”。由此可见,科学研究是科研院所的根本任务[3],研究生培养需要通过与高校和企业合作来发挥自身优势。
目前,国家大型科研院所如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等都设有研究生院,并拥有硕士点、博士点及博士后流动站,承担着研究生的教学任务,着重培养创新人才。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规定,“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即这些人员一是要具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二是要在教学统计时段承担教学工作。在普通高校中,从事研究生教育的教师都是取得教师资格的专任教师。而在科研院所从事研究生教育的教师都是由一线科研人员担任,并不是专业教师。
由一线科研人员担任教师的优点是他们大多具备研究生导师的资格,且科研经费充足,加之科研院所研究生招生规模小,每位导师指导的研究生数量有限,因此导师有足够的精力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培养。同时,科研院所的研究生导师在从事科研工作时,无暇对科研理论进行总结、归纳,但在研究生指导工作中则必须进行理论总结,并在学生的不断提问中,发现新的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得出新的科研理论,并写入教材,传授给学生[4],这是一个教学相长的过程。
由一线科研人员担任教师也存在着弊端,首先他们没有经过教育学、教育管理学、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的系统学习,缺乏教育教学的理念和教学技能。虽然科研院所部分从事研究生教育的教师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丰富,但是因为缺乏必要的教学训练,不能很好地将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传授给学生;同时,部分教师对研究生课程教学不够重视,上课积极性不高,调停课次数多,课程考勤考核不够严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研究生课程教学的质量。
1.课程数量少
科研院所因具有比高校更加丰富的科研资源,因此在开设具有时效性和前沿性课程方面,具有一定的先天条件,但是开设的课程数量却很少,没有形成完善的课程体系。究其原因,目前只有中国科学院等大型科研院所的研究生生源充足[5],其他科研院所受招生指标和培养条件的限制,招生人数较少,导致部分计划开设的课程因选课人数过少而不能开设。同时,部分科研院所受师资队伍缺乏、教学场地少等培养条件的限制,也无法开设过多的课程。
2.课程设置不合理
科研院所主要是在具有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领域设置若干门高质量的专业课程,其他相关学科领域的课程则是缺失的,所以与高校相比,其课程体系的系统性、完整性存在着明显的差距[5]。由于课程设置缺少科学性,导致研究生的知识结构不够完善。同时因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设施不完备等因素使部分科研院所存在因人设课和因没有人而不设课的现象。
3.课程教学内容缺少层次性
科研院所没有本科教学,对于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设置的深浅度没有明确的参照,所以,只能参考高校本科教学来设置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甚至存在与高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一致的现象。科研院所以科研为主,所以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应突出科研院所的特点,课程教学的深度、广度都应高于高校的研究生课程。此外,受师资不足、教学设施不完备等因素影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课程教学没有严格的区分,尤其是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和选择留院读博的研究生,在博士阶段会遇到重复学习同一门课程的尴尬局面。
4.缺乏课程教学氛围
高等院校长期形成的校风、师风和学风等在育人过程中有着潜移默化的重要影响,这是科研院所所不具备的。科研院所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科学研究,所以科研院所的研究生导师对学生的培养也是侧重科研,对学生专业课程学习的指导力度不够,时常出现在上课期间安排学生出外业的情况,加之科研院所的研究生导师在承担教学任务的同时承担着繁重的科研任务,调、停课现象比高校更为普遍。所以,教学氛围的缺乏影响了研究生的课程学习。
课程教学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为了保障研究生教学规范有序的开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要求。1998年,教育部高教司颁布的《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对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提出了具体要求:教学工作评价是宏观调控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需要一定的组织形式来完成,坚持教学评价工作经常化与制度化,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重视教学信息的采集、统计和管理。这些要点已经成为教学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2004年,教育部成立了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开始全面启动;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出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基本规范,对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课程体系和课程教学质量提出了建设和监控的办法,并明确提出“建立科学的教学督导和评价制度”的要求,由此,教学评价成为规范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手段;2016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教师的教学质量以及教学评价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各高校开始强调通过教学评价来改进教师的教学行为,促进教师的成长与发展;2019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要求研究生课程教学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机构要建立以研究生教学督导为主、研究生评教为辅的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监督机制,为教学评价工作指明了方向。
由于缺少教学评价机制,各研究生培养机构对学生的评价、课程教学的评价都没有科学的标准,因此也无法对课程教学效果作出科学的评判。所以,科研院所为规范研究生教学,应加强教学评价工作,探索建立加强评价主体间的协商、采用动态的评价标准、关注教学情境、重视质化描述[6]的科学评价体系。
教学评价的最终目的是要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所以研究生培养机构应从评价目标、评价标准、评价主体、评价方法、评价结果5个方面来建立教学评价制度,充分发挥教学评价的导向作用,营造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维护良好的育人环境,激发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使教学和科研有效协调,相互促进。科学合理并具有操作性的教学评价指标,会对教师课程教学起到导向的作用,引导教师深入思考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技能,从而提高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的质量。
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可以对教师的教学活动起到诊断的作用。通过教学评价,教师可以检视自己的教学目标设定得是否合理、教学重点和难点把握得是否准确、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运用得是否合适,同时根据对教学评价结果的分析,调整教学内容和策略,改进教学方法,调控教学进程[7]。教学评价是教学工作规范化发展的一种选择,其实施目标不是对教师进行约束,而是对教师的激励。通过构建适合教师发展的评价指标,引导教师不断提升教学水平,从而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目前,研究生教育已全面进入以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发展阶段,质量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而“质量建设主要体现在微观教学方面”[8]。目前,科研院所还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研究生教学评价体系。以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为例,每年招收400余名研究生,招生规模在科研院所中排在前列。2012年开始自主开设硕士研究生课程,目前已经开设100多门课程,自主开设课程比例达到90%以上。
2012年,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开始启动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评价方式以学生评价为主,教学督导评价为辅。学生评价主要是利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由研究生在课程结束后通过回答11个有关课程教学的问题对其所选课程进行评价;教学督导的评价主要是通过课堂听课并填写听课记录对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听课记录中除了有对课程的主观描述,还要参照评价指标进行打分,教学督导由负责研究生教学的研究生部聘请,并制定相应的督导管理办法;此外,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还成立了教学委员会,由研究生部组织教学委员会的委员采取推门听课的方式对研究生教学质量进行监督。研究生部根据课程学科的归属来安排相应学科的委员进行督查,听课后各委员立即对课程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由研究生部反馈至任课教师。目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教学评价工作虽在稳步开展,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研究生教学评价的主体有教师、学生、研究生管理部门、教学督导、教学委员会委员。但是,中国林科院研究生的管理部门是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对任课教师没有直接的人事管理权,教学评价结果对教师个人职称的评定、绩效考核等没有直接的联系。所以,教师并不关心教学评价的结果,也不愿意参与到教学评价工作中来,只是被动地接受评价。
学生作为教学效果的直接相关者,其评价结果在教学评价中占很大比重。研究生部要求学生在课程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对其所选课程进行评价,只有完成课程评价后才可查看其课程成绩,所以学生参评率相对平稳,但积极性并不高。
目前,教学评价工作还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管理部门尚未对近几年的教评数据进行全面分析。教学督导工作推进程度不够,督导聘任工作面临停滞。教学委员会长期未换届,导致听课数量有限,教学评价并未起到应有的作用。
中国林业科学院对教学质量的评价采取的是定量的方法,即通过对11个题项的评价,得出教师教学的得分。因为没有对评价时间、地点、评价人、评价方式等作出标准化的要求,容易造成评价者操作随意、评价不规范,影响了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与高校本科教学相比,研究生课程缺少完整性和系统性。因为中国林业科学院开设的课程大多不是由一位教师完整授课,而是通过前沿课、专题课的形式,由多位教师联合讲授,课程内容不是固定不变的基础理论,而是将具有前沿性研究内容与个人研究方法及研究进展相结合开展教学的。授课教师在经验、职业发展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个体差异,而现有的教学质量评价指标较为单一,没有考虑课程性质的多样性,也没有体现教学工作的复杂性和教师发展的阶段性。
一个完整的评价体系应包括评价计划、评价工作的实施、评价结果分析和结果反馈4个环节,教学评价结果可以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诊断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也可以搭建起评价主体间沟通与交流的平台。目前教学评价结果的反馈渠道不畅,评价主体掌握的信息有限,评价结果带有较大的主观性。由于评价信息掌握在管理部门,教学督导和教学委员的评价结论只是单向反馈给各任课教师,并未要求任课教师针对教学工作进行总结,也没有给教师陈述的机会,更没有形成以评促改的良性循环。教学评价结束后,教师只知道自己的教学评价分数,不了解自己的教学评价结果的相关意见,这样的教学评价失去了应有的导向功能,没有起到激励教师的作用。
在教学评价中,教师是评价的对象,学生是评价的关键,管理部门是评价的组织者和协调者,督导是评价的仲裁者。教学管理部门应协调好不同评价主体之间的关系,立足教学评价的目标,构建科学的教学评价指标。
传统的教学评价把教师作为被动的评价对象,而不是主动的参与者。得不到教师认同的教学评价,也无法对教师的成长提供有效的扶持。所以教学管理部门应在教学评价前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鼓励教师参与到评价制度及评价指标的制定和设计工作,在评价过程中,给予教师平等对话和交流的机会。
科学、规范化的研究生教学评价体系可以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的完善,使教学活动和教育管理有章可循。教学评价体系应明确评价的标准、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过程、通过评价要解决什么问题,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同时科研院所还应建立起与教学评价体系相应的保障和支持制度,以营造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为教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激发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有效性,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的提高,进而提高科研院所的办学效率和水平。
教学管理部门作为多方评价主体信息的集合体,应该构建教学评价平台,把任课教师信息数据化,然后有效传递给各评价主体。通过评价平台,各评价主体及时了解教学评价活动的安排和实施步骤。教学管理部门应鼓励学生有效参与到教学评价活动中,教学督导应深入了解教学评价制度,为教学活动提供有效督导。
研究生管理部门可以成立教学评价领导小组和教学评价工作小组,对参与教学评价的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思想教育,使其不带有个人偏见,客观公正地开展教学评价。
根据教师专业发展水平的高低,教学评价行为可以分为4种类型,即直接控制行为、信息指导行为、合作行为、授权行为。对处于成长期的教师可以采取直接控制的评价行为;对于处于成熟期的教师可以采取信息指导的评价行为;对处于创造期的教师,可以采取合作的评价行为;对处于衰退期的教师,宜采取授权评价行为[9]。按照高等教育规律,高校教师需要10年左右的成长期,之后才能进入成熟期、创造期以及衰退期,这一规律同样适用于科研院所的授课教师。所以,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应采取不同的教学评价行为。
中国林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对任课教师没有人事管理权,教学评价结果并不能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依据,因此导致了部分教师对教学评价工作不够重视。所以笔者建议,对于尚未具有导师资格的教师,可以将教学评价的结果作为其遴选导师时的参考条件;对于已经具有导师资格的教师,可以将教学评价的结果作为导师年审或分配招生指标时的参考,以此引起教师对于教学以及教学评价工作的重视。
首先,教学管理部门通过历年教学评价结果的纵向比较,为教师提供直观的教学评价的得分趋势,使教师了解自身的教学亮点、对标教学问题所在,以此进行教学反思。其次,通过在教师之间、学科之间对教学评价结果进行的横向比较,为教师提供相同职称教师的平均得分、同一学科课程的平均得分,以帮助教师了解教学差异,取长补短,以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
教学评价是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制度可以促使科研院所更加重视研究生教学、促使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提升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因此科研院所应该形成常态化的教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