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鑫,杨红燕
(武汉大学 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2)
幸福作为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是政府施政的重要方向,也是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关键途径。2016年8月,《“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要促进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2017年3月,《“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将提高老年人心理健康作为中心内容之一;十九大报告明确将“增进民生福祉”视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在各大政策文本中,无论是心理健康还是民生福祉,其最终的落脚点都与“幸福”密切相关。自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后,就正朝着深度老龄化社会快速迈进。民政部2017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7.3%,远高于老龄化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http://www.mca.gov.cn/article/sj/tjgb/201808/20180800010446.shtml.20180802.,预计到2025年,60周岁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中国将成为超老年型国家(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2013年9月6日。。在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下,老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大规模群体,将在我国社会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中,2015年全国各省感到幸福的老年人比例位居前五的分别为:西藏(84.3%)、天津(79.7%)、北京(78.5%)、青海(71.1%)、浙江(70.7%)[1]。而从中国内地省份综合竞争能力来看,这五省分别排名为第31位、7位、3位、29位、5位[2],综合竞争能力排名前列和末端省份的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竟然同处于高水平梯队,为何会出现这种非常规现象?现实中,老年人群体持有“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自我评价,这种经由比较得来的不太好也不太坏的中间状态,往往表达了老年人的主观幸福状态。那么,比较是如何影响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的?这种由个体主观“比较”获得的幸福感是否能解释客观因素所无法解释的非常规现象?
现有关于幸福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主观幸福感领域。国内外研究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一是个体特征方面。王福兴发现,性别、受教育程度、养老方式、婚姻状况、经济来源是影响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重要因素[3]。但不同的学者研究结论并不一致,在年龄上,Chen等指出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所下降[4],骆为祥等发现随着年龄增加,主观幸福感呈上升趋势[5];在性别上,李德明等认为女性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低于男性[6],而蒋怀滨等提出了相反的观点[7];在配偶上,Dolan等认为丧偶老年人比有配偶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要低[8],但Wade等发现丧偶老年人可能接受到某种情感疫苗,以致丧偶老年人比有配偶老年人主观幸福感反而更高[9];在城乡差异上,罗楚亮发现农民的主观幸福感却高于城市居民[10],而李建新等得出的结论却恰恰相反[11]。二是社会支持方面。Li等指出老年人的社会支持越高,主观幸福感也越高[12],但在社会支持的具体内容上,学者们的研究结论也不一致。在社会支持的维度上,任杰等发现主观支持、支持的利用度与幸福感的关系都比客观支持要密切[13],而庞宝华认为社会支持各维度中客观支持、对支持的利用度均对主观幸福感存在预测作用,主观支持预测作用较弱[14];在照料上,高歌等发现子女提供照料会显著影响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15],而王积超等却发现代际间的日常生活照料对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效果并不显著[16]。在代际支持上,方黎明指出子女为老年人提供的家务方面的支持越多,老年人越容易感到幸福[17]。相反,贺志峰则认为由于代际间的照料和沟通方式上的差异,生活照料却成了幸福感的阻碍因素[18]。三是比较方面。从比较视角对主观幸福感的研究较少,主要集中在收入与社交层面。在收入比较上,Easterlin发现幸福程度和自身的绝对收入水平正相关,但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负相关[19]。Mcbride则指出个人的主观幸福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对收入[20]。胡春萍等进一步发现比较收入对主观幸福感具有显著正向影响[21]。在社交网站的比较上,社交网站的比较往往会使个体产生“自己不如他人”“他人更加幸福”的非适应性认知或感受[22-23]。Gerson等进一步发现社交媒体的社会比较与主观幸福感之间存在负相关[24]。
从上述研究来看,现有研究主要通过抽样数据从个体特征、社会支持方面对主观幸福进行了较为广泛的探讨,但主观幸福感具有社会属性和经济属性[25],研究视角的局限,致使当前主要基于经济学视角的研究进路缺乏对老年人比较心理的深入探讨:一是过度聚焦于差异性,但缺乏对差异性背后的学理性解释;二是主要从外部因素且大都仅从某一单个层面进行分析,少量研究从比较心理层面上展开探讨,但仍局限于个体收入、社会参与特征方面。由此导致当前研究或是出现诸多截然相反的结论,或是无法全面地揭示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素,更无法深层次解释影响老年人主观幸福的机制。因此,本文借助社会学的研究逻辑,在考虑宏观系统制度结构的前提下,聚集于微观个人层面,着重从社会比较、时间比较等比较心理视角搭建解释框架。
与此同时,社会环境和个体特征共同影响着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老年人个体、社会、文化、政治环境之间存在着互动,而这种互动又会对满意度产生影响[26],李建新等进一步认为,老年人生存的宏观政策环境是影响城乡老年人口生活满意度的重要因素[11]。因此本文在控制个体特征、社会支持特征后,还将制度因素纳入,以充分考虑主观幸福感的社会属性,以期深入揭示影响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内在机制,为推进成功老龄化和健康中国战略提供学术参考。
人类从未停止过比较,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只在比较上才有意义[27]。尽管个体更倾向于用客观标准来准确地衡量自己,但个体的社会心理和行为特征等需要通过比较、凝练形成定义,而非单纯的依据客观标准[25]。主观幸福感是指评价者根据自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所做出的整体性评估,是衡量个体生活质量的综合性心理指标,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整体性,是个体对其生活质量的整体性评估;二是主观性,是以个体的感受为标准进行评价;三是相对稳定性,是主体长期以来对其生活的满意度水平[28]。因此,主观幸福感源于个体的评估、评价,但这种评估、评价并无客观标准,而当客观标准不可及时,人们就会将自己与他人做比较[29]。
常言道“知足常乐”,但个体的差异性往往导致其对“足”缺乏统一的标准,从而取决于“知”,个体的“知”则来源于比较。个体特征、社会支持、制度因素等外部因素尽管对主观幸福感产生影响,但更关键的在于老年人在比较基础上形成的认知。这也就解释了为何当前研究在个体特征、社会特征方面出现的截然相反的结论——未能考虑“比较”的作用。
社会比较是指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将自己的能力、感觉、境况、观点等与别人进行比较的过程[29],而时间比较是指一个人不同时间段上的自我品质的比较,与社会比较不同的是,它是同一个人不同时间段的比较,是对自我的描述,但时间比较可看成是社会比较的一个补充[30],二者共同构成了个体比较的主要途径。社会比较和时间比较不可完全分开,人们需要通过时间比较进一步了解自我[31]。有研究指出,老年人随着社会联系的减少,获取观点能力的降低,其相较年轻人会进行更多的时间比较而非社会比较[32]。
社会比较与时间比较都会产生上行比较、下行比较。上行比较可理解为与比自己好的人比或比过去要差,下行比较则可理解为与比自己差的人比或比过去要好,而不同的比较策略取决于个体的目标。
Festinger最早认为比较者只选择与自己相似的他人作为比较目标以进行自我评价[29]。但并不是所有的比较者都会选择相似他人作为比较的目标,Wheeler等率先提出了上行比较的观点,即个体喜欢和比自己等级高的他人进行比较,以寻找与他人差距,达到自我的进步的目的[33]。而Mcfarland等提出,个体为保持或提高自尊的动机会促使人们进行下行比较,即通过与比自己差的目标进行比较,以使自己得以维持主观幸福感和积极的自我评价[34]。郭淑斌等进一步发现,自我改善感倾向者可能会和在某方面比自己优秀的人比较(上行比较),而对自我增强感倾向者则会与比自己差的人比较(下行比较)[35]。因此,个体在比较过程中,会根据不同的自我目标而选择不同的比较策略。
社会心理学认为无论是与比自己强的目标相比,还是与比自己弱的目标相比,都不必然导致积极的或消极的效果,最终会出现何种效果依从于个体在情境中的反应。社会比较会导致两种相反的效应,即对比效应和同化效应,而上行比较和下行比较需通过这两种效应影响个体的自我评价[36]。
对比效应是指个体面对社会比较信息时,其自我评价水平背离比较目标的现象,即个体面对上行比较信息时会降低其自我评价水平,或面对下行比较信息时会提升其自我评价水平;而同化效应是指自我评价水平朝向比较目标的现象,即个体面对上行比较信息时会提升其自我评价水平,或面对下行比较信息时会降低其自我评价水平[37]。由此,个体在进行社会比较时会根据其自我目标,进而产生上行比较或下行比较的策略,而上行比较和下行比较都可能产生积极的或消极的自我评价,关键在于个体出现的是对比效应还是同化效应,进而影响其的主观幸福感水平,具体如图1。
图1 比较对主观幸福感的作用机制
为进一步验证上述解释框架,本文将通过CGSS(2015)数据,利用标准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对社会比较、时间比较对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进行验证。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项目(CGSS),该项目以总结社会变迁为核心,通过全国性、综合性、持续性的调查,收集社会、家庭、个人多层次的数据。使用CGSS(2015)数据,主要理由有:一是CGSS(2015)中有老年人比较的相关变量如:“与同龄人相比,您认为您本人的社会经济地位是?”“与三年前相比,您认为您的社会经济地位是?”“您认为您自己目前在哪个等级上?”“您认为您10年前在哪个等级上?”等。同时,该数据也包含了制度层面、个人层面、社会支持层面等特征,这与本文的研究内容相契合。二是该项调查采用多阶分层抽样,覆盖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478个村居,共完成有效问卷10 968份,具有较好的代表性。本文研究对象是60 岁以上的老年群体,经过样本筛选及剔除相关缺乏变量,得到有效样本3 211个。
因变量为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生活满意度是主观幸福感的核心指标[38],因此,选取了问卷中“总的来说,您觉得您的生活是否幸福?”作为衡量指标,选项“非常不幸福、比较不幸福、说不上幸福还是不幸福、比较幸福、非常幸福”,分别赋值为1~5。表1显示,我国老年人的生活幸福均值为3.992,总体而言,我国老年人群体的主观幸福感处在比较幸福的水平上。
表1 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分析
自变量为比较心理,比较涉及诸多方面,例如收入、健康、教育等,而社会经济地位是囊括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和职业阶层等客观指标综合指标[39]。因此,选取了社会经济地位为衡量指标。具体从社会比较、时间比较两个维度进行:一是社会比较,选取问卷中“与同龄人相比,您认为您本人的社会经济地位是?”作为主要衡量指标;二是时间比较,选取问卷中“与三年前相比,您认为您的社会经济地位是?”作为主要衡量指标。
除此之外,参考已有研究,将个人层面的性别、年龄、户籍、区域、教育、收入、心理健康,社会支持层面的社会保障,居住方式、家庭经济状况、子女数量、婚姻,还特别将制度层面的医疗服务、生活保障、安全保障、社会公平等纳入作为控制变量,以更为全面、严格的探讨比较心理对于老年人主观幸福的影响。样本显示:制度层面,在医疗服务方面满意及以上的占比55.8%,在生活保障方面满意及以上的占比60.3%,在安全保障方面满意及以上的占比67.6%,在社会公平方面满意及以上的占比53.6%;个体特征方面,男性老年人的比例为48.8%,略低于女性老年人,平均年龄为69.4岁。城市老年人占比54.5%,略高于农村老年人。东、中、西部老年人分别占比34.9%、40.0%、25.0%。小学及以下老年人占比61.4%,初高中占比32.4%,大学及以上占比6.2%。平均年收入为22 244.7元,心理健康的占比63.4%;社会支持方面,参与社会保障的老年人占比96.2%,远高于未参加社会保障的老年人。与子女同居的占比31.5%,远低于不与子女同居老年人。家庭经济状况方面,处于较高水平的占比60.0%,略高于较低水平。老年人子女数量上,2个以上子女占比74.4%,一个子女占比23.8%,无子女占比1.8%。婚姻方面,已婚的占98.5%,远高于未婚老年人。
由于本文的解释变量为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是赋值为“1~5”的有序分类变量,因此使用标准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如下:
(1)
式(1)中,xi表示第i个指标变量,y表示实际观测值,分别赋值为1~5,代表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概率。y*为潜在隐含变量,以衡量研究中无法直接观测的老年人主观幸福的值,其中y*满足:
y*=Ax+εi
(2)
式(2)中,x为解释变量,A为待估参数向量,εi为模型截距。设γ1、γ2、γ3、γ4四个临界点。在得到εi和A的参数估计后,测量结果y的各个取值的概率可以通过式(3)得到。
(3)
本文通过3个回归模型分析了社会比较、时间比较对老年人主观幸福的影响效应。模型1是全样本的回归结果,模型2是城市老年人的回归结果,模型3是农村老年人的回归结果。同时,在回归中,社会比较、时间比较以“比同龄人社会经济地位较低”“比三年前社会经济地位下降了”作为参照对象,因而是一种下行比较。
表2的回归结果显示,社会比较和时间比较对老年人主观幸福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从全样本的结果来看,比同龄人的社会经济地位要高(社会比较)对老年人主观幸福的回归系数为0.840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比过去三年的社会经济地位要高(时间比较)对老年人主观幸福的回归系数为0.364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因此,结果表明了社会比较、时间比较与老年人主观幸福感呈显著正相关,即在下行比较中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分别提高84.0%、36.4%。分城乡检验来看,社会比较在1%的水平上对城市老年人主观幸福产生显著性影响,表现为与同龄人相比,下行比较导致老年人主观幸福感提高78.4%,但时间比较却并不显著。可能的解释是城市老年人自身资源相对较多,三年时间的变化对老年人的感受并不明显,老年人的获得感不强。农村老年人在社会比较和时间比较都对老年人主观幸福产生影响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现为老年人下行比较的主观幸福感分别提高89.0%、58.0%。因此,下行比较对农村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提升更大。可能的解释一是农村区域信息相对闭塞,比较心理的倾向性更强,当认为自己社会经济地位比同龄人要好时,更容易产生满足心理;二是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为落后,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老年人生活水平提升更明显。
此外,在控制变量上,从全样本来看,制度层面,生活保障在1%的水平上产生显著影响,即对生活保障满意比不满意老年人心理健康提升37.1%。社会公平也在1%的水平上产生显著影响,即对社会公平满意比不满意老年人心理健康提升22.4%;个体层面,性别在1%的水平上对主观幸福产生负向影响,即男性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比女性老年人的主观幸福下降了23.4%。在教育程度方面,教育在10%的程度上对主观幸福产生影响,即教育程度在初高中以上的老年人比小学及以下的老年人主观幸福提升12.6%。在区域方面,区域在1%的水平上对主观幸福产生正向影响,即中、东部地区老年人比西部地区老年人主观幸福感提升19.4%。心理健康在1%水平上对主观幸福产生显著影响且心理健康比不健康的老年人主观幸福提升122.3%,意味着心理健康对主观幸福的影响程度极大;社会支持层面,仅有子女数量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产生显著影响,即1个及以上子女老年人比没有子女的老年人主观幸福提升30.8%。
表2 社会比较、时间比较对老年人主观幸福影响的回归
注:***、**、*分别表示在1%、5%、10%的统计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t值,下同。
综上,在社会比较、时间比较的过程中,老年人在下行比较的策略下主观幸福感得到了显著提升,一方面验证了上文解释框架,另一方面也证明了对比效应是解释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心理机制。从控制变量来看,老年人对生活保障、社会公平制度越满意主观幸福感越高。女性、中学以上教育程度、中东部地区、心理健康、有子女的老年人主观幸福感较高,这与现有研究结论一致[3,7,40]。
上文将老年人视为同质群体得出了社会比较、时间比较对老年人主观幸福的平均效应,但老年人群体内部存在较大的异质性。因此,表3加入了比较心理与心理健康、子女数量、家庭经济状况、教育程度的交互项进行回归,以考察比较心理对不同特征老年人主观幸福的影响效应。
表3 社会比较、时间比较对老年人主观幸福影响的异质性 N=3 211
模型4的回归结果显示,老年人在时间比较上呈现出更多的显著性,社会比较则较少,这与上文理论解释一致。分别来看,时间比较和心理健康的交互项在10%水平上对老年人的主观幸福产生负向影响。具体表现为下行比较心理健康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比心理不健康的老年人下降了43.9%,即时间比较对心理不健康老年人的主观幸福影响更大。可能的解释是,心理不健康的老年人具有更多的比较倾向,当认为自己比过去要好时,心理会更平衡。模型5回归结果显示加入下行比较和一个以上子女的交互项后,下行比较和心理健康的交互项对老年人主观幸福影响的显著性不变,但时间比较和1个及以上子女的交互项在5%的水平上对老年人主观幸福产生了显著影响,说明下行比较与1个及以上子女对老年人主观幸福的影响显著高于无子女的老年人群体,高出60.7%。下行比较和家庭经济地位更高的交互项在1%的水平上显著,时间比较对家庭经济地位高的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比经济地位低的老年人高出61.0%。最后,下行比较和初中及以上文化的交互项分别在10%水平上显著,分别低了25.2%和37.6%,说明老年人教育程度越高,下行比较对其主观幸福感的提升越小。
为了验证社会比较、时间比较对老年人主观幸福影响的效应是否稳健,本文从问卷中选取阶层认同这一变量替换原有的社会经济地位变量。选择阶层认同的原因在于,Kelley 等依照“参照群体”理论认为个体对自身社会地位的感知是参照他人的社会地位而获得的(社会比较)[41],同时范晓光等认为在社会剧烈变迁的社会背景下,个体的阶层地位时常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42],即存在时间比较的可能。本文具体选取“您认为您自己目前在哪个等级上”(将1~5赋值为0表示等级较低,6~10赋值为1表示等级较高)作为社会比较变量。同时,将目前的等级与“您认为您10年前在哪个等级上”进行比较(等级提升赋值为1,下降赋值为0),作为时间比较变量。
表4 稳健性检验结果
回归结果表4显示,全样本模型8、城市样本的模型9和农村样本模型10在系数上出现了一些变化,但在符号及显著性上与上文结果几乎一致。因此,可以证实社会比较和时间比较对老年人主观幸福的显著正向影响结果具有稳定性。
本文利用CGSS(2015)的调查数据,采用标准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综合考察了社会比较、时间比较对老年人主观幸福的影响,探讨了社会比较、时间比较对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异质性问题并且通过了稳健性检验。本文从解释框架、研究视角两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探讨:一是聚焦于老年人比较心理,从其心理获得出发,搭建了心理层面的解释框架,探讨了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心理机制,弥补了现有研究大都仅从外部客观因素探讨主观幸福感,从而对上文中发达地区省份与落后地区省份主观幸福感都高的非常规现象进行了有效解释;二是在考虑以往个体、社会支持因素外,增加了制度因素,更全面、合理的探讨了影响老年人主观幸福的因素,以便为推进成功老龄化和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更科学、有效的学术参考。
通过实证分析,本文主要的结论有:一是主观幸福感是一个比较的概念,其关键在于比较。社会比较、时间比较对老年人主观幸福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下行比较的老年人比上行比较的老年人主观幸福分别提升了84.0%、36.4%。分城乡来看,下行比较对农村老年人主观幸福感影响更大。二是对比效应是解释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心理机制。老年人在下行比较中产生了对比效应,从而提升了幸福感。三是时间比较对不同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存在异质性,心理不健康、多子女、家庭经济地位高、文化程度低的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提升作用更明显。四是制度因素尤其是老年人生活保障、社会公平对老年人主观幸福感影响显著。
基于此,在推进成功老龄化和健康中国战略的进程中,除注重个体、社会支持及制度因素等外部因素外,还需特别注意比较心理对其幸福感的影响,以有效提升老年人群体的主观幸福感。由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一是完善我国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建设,着力推进老年人继续教育、再就业等工作,推动老年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二是加大民生建设力度,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满足其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积极的心理;三是通过政策倾斜与人文关怀重点关注收入低、孤寡等弱势老年人群体,提升其幸福感;四是重点推进生活保障、社会公平等宏观制度建设为老年人生活提供良好的宏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