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8日,湖北省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武汉召开。省委书记蒋超良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主持会议。省领导尔肯江·吐拉洪、王艳玲、梁伟年、胡志强、杨云彦、马旭明出席会议。
会上宣读了省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48个先进集体、50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省领导为受国务院表彰的模范代表和省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颁奖授牌。先进集体代表武汉一中,先进个人代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三岔镇镇长谭海鹰作交流发言。
蒋超良在讲话时代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向受到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向全省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向关心和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方面人士表示诚挚的问候。希望全省上下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榜样,学先进、争先进,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奋力开创湖北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局面。
会议指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湖北省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不懈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全省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地区的面貌、民族关系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势不断彰显,设立1个自治州、2个自治县、12个民族乡镇,制定《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49部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各类人才茁壮成长,民族地区各民族自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民族地区生产总值从1949年的1.68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1084亿元,增长655倍。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地区100.7万人脱贫销号。民族地区财政民生支出占比超过85%,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局面不断发展。全省有120个模范集体和125名模范个人先后受到国务院表彰,207个先进集体和260名先进个人受到省政府表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增强。民族工作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在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创新和完善“616”“1+1”等对口支援民族县市和民族乡镇发展机制,2007年至今,累计落实落地对口帮扶项目4100余个,投入资金220余亿元,有力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
会议指出,湖北民族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一个缩影,彰显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势。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铭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提出“四个着力”“四个切实”的重要嘱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牢牢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正确方向,把握我国民族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把握我国民族工作“九个坚持”的重要经验,把握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深厚历史底蕴,把握建设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部署安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命运共同体,为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凝聚磅礴力量。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把民族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做好民族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加强民族团结的各方面,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部署。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抓牢人心这个最大的政治,多做“促团结”的工作,多下“聚人心”的功夫,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在各族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党史新中国史教育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不断巩固团结和谐的民族关系。要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支柱产业,把“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坚决打赢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将各类要素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谋划编制好“十四五”时期少数民族事业和民族地区发展规划,制定完善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差别化政策;深化拓展“616”“1+1”对口支援工程,汇聚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强大合力。要扎实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完善各族群众共治共享、和谐共生、相互嵌入的政策举措和体制机制,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责任,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和巡视巡查的重要内容,加强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支持民族工作部门更好履职尽责。要健全完善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民宗委委员制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一起做好民族工作。要夯实民族工作基层基础,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健全基层民族工作网络、基本台账和基础数据,加强基层民族工作力量,确保基层民族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省军区、武警湖北总队、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州、民族地区县市、民族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部分大专院校、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湖北省民宗委宣传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