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太喜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正式公布,标志着这一重大战略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总体方案》包括引言、总体要求、制度设计、分步骤分阶段安排、组织实施五个部分,其中主要内容涵盖在制度设计和分步骤分阶段安排两个部分。
所谓集成创新,就是总体的创新,就是系统的创新。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制度集成创新,体现在总体方案的主要内容上。
我们把总体方案的主要内容,概括为“6+1+4”。其中“6”就是五个方面的自由便利和一个方面的安全有序,包括: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数据安全有序流动;“1”就是构建一个现代产业体系,包括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4”就是要加强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包括税收、社会治理、法治、风险防控。
这个“6”,概括了自由贸易港的基本特征。中央电视台在6月8日《新闻联播》栏目中所播发的有关国务院新闻发布会的消息,就是从这个角度进行的报道,用的标题是《海南自由贸易港:2015年前适时启动封关,六个方面实现自由便利》。
还需要说明的是:《总体方案》所提出的2025年前18项重点任务,是其主要内容和制度设计的具体化。18项重点任务的前13条都是有关“6”的内容,18项内容都和制度设计有关。
自《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实施以来,国家有关部门以及海南省的相关政策措施密集出台,涵盖内容非常广泛,包括人才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零关税”、离岛免税购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人员进出自由便利、人才引进、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交通运输、支持产业发展、重点园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营商环境等方面。这些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顺利开局。
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分阶段实施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政策,这在全国是独有的政策。在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一负三正”的清单管理:对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实行“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对进口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对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所消耗的原辅料,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免税购买。2025年前,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允许海南岛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
但另一方面,国家明确要求海南自由贸易港不以转口贸易和加工制造为重点。同时,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关税壁垒总的趋势是越来越低,多边双边自由贸易协议不断产生,国际间的自由贸易成为趋势。据不完全统计:美墨加贸易协议正式生效;美国日本自由贸易协议正式生效;日本欧洲自由贸易协议正式签订;欧洲加拿大自由贸易协议正式签订;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44个国家签署);新加坡欧盟自由贸易协议正式签订;英国公布全球关税税制,比欧盟现行关税更低,降低或取消近100种关税,取消所有税率低于2%的关税;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还有诸如英美、英澳、英新、欧盟印度、美国欧盟等双边自由贸易协议正在谈判。
中国是自由貿易和多边主义的积极推动者。中国正在继续推进自由贸易协定谈判(FTA)。截止2020年3月,中国已经和24个国家或地区签署了17个自由贸易协定(FTA)。值得强调是:2020年11月15日,由东盟10国和中、日、韩、澳、新15个国家在内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各成员间关税减让以十年内降至零关税承诺为主。另外,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等也在加快推进谈判进程。中国还在展开与其他贸易伙伴的谈判,未来将加快进程,大幅增加自由贸易伙伴。
过去一般把自由港的特征简要概括为货物、资金、人员三个进出自由。现在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从注重货物贸易自由,转向投资自由和资金流动自由便利。同时,还有很多全新的贸易形式,比如数字贸易、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等内容。这些已经成为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定的新内涵,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在这些方面有新突破。
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对标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对标国际自由贸易港的通行规则,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对标具有一流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充分体现当今世界自贸港的成功经验,充分体现双边及多边贸易投资协定的成熟规则,充分体现国内扩大开放领域的最先进做法。
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单独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针对国内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正在征求意见,针对国外市场主体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已经正式颁布,两个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项目继续缩减,允许更多领域实行外资独资经营。全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负面清单之外给予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
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来说,需要单独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