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修亮,林晓,孙倩,周斌,温玄烨,曲涛
(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辽宁沈阳 110034;2.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安徽合肥 230031;3.肥东县林业综合管理中心,安徽合肥 231600)
近年来,航空施药防治凭其省时、省力、经济高效等优势在我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领域发展迅猛。据统计,2018 年我国林业有害生物航空施药防治作业面积已达550.75 万公顷次(其中,美国白蛾防治423.62 万公顷次),占全国全年防治作业总面积1 698.79万公顷次的32.42%,已成为我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重要技术手段[1]。但是,随着航空施药防治作业面积的快速增长、社会化防治服务公司的大量涌入,加之航空施药防治监管技术相对落后,航空施药防治市场乱象也快速暴露出来,严重干扰了防治市场秩序,妨碍了防治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化航空施药防治质量监管尤为必要。
笔者结合美国白蛾航空施药防治生产实践,以航空施药防治作业监管系统并结合地面监管为主要技术手段,通过开展“互联网+航空施药防治质量监管”试点,对美国白蛾航空施药防治质量监管内容及方式、方法进行探索,为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质量监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1 试点地点 试点区域选定在航空施药防治工作经验较丰富、防治作业林型较多、航空施药面积较大的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N 31°34′ ~ 32°16′,E 117°19′ ~ 117°52′)、宿州市泗县 ( N 33°16′ ~33°46′,E 117°40′ ~ 118°10′)。施药防治区域以平原为主,主要树种为杨树、法国梧桐、柳树、构树、栾树、紫薇、樱花等。泗县、肥东县分别于2013 年、2017 年列入美国白蛾疫区[2-3]。
1.2 参试单位及主要任务
1.2.1 参试单位 肥东县航空施药防治工程主管部门为肥东县林业局,施工单位为广东聚翔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监管单位为安徽田林康病虫害防控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撑单位为国家农业智能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泗县航空施药防治工程主管部门为泗县林业局,施工单位为重庆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监管单位为宿州市碧原农林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技术支撑单位为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2 各单位主要职责任务 航空施药防治工程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航空施药防治工程招投标、编制防治方案、组织防治作业及效果检查验收、后勤保障等工作。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编制航空施药防治作业设计、按照审查批准的航空施药防治作业设计并结合试点工作开展防治作业。
监管单位主要负责编制监管方案、按照审查批准的监管方案及监管合同完成试点监管任务。
技术支撑单位主要负责提供航空施药防治作业监管系统使用权限、为航空施药防治质量监管提供硬件安装及使用服务、为航空施药防治质量监管提供技术咨询及培训服务、为航空施药防治质量监管提供数据统计分析报告服务等工作。
1.3 防治作业情况
1.3.1 防治对象 以防治美国白蛾为主,兼防杨树食叶害虫。
1.3.2 作业时间及面积 肥东县航空施药防治作业时间为2017 年6 月1—4 日,作业区域为肥东县杨店乡、古城镇、梁园镇、牌坊乡、长临河镇、张集乡等6 个乡镇,作业面积约0.7 万hm2。
泗县作业时间为2017 年6 月11—15 日,作业区域为泗县范围内监测到虫情发生的有林地,作业面积约2.7 万 hm2。
1.3.3 作业机型、架次及起降点设置 肥东县航空施药防治作业机型为1 架欧直EC120,累计作业51个架次。共设置4 个起降点,分别位于杨店乡、古城镇、梁园镇、长临河镇。
泗县作业机型为欧直EC120、贝尔407、罗宾逊R44 等3 架飞机,累计作业160 个架次,3 架飞机分别作业 58,52,50 个架次。共设置 8 个起降点,分别位于长沟镇、黄圩镇、泗城镇、大路口镇、大庄镇、山头镇、草沟镇、丁湖镇。
参与试点的4 架飞机均加装航空施药防治作业监管系统。
1.3.4 施用药剂种类及配药设备 肥东县一般防治作业区施用25%灭幼脲悬浮剂(安阳市瑞泽农药有限责任公司);重要水源地及养殖区附近作业区施用200 g/L 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美国杜邦公司)。助剂为尿素、迈飞飞防专用增效剂(北京广源益农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泗县一般防治作业区施用5%杀铃脲悬浮剂(吉林通化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1.14%甲维盐乳油(山东贵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混配药剂;重要水源地及养殖区附近作业区施用200 g/L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美国杜邦公司)。助剂为有机硅、尿素。
配药设备为精准施药检测平台机(北京百瑞盛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可实现药剂自动配制,并对配药及加药数据自动记录和统计。
1.4 监管工作情况 两家监管单位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并参照作业设计及合同等,在航空施药防治工程实施阶段对工程质量、成本、进度进行监督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包括对航空施药防治工程的作业设计、作业准备及航空施药防治作业、防治效果核查等全过程监管。
1.5 试点工作成效 通过试点,集成完善了航空施药防治作业监管系统,改进了系统稳定性及功能,优化了系统界面,系统已基本达到广泛推广应用水平;理顺了航空施药防治工程参与单位职责与分工,以美国白蛾航空施药防治作业为例,研究提出了航空施药防治质量监管内容及流程;结合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评估分析监管所需人员、耗材等因素,初步形成了监管成本估算方法。
航空施药防治质量监管,是指监管单位受航空施药防治工程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委托,在林业有害生物航空施药防治作业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航空施药防治作业标准、作业设计及合同等,综合运用现代信息、通信、视频、勘测、传感等技术组成交互平台,在航空施药防治过程实施阶段对工程质量、成本、进度等进行监督控制的服务活动。主要包括对航空施药防治作业设计、作业准备、航空施药防治作业、防治效果核查等全过程监管。
2.1 加强质量监管,顺应新时代林业改革发展新形势 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方向,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国务院于2017 年印发了《“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明确了市场监管的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在改革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行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2.2 加强质量监管,有利于社会化防治深入推进社会化防治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治工作的重要基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发展迅猛,防治市场不断扩大,防治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防治管理机制日臻完善。防治质量监管作为深入推进社会化防治的重要抓手、有力支撑,有利于规范社会化防治市场,有利于加速社会化防治发展进程,有利于促进社会化防治健康有序发展。
2.3 加强质量监管,助力防治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航空施药防治质量监管工作,既符合当前先进技术发展现状,符合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特点,符合国家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理念,还有利于林业减肥减药[4]目标的实现,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质量和效益,有利于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现代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同时可有效解决航空施药防治作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多问题,既为第三方监管提供了有力抓手,也进一步完善了航空施药防治行业组织架构。
3.1 监管依据 开展航空施药防治质量监管的主要依据为与林业有害生物航空施药防治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指南、规程等,航空施药防治工程委托监管合同,航空施药防治招标合同,经审查批准的航空施药防治作业设计和批复文件等。
3.2 监管方案 监管单位在签订航空施药防治工程委托监管合同后,应根据批复的航空施药防治作业设计及时制定监管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提交主管部门。监管方案内容主要包括:监管目标、监管内容、监管流程、监管组织与分工、监管设备及耗材等。
监管单位根据监管合同及监管方案适时向航空施药防治现场派驻工程监管小组。监管小组的规模和形式可根据合同签订的工程规模、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现场作业条件等因素确定。监管单位监管人员应由工程负责人、监管工程师和监管员组成,管理规范,专业配套,人员充足,以满足航空施药防治工程监管需要。监管小组对航空施药防治作业全过程进行监管,对阶段性防治成效检查及年终效果评估等关键环节也应进行监管。
由于不同林业有害生物具体防治技术措施不同,监管内容和流程也有所差别。在开展不同类型的有害生物航空施药防治质量监管中,应根据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监管方案。笔者以美国白蛾航空施药防治为例,阐述航空施药防治质量监管内容和流程。
4.1 作业设计监管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航空施药防治作业设计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为保障审查、核查工作顺利开展,监管准备工作时间充分,施工单位应在航空施药防治作业实施前至少10 d 提交航空施药防治作业设计,监管单位应在收到作业设计后5 d 内完成。
4.1.1 审查航空施药防治作业设计 对照合同和有关航空施药防治技术标准,审查航空施药防治作业设计的合理性。
4.1.2 现场核查 采取踏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航空施药防治作业区内的美国白蛾虫情、树种、养殖区、障碍物等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航空施药防治作业设计进行符合性评价,出具作业设计审查报告,填写作业设计核查表。
4.1.2.1 踏查 在航空施药防治作业区,沿村庄四旁、农田林网、行道树、片林、果园等线路进行踏查,与作业设计进行符合性对照。
4.1.2.2 抽查 航空施药防治作业区内乡镇街道超过20 个(含20 个)的,按10% ~15%比例抽样;少于20 个乡镇的,按20% ~30%比例抽样。每个乡镇抽取不少于2 个行政村,按沟渠道路等条状林分和村庄片林等块状林分,分别设2 块以上面积为2 hm2的临时标准地,与作业设计进行符合性对照。并选择不少于 300 株的寄主树种,按标准地调查法,调查并记录美国白蛾虫情及林木叶片保存情况。
4.2 作业准备监管 作业准备监管对于航空施药防治诸多核心基础数据获取至关重要,直接影响监管工作乃至整个航空施药防治作业质量与成效。为保障作业准备监管工作有序开展,监管单位要在施工单位人员、设备、药剂等入场后立即进行。
4.2.1 人员监管 根据《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R4)、合同等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及飞行机组相关人员进行入场查验,并在施工单位报送的航空施药防治作业人员核验表上签署意见。
4.2.2 飞机及主要设备监管 根据合同,对飞机及主要设备进行查验。查验内容主要包括机型、喷洒设备、加药设备等。查验结束后,在施工单位报送的主要作业设备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4.2.3 药剂监管 根据合同,对农药及助剂进行登记、查验,检查航空施药防治农药及助剂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未经允许混配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农药、所需农药是否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农药、助剂和相关物资储备数量是否满足航空施药防治设计面积要求等。以上资料核验后,监管单位在航空施药防治药剂报审表上签署意见。查验结束后,为防止后期效果出现争议需对药剂真伪、质量等进行再次查证,同批次抽取每种农药、助剂每份样品不少于50 mL,施工单位、监管单位人员认证、签字,拍照后封存,封存数量不少于2 份。
4.2.4 水质监管 为防止水的酸碱度对药剂药效产生影响,避免水中杂草、废弃物等堵塞喷头情况发生,需在配药前对各起降点配药所用水质进行抽样调查,检测pH 值、浑浊度等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填写水质调查表。
4.2.5 航空器试飞情况监管 根据《农业航空作业质量技术指标 第 1 部分:喷洒作业 MH/T 1002.1—2016》《航空喷施设备的喷施率和分布模式测定MH/T 1040—2011》《农用飞机喷洒设备性能检测规范MH/T 1031—2010》和《轻型直升机喷洒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技术规程 LY/T 2024—2012》等相关标准和工程合同,对飞机有效药液载重量、单架次喷洒时间、单架次有效施药里程、有效幅宽、雾滴粒径(雾滴体积中值直径VMD)、点覆盖密度及分布均匀度(变异系数CV)、单架次有效施药面积、单位面积施药量等进行检测和计算、登记和评价,同时根据试飞后计算出来的技术参数与设计参数进行比对,确定实际作业的最佳流速控制。在有效幅宽测定时,飞机需在指定高度范围内匀速沿着航带中心线喷药,在通过采样线前至少100 m 处打开喷施装置,通过采样线后保持运行100 m,同时采样片回收需在飞机通过至少2 min 后进行,这有利于雾滴的充分沉降,有利于减少雾滴飘移产生的误差。
4.3 航空施药防治作业监控 对施工单位实施航空施药防治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管。
4.3.1 适飞意见 参照《美国白蛾检疫技术规程GB/T 23474—2009》 《美国白蛾防治技 术规程LY/T 2111—2013》《轻型直升机喷洒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技术规程 LY/T 2024—2012》等相关标准,对即将进行航空施药防治作业时的气象条件和虫情动态等进行评估,提出适飞意见。航空施药防治作业最适喷洒温度为10 ~30℃、相对湿度为30% ~90%、风速一般不超过4 m/s、片林风速不超过6 m/s。航空施药防治作业时,应选择晴天、无雨雾、能见度大于2 km,作业后无短时间暴雨且24 h 降水量小于24.99 mm(不超过中雨)的天气进行。若以上指标之一未满足,应及时提出停飞意见。
4.3.2 航空施药防治精准化作业监管 利用航空施药防治作业监管系统[5]对航空施药防治作业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包括飞行轨迹、施药航迹、施药里程、距离冠层的相对作业高度、作业速度、瞬时流量、累积流量等,每天进行电子化存档。作业监管系统组成、功能及参数参照《航空施药防控有害生物操作规程 T/CSF 003—2018》。
4.3.3 喷洒质量监管 利用水敏纸等采样材料对喷洒质量进行地面跟踪抽查,每万hm2不少于30个点,填写喷雾质量调查表,调查主要检验雾滴密度、雾滴粒径、分布均匀度等指标是否达标。同时记录采样材料布设位置及布设周围林木种类、树高等情况,填写航空施药防治作业采样材料布设情况表。
4.3.4 起降点作业监管 对飞机起降情况、药剂配制等环节进行监管,记录起降点坐标、作业机型、每架次往返时间及航空施药防治用药情况等,填写航空施药防治作业架次及药剂配制现场记录表。对每批次用药进行取样、标记、封存,并填写航空施药防治作业药剂取样情况表。
4.3.5 有效施药面积核算 参照卢修亮[6]提出的方法核算有效施药面积。
4.4 防治效果核查 在航空施药防治后、美国白蛾下一代危害期及全年防治效果调查期(一般在9 月中旬)开展航空施药防治效果核查。
4.4.1 调查内容和时间 以防治后14 d 的害虫死亡率(害虫死亡率=现场调查的死虫数/现场调查虫口总数×100%)、下一代叶片保存率(航空施药防治作业时间为全年最后1 代情况除外,下同)反映本次航空施药防治效果;以全年防治工作结束后(一般在9 月中旬)调查统计叶片保存率反映全年航空施药防治效果。
4.4.2 调查方法 参照4.1.2.2 调查方法,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及监管单位三方共同调查航空施药防治区域美国白蛾幼虫死亡率、叶片保存率[7],填写防治效果调查表。
4.4.3 防治效果评定 根据合同指标评定防治效果。若合同中未做明确规定,参照以下指标评定:防治后14 d 美国白蛾幼虫死亡率95%以上,下一代叶片保存率90%以上,全年防治结束后叶片保存率85%以上。航空施药防治效果标准地调查中,若抽查的标准地20%及以上不合格,视为此航空施药防治作业区不合格。
4.5 监管文书、报告和档案管理
4.5.1 监管文书 监管文书包括开工通知书、纠正通知书、停(复)工通知书等。在航空施药防治作业开始前,若基础设施、天气条件、社会因素、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等符合合同规定的开工要求,监管单位应及时下达开工通知书。一旦发现施工单位有与合同不符、作业质量或防治效果不达标等情况,监管单位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并发送纠正通知书;情节较为严重的(避让区未避让、药剂不合格等),监管单位应及时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停工。若停工后整顿效果明显,应在重新审定后,下达复工通知书。在监管过程中,监管数据、监管动态等信息要三方实时共享。
4.5.2 监管报告 根据监管流程,监管单位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供重要节点、阶段性和年终整体监管报告。监管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监管依据、监管结果与数据分析、存在问题与建议、监管评价、附件、附表及附图等。
4.5.3 监管资料归档 监管单位需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汇总监管资料并分档归类,监管结束后,完整提交主管部门。
当前机构改革正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步伐不断加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新机遇,如何在深入推进社会化防治基础上,有效保障防治质量已成为行业发展重点之一。航空施药防治质量监管作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减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监管技术措施亟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为有效解决目前林业有害生物航空施药防治质量监管技术标准和规范不完善、监管职责不明晰、监管方式方法不够科学、监管智能化水平不足、监管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笔者认为应着力强化5 方面工作。一是完善监管机制,尽快制定出台航空施药防治质量监管技术标准和规范;二是加大智能监管技术研发力度,提高监管质量与效率;三是将监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化监管服务组织发展;五是建立质量监管准入制度,提高监管行业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