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台电视节目在法治建设中普法宣传的探索

2020-01-14 02:20艾兴明
记者观察 2019年29期
关键词:栏目法治法律

文 / 艾兴明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的“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目标任务,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和信心,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和行动指南。“法治”在人们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记,又是自2014年以来最具魅力的一个词汇,备受人们关注。

对于一个地区而言,“依法治州”事关执政兴州、事关人民幸福安康和跨越发展。作为专门的政府主流媒体,地方台《法治在线》栏目既要承担着宣传和弘扬法治建设的历史任务,又要当好新媒体普法先锋,更要打造好地方台的普法阵地。

时光进入2015年,人们使用最多的有这样一个关键词——“依法治国”,它同10多年前出台的“构建和谐社会”相比,更凸显了法治的力量。“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命题。作为2014年十大法治最具影响力的呼格吉勒图案,最后媒体和公众所期望看到的是案件真相的还原给法治带来的温度。那么,反思这起错案的形成以及司法纠错的过程和结果,法律的公正尽管迟到,却也给公众近距离观察和理解依法治国的契机,对于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意义非常重大,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例,它也体现了人民司法为人民,彰显了司法公正的精神。

一、从传播生态到舆论监督“110”

《法治在线》栏目的开通顺应了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中国、平安凉山这样一个时代背景,它响应了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符合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在人民中基本普及法律知识常识的决议》中,要求报刊、通讯和广播、电视、出版、文学艺术等部门都应当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作为经常的重要任务。(《中国法律年鉴》1987年第40页)据悉,目前全国有200余档法治电视栏目,有100家电视台开办了法治频道和栏目。

电视法治栏目的横空出世,在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和民主建设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成为媒体主导舆论的责任,法治节目以对社会矛盾的直接关注,对现实生活冲突的快速反应,对弱势群体与强势力量之间权益差异的案例叙述,对社会安全,社会公正的广泛探求,满足了受众的收视期待,因此成为备受欢迎的节目之一。

受众对新闻报道有两个方面需求,一是时事政治、经济、科技等新闻,通常称为“硬新闻”,二是社会生活新闻,通常称为“软新闻”。

法治节目之所以受到人们的偏爱,主要在于它所反映的内容与人民生活贴近,与人民利益相关,与人们的法律知识需求相连,如社会、法律、家庭、纠纷、治安等现象都是法治节目的素材来源。

“喂,电视台××栏目吗?”

“喂,……”

开通了法治热线,接到的就是法治新闻线索:只要记者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抓重点、找突破口、挖掘线索中人们所关注的人和事来进行客观报道,法律专家的以案说法,观众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新闻记者,这是当今媒体关注弱势群体,普法宣传的重要阵地,也是栏目关注度高的主要原因。栏目定位准确,收视率增强了,新闻线索筛选的余地大了,稿件质量、制作水平提高了,老百姓欢迎,于是人们给跑法治新闻的记者又多了个雅称——法治新闻“110”。

二、栏目定位讲好关注人的故事

凉山广播电视台《法治在线》节目的定位是:以案说法,关注法治热点。节目的指导思想是重在普,根在法,淡于奇,贵在引。《法治在线》用故事的形式讲述发生在百姓身边的与法相关的大事小事。既达到像社会新闻、民生新闻那样的热闹和精彩程度,又起到了宣传法治建设,传播法律知识的主题要求,人们在寓教于乐,寓教于理,富教于情中收看节目,栏目也因此而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热线电话不断,网上评论络绎不绝。这说明了人们的法治观念在增强,就连协办栏目的律师事务所的案源也不断增加,找客串律师打官司的人也排起了队,这种现象印证了一种说法:50、60年代找干部;80、90年代找记者,21世纪找律师。随着法治进程的加快,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从过去的说情到现在的说法,人们的法治观念得到了根本的改变,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得到全新的拓展和升华。但是作为以农业为基础的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任务任重道远。而且普及法律知识的方法应当多元化,电视法治栏目的出现就为这方面做了一些事情。

美国密里苏新闻学院出版《当代新闻采访与写作》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话:“1000万人的死是一个统计数字,一个人怎样去死却可以写成悲剧。”如果换个角度理解这句话,就是在节目中应该关注人,特别是应该关注具体人的具体命运,向电影大师斯皮尔伯格、希区柯克那样学会“讲故事”。

很多年前的《焦点访谈》播出了两条有关人物的报道,《愿做一座桥》《传递生命热能的列车》分别讲述了武汉有一位长期工作在基层的干部,很多老百姓都把他当作自己的亲人,其事故性强,声情并茂地打动了每一位观众。而后者则以老照片的形式讲述一个不同寻常的故事,三位主人公,一位是长沙的患者,一位是天津的医生,一个则是奔走在两地的列车长,特殊的治疗方式持续了6年,三个人物牵连出一个感人的故事,也使报道一举成功。

笔者采访过一个人,采访对象是一位年近60岁的老大妈,她多次来到电视台,诉说了她为讨回一间房屋打了10多年的官司,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的她,从不懂法律到学法律,买了许多法律书籍一字一句地“啃”,直到能写诉状和当辩护人,其精神打动了我和编辑室的每一位同志。于是,笔者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进行走访和调查。一条题为《××——凉山的秋菊》制作成6分钟的法治人物焦点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很小的一件房屋产权官司得到了有关领导的过问。老大妈送来了感谢的话语和一面锦旗。这锦旗也常常激励我们每一个记者、编辑——办好节目,当好宣传喉舌,反映大众心声,传播正能量,做法律知识传播的桥梁和纽带。

栏目又根据案例请微电影的拍摄机构和表演爱好者完成系列影片《风中的哈达》《阿依的太阳》《告儿子》《拆迁》《回家》等,形成了群众自己演身边的人物,讲述身边的故事。还开展了电影大赛,掀起普法热潮、营造普法氛围。

三、做好策划以报道案例引导人

《法治在线》在开办的初期,节目中以律师作答的方式结合案例,使人们在收看节目的过程中加深了这种法律多元化的印象。在后来节目报道中,记者在某县采访,一名在街上做生意的年轻人,为一点小事与他人发生口角,结果出现恶性案件,事后他悔悟了,深知自己的罪恶深重,很快就加入到抢救被害人的行动中,未成功他选择了逃跑,之后被公安民警抓获,记者在看守所采访时,他泪流满面,泣不成声,悔之晚矣。在使用这段同期声的同时,观众已经明白了案件的本质,恰好在此时又出现了采访群众的同期声音,一个群众说:平常不加强学习,只顾埋头做生意,这是法律知识懂得太少的结果。可想山区农村的普法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恰好法治节目在此传播了以案说法的相关法律知识,使观众在法治报道中悄无声息地接受了法治教育,从心理上没有强加的痕迹,观众会自觉地去学法、用法和守法,会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各种各样的案例故事让人们感受到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刻不容缓,而最直观,最形象的宣传教育就是电视节目中的以案说法。而《法治在线》跳出就报道而报道的圈子,淡化作案场面,节目安插社会各界人士从本质谈这一犯罪现象和正确的引导内容,也就是在前面提到的电视法制节目重在普,根在法,淡于奇,贵在引。这便是法治电视节目受观众宠爱的直接原因,但是要在节目中办出特色,办出人们喜闻乐见的电视节目还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

四、电视传播法律知识的多维空间

正因为法治电视节目的新闻源广泛,众多的法律特征与人们生活中有直接的联系。其实人们在观看电视节目中因故事情节的内容潜移默化地、自觉地在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也在对照自己的行为,调整自己的心态,以适应社会形态的统一和协调。

但为了避免过多、过集中的报道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刑事案例,《法治在线》又把报道焦点摆在农村法治宣传报道中,以实现电视传媒的多维空间,土地承包是中国打破吃大锅饭,实行多劳多得分配原则的重大举措。30年过去了,关于土地承包而引发的诸多问题,法律热点也随之显现。一个农民在打给《法治在线》的热线中告之,17年前,他和姐姐家因一块地调换,但双方的土地质量差异太大,要求置换回来,因为没有合约而大动干戈,争吵了无数次都未解决,请求《法治在线》,为他出主意想办法。后来针对这一情况,从个案中分析了农村土地承包或是调换要有正式的合约来约束双方的责、权、利。让人们在生产生活以及经营中要有协议及合同等法律文书来约束双方,避免无休止、不必要的矛盾纠纷,以形成社会的和谐和文明。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尊崇和捍卫法治与保障人民切身利益更加一致,守法护法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但也要看到,巩固守法护法的法治信仰不是一劳永逸的,还需要持续的教育和培养。我们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守法护法的良好局面,强化法治之力,让全体人民更加自觉地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筑牢深厚法治根基。

五、法律文化承载的价值和功能

充满理想性意识的法治节目正在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衣食足而知礼仪”,孟子《梁惠王章句上》从半温半饱的生活状态转而进入小康水平,中国人精神层面追求呈现出多元的状态,人们不仅渴望安全,而且希望获得自尊,现实价值追求,渴望法律的保护和维护自身的尊严已成为人们的一种普遍的追求。

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某些娱乐节目降低了电视传媒的文化品格,消除了电视传媒传播知识的功能,收视率虽然上去了,但其负面影响也不可低估,社会各界的批评声不绝于耳,业内人士曾断言:“闹哄哄的游戏节目以牺牲电视的文化品位去换来自己的发展空间,这是我国电视传媒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探索成本,在中国的电视史上永远占不了主导地位。”在这种背景下,如何确定电视媒体的文化身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战略问题。

法律文化具有特殊的功能和价值,其不仅是政治文化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精英文化的代表,他们把法律的课堂前移到电视传媒的前台,承担起匡扶社会正义和公众利益的重任,通过传播科学的理性精神,对受众的思想行为产生着潜在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使受众提升自我净化和自我批判的能力。

少数民族地区电视传媒所开办《法治在线》节目的运行过程,法治类节目既有社会新闻和民生新闻的优势,又兼顾于舆论监督功能和政论性传播功能,既有新闻性优势,又兼顾于法律知识的服务功能,节目之所以受到关注,它的功能决定了空间。在大力倡导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法律涉及到社会各行各业,各个领域。2l世纪是以生态环保、改革创新、文化传承为宣传焦点,税收、城市管理是社会进步国家文明的象征。这些领域的宣传力度理应加强,法治时空在这些方面做了一些尝试和探索,并延伸到农业执法、技术监督、工商管理、房地产市场以及婚姻、伦理道德、环境整治等众多社会与法的各个领域。

总之,法治节目的宣传空间非常广阔,各地主流媒体对法治类电视节目的开办和规范都非常重视,以电视为平台传播法律知识是电视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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