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莲
(隆化县水务局,河北 隆化 068150)
隆化县位于武烈河上游,武烈河是滦河主要支流之一。全县分布着滦河主干及其支流,流域面积1 000 km2及以上的河道4 条,自西向东依次是滦河、蚁蚂吐河、伊逊河、武烈河,河长395 km;流域面积100 km2以上的河道18条,河长721 km;流域面积50 km2以上的河道33 条,河长955 km;流域面积50 km2以下的、老百姓通俗认可为农村的河道85条,河长489 km。另有伊兴湖和鹦鹉湖2个人工湖。
(1)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公众监督机制。在完善县、乡、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扎实推进机构调整,充实人员;在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信息公示牌标明河道、河长情况、公开举报电话,提高全民参与河流治理的积极性;严格落实各级河长巡河责任,全面启用“河长云”手机App系统开展巡河工作,河湖长巡河湖实现“云端管理”。
(2)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管控。2019 年,完成流域面积50 km2以上33 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方案编制、50~200 km223 条河道两岸划界竖桩、200 km2以上10 条河道两岸划界竖桩前期规划工作、水域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及“一河(湖)一策”目标任务的落实。
(3)持续加大资金投入。2019 年,全县水环境资金投入1.4亿元,修建护村护地坝3.9万m,重点实施京津风沙源、滦河小滦河部分河道生态、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和武烈河上游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14 km2、河道整治31 km。
(1)探索建立河湖生态管护机制。按照《承德市河湖生态管护机制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制定《隆化县河湖生态管护机制建设工作方案》,配套制定5个工作制度。强力推进“一办一室一队伍”“一平台一主体四机制”建设。全县25个乡镇345个行政村已全部移交保洁公司管理,全县河湖管护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2)实行市场化管理,建立河湖巡查管护机制。利用生态环境部帮扶资金,运用市场思维,推行市场化运作,引入第三方保洁公司,通过PPP合作将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河道垃圾进行整体打包和将村庄保洁员、河道管理员、村路养护员3 种工作打捆,实现河道、村庄垃圾一体化管理,并将河道日常巡查工作承包给第三方。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隆化县乡村河湖管理员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职责。目前,全县25 个乡镇345 个行政村已全部移交保洁公司管理,聘用河湖管理员690 名,并聘用巡查管护专职管理人员25名,负责巡查河道垃圾日常清理情况。
(1)河湖生态管护机制尚在探索阶段,基础薄弱。多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刚刚建立,尚在试行阶段。在乡村干部执行河长制工作中,执法处理权限有限,开展工作难度大。
(2)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收集、处理设施短缺,急需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3)河道管理范围确权难度大。全县流域面积50 km2以上河流33 条、总长955 km,河道管护范围内耕地较多,河道管理范围确权难度大。
(4)中小河流众多,仅靠本级财政资金投入远远不能满足治理需求,需要上级给予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
(5)部分基层河长和河湖管理员文化素质、工作水平参差不齐,履职能力有待提升。
各级党委和政府是落实河湖长制和生态管护的责任主体,要把推行河湖长制和河湖生态监管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各级河湖长要充分利用“河长云”手机App 巡查上传发现的问题,围绕基层河湖长和巡查管护专职管理人员及河湖管理员履职情况,开展深入调研,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和激励奖惩机制,夯实“末端”责任,提升履职能力,强基固本,健康发展。
建议组建联合执法队伍,进一步完善司法联络联席会议、督查专员制度、河务警(队)长制度,建立县、乡、村三级河湖生态管护组织,完善智能化、网格化河湖生态监管体系,探索使用“可视化河道生态监控综合管理大平台”,进行巡查主体培训,保证全方位开展生态巡查、部门监管、联合执法及生态治理,实现河湖生态管护“一条线穿到底、一张网全覆盖”,全面提升河湖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制定方案组织专项行动,开展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回头看”和河湖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将清理整治重点向中小河流、山洪沟延伸,严格“清存量、零增量”。严格河湖管理员河湖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在河岸和河湖内堆积、倾倒垃圾渣土等现象,并有效处置。严查涉河违法建设,结合全省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采矿采砂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及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大河湖违法建设排查力度,建立违法建设工作台账,制定整治方案,纳入年度拆违计划予以拆除。
(1)加强水污染治理。加快推进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统筹河道里、河岸上和地表水、地下水污染治理。围绕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三全”目标,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管理。坚决清理整治水产养殖污染。
(2)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管理,加强水生态治理。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加强中小河道治理,定期开展主要河流清淤疏浚,防治底泥污染,及时清除影响行洪的障碍物,确保行洪安全。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促进生物多样性。
(3)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1)严格河湖生态空间管控。全面清理河湖管理保护范围以内的低端产业,有序退出农业种植、畜禽养殖。严格河湖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对岸线乱占滥用、过度开发等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防洪和生态功能,保障河道防洪安全。
(2)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三条红线”,强化属地责任,严格考核和监督。科学调整产业结构,推动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水质水量监测,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
(3)严格执法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部门联合执法、司法联络室作用,严格监管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排污、乱堆乱倒垃圾等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设障、养殖、围垦等活动,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全面落实河道采砂与整治监督管理机制,探索推广市场化采砂经营收益用于河道治理的采砂治理新模式,疏堵结合,加强综合整治。水务和公安部门要联合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飓风行动”,深挖非法采砂黑恶势力,持续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确保河道采砂管理有序可控、稳定向好。
将河湖养护、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等河湖管理保护相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予以保障,足额落实资金。实施河湖长制奖补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通过专题培训、河湖长制进党校、网络课堂等多种形式,分级组织开展提升河湖长及河湖管理员履职能力培训,持续提升河湖长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让以“以河为责”体现在工作各个环节,坚持“一河一策”,逐条达到“一河一色、一河一景”,营造把河道当街道管理、把库区当景区保护的氛围。
进一步加大对河湖长制和生态管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可通过聘请企业河湖长、记者河湖长等社会监督员开展“保护母亲河活动”等方式,拓展公众参与监督渠道,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强大合力;同时,支持鼓励社会公众和志愿者团体开展河湖保护公益行动,引导民间河湖长体系建设深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