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犬技术现场勘查及嗅源的提取

2020-01-11 00:00张立术
中国工作犬业 2020年3期
关键词:训导警犬足迹

张立术

“警犬技术为公安机关的重要工作手段,警犬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的重要批示。在公安工作中,警犬技术已经发展到刑侦、搜爆、搜毒、巡逻、搜救等多个领域,无论在哪个领域都离不开警犬的嗅觉。每个科目的警犬通过训练都能对特定气味形成一定的条件反射,这是使用警犬的基础。而在刑事案件现场及时、准确地提取可供警犬使用的嗅源是使用警犬的基础和前提。

警犬训导员到达现场后,通过现场勘查、现场分析对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作案时间、作案经过及来去路线等精准研判,提取嫌疑人遗留的痕迹物证,特别是提取到可供警犬使用的嗅源是警犬技术现场勘查的目的。只有提取到嗅源,才能制定详细的警犬使用计划,利用警犬进行作业。这就需要训导员认真地对现场进行勘查。现场勘查包括现场保护、现场访问和现场实地勘查等。

一、现场保护

刑事案件现场中作案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必然遗留其特定气味,在一定时间限度内,依附于受害载体及作案人活动的范围之内,保持相对的稳定性,这就为使用警犬提供了条件,这就必须要求受害人及其家属、先期到达现场的侦查员对现场进行保护。

派出所民警是最先到达现场的,对现场有保护的义务。要指定专人对现场进行保护,要禁止闲杂人员出入现场,不要随意破坏痕迹物证,对现场遗留的有价值的足迹不要随意踩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现场外围嫌疑人遗留的足迹要封存,这里指嫌疑人在现场出入口的足迹。

二、现场访问

派出所民警及先期到达现场的侦查员在保护现场的同时,要做好访问工作。对报案人及现场目击者、受害人要进行调查访问,在可能的情况下要确定嫌疑人的逃跑路线及方向。警犬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要进行现场访问,主要访问的对象是:现场目击者、受害人和派出所或侦查员指定专门保护现场的人员。警犬技术人员现场访问的主要内容包括发案时间、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嫌疑人的逃跑路线、进入现场的人员,通过现场访问,制定现场勘查计划。

三、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是侦查员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的侦查活动。警犬技术现场勘查主要就是对犯罪有关的场所进行勘验、检查,通过现场勘查,发现、固定、提取可供警犬使用的嗅源和痕迹物证。重特大刑事案件现场在警犬训导员到达现场时,刑事技术人员已经勘查过了或者是正在勘查,这就给警犬训导员带来了难度,所以在勘查之前必须进行现场访问,问清楚是原始现场还是变动现场;如果是变动现场,是怎样变动的?什么人进入过现场?进入现场后接触过什么部位?嫌疑人重点侵害部位等。一切调查访问清楚后,再配合刑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利用各种技术提取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和嗅源。

那么,现场勘查中在什么部位提取嗅源和怎样提取嗅源呢?

一、在现场出入口提取嫌疑人的气味。每一起案件必定有作案的出入口,而出入口是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停留时间相对较长的地方,最有可能留下足迹气味或手部气味,并且该处气味较其他地方气味要重,所以警犬训导员在勘查出入口时要格外细致。在此处勘查时,要通过现场访问排除受害人、侦查人员及其他到过现场的人员,最终准确锁定嫌疑人足迹,提取其气味,供使用警犬时用。例如,在勘查一起攀爬入室盗窃案件中,嫌疑人从大门门柱处攀爬进入院内,落地时正好在院内门柱旁的土质地面上,根据足尖朝向和足迹特征(落地时前掌先着地),直接确定为嫌疑人足迹,然后采用“热蒸法”提取气味,让警犬充分嗅认后进行追踪,成功抓获嫌疑人。需要注意的是采用“热蒸法”提取足迹气味时,要将足迹边缘5厘米方位内都要提取到,因为在嫌疑人落地时,身上的微量物质随着裤脚下沉到地面,不可能仅落在足迹上,另外还要掌握水的温度和“热蒸”时所用的时间。

二、在被侵害部位提取嫌疑人的气味。案发现场的重点部位,就是嫌疑人作案时的被侵害部位,案件现场勘查也主要围绕重点部位进行勘查。如在盗窃案件中被盗物品所在的部位或有撬动或翻动;在杀人案件中尸体周围地面等。案件现场重点部位嫌疑人停留时间相对较长,再加上嫌疑人作案时心理紧张,身体分泌相对多的汗液,所以重点部位气味也比较大。在重点部位提取嗅源,主要方法是擦拭法、静电吸附法和实物提取。例如,在一起工业园区盗窃财会室内财物案中,在重点部位刑事技术人员已经勘查,并且在柜门把手上通过刷显提取嫌疑人的指纹,重点部位遭到严重破坏无法提取嗅源。可是在另一处被翻动的文件柜左侧的地面上,一张A4纸引起警犬训导员的注意,该纸上留有一枚土足迹,通过排除确定为嫌疑人所留,警犬训导员将这张纸提取作为嗅源付予警犬嗅认,在出入口搜索起点后令犬追踪,警犬循线追踪800米后在一树林内发现吃剩的半截胡萝卜后示警,在树林旁边的土路上发现车辙和与A4纸上花纹一样的足迹,将胡萝卜提取送检,成功提取DNA并且比对认定嫌疑人在某省用同样的手段盗窃保险柜,为串并案提供了有利的证据。

三、在作案工具或者受害人的物品上提取嫌疑人的气味。在对有些案件现场勘查中,发现现场遗留有嫌疑人的作案工具或手套,在作案工具上可以用擦拭法提取嗅源,手套用实物提取的方法提取。还有些案件,嫌疑人作案后将受害人的物品扔在现场和逃跑的路线上,我们在勘查现场时也要在嫌疑人遗弃的受害人物品上通过擦拭或实物的方法提取嗅源。例如,在一起抢劫案件中,因受害人与嫌疑人在撕扯过程中,嫌疑人的1只手套被扯脱落在地,警犬训导员通过实物提取该手套为嗅源,警犬嗅认后追踪,警犬追踪500多米后发现嫌疑人遗弃在路上的受害人的手提包,警犬继续追踪100多米后,在一废墟中发现嫌疑人遗弃的受害人的手机保护套后警犬示警。提取该手机壳,通过刷显提取嫌疑人的指纹,成功比中并抓获嫌疑人。需要注意的是,在嫌疑人遗弃的受害人的物品上,留有嫌疑人和受害人的混合气味,并且受害人的气味明显大于嫌疑人的气味,所以我们在这类现场中还可以提取受害人的气味进行警犬物证搜索。

总之,案件现场留给我们的信息非常多,这就要求警犬训导员在刑事案件现场要认真勘查,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努力提取到可供警犬使用的嗅源。同时,警犬训导员在平时的训练中要加强现场勘查能力的培养,不能仅仅会训练,还要会使用,真正让警犬技术成为公安机关的重要工作手段,更好地为公安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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