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杜明俐
疫情,是一场危机,也是一场大考。
面对这场惊心动魄的大考,国家能源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将初心使命化为团结带领全国能源系统坚决战胜疫情的责任与担当,强化各派出机构一线监管力量的作用,全力以赴保障全国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同时,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紧紧围绕应对疫情能源保供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和实际需要,集聚一线监管力量,守土尽责联动战“疫”,在扎实做好自身防疫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做好能源供应保障和企业复工复产,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国各地能源领域落地生根,筑起了坚固的应对疫情能源保供防线。
战“疫”走在前、冲锋作表率。东北能源监管局与地方政府和能源企业勠力同心,团结合作,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复工复产和能源保障工作。
上下联动,组织有效。东北能源监管局密切跟踪疫情防控期间电力、油气和煤炭等能源供需情况,积极组织能源企业每日报送相关信息,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尤其是复工复产阶段的能源保供工作。区域内发、输、供电企业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运行方式,全力保障复工复产电力供应。截至目前,东北各省(区)电力、热力、油气、电煤均供应稳定。
响应迅速,落实有力。践行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有序推进在建工程建设,全力带动上下游产业复工复产。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提前制定电网工程建设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省106项在建电网项目中,2月份复工15项、3月份复工89项,逐步实现在建工程全部复工。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加快推进新投资项目工程,组织做好线上物资招标采购,优先匹配省内物资供应企业,进一步提升资金支付效率,累计支付334个物资供应商资金2.58亿元,有效缓解供应商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资金压力。
华北能源监管局实时掌握能源供需情况,加强辖区内电力供需形势监测,每日与调度机构共同研究当日负荷情况和特点。督促协调燃料供应,针对疫情防控中燃煤产能与运力受限问题,加强与电力企业沟通,将问题突出的蒙西地区作为重点。主动联系主管部门,细化统计电厂存煤情况,督促发电企业及早应对、及时报告,并专题向国家能源局报告。密切关注热力保障,督促电力企业合理安排供热机组运行方式,在低负荷情况下保障供热。
实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畅通“非接触式”业务咨询、服务渠道,尽最大可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通过线上办公等创新供电监管方式,确保疫情期间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不打折扣,建立供电监管微信群,及时传达国家能源局疫情期间有关工作要求,实时了解掌握辖区内供电企业供电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微信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各供电企业营销和客服专责建立线上联系,点对点转办12398热线投诉举报事项,同步做好办理过程跟踪和处理情况回访。针对疫情期间春耕备耕供电保障工作专门印发通知,指导有关供电企业强化设备维护和值班值守,努力将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
南方能源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要求,迅速行动,科学部署,加强应急处置,密切关注疫情对南方区域能源供应保障的影响,迅速将三省区防疫重要用户列入保供重点,监督电力企业及时梳理防疫重点用户,予以重点跟踪保障,要求供电企业每日报送重要用户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向供电企业反馈并督导供电企业整改,帮助用户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确保突发事件处理及时高效,建立疫情防控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印发疫情防控简报,公布辖区内供电服务保障情况,南方能源监管局充分考虑疫情对许可工作影响,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优势,通过行政许可电子政务审批平台全面实施在线办理企业在线提出的各类申请,在法定时间进行在线审查。
华中能源监管局克服各种困难,坚持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早落实,早布置,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及早采取措施做好职工自身防护,督促辖区企业全力以赴做好电力安全保供工作,确保湖北省和武汉市防控工作重要区域、重要用户、重点工程用电接电。
春节期间,华中能源监管局坚持应急值班和网上办公,不断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加强与监管辖区内政府部门信息沟通,及早建立辖区四省、区、市和武汉市能源供需信息日报、湖北省和武汉市疫情防控电力保供信息日报、华中局职工及家属健康情况日报等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告情况、反映问题。
西北能源监管局多次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重点能源监管工作,要求局各处室办要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统筹考虑轻重缓急,合理谋划安排工作。督促电力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督促供电企业不断增强供电能力、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对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机构、隔离区域、医用物资生产运输企业等用户予以重点保障;继续做好疫情期间资质许可工作,确保资质许可工作不中断、工作质量不降低;继续围绕全局年度工作会议确定的主要任务,结合当下疫情实际,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确保国家能源局各项部署有效落实。
华东能源监管局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迅速调整优化监管服务的工作方式和程序,确保做到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不断档、服务不断线,为防控疫情提供能源供应和保障。
根据国家能源局应对疫情能源供应保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华东能源监管局对相关能源企业和单位进行工作部署,明确要求各单位提高站位,细化措施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确保能源供应。加强做好能源预警监测工作,督促解决能源供应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浙江能源监管办要求,电网企业要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发电企业要确保电煤满足生产需要的库存和供给,确保生产设备始终处于满足安全生产运行的状态,油气企业要确保稳定市场供应,全省不得因用户欠费采取停电停气措施。加强对各医院、疾控中心、防疫指挥部、疫苗研发单位、医疗品生产企业以及集中隔离区域的电力设施建设和供电保障,针对企业节后复工复产,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对企业节后开工的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复工复产相关手续,严格评估疫情防控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影响,科学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措施,对各类施工机械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山东能源监管办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能源监管工作,立足监管职责,推出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十项措施,为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能源动力保障。
全力保障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山东能源监管办做好复工复产电力安全生产指导服务,成立服务小组,建立重点电力企业、工程项目联系制度,做到企业有困难,监管必呼应。督促各电力企业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安全生产,加强开复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复工。截至3月16日,重点调度在建工程复工率达到98%。各在建工程未发生新冠肺炎病例及疑似病例,未发生安全事件。
全力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电价电费有关政策,解决群众切身问题。重点关注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价格政策、基本电费变更、重点项目用电等问题,督促供电企业认真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欠费不停电”等措施要求。最大程度缩短投诉回复时限,疫情发生以来,山东能源监管办依法受理、办理了属于监管职责范围事项202件。截至3月16日,已办结143件,回访满意率76.92%。
甘肃能源监管办与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共同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实际问题。
精准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全面摸排甘肃省电力复工复产项目,掌握复工项目进程、人员到岗到位、参建人员缺口等情况,做到科学研判、精准发力。
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加快企业复工复产进度,按照“及时答复,片刻不得拖延”的原则,要求1个工作日之内对电力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报送予以答复,现已对省内2家重点电力建设工程项目、12家水电检修项目及60项国网甘肃续建项目予以答复。针对前期了解到的热电联产企业因疫情交通管控导致电煤存在缺口,可能影响民生供热等问题,积极协调地方有关政府部门予以妥善解决。
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江苏能源监管办积极做好全省能源供应保障监管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精准施策,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减负”。针对部分电力市场用户反映受疫情期间复工率不足等影响面临较大用电偏差考核压力等问题,阶段性调整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免除用户侧(含售电公司)偏差考核,实际减免企业当月用电偏差考核费用2087万元,惠及企业121家,并有效减轻未来数月全省近3万家参与市场化交易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用电压力。协调中石油天然气销售江苏公司在阶段性免除单气源用户合同气量短提费用基础上,一并免除多气源用户该费用,惠及企业64家,减免气费超亿元。督促电网企业疫情防控期间适当减免企业基本电费,当前已帮助企业节省电费支出约1.5亿元,并要求严格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预计可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50亿元。
加强监管,保障能源可靠供应。贯彻国家能源局和江苏省政府部署,突出抓好电力安全监管,压紧压实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会同省能源主管部门召开专项整治调度会,要求电力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管理,杜绝盲目抢进度、赶工期现象发生,坚决禁止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复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福建能源监管办落实疫情防控和电力企业复工复产监管各项措施,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抓供电服务,强化能源供应保障。督促供电企业全力做好重点用户电力保供服务,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电力用户分类精准管理,千方百计提升电力供应可靠性水平,坚决保障党政机关、救治医院、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重点用户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抓监管创新,强化服务效能提升。针对疫情特点实行差异化监管,通过信息化、“四不两直”、远程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做到安全监管更加精准有效。
河南能源监管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要求,督导电力企业深入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制定落实方案和安全措施,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电力安全供应;沟通协调地方能源管理部门,要求能源企业准确全面报送能源数据,密切关注省内能源行业运行情况,加强能源供需情况分析,协调解决当前电煤采购、运输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送和报告情况;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应对疫情能源供应保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同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全面摸清底数,明确保供重点,加强指导协调,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多方形成合力,确保河南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热力以及电煤油气安全稳定供应。
疫情发生以来,四川能源监管办高度重视、迅速响应,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及时安排各项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能源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等6份文件,落实国家能源局、四川省委省政府对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做好能源监管工作。重点对疫情防控期间能源运行监测、电力保障服务、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能源监管政务线上服务、居民供电等方面加强监管,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国家能源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疆能源监管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能源监管,做好疫情防控能源保障工作。
加强能源监管,做好疫情防控能源保障。抗“疫”期间,要求在疆能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力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电力、热力可靠供应,供电企业畅通涉及防疫用电的“绿色通道”。建立疫情防控重点用户保电台账,确保疫情防控重要用户供电。加强政策服务,力促复工复产全面有序推进。密切关注自治区能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当前电煤采购、运输等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能源行业稳定运行。
湖南能源监管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协调处理疫情引发的问题,排除疫情对电网运行和电力市场运营的影响,保障疫情期间电力供给和电力市场持续有序运营,及时组织调度交易机构专题会商,研究利用市场机制促进需求侧用电增长,扩大消纳能力,避免或减少弃风弃水,解决供给过剩的问题,促进疫后地方经济恢复与增长。暂停资料复核与现场核查,实行企业资质许可办理告知承诺制。适当放宽延续时限要求。疫情防控期间资质有效期届满或2020年3月1日前届满的可在网上提出申请。如遇疫情期间时限到期的情况,可说明原因,作出承诺,先行网上办理。强化线上咨询服务。加大平台管理力度,确保平台24小时畅通,公布各岗位电话号码,保障QQ群、微信群等咨询方式,确保线上“非接触式”业务办理渠道畅通、快捷、及时。
云南能源监管办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能源供应和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力保障防疫期间能源供应方面,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加强云南电力、电煤、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供需形势和电力安全生产监测分析,建立每日报告机制,全面准确掌握动态,强化监控预警,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同时,不断强化监管力度,督导云南相关能源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全力确保79个疫情防控指挥机构、476家医疗机构、30家防疫医疗物资生产企业、14个被隔离小区等疫情防控重要用户和重点区域电力和油气稳定可靠供应,切实妥善处置各类电力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在民生用电需求方面,督促各级供电企业积极引导客户网上办理电费缴纳、电费查询、故障报修等网上办电业务,保持24小时不间断服务,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用户和防疫重点用户欠费不停电措施;督促供电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支持性电价政策,减免两部制电力用户容(需)量电费支出,降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疫情发生后,贵州能源监管办以战时状态,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督促责任,确保能源供应平稳。
落实制度机制。按照“外防输入、内防传播”要求,督导抓好应急预案、信息报送、宣传引导、日常监测、人员管理、卫生消毒、应急处置等防控措施,确保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安全以及工作秩序井然有序。保障电力安全稳定。要求省内有关能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力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电力、热力可靠供应,开展能源供需、电煤储备、发用电量等监测统计工作。供电企业全力以赴确保重点用户可靠供电,畅通涉及防疫用电的“绿色通道”。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山西能源监管办及时安排部署,抓好督促落实,用监管保供应、保安全。调整方式,有序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改变以往现场考核方式,对未完成考核的7家电力企业采取线上资料审核,督促电力企业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及时部署,保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2月6日起,山西能源监管办梳理完善全省疫情防控重要用户台账,科学调度、合理运行,保证电网运行安全。紧盯重点,做好复工工作,相继印发了《关于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复工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复工信息统计表》和《24项复工安全检查提纲》,掌握复工信息和做好复工安全检查,做好信息报送。同时,针对春节假期延长、计划工期缩短、人员流动受限导致施工人员不足等实际情况,修订施工进度计划,重新确定合理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