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义多元论*

2020-01-10 14:23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4期
关键词:功能主义林奇低阶

周 振 忠

分析哲学中的真理论研究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回顾20世纪的研究状况,大致可划分为两大对立的阵营:实质论和收缩论。实质论是传统的真理论,主张真概念表达了实质性的性质(如符合论、融贯论、实用论),或认为真概念虽不可定义,但起着重要的解释作用(如原始论)。收缩论则主张真概念是透明的,不表达实质性的性质,也没有解释的作用(如冗余论、履行论、代句论、最小论)。无论实质论还是收缩论都是一元论,即认为只有一个真概念、真谓词或真性质(truth property)。20世纪90年代初C.怀特(Crispin Wright)首倡真理多元论(alethic pluralism),主张有不同的真谓词和真性质(cf.Wright, 1992)。在此基础上,M.林奇(Michael Lynch)参照心灵哲学中的功能主义提出了功能主义多元论(又称“功能主义真理论”)(cf.Lynch, 2001; 2004; 2009; 2013)。他认为真概念是一个功能概念,真性质是一种功能性质,能够被不同领域的低阶真性质所实现或显示。林奇的理论引起热烈反响,尤其是2009年出版的《真作为一与多》一书,已成为当代真理论研究的代表性著作。正如A.伯吉斯(Alexis Burgess)在书评中写道:“林奇的新书是分析哲学中具有高度可读性和启发性的作品——是学习或研究形而上学和语言哲学的人士的重要读物……他巩固了作为这一领域[真理论]的重要人物的地位。”(cf.Burgess, 2010: 154)林奇的理论固然能够克服传统实质论的一些困难,但其自身也存在不少内在的缺陷。若然收缩论能够吸收多元论思想,避免林奇理论面临的困难,并且能够以较少的概念资源达到同样的理论目的,将是一条更优的真理论研究路径。

一、林奇的理论动机

(一)辖域问题

传统真理论寻求对“真”给出统一的定义,寻找“真”所代表的性质或关系,譬如经典符合论把“真”视作“符合于事实”。但是符合论似乎只适用于物理领域(domain),例如<地球是圆的>之为真是由于符合于地球是圆的这一事实,却不适用于数学和道德领域,例如<1+1=2><杀人是错的>并不对应于客观存在的事实(至少就反实在论的立场而言)(1)按照当前学术界的用法,“

”表示“命题p”。“Domain”是林奇经常使用的术语,但这个概念有一定的模糊性,既可指主题(subject matter)也可指属于该主题的命题集(cf.Wyatt, 2013: 229-230)。笔者建议将前者译为“领域”,将后者译为“论域”。。与之相比,融贯论更适用于数学和道德领域,数学命题、道德命题之为真是由于其融贯于所属的命题集。再有,认识论的真概念不适用于认识上不可达的领域,它不能解释<现时宇宙中的恒星数目是奇数>这样的命题如何能够具有真值。由此可见,把“真”定义为单一的“性质F”将导致真谓词难以覆盖所有领域的真命题。这就是林奇所说的“辖域问题”(scope problem)(cf.Lynch, 2001: 724; 2004: 385)。辖域问题是多元论的主要动机,它促使我们思考,或许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真性质。

(二)解释性问题

20世纪下半叶比较流行的是收缩论。这派理论认为真概念是形而上学透明的,“真”不代表实质性的性质,真理论的任务是研究真谓词的各种用法和句法的、逻辑的、语用的功能(关于收缩论的主张,详见周振忠,2014)。一般而言,收缩论不会面临辖域问题,因为它从根本上否认真性质,也就谈不上某种真性质适用于某个领域而不适用于另一个领域的问题(2)为了简便起见,接下来所说的“真性质”是指“实质性的真性质”。“实质性的”一词是关键的,因为有些收缩论者并不否认真性质,例如P.霍里奇(Paul Horwich)认为真谓词表达了逻辑性质,而只是否认实质性的真性质(cf.Horwich, 1998: 37)。另外,林奇曾说收缩论也面临辖域问题(cf.Lynch, 2001: 724),后来转而说收缩论能够完全避免辖域问题(cf.Lynch, 2009: 109)。。然而在多元论者看来,收缩论有自身的缺陷:它缺乏解释性,不能解释信念(或断定)的规范,不能解释意义(或内容)。用林奇的话来说,收缩论将真概念从“哲学家的工具箱”中移除了(cf.Lynch, 2009: 113)。

(三)实在论与反实在论

实在论/反实在论是形而上学的核心议题。一般来说,很少有人持有全局性的实在论或反实在论,多数人会对某些领域采取实在论,对另一些领域采取反实在论。假设某人对物理领域持有实在论,对道德领域持有反实在论,再假设他接受符合论,把“真”视为“符合于事实”,那么他只能把“真”应用于物理领域,不能应用于道德领域,因为物理领域有客观的事实使得某些物理命题为真,道德领域却不存在相应的事实使得道德命题为真。他可以对道德领域采取(例如)非认知主义或错误论。非认知主义认为相关领域的命题没有真假可言;错误论认为尽管相关领域的命题有真假可言,但是由于没有客观的事实使之为真,这些命题一律为假。然而这些立场与日常的用法不符: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视某些道德命题为真,会将道德命题用作推理的前提或结论(有效推理具有保真性)。有鉴于此,多元论认为,不同的领域(物理、道德)有不同的真性质,这就为容纳不同领域的实在论/反实在论立场提供可能。

(四)统一性问题

多元论如果只承认不同领域的不同的真性质,不承认跨领域的统一的真性质,则会面临混合难题,包括混合推理、混合析取、混合合取等(关于混合推理难题和混合合取难题的提出,分别参见Tappolet, 1997; 2000)。简言之,推理的各个前提和结论,析取/合取的各个析取支/合取支,很多时由不同领域的命题所构成,从而涉及不同的真性质,这样,如何解释推理的有效性(有效推理保存了哪一种真性质)呢?如何解释混合的析取/合取是由于具有何种真性质而为真呢?要解决混合难题,亟须一种不分领域的被所有真命题所共有的统一的真性质。

基于上述理论动机,林奇参照心灵哲学中的功能主义提出了功能主义多元论。

二、林奇的功能主义真理论

根据心灵哲学中的功能主义观点,心理性质(如疼痛)可以被(人或其他动物的)不同的神经性质所实现——心理性质随附于不同的物理性质,从而得到多重实现——而心理性质本身可被视为是一种功能性质。林奇将类似的想法应用于真理论,认为真概念是一个功能概念,真性质是一种功能性质。功能性质是根据功能角色来定义的,“真”作为一种功能性质(功能角色)可以被不同领域的低阶真性质所实现或显示。这就是林奇的功能主义真理论。

(一)基本原理

林奇首先采用怀特的概念分析法来刻画真概念,即使用一组平凡之理(platitudes)或先验原理来说明“真”。林奇使用“自明之理”(truism)这一术语。他给出三条核心的自明之理:

客观性(O):信念p是真的,当且仅当,就信念p而言,事情就如所相信的那样。

信念的规范(N):相信p(在表面上看)是正确的,当且仅当,命题p是真的。

研究的目标(E):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真信念是有价值的研究目标。(cf.Lynch, 2009: 70)

以下跟随M.戴维(Marian David)将自明之理称为“基本原理”(cf.David, 2011: 745)。相应地,可将核心的自明之理称为“核心原理”。关于基本原理和核心原理,有几点说明:(1)基本原理所给出的是真概念的名义本质,它们是民间的、前概念的、默会的;(2)在基本原理中,真概念与其他概念(如信念、命题等)相联系,组成概念网络,基本原理不是简单的罗列,而是形成一个结构,这是林奇与怀特关于基本原理的一个重要区别;(3)核心原理是不容否认的,权重比其他基本原理更高,其中第一条(或许)是最基本的;(4)其他基本原理(例如透明性:无论我们对某个命题采取何种态度,我们也对该命题之为真采取相同的态度)可以从核心原理(连同其他前提)导出;(5)林奇对核心原理采取较为开放的态度,允许有其他选择,譬如把二值原则纳入核心原理(cf.Lynch, 2009: 7-19)。

什么是功能主义真理论呢?林奇写道:“将之称为功能主义真理论……一个命题为真,仅当它具有扮演真—角色(truth-role)的性质……一个性质扮演真—角色,当它具有自明之理所指明的真之特征。”(cf.Lynch, 2009: 73)所谓真性质就是本质上具有真之特征或扮演真—角色的性质(cf.Lynch, 2009: 74)。

(二)真作为一与多

林奇的功能主义多元论是一种温和的多元论(cf.Pedersen & C.D.Wright, 2013: 3)或一元论的多元论(cf.David, 2011: 744),它不同于强多元论(cf.Lynch, 2004: 386)或简单的多元论(cf.Lynch, 2009: 54),后者认为真概念不止一个。在林奇看来,真概念是单一的,真性质则既是一也是多。

真是一:有一种名叫“真”的性质是所有并且只有真命题所共有的。

真是多:为真的方式多于一种。(cf.Lynch, 2009: 67-68)

简言之,“真是一”是指有一种名叫“真”的功能性质(真—角色),“真是多”是指实现真—角色的低阶真性质不止一种(依领域的不同而不同)。下面以物理领域和道德领域为例,看看有怎样的低阶真性质。

经典符合论把“真”定义为“符合于事实”,由于“事实”这一形而上学概念是可疑的,当代符合论倾向于在对象和性质的层面而不是事实的层面解释何谓“符合”。林奇支持一种自然主义的表征理论,以之为基础建立表征的符合论。他分两步进行阐述:(1)根据成分概念的表征特征(即指谓)定义真信念——“a是F”这个信念是真的,当且仅当,所指谓的对象具有所指谓的性质(3)这里“”表示“个体概念a”,“”表示“概念F”。;(2)根据因果关系或目的论的生物功能定义“指谓”(cf.Lynch, 2009: 22-27)。不难看出,表征的符合论适用于物理领域。

然而表征的符合论面临辖域问题:它不适用于道德领域,因为道德领域没有客观的实在可供表征。那么道德领域具有怎样的真性质呢?林奇在“超融贯”(supercoherence)的基础上提出“共一致性”(concordance),然后定义“道德真”。

超融贯:一个信念是超融贯的,仅当它在研究的某个阶段是融贯的信念系统的一员,并且在每一个后继的研究阶段保持融贯。(cf.Lynch, 2009: 40)

共一致性:道德判断P是共一致的,当且仅当,(a)P超融贯于一个道德框架;(b)与该框架在道德上相关的非道德判断为真。

道德真:P为真,当且仅当,P是共一致的。(cf.Lynch, 2009:176)

之所以采用“共一致性”而不是“超融贯”概念,是因为道德信念的真假往往还涉及非道德信念,错误的非道德信念(如“女性的智商低于男性”)有时会导致错误的道德信念(如“歧视女性是对的”)。

这样,物理命题和道德命题之为真取决于不同的性质:符合和共一致性。在这个意义上,真是多。

(三)显示概念

真是一,也是多,那么二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林奇早期提出二阶功能主义,他借用心灵哲学的“实现”概念,认为真性质(真—角色)能够被其他性质(符合、融贯等)所实现,真性质本身是二阶的,是“具有扮演真—角色的性质”(cf.Lynch, 2001: 734; 2004: 394)。其与心灵哲学的功能主义的区别是:在关于何种性质能够实现相关的功能性质的问题上,它的回答是先验的(仅需概念分析),后者的回答是后验的(例如需要具体考察什么样的生理结构能够实现疼痛功能)。然而二阶功能主义面临严重的问题:把真性质看作二阶的功能性质,真性质自身就不具有真之特征,从而不是真性质。

后来林奇改用“显示”(manifestation)概念,定义如下:性质F内在于性质M或被性质M显示,仅当先验地,F的概念上的本质特征是M的特征的子集(cf.Lynch, 2009: 74; 2013: 31)。有了显示概念,我们可以说,对于领域D的原子命题P而言,必然地,P为真,当且仅当,P具有对D的命题显示“真”的性质,当且仅当,先验地,当D的原子命题具有性质M,真之特征是M的特征的真子集(cf.Lynch, 2009: 77)。于是,物理命题和道德命题之为真,是由于分别具有“符合”和“共一致性”这两种性质,这两种性质包含了真之特征作为子集,从而显示了真。林奇的新理论被称为“显示的功能主义”(cf.Pedersen & C.D.Wright, 2013: 90)。

三、对林奇的批评

林奇的功能主义多元论引起热烈反响,很多问题被广泛讨论。本节讨论领域、平凡真、显示这几个最为重要的概念,下一节探讨如何从收缩论的角度对林奇的理论做出回应。

第一,关于领域。多元论的主要动机是辖域问题,即适用于一个领域的真性质不适用于另一个领域。这里首先要回答什么是领域,将一个命题归于一个领域的依据是什么?直觉上的依据是所涉及的主题。我们都会认同例如<地球是圆的>属于物理领域,<1+1=2>属于数学领域,<杀人是错的>属于道德领域。但究竟是根据什么来确定一个命题属于这一主题而非另一主题呢?林奇指出,是构成命题的概念(物理的、数学的、道德的)决定了命题所属的主题。但这个回答面临概念的模糊性问题(cf.Lynch, 2009: 80-81)。而更为严重的问题是林奇的“领域的特殊性”论点,即没有一个原子命题属于多个领域(cf.Lynch, 2009: 81)。这个论点导致他不能处理混合原子命题,例如<不道德行为发生在时空之中>这个原子命题既涉及道德也涉及物理,它属于哪个领域呢(cf.David, 2011: 744-745)?后来林奇的立场有所退却,认为多元论不需要将(原子)命题按严格的领域进行分类(cf.Lynch, 2013: 34)。

第二,关于平凡真(plain truth)。如前所述,多元论面临混合难题,包括混合推理、混合析取、混合合取等。以混合合取为例,<地球是圆的并且杀人是错的>由两个合取支构成,分别属于物理领域和道德领域,按照林奇的理论,这两个合取支分别具有“符合”和“共一致性”这两个低阶真性质,那么整个合取命题具有什么真性质呢?显然不能具有这两个低阶真性质的其中一个。为了解决混合难题,林奇提出“平凡真”概念:“当一个命题仅仅由于自我显示真而为真,我们就可以说相关的命题是平凡真。”(cf.Lynch, 2009: 90)平凡真是所有真命题所共有的真性质,它具有基本原理所指明的真之特征,不需要低阶的真性质去显示它。这样,合取命题由于具有平凡真这一性质而为真,不依赖于合取支所具有的低阶真性质。“平凡真”概念的引入似乎能够解决混合难题,然而这种做法的代价是十分明显的,它使得低阶的真性质成为多余。既然平凡真是所有真命题都具有的真性质,为何还需要假设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低阶真性质呢?既然真本身可以显示真,为何还需要低阶的真性质去显示它呢?因此,正如J.纽哈德(Jay Newhard)指出,假若低阶的真性质是多余的,林奇的功能主义多元论就变成强一元论(即只承认唯一的真性质),尽管仍然可以保留其功能主义的立场(cf.Newhard, 2017: 1594)。

第三,关于显示。显示概念的引入是为了沟通“真作为一”与“真作为多”——各种不同的低阶真性质显示了真。显示概念有两个关键特征:自反性和领域的相对性。显示概念具有自反性,因为根据定义,性质F被性质M所显示,仅当先验地,F的概念上的本质特征是M的特征的子集,而无论任何性质,其概念上的本质特征集也是其自身的特征的子集。由于显示概念是自反的,因此真本身显示了真,这就是上面所说的平凡真,平凡真是不分领域地被所有真命题所共有的。如前所述,这将导致功能主义多元论变成强一元论。此外,显示概念具有领域的相对性特征。譬如,“符合”是物理领域的低阶真性质,它被物理命题所具有而显示了真,即便物理命题具有“超融贯”性质,“超融贯”也无法为物理命题显示真。再如,“超融贯”是数学领域的低阶真性质,它被数学命题所具有而显示了真,即便数学命题具有“符合”性质(假设存在客观的数学事实),“符合”也无法为数学命题显示真。这使得显示概念不一致,因为根据定义,真性质的特征是低阶真性质的特征的子集,因而真性质被低阶真性质所显示,于是对于任何命题,只要它具有低阶真性质,也就具有真性质,而无论该命题属于什么领域,这与显示概念的领域相对性相矛盾。

四、收缩论的回应

林奇认为,收缩论与传统的真理论相比,优点是避免了辖域问题,缺点是丧失了解释性,尤其是不能解释意义(或内容),不能解释信念(或断定)的规范。关于收缩论如何处理意义问题以及断定的规范的问题,可参见(周振忠,2010; 2017),此不赘述。本节探讨收缩论如何回应林奇理论的核心论点“真作为一与多”。

(一)收缩论的基本特征

收缩论这一流派尽管有着共同的特征(例如一致否认实质性的真性质),具体的理论形式却是五花八门。这里以最具代表性的霍里奇的最小论(minimalism)为例。霍里奇采纳A.塔尔斯基(Alfred Tarski)的T型等值式作为真定义,区别在于使用命题而不是语句作为真值载体。T型等值式是T图式“

为真,当且仅当,p”的实例,如“<雪是白的>是真的,当且仅当,雪是白的。”最小论的基本特征是:(1)认为我们对真概念的理解就在于把握所有T型等值式;(2)真谓词表达了逻辑性质,但不表达实质性的性质;(3)真谓词的逻辑作用是对命题进行概括,例如“《圣经》中上帝的话都是真的”是对《圣经》中上帝的话进行概括;(4)真概念没有解释性,不能用于解释其他哲学概念如意义、断定等。简言之,最小论致力于让真概念尽可能简洁——剔除真概念的形而上学要素,将定义“真”的概念资源减到最少,将真概念在哲学上的重要性降到最低。

最小论是一种典型的收缩论,收缩论的基本特征自然也包含在最小论的基本特征之中,包括:否认真谓词表达实质性的性质,否认真概念具有解释性,着重研究真谓词的(句法、语用、逻辑)功能。

(二)真作为一

按照林奇的看法,“真作为一”是指存在一种名叫“真”的功能性质,即“本质上具有真之特征”的性质。真之特征由基本原理给出,如前所述,有三条核心原理:客观性(O)、信念的规范(N)、研究的目标(E)。但正如纽哈德指出,(N)和(E)其实并不是我们理解真概念所必需的,我们可以在缺乏理解(N)和(E)以及信念与真之间的关系的情况下把握真概念(cf.Newhard, 2017: 1608)。因此有理由认为,刻画真概念所需要的仅仅是(O)。改用命题作为真值载体,可将(O)表述如下:

客观性(O*):命题p是真的,当且仅当,事情就正如p所说的那样。

如何理解(O*)呢?不妨回顾一下塔尔斯基的真定义。塔尔斯基的目标是要为经典的亚里士多德式的真概念——说是者为是,或非者为非,即为真——寻找一种精确的表述。他认为现代符合论的表述——“一个语句为真就在于它与实在相一致(或符合)”或“如果一个语句指称一个存在的事态,那么它就为真”——不够精确和清楚。为此,他给出T型等值式,一个完整的真定义就是所有T型等值式的逻辑合取(cf.Tarski, 1944: 342-344)。不难看出,亚里士多德式的真概念正是(O*),而塔尔斯基的T型等值式以简洁而精确的方式反映了(O*)。考虑到(N)和(E)并非必需,可以认为,基于T型等值式的收缩论能够很好地阐明林奇所谓的“真作为一”,于是我们能够拥有一个跨领域应用的单一的真概念。

(三)真作为多

功能主义多元论的另一直觉是“真作为多”,即命题为真的方式不止一种。这里关键在于如何理解“为真的方式”。按照林奇的理解,物理命题(如<地球是圆的>)和道德命题(如<杀人是错的>)为真的方式是不同的,这是因为前一命题具有“符合”这一低阶真性质,后一命题具有“共一致性”这一低阶真性质,这两种低阶真性质以不同的方式显示了真。这种理解预设了性质的本体论,且在本体论上是膨胀的——它假设真命题除了具有真性质,还具有另外的低阶真性质(符合、共一致性),以及假设了真性质和低阶真性质之间的一种独特的关系(即显示)。然而收缩论也能够解释“不同的为真方式”。根据T图式,

的真值条件是p,于是,物理命题<地球是圆的>的真值条件是地球是圆的,道德命题<杀人是错的>的真值条件是杀人是错的,由于真值条件不同,这两个命题为真的方式不同(一个命题为真,无非就是相应的真值条件得到满足)。借助真值条件,收缩论也能够阐明“真作为多”,且不需要假设更多的本体论。

基于这种分析,D.爱德华(Douglas Edwards)提出一种介乎功能主义多元论和收缩论之间的理论,称之为“收缩论的功能主义”(cf.Edwards, 2012)。笔者的看法与之略有不同:(1)爱德华采纳了林奇的全部核心原理(ONE),笔者仅采纳(O)[或更准确地说(O*)],并认为(O)[或(O*)]已反映在收缩论的T图式当中;(2)爱德华赞同林奇把“真”看作一个功能概念,笔者认为真概念由收缩论的T图式所定义,其本身并非一个功能概念,“真”之功能性质(若有的话)是派生的,不是真概念的定义特征;(3)爱德华强调真值条件视个别命题而定,不同的命题有不同的真值条件,但他没有区分不同类型的真值条件,笔者认为真值条件可按命题的类型或所属的领域粗略地进行分类——例如可以认为,物理命题具有实在论的真值条件(其成立与否取决于客观的实在),数学命题具有反实在论的真值条件(其成立与否不取决于客观的实在,而取决于譬如是否存在数学证明,是否融贯于数学命题集)——这样更能反映多元论背后的直觉:不同领域的命题为真的方式不同。

概言之,收缩论也能够解释“真作为一与多”,且能够满足林奇的理论动机,体现为:(1)收缩论不会面临辖域问题,因为它没有假设实质性的真性质;(2)能够处理解释性问题(参见周振忠,2010; 2017);(3)能够以真值条件的方式容纳不同领域的实在论/反实在论立场;(4)不会面临混合难题,因为它定义了一个可应用于不同领域的单一的真概念或真谓词。综上所述,林奇并未提出一种比收缩论更优的真理论。

结 语

真理多元论开辟了有别于传统实质论和收缩论的第三条路线,成为当下真理论研究的热点。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提出辖域问题以及促使真理论研究者关注和思考“不同类型(或领域)的命题为真的方式不同”。林奇试图利用心灵哲学的功能主义概念框架构建功能主义真理论以系统地回答这一问题,其理论精巧而富有创意,因而受到广泛关注。然而该理论的一些关键概念(如领域、平凡真、显示)面临严重问题,且假设了过多的本体论,不符合经济性原则。与之相比,收缩论在吸收多元论思想的情况下,能够利用较少的概念资源达到同样的理论目的,是一条更优的值得进一步探索的真理论研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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