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逆
(南昌市绿化管理处 江西省南昌市 330006)
近年来,我国各级林业相关部门乃至社会上各界人士的共同对林业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的号召和实际的努力,有一定的起色。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规范着林业的同时也激励了它的创新,首先是各项法规体系的完善,其次是新品种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而且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执法守法也有了一定的进步,当然走向世界加大国际合作交流的力度等也是促使现代林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实施是在20 世纪90 年代末开始的,自此以来,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专注于各种植物品种保护权的申请,无论是来自于国际还是国内,都会在此得到受理。2008 年,类似于其他花卉品种以及木本观赏植物申请后都亦进入花卉新品种的保护名单当中,同时,中国的保护也吸引了许多国外公司将其在市场上销量较高的品种逐渐在中国申请得到品种保护。只有完善合理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并将这种观念、意识普遍传入,广大育种者才能更加地信任并运用新品种权保护制度进行维权。
我国政府对花卉新品种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从上世纪末条例的制定、正式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等的切实行动开始的,随着植物林业的发展及其在市场上的占据份额的加大,我国对其工作的重视力度也有所加强,而且法律的保护也逐渐成为更多人的依赖。2005 年,第六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在成都举办,这属于一次包括花卉品种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规模较大的展示,随后,各植物林业、花卉协会等组织单位共同举办了中国花卉产业发展与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论坛。
我国现下的生物技术一定程度是取得了较大的突破,而且也运用于各领域当中,然而,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还的发展还是表现出更多的是不成熟的一面。由技术带来的困难主要是品种鉴定方面的问题,法律部门也因此缺乏较强的权威技术,侵权的现象层出不穷,而法律对于抵抗侵权的力度有效,往往出现侵权打击无效的现象。除此之外,外部也出现些许阻碍比如侵权技术高超难以发觉、侵权证据难寻,许多单位更是由于对反侵权而望而却步。
了解我国花卉新品种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可知,其起步较晚且各方面都不是很成熟,虽然此项新制度已经实行有十年的时间,但是相关的经验并不是很深厚。甚至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素养的科研人员、单位等都对其了解不足,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做法意识的不足,因此相关企业更是在花卉新品种的发掘、保护等方面的行动更是难得,会造成许多本具独特优势的科技成果而丧失竞争条件被流失和被淘汰,更不用说知识产权。而且,这样更容易使得不法之徒钻空子,因为不用承担相关责任而大肆盗取我国优良品种和种质资源,无疑为我国的花卉发展带来极大的阻碍。
花卉新品种的研发,一要靠技术手段,二要靠设施设备,目前我国出现的问题便是二者都缺乏健全的科技支撑体系。许多新品种研发环节都出现了分散而不连续、不相关,且基础薄弱又投入不大,虽然各司其职有利于提高专业素养,但是过度地划分职权则就不利于品种研发。一般出现的情况是,品种研发的科研单位缺乏有效的市场化运作环节薄弱,而市场运作娴熟的企业则在科技研究等方面又缺乏实力,同时,设有人力、技术资源的企业,难以取得实质性的效果,因为也缺乏对花卉新品种系统化的开发。
宣传花卉新品种的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既是普及广大育林者的专业素养,又是对其发掘的一种保护。所以,可以借助媒体及会议的力量、对我国花卉新品种的新成就新发现的典型宣传、按照不同层次类别地举办植物新品种各环节等人员和队伍的植物知识产权保护培训,从工作人员的意识和能力水平方面入手。
据了解,我国供观赏的植物类型较丰富,其生长特点也独具样态,甚至有些品种的观赏价值也很不一般,有较大进一步开发及市场挖掘的潜能。同时要加强对野生资源的各个方面性状进行分析、科学研究、引种或加以综合培育成兼具各特点的新品种,可以更好地在日前竞争激烈的市场保持一方净土,并丰富园林植物的种类,为花卉产业带来更具有民族特色的活力。
花卉的新品种研发首先就要不吝于加大资金的投入,以资金带动技术、人才等的引进和运用。技术方面以选育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是关键,这也是发挥一个企业主体作用的主要渠道,由其兼并集成示范生产的技术,发挥科研单位创建以合理的技术为支撑的自主创新体系的作用。充分认识到自主知识产权对于花卉新品种而言,是研究的重要目标,不仅加强对本国植物资源的收集,也要充分借鉴国外的优质花卉种子资源,当然在研发的同时也要不忘自己本土的特色,形成相对独立性,培育一批具有时代特点、符合现代化大众的市场化倾向的新品种。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对于本国的花卉产业而言具有吸取精华、借鉴市场的价值,对于国际上的花卉产业而言,则是在国际市场上注入中国元素,活跃国际市场,一定程度上也是展现中国魅力。为此,中国花卉产业首先需要做的即是记住忌单边垄断而深入开展双边和多边合作,切实按照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规则获得该成员的DUS 测试报告,并加强与荷兰、欧盟以及日本等发达国家之间的关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合作与交流,在引进新技术方面,可有效提升我国植物林业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其次,也要提升我国花卉产业在国际技术工作组会议的话语权,并了解国际市场走向,保持花卉产业的前沿性。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众所周知是一把双刃剑,发展一项技术最重要的就是尊重他人以及自己的知识产权,加强维权意识,并不断转化该产业的生产思维及方法,才能更好地面对市场上的诸多侵权现象,为该技术、该产业的发展铺平道路,其中当然包括对花卉新品种的保护与转化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