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今年7 月,教育部印发了《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纲要》)。教育部教材局负责人就《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回答了记者提问。本刊摘编如下:
劳动教育是新时期党对教育的新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意义重大。《意见》面向全社会,全面部署劳动教育工作。《指导纲要》是《意见》的配套文件,主要面向教育系统内部,依据《意见》,细化有关要求,重点解决劳动教育是什么、教什么、怎么教等问题。劳动教育有自己的特点和规律,专业性比较强。提高劳动教育质量和水平,必须加强专业指导。
《指导纲要》重申《意见》提出的“以体力劳动为主,注意手脑并用”要求,并进一步阐明了劳动教育的内涵和特征,指出“劳动教育是发挥劳动的育人功能,对学生进行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教育活动”,它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鲜明的思想性,强调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一切劳动和劳动者都应该得到鼓励和尊重,反对一切不劳而获、崇尚暴富、贪图享乐的错误思想;二是突出的社会性,要求引导学生走向社会,认识社会,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体会社会主义社会平等、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三是显著的实践性,以动手实践为主要方式,引导学生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学会建设世界,塑造自己,实现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目的。
依据《意见》,《指导纲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劳动教育的目标内容做了细化和具体化:一是明确劳动教育目标框架,具体包括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四个方面;二是明确三类劳动教育(日常生活劳动教育、生产劳动教育、服务性劳动教育)的育人价值定位;三是明确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劳动教育主要内容和三类劳动教育的具体要求。各地和学校可以依据以上三个方面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更为具体的劳动教育清单,切实解决劳动教育教什么的问题。
当前学校中有教育无劳动和有劳动无教育的问题同时存在。《指导纲要》从独立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在学科专业中有机渗透劳动教育、在课外校外活动安排劳动实践、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强化劳动文化四个方面明确劳动教育的途径,特别是对劳动教育必修课、课外校外劳动实践时间、每学年一次的劳动周提出了具体要求,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切实解决有教育无劳动的问题。同时,劳动教育不是简单的让学生扫地、做家务,《指导纲要》围绕讲解说明、淬炼操作、项目实践、反思交流、榜样示范等关键环节,加强对劳动教育方式方法的具体指导,要求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对学生进行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教育,切实解决有劳动无教育的问题。
《指导纲要》在评价改革方面突出强调三点:一是依据劳动教育目标,制定劳动素养评价标准,注重对学生劳动素养形成和发展情况的测评分析;二是将平时表现评价、学段综合评价和学生劳动素养监测区别开来,分别提出相应要求;三是利用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改进评价方式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