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深入整治煤矿安全重大隐患和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推动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陕西省煤矿安全专项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4 月下旬至年底,在全省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攻坚行动。
此次煤矿安全专项攻坚行动分3 个阶段进行,以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重大灾害治理,依法严厉打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煤矿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实现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起数在2019年的基础上“三下降”。
《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级煤矿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各市(县)也要成立领导机构,确定牵头部门,明确相关部门责任,煤矿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的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安全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安排。要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强化一矿一策方案制定落实,突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问题整治,严格落实“谁组织、谁带队、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要结合攻坚行动阶段性工作安排,开展检查督查,省市县三级煤矿安全攻坚行动领导机构要组织督查组,适时开展检查督查。要严肃查处检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依法应当给予处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涉嫌超层越界开采的,在责令停止作业、依法处罚的同时,要移送自然资源部门处理。同时,要用好“行刑衔接”“黑名单”“联合惩戒”等重要手段,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