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昌兰
宋代科举取士盛行,地方发解试合格后,为表示庆贺和宣扬乡里教化,地方政府会在士子进发前举行盛大的宴饮活动以饯行,此种宴会在当时称为鹿鸣宴。换而言之,鹿鸣宴是在地方科举考试结束后州县长官为赴下一级考试合格考生饯行而举办的宴饮活动。唐代以来,宴会上奏《诗经·小雅》中《鹿鸣》一篇,并作为一种礼仪制度传承下来,故而称之为鹿鸣宴。宋代沿袭古风,各个地方长官为给发解试合格者赴省试壮行,一般都要举行鹿鸣宴。在宋朝国家“右文”政策影响下,鹿鸣宴的举行更加正式,更具影响力。学界已有鹿鸣宴的相关研究①,对于鹿鸣宴具有的政治宣传和地方教化作用关注不够,也为本文的撰写提供了契机。
宋代对于文治事业之重视为中国古代历史上尤为显著的阶段性特征。宋人蔡襄指出:“今世用人,大率以文词进。大臣,文士也;近侍之臣,文士也;钱谷之司,文士也;边防大帅,文士也;天下转运使,文士也;知州,文士也。”[1]384蔡襄的话较好地反映出宋朝国家重视文治事业和重用文人的事实。而科举考试作为选拔人才和宣扬文治教化并重的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宋朝官员选拔方式有五,分别为科举取士、恩荫补官、纳粟摄官、流外出职、从军补授[2],其中“计其才行可以居官治事者,纳粟、胥吏不如补荫,补荫不如进士、武举”[3]9402,尤为突出了科举取士选拔人才的重要性,通过科举考试确实为宋朝政府输送了大批德行出众的人才。宋朝统治阶层中高级官员大多数为科场出身,据《宋史·宰辅表》所列宰相133名,科举出身者高达123名,占92%[4]52。可见宋朝科举之盛为前代所不及。在此背景之下,围绕着科举取士而展开的系列庆祝活动名目繁多,其中尤为著名者就有鹿鸣宴,也是乡里地方为世人津津乐道的一大科举盛事。
鹿鸣宴在唐朝时期已经初具雏形。唐时地方上科举初级考试结束之后,为宣扬乡里教化,地方长官会为科考士子举行集会,召集同僚,设宾主、陈俎、豆,备管弦,杀羊,歌《鹿鸣》之诗[5]1159,集会仪式相当隆重。随着时代的发展,到宋朝时期,国家推崇以文治国,地方上对于鹿鸣宴之举办更是毫不懈怠,为发解试合格者举行鹿鸣宴日渐成为各地通行的惯例,具有了程式化的意义,也是地方上宣扬乡里文治繁兴、勉励后学的一大盛事。这一时期,各地举办鹿鸣宴之现象十分普遍。宋人吕陶《鹿鸣燕诗序》言:“成都诸进士,既中有司之式度,则藩侯为之设燕,赋诗宠行,相与属和,摹刻而传。循仍久之,号曰故事。”[6]132不仅成都如此,其他地区亦是相习成风。福州长乐士人陈茂林绍兴十七年(1147年)为解头,按照当地旧例,与同荐者共赴鹿鸣燕[7]153。绍熙三年(1192年)秋,信州解试揭榜结束,“当作鹿鸣燕以享随计之士”。郡守王道夫便选择了九月二十九日开筵,“诸邑士子先期皆至”[7]1022,提前到达为参加鹿鸣宴做好准备。鹿鸣宴上预宴者首先是地方官僚,尤以长官为代表。曾宏父曾以台州首臣身份出席当地鹿鸣宴,且作诗以饯士子[8]78。庆元年间,临江劝驾多士,鹿鸣宴上“凡由进士科进者皆预焉”[9]208。除地方长官、考试合格者外,通常还包括考官、学政等组织参与人员,甚至是方外之人。洛阳乡先生郭延卿连蹇场屋,预乡荐鹿鸣燕日,吕蒙正命道士与席[10]32。
鹿鸣宴程式及内容十分丰富。举办鹿鸣宴旨在宣传地方教化、为得解士子饯行,宴会仪程一般有例可循,大体包含饮酒、作乐、赋诗等一系列内容。其中赋诗兼具宣传地方文教之盛及展示预宴者才华的双重功能,因此也最负盛名。鹿鸣宴诗作在文体上灵活多变,不拘一格。时人汪应辰指出:“故事,鹿鸣宴赋诗,所以致劝驾之意。如蒙继和,不必次韵,或五言,或七言,或一首,或二首,各从其便,庶几得以观志也。”[11]294就是强调鹿鸣宴上诗词唱和“各从其便”。通过赋诗考察或展示预宴者才学才是此举真正意图之所在,因此彭龟年作鹿鸣宴诗序有言:“某陈人也,偶睹盛事,思有以记之,敬嗣严韵二首,极愧不工,尚几镌削。”[9]208强调了自己所赋诗作略欠工整,实际上为谦虚之辞,却透露出鹿鸣宴上“以诗才探人才”的真实状况。南宋人费衮十分推崇苏轼的文才,认为“东坡之文浩如河汉,涛澜奔放,岂区区束缚于堤防者”,而东坡所作《徐州鹿鸣燕诗序》全用四六文体,大概是“效唐人体而益工,盖以文为戏邪”[12]44,对苏轼才华学识的赞赏与倾慕溢于笔端,也证明了鹿鸣宴之类场合诗作所赋有才华展示之功能。
由于创作者不同,诗作内容也有截然区别。地方官之作通常表达了政府对于地方文教事业之重视、彰显政绩,同时又充满对考生的期待和谆谆教导之意,鼓励士子在下一级科考中获得佳绩。熙宁五年(1072年),冯山通判梓州,曾在当地鹿鸣宴上赋诗两首,其一首有言:“重阳高会最风流,为礼贤书席后游。已爱食萍歌小雅,更宜攀菊赏清秋。荣观坐见邦人喜,壮志行期国士酬。酒到从容当尽醉,登仙名籍在瀛洲。”[13]289全诗不仅有对参加宴会科考士子的热烈祝贺,还殷切期望其能大展宏图、报效国家,同时寄予在后续考试中取得良好科名的祝愿。考生诗作则往往充满了对美好前途的殷切期盼及参与宴会的无限荣耀与感激之情。吕陶在记述熙宁八年(1075年)成都举办的鹿鸣宴时指出:
今年秋,府帅刘公谓旧礼之不可废也,既燕之,遂以诗赠之,且述前人题柱夺标之事,而劝励焉。盖好贤乐善之心,发于咏歌,则教存其间也。自天章李公,洎僚属宾从及其诸生,相继而赋……后世好事者,摭其本末纪为美谈,有以知朝廷文化之盛,多士逢辰之荣,想味余风,良可爱慕。然则鹿鸣唱和之传也,亦可以见西州学俗之美而礼文之有足观者。[6]132
以上可见,地方长官作诗旨在劝勉诸生,而僚属、宾客所作则突出夸赞地方文教之盛,大都是应酬唱和之作。对此,有学者就指出,鹿鸣宴诗是在特定环境(鹿鸣宴)中歌咏特定事件(为举子宠行)题材狭窄,内容空泛;带有强烈的应酬性,华而不实。概而观之,现存宋人鹿鸣宴诗整体成就不高,但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尚有阅读的价值[14]。当然,鹿鸣宴诗仍有可称道者。如南宋初年,国家经历“靖康之难”后,科举制度逐渐获得恢复,各个地方鹿鸣宴也渐次得以实行。政权建立初期,宋、金兵火不断,战祸连年。刘子翚《鹿鸣燕诗送诸进士》诗有言:“讲艺欣闻暂息兵,槐花秋晩诏群英。胡尘不隔蟾宫路,镜水初题雁塔名。”[15]351诗中深切表达了对于国家重获和平的欣喜和渴望之情。观此诗作对于体察当时国家政治局势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此外,宴会上尚有乐舞等娱乐节目助兴。关于此,宋人诗词中俯拾即是,诸如“细听吹笙仍鼓瑟,即看结绶却登畿”[11]294、“芳筵缥缈开三岛,大乐喧哗彻五云”[16]739等之类描述,鹿鸣宴热闹隆盛之景象可见一斑。
鹿鸣宴不单是为得解士子饯行,更表明地方政府对于文教事业的重视程度,通常会伴随着馈赠,具有一定的助学意义。《诗序》曰:“《鹿鸣》,燕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又实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然后忠臣、嘉宾得尽其心矣”[17]29,将宴会馈赠和臣子感恩戴德继而报以忠心结合起来,很好地诠释了此举意图之所在。南宋时期,宁波一带为得解士子饯行时“于常例外,制司酒息钱内各特送五百劵,以助观光之行”,所以“敬贤书而尊国体也”[18]3614。诸如此类馈赠现象在当时非常普遍。如《景定建康志》中就详细记载了建康府馈赠士子物品之常例:
本府劝驾,于贡院揭名一月后,就设厅开鹿鸣宴。凡本府新旧文武举及漕司新举人皆预焉,津送有差。
江东漕司正请官员、士人,除漕司津送外,本府每员送十七界会子三十贯,折绿、过省见钱一十贯七十八陌;酒四瓶;兔毫笔一十枝;试卷札纸四十幅;点心折十七界会子一十贯,酒一瓶。
本府免解士人,每员送十七界会子二十贯(文注:府学前廊增十贯),酒二瓶,点心折十七界会子一十贯,酒一瓶,特送十七界会子五百贯文。
淮郡免解士人,每员送十七界会子二十贯,酒二瓶,点心折十七界会子一十贯,酒一瓶,特送十七界会子二百五十贯文。[19]1878-1879这份馈赠清单中,馈赠物品从吃食(酒、点心)到用品(纸张、笔)再到津贴一应俱全,只是不同级别士子所受馈赠数额有所区别而已。从馈赠财物来看,劝学奋进意味相当浓厚,也是地方政府宣传文教、勉励后学的重要举措。论及该问题,有学者认为,唐代乡饮酒礼兼具尊贤尚齿的功能,礼仪的举办者、参加者、举行地点以及经费来源均出自地方社会,实际上成为地方精英的聚会,尤其是贡士的乡饮酒礼成为常典之后,其对地方社会的文教发展所起到的作用是不言自明的[20]。从上述建康府的资助行为来看,与唐代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能够参加鹿鸣宴是科考士子迈入仕途的第一步,也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宴会结束之后一般会刻印预宴者名单,当时称为“小录”,此种“通讯簿”为预宴者结交新友提供了难得的机会。正如日本学者山口智哉所说:“解试合格之后举行的壮行性质的宴会——鹿鸣宴之类的活动,并不单单是在同一场所学习或共同举行同一个礼仪而已,解试的合格者为了彰显解试中的‘同年’关系,以‘期集小录’‘乡饮小录’‘同舍小录’等形式进行书籍的印刷和出版,以便培养‘同’的意识。”[21]这种同年关系在士子们以后的仕宦生涯中体现得相当明显。
乡饮酒礼在中国古代社会作为一种推行于乡里地方的礼仪教化制度而受到普遍重视。古人云:“诸侯之乡大夫,三年大比,献贤者能者于其君,以礼宾之,与之饮酒。”[22]1288“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23]464乡饮酒礼突出了以“尊老”“尚贤”为主要宗旨的礼仪教化特色。而鹿鸣宴就起源于周朝礼遇贤能之士的乡饮酒礼。周代乡饮酒礼大体包含四项基本内容:一则乡大夫三年宾贤能,二则乡大夫饮国中贤者,三则州长习射饮酒,四则党正蜡祭饮酒。宋代具有“宾贡”性质的鹿鸣宴正是古乡饮酒礼中“宾贤能”者的一种推行形式。这种认识在宋代具有相当广泛的代表意义。政和二年(1112年),议礼局检讨五礼仪注,进呈札子,指出先儒议乡饮酒礼有四,其中后世腊蜡百神、春秋习射、序宾饮酒之仪不行于乡国,“惟今州郡贡士之日设鹿鸣宴,正古者宾兴贤能,行乡饮酒之遗礼也”[24],明确指出鹿鸣宴是继承乡饮酒礼中的“宾兴贤能”之遗礼。
唐代兴起科举取士之法为国家选拔人才,与乡饮酒礼“献贤者能者于其君”的宗旨高度契合。随着时代发展乡饮酒礼便与科举考试结合起来,选取考试合格者以为“贤者能者”。在古礼乡饮酒上有所谓“升歌三终”环节,孔颖达指出“升歌三终”为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也”[22]1682。大概乡饮酒礼上开场首歌《鹿鸣》之曲,而《鹿鸣》一诗中又有“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之句,恰到好处地传递出国家礼遇贤才之意涵。因此,后世便称地方长官为科举考试中初试合格者饯行的宴饮活动为鹿鸣宴,而鹿鸣宴也作为中国古代的重才之宴与科举制度一起流传千年。有学者指出,乡饮酒礼发展到唐代形成两种趋势:一是“以礼发遣”的宾贡之礼,诸州行乡饮饯送乡贡;二是遵循“尊德尚齿”礼义,州县举行乡饮以劝导孝悌。“宾贡”与“尚齿”两种仪式,是同时存在的,虽皆称以“乡饮酒礼”,实质却是“同名异实”[25]。在宋代,具有“宾贡”职能的乡饮礼仪实现了身份地位的转化,与科举制度结合起来,形成具有独特称谓的宴饮形式,即鹿鸣宴;而“尚齿”礼仪则形成以凸显尊老尚贤为主要意旨的基层乡里聚会仪式:乡饮酒礼。关于地方上举行的鹿鸣宴与乡饮酒的关系,吕陶于所作《鹿鸣燕诗序》中作出了区分:
唐开元中,百宪具葺,文化寖隆,乃诏州郡以贡士日行乡饮,用少牢,当时谓之中礼,则今之鹿鸣燕者又从而繁饰之也。然犹取讲道修德之歌以为美名,言嘉宾之可则效,是故饮食宴乐且将厚意,庶几得尽心焉……成都素号多士,比比向学,亲逢熙明,率以治经求举,今年秋,既试于有司而荐之礼部也,府帅蔡公约用旧章敦励良俗,致礼以燕之。时翰林范公得谢而归,适居右席,实为古之乡老,公与范公洎集贤俞,公中祕叚,公各为诗以美之。[6]131
吕陶认为鹿鸣宴是对乡饮酒礼加以改造即“从而繁饰之”的结果,取乡饮酒“讲道修德之歌以为美名”本义,传承先人遗风余范。因而认为此次鹿鸣宴是“用旧章敦励良俗”,意在宣扬古已有之的乡里美德,与科举取士结合起来“以见前古之髣髴”,且宴席之上对年高德劭、告老而归的范公予以尊重,具有“古之乡老”之誉,实属盛世美谈。事实上,鹿鸣宴将乡饮酒礼与《鹿鸣》的诗意结合起来为得解士子饯行,虽然鹿鸣宴与乡饮酒两者之间或有重合,却不能互相取代,混淆名称。《全宋诗》包含“乡饮酒”“乡饮礼”诗一共61首,但是考察其内容并无饯行得解举子的意涵,与鹿鸣宴诗具有明显的区别[26]165,是对二者不能互称的最佳证明。因此可以说,在宋代,鹿鸣宴与乡饮酒已经形成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各有所指,唐朝时期概念混淆状态的乡饮酒礼不复存在②。
也正因此,古已有之的乡饮酒礼在宋代文治兴盛发展背景之下,与具有“宾贡”职能的鹿鸣宴相比显得相形见绌,甚至出现了衰退趋势,发展势头远不及鹿鸣宴。针对此种现象,太宗淳化年间,田锡上疏阐释乡饮酒礼所蕴含的尊老尚贤、孝悌和睦等乡里宣传效应,向朝廷建议恢复古乡饮酒之礼。到政和年间,仪礼局讨论五礼仪注,指出“今州郡贡士之日设鹿鸣宴,乃行乡饮酒之遗礼也”,因而建言“因今之宜,参酌循立”,提出在州郡贡士之际行乡饮酒之礼[24]。关注重心与上述田锡提及的乡饮酒礼中所见尊德尚齿、孝悌和睦等基本内容一致,蕴含其中的尊老尚贤教化之意昭然若揭,是国家重新审视乡饮酒礼所具有的乡里宣传教化与地方治理功效的一种表现,也反映出国家十分重视礼仪教化在构建和稳定地方社会秩序中所起到的推动作用。因此,如果站在国家地方治理的角度来看,鹿鸣宴与乡饮酒实际上并无本质上的区别,都是宋朝国家治理地方所采取的一种举措而已,“形虽有异而神同”。有学者就从地方教化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宋代的鹿鸣宴与乡饮酒是一回事[27]。
虽然宋代鹿鸣宴与乡饮酒已经各有所指,但是,鹿鸣宴从根本上脱胎于乡饮酒礼,尊老尚贤之意并未消减,只是将其寓意于“宾贡”形式之中,在具体宴设过程中依然体现出了相当浓厚的尊老尚贤思想,与古乡饮酒礼一脉相承。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着明显的体现:
第一,鹿鸣宴排列秩序中倡导“叙坐以齿”。唐代以来通过科举选拔人才的制度渐兴,古来盛行于乡里地方具有宾贡饯行性质的乡饮酒礼,在科举制度的推动下日渐成为常例。杜佑在《通典》中描述唐代具有“宾贡”特色的乡饮酒礼时指出:“自京师郡县皆有学焉。每岁仲冬,郡县馆监课试其成者,长吏会属僚,设宾主,陈俎豆,备管弦,牲用少牢,行乡饮酒礼,歌《鹿鸣》之诗,征耆艾,叙少长而观焉。既饯,而与计偕。”[28]180透露出唐时具有“宾贡”特色的乡饮酒礼(即宋代的鹿鸣宴)中强调“征耆艾,叙少长”之意,蕴含其中的“尊老尚贤”意味浓厚。这一礼仪规范在宋代得到了延续。宋时,为表乡里教化之意,遵循前代乡饮酒礼仪规范,鹿鸣宴预宴者一般需要按照长幼顺序排列座次。绍兴十七年(1147年),福州地方官为得解士子举行鹿鸣宴,同荐送者拜谒大成殿,按照旧例“以年齿最高者为首”[7]153,透露出以年长为尊的“尊老”理念,与乡饮酒礼“明长幼之序”的基本原则一致。庆元年间,临江地方鹿鸣宴上“沿乡人饮酒之意,叙坐以齿”[9]208,亦是如此。因此,可以说鹿鸣宴脱胎于乡饮酒,寓于母体的“尊老尚贤”之意并未完全蜕化,而是以“宾贡”的形式传承和发展着乡饮酒礼中“尊老尚贤”之基本内涵。
第二,宋人关于鹿鸣宴与乡饮酒意义之理解。《礼记》中指出“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23]464,明确了蕴含于乡饮酒礼中的尊老思想。关于此,宋人有着类似看法。《嘉定赤城志》中讲述乡饮酒之礼时强调“乡党之民会聚饮酒,以正齿位,长者坐,少者立,老者食以厚,少者食以薄,所以示民以孝悌之道也”[29]930,借乡饮酒之仪倡导尊老之思想。绍兴十年(1140年)冬,《安福县重修学记》中有“因射乡饮酒,而识尊卑长幼之序”[30]259的记载,亦是明确了乡饮酒礼的尊老思想。脱胎于乡饮酒礼的鹿鸣宴,其本身所蕴含的尊老思想与礼仪教化之意并未完全剥离开来,而是在科举制度兴盛的背景之下,行“宾贡”形式的同时不忘宣扬乡饮酒“尊老尚贤”之古礼,实质上与乡饮酒礼之思想实质并行不悖。这一点,在宋代诸多言论中也有体现。《宋史·礼志·乡饮酒礼》中指出,贡士之际设鹿鸣宴是行乡饮酒之遗礼,“然古礼俯僎介,与今之礼不同”,“今制,州、军贡士之月,以礼饮酒,且以知州、军事为主人,学事司所在,以提举学事为主人,其次本州官入行,上舍生当贡者,与州之群老为众宾,亦古者序宾、养老之意也”[31]2721,明确了鹿鸣宴蕴含贤宾、敬老、谦让之意,本质上是行乡饮酒之遗礼。政和三年(1113年)正月,议礼局上奏曰:“州郡贡士有鹿鸣燕,古者于宾兴贤能,行乡饮酒之遗礼,请易其名如古。”对此,朝廷指示道:“稽古者不必循其迹,州郡鹿鸣燕乃古乡饮酒之意,可止以鹿鸣燕为名,有古乐处令用古乐。”[32]2261明确强调州郡鹿鸣燕“乃古乡饮酒之意”,因而不必更名如旧。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四月,新通判抚州张洙上奏曰:“乡饮酒所以明长幼之序,兴礼逊之风,当其与科举并行而不相悖。”[33]1761张洙之言可谓一针见血,是对鹿鸣宴与乡饮酒礼尊老尚贤思想内涵一脉相承的绝佳诠释。
第三,借鹿鸣宴行“学教”之事,与乡饮酒行“政教”之礼紧密相连。鹿鸣宴脱胎于乡饮酒礼,又与学校教育密不可分,“政教”与“学教”并行不悖。《新唐书·韩思彦附韩琬传》中记载,韩琬举茂才,名动里中,“刺史行乡饮饯之,主人扬觯曰:‘孝于家,忠于国,今始充赋,请行无算爵。’儒林荣之”[5]362。刺史行乡饮酒礼为韩琬饯行,实际上就是宋代所谓的鹿鸣宴,借此举宣扬“孝于家,忠于国”的“政教”思想。到宋代,乡饮酒礼经常见于学校举行,借此举寓教于下,传宣教化,就是对于此种现象的一种诠释。王安石曾经在《慈溪县学记》中讲阐述了“政教”与“学教”两者之间的利害关系,其中有言:“天下不可一日而无政教,故学不可一日而亡于天下。古者,井天下之田而党庠遂序,国学之法立乎其中,乡射饮酒、春秋合乐、养老、劳农、尊贤使能、考艺选言之政,至于受成献馘讯囚之事,无不出于学。”[34]111王安石明确强调乡射饮酒、春秋合乐、养老、劳农、尊贤使能、考艺选言之政,国家宣传以上诸多教化事宜无不出于学校,“政教”与“学教”相辅相成,共同促进乡里地方教化。关于此,宋代地方官大多了然于心,在教化一方百姓之际常常将政教与学教紧密结合,以期达到宣传教导之意。总之,以鹿鸣宴为代表的学教和以乡饮酒为代表的政教,形式上虽然有所区别,但本质上在乡里地方所起到的宣传教化作用却具有相同之处,尤其是蕴含其间的尊老尚贤思想可谓一脉相承。
礼是巩固国家统治秩序的重要手段,因而受到历朝历代的重视。关于此,古人有所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35]15,以及“礼之于正国家也,如权衡之于轻重也,如绳墨之于曲直也。故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36]329等说法。中国古代社会如果挑选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礼仪制度,那么乡饮酒礼无疑是其中举足轻重者。关于乡饮酒礼的教化作用,《礼记·乡饮酒义》中有明确的阐释,所谓“乡饮酒义者,以其记乡大夫饮宾于庠序之礼,尊贤养老之义也”,“民知尊长养老,而后乃能入孝弟;民入孝弟,出尊长养老,而后成教;成教而后国可安也”[37]668,将蕴含于乡饮酒中的尊贤养老之意进行阐发,百姓知尊长养老方可“成教”,接受孝悌教育的百姓知书达礼,如此才能达到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教目的。宋代国家很好地继承并发扬了这种理政思想,《政和五礼新仪·嘉礼·养老》仪制中有司正致词,其词有言:“今兹举行乡饮酒,非专为饮食而已,凡我长幼,各相劝勉,忠于国,孝于亲,内睦于闺门,外比于乡党,胥训告,胥教诲,毋或愆堕以忝所生。”[24]教化之意不言而喻。因此可以说,自周至明,乡饮酒之礼与乡规民约并存,为华夏乡治之基石[38]190。
总而言之,无论是乡饮酒礼,还是鹿鸣宴会,在宋代都引起了官方不同程度的重视。二者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是站在国家治理的角度来看,并无本质上的区别,都具有宣扬国家“尊老尚贤”的政教思想意涵,共同服务于养老尊贤、行孝悌之义的家国治理理念之中,在构建地方社会统治秩序中具有异曲同工之妙。有学者指出,唐宋乡饮酒礼的发展演变过程,也正是一个复古与适时综合作用的过程。由于科举制度的发展,乡饮酒礼的“宾贡”职能凸显,从而一度独专乡饮酒礼之称号。随着科举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宾贡”仪式渐趋演变成为科举制的配套仪式“鹿鸣宴”,逐渐从乡饮酒礼的概念中剥离出去,而乡饮酒的涵义明确固定为以基层社会的尊德尚齿为主旨的礼仪仪式。由唐至宋,朝廷对乡饮酒礼教化乡里、尊德尚齿功效的关注渐趋增强,正是源于朝廷对基层社会礼仪教化、社会控制加强的需要[25]。另外,唐宋时期乡饮酒礼出现的功能变化也不得不引人深思。由最初所具有的人才选拔之功效,到后来突出地方教化之功能,从实质上来看,是乡饮酒礼从中央走向地方的一种标志。这种主导权的转移,恰好说明朝廷重新审视地方社会稳定对于整个国家所具有的重要作用,而国家治理环境的安宁又是乡饮酒礼得以实施的重要保障,治乱兴衰直接影响着乡饮酒礼的实际推行效果。某种程度上来说,乡饮酒礼与国家环境的稳定相辅相成,这也是乡饮酒礼在中国古代社会得以延绵不衰的重要原因。
注释
①杨亿力:《唐代鹿鸣宴刍议——兼论鹿鸣宴与乡饮酒礼之关系》,《华中学术》2011年第1期;王美华:《唐宋时期乡饮酒礼演变探析》,《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2期;申万里:《宋元乡饮酒礼考》,《史学月刊》2005年第2期;祝尚书:《论宋代的鹿鸣宴与鹿鸣宴诗》,《学术研究》2007年第5期;姚伟钧:《乡饮酒礼探微》,《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1期。②祝尚书先生认为鹿鸣宴源于周代兴贤能的乡饮酒礼,由于唐及北宋人多称此礼为鹿鸣宴,宋徽宗欲让它恢复原有功能,改为乡饮酒,但习惯上不少人仍称鹿鸣宴,故二名并行(《论宋代的鹿鸣宴与鹿鸣宴诗》,《学术研究》2007年第5期),此种观点似可商榷。唐代宾贡饯行的乡饮酒礼,因为贡举制度的实施而成为常典。父老百姓劝遵行礼、言及孝子养亲的乡饮酒礼仪式,虽然屡有朝廷诏令却施行不佳(参考王美华:《唐宋时期乡饮酒礼演变探析》,《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2期)。宋代虽与唐时不同,但这两种趋势依然存在,不能简单的将乡饮酒混同于具有“宾贡”性质的鹿鸣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