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今年6月,教育部国际司(港澳台办)负责人就正式印发的《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本刊摘编如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海南、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印发了关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将结合《意见》的贯彻落实,聚焦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全力支持相关地方和区域教育高质量创新发展,打造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教育部将深入学习贯彻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扎实推进《关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实施方案》,支持海南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与此同时,我们将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支持长三角地区率先开放、先行先试,支持雄安新区打造教育开放新标杆。
共建“一带一路”为中国开放发展开辟了新天地。近年来,“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不断走深走实。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举办“一带一路”青年创意和遗产论坛及青年学生“汉语桥”夏令营等三项成果被纳入高峰论坛成果清单。教育部将结合《意见》的贯彻落实,主动作为、创新作为,打造“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升级版,提供智力、人力、技术、文化、情感等多方面的支持,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有效的教育助力。
《意见》着眼加快推进我国教育现代化和培养更具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对各级各类教育的对外开放作出了相应安排。
高等教育领域,我们将支持高校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合作,引导高校加快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完善高校对外开放评价指标。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授予“双一流”建设高校一定外事审批权,探索高校国际会议分类审批的管理办法。
职业教育领域,我们将在借鉴“双元制”等办学模式、引进国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方面取得政策突破,鼓励有条件的国内职业院校与企业携手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同时,着手打造“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等品牌赛事,扩大国内有关技能赛事的国际影响力。实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境外培训计划。
基础教育领域,我们将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帮助学生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
《意见》将从三个方面加大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力度。一是完善法律制度,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修订工作,为开放办学、规范办学、高水平办学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创新工作机制,通过“项目备案制”“部省联合审批”等改进审批方式,完善评估和退出机制。三是鼓励先行先试,配合国家新一轮改革开放,探索适当放宽合作办学主体和办学模式的限制,给予相应的鼓励引导政策或实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为引导学校自主、高效、有序赴境外办学,《意见》明确了量力而行、依法办学、质量优先、稳步发展的基本思路。2019年9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了《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大统筹力度,完善支持政策。同时,我们将积极推动应用型本科、职业院校配合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展协同办学,实现共同发展。我们还将扩大在线教育国际辐射力,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和机构开发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竞争优势的专业课程、教学管理模式和评价工具。借力“中国教育云”,建立中国特色国际课程推广平台。